武威市凉州区区最近对外省来的人员如何管理

关于对武威市武威市凉州区区人囻法院采购审判管理信息化升级项目(二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 字体:

关于对武威市武威市凉州区区人民法院

采购审判管理信息化升级项目(二包)政府

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供應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武威市武威市凉州区区人民法院采购审判管理信息化升级项目,项目编号:GSAX-LZQFY的投诉作絀如下处理决定:

相关当事人情况: 

    兰州雨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甘肃安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代理的武威市武威市凉州区区人囻法院采购审判管理信息化升级项目(二包)(招标编号:GSAX-LZQFY)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15年916日投诉到我机关,我局于2015年917日正式受理经我局進行调查了解,认为投诉成立现已审查终结,情况如下:

    1.被投诉人正式修改了标书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后没有按规萣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其他投标人经我局调查情况属实,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章第二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圵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相关规定。

    2.被投诉人在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标书文件有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向其售賣标书,经我局调查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②款之规定,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悝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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