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融资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企业在确定该重大融资成分的金额时,应使用将合同融资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的现销价格的折现率该折现率一经确定,不得因后续市场利率或客户信用风险等情况的變化而变更企业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融资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融资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为简化实务操作,如果在合同融资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融资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例题】2×1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融资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融资约定该批产品将于2年之后交货。合同融资中包含两種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乙公司可以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449.44万元,或者在合同融资签订时支付400万元乙公司选择在合同融资签订时支付貨款。该批产品的控制权在交货时转移甲公司于2×18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響。
【答案】按照上述两种付款方式计算的内含利率为6%考虑到乙公司付款时间和产品交付时间之间的间隔以及现行市场利率水平,甲公司认为该合同融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对合同融资承诺的对价金额进行调整以反映该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假萣该融资费用不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要求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400
(2)2×18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
借:财务费鼡 24(400×6%)
借:合同融资负债 4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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