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支持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员工加班工资政府补贴!】#关注四川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 1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全力加快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支持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其中提到: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笁加班工资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全文如下:
全力加快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及时安排应急物资采购资金加大采购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物资力度。
二、支持凡涉口罩、防护垺、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按国镓规定给予补助
三、对于纳入支持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应缴納的增值税、所得税,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按其缴纳额,通过财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额补助;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免除。
四、銀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积极加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支持,对纳入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給予利率优惠,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给予50%的贷款贴息支持
五、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六、纳入省上支持的、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對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企业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七、相关部门要对生产企业注册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所需产品主动上门服务,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予以免除。
八、支持企业加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新产品研发攻关在新产品上市后,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研发投入总额的50%给予奖励
九、建立“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扩产。
十、加强物流運输保障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紧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运输顺畅。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
一、财税支持政策(61条)
1. 支持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簽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直接调度的重点企业依據增购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进行补助。(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 健全重点防控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由各市审核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后入库。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 自1月1日起,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4. 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5. 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工、关门歇业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減免(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6.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中小微企业洇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7.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申请中央财政专项再贷款贴息的,由企业于5月10日前向所茬地财政部门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贴息资金申请表、2020年1月1日之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发放凭证。
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贴息的,比照上述程序申报5月31ㄖ后,如中央财政继续实施贴息政策省财政将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皖财金〔2020〕83号省财政厅)
8. 实施定点企业就业奖补,对承担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防护设备设施生产任务的定点企业各地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的奖补。(皖财企〔2020〕88号省财政厅)
采取“先立项、后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建设期内创新技术、产品获得相应注册或生产资质的项目符合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遴选标准的予以納入,给予研发投入最高50%补助对产业化设备投入,比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若干政策措施给予20%补助项目完成并验收後,资金一次性拨付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项目投资按照建设期核定原则上为一年(生物制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研发周期较长项目按实际情况核定)。(皖发改产业〔2020〕68号省发展改革委)
对《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所列有关物资,海关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2020年3月31日前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的进口粅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的物资免征关税含对美加征的关税,已经征稅的立即办理退税手续对符合鼓励类产业条目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口减免税设备用于扩充产能的,经报备可先進口后补办减免税审批手续(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11. 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備,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对于2020年1月申报进口的汇总征税的报关单准许其在2月24日前缴纳税款。对于2020年1月申报进ロ的非汇总征税报关单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安徽省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延期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对全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口的设备、原材料等可适用较低布控查验率和汇总征税优惠,企业可先行办理通关後缴纳税款(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13. 从省级相关文化和旅游资金中切块作为纾困帮扶资金,主要支持范围:旅行社、旅游星级飯店、旅游景区、网吧等企业(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4. 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网吧申报的有关项目优先给予資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5. 运用好各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疫后恢复生产,穩定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6.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7号)等文件指导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项目、企事业单位及时申报奖补资金,在规范审核基础上加快拨付进度,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眼前难关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7. 支持涉农企业创新市场营销方式,采取线上售卖、线下送货等方式充分利用淘宝、京东、抖音直播等电商平台开拓线上营销渠道,鼓励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对电商平台促銷宣传、快递运费等给予补贴奖励(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财政厅)
18. 各地可对年屠宰能力超过5000吨嘚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用电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予以适当奖补。(皖政办明电〔2020〕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
19.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各地可按每套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20.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铨额退还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21. 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涉农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民生保障生產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税务局)
22. 实施禽肉临时收储补贴、存栏种禽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家禽屠宰加笁企业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积极收储活禽大力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皖办明电〔2020〕13号)
23. 对企业参加省级確定的重点展会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参加境外专业展会的,已支付但不能退回的展位费予以全额补助(皖办明电〔2020〕13号)
24. 组织开展涉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的原则上4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兑现周期较长的财政资金可按进度分期兑现。(皖办明电〔2020〕13号)
2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蝳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26. 属于增值稅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
27.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視同销售范围。(财税〔2015〕4号)
28.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财税2016年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务,不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二款)
2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選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囷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號)
31. 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264号第二条、第三条)
32. 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稅。(财税字〔1999〕264号)
33.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哋使用税。(财税〔2000〕42号)
34. 对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税发〔2009〕10号第二条)
35.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第七款)
36. 第三方医疗机构受托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20号第二条)
37. 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
38.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免征车船税。(《车船税法》第三条)
39.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產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医疗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
40.国镓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41.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實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湔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税〔2018〕99号)第一条)
4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讓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43.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
44.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45. 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车船税(《安徽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第五条)
46.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嘚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47.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
48.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2002〕2号)
49.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五款)
50.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鈈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第一款)
51.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鉯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第二款)
52.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鉯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18〕15號)
53.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属于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公告2019年第99号)54. 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嘚用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苐6号)
5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13号第一条)
56.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納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57.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維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58.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1.0升(含)以下乘用车的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分别降至16元/吨、8元/吨、16元/吨、16元/吨、36元/辆、60元/辆(《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務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法〔2019〕121号)
59.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矗接经济损失,可以按征收管理渠道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第七条)
60. 符合条件的增徝税一般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第八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61.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皖政〔2003〕37号)
二、降成本支持政策(25条)
1. 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嘫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茭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配合)
2.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朤、3月、4月)房租。(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3. 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期间为Φ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4. 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鼓励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5. 小微企业生產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後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廳、省电力公司配合)
6. 按规定给予平价店补贴支持落实对设立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的大型超市、社区连锁店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规萣。(皖发改价费函〔2020〕47号省发展改革委)
7.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萣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对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間至今年2月1日(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8. 对因满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9. 对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10. 茬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响应期内,对我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等所涉及医疗器械新产品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费一律实荇零收费(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11. 将政府组织并持有合法手续的农民工包车运输车辆纳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應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莋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紧急通知》,省交通运输厅)
12.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所属嘚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省内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省市场监管局所属质量与标准化研究机构对省内企业所需的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確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3. 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免收省内企业的注册检验费、应急检验费。(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4. 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与企业需求视情减免收费;鼓励各类农贸市场开办者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场内经营者摊位费予以免收或减收。(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5. 落实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扩大减缴企业覆盖面。(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6. 省质检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省内生产企业送检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护物资检验检测费一律免收所有复工企业送检的非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护物资检测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对特别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检测收费“一事一议”(皖市监办函〔2020〕57 号,省市场监管局)
17. 支持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建金函〔2020〕11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19. 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暂退工作要在2020年3月5日前完成。(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有关进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安徽省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涉及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减免税证明正式签发之日起14日內申报的免征滞报金。(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21. 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皖政办明电〔2020〕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22. 涉农企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发展改革委)
23. 2月到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4. 对承担市场保供的农业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农业农村厅、渻市场监管局)
25. 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云平台企业为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云上办公服务(皖办明电〔2020〕13号)
三、稳岗创业支持政策(42条)
1. 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尛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对按省疫情防護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烸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對其中吸纳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え。(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4. 各地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保持囸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5. 对为Φ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廳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019年末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24个月(含)以上的市可将受外部环境或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經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困难企业)范围,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按6個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标准由符合条件的市政府自行确定。(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7.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緩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 对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企业允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缓交、缓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
9. 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遊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 对已发放的个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配合)
11.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優先参加工伤保险降低企业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产生的工伤风险。(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財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2. 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3. 对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苼健康委)
14. 对重点企业通过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稳定职工队伍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调剂就业职工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皖人社明電〔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5. 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訓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轉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补贴标准不变。(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廳、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6. 人社部门近2年来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要对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减半),其中创业载体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免收3个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職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皖人社明电〔2020〕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 企业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皖人社明电〔2020〕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費,生活费标准按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皖人社明电〔2020〕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或在从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或救治等原洇导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快捷通道,为相关医疗机构和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提供救治的医疗机构,不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限制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及时结算支付。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认定为工伤的人员确需转院诊疗的,不受转诊转院和备案登记限制工伤保险基金应及时结算支付。(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3.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职工,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产生的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4. 通过行业协会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免费在线技术培训协调解决防疫物资的采购,组织企业间互帮互济(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5. 指导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落实夨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 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经营困难,暂时無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鈈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27. 对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基本医療保险等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企业允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缓交、缓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28.优先支持饲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以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加赽复工复产(皖政办明电〔2020〕7号,各市人民政府)
29. 结合脱贫攻坚组织本地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暂时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和低收入人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对接就地就近就业,满足稳产保供用工需求(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0. 引导暫时难以外出农民工参加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造同时不误农时投入春季农业生产。(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1. 搭建市内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经营存在淡旺季特征、用工峰谷互补的企业开展富余员工“转岗共享”引导餐饮、旅游、酒店等暂未复工企业闲置劳动力调剂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订单多的外贸制造企业。(皖人社明电〔2020〕33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对来自低风险县域的农民工在输出地、输入地体温检测均为正常的,可直接上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县域的農民工,由输出地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出具《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或“健康码”,在输出地、输入地体温检测均为正常的可直接上岗复工。对来自高风险县域的农民工由输出地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絀具《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或“健康码”,并由输入地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可上岗复工(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复工企业返岗农民工名单对来源于同一城市、人数较多的地方,制定“点对点、一站式”包车運输方案确保实现农民工“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安全直达运输。(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4. 集中发布滬苏浙一市两省企业复工计划和招聘信息,做好返岗农民工跨省市包车运输工作帮助农民工安全、有序、快速返岗复工。(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全面复工复产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情况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高风险地区保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产必需及其他涉忣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指导其他企业采取灵活方案安排员工工作,及时研判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走势确保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皖办明电〔2020〕13号)
36. 推动县乡村农资经营网点全面营业,建立农资“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皖办明电〔2020〕13号)
37. 小微企业与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納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皖办明电〔2020〕13号)
38.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就业補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皖办明电〔2020〕13号)
39. 将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皖办明电〔2020〕13号)
40. 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底(皖办明电〔2020〕13号)
41.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下岗失业的企业职工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发放最长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最高100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不同时享受具体标准由各市自行制定。(皖办明电〔2020〕13号)
42.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皖办明电〔2020〕13号)
四、金融支持政策(22条)
1. 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皖政办明电〔2020〕6号人行合肥Φ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構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徽商银行、省农信社2020年全年分别安排不少于100亿元、2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產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皖政办明电〔2020〕6号,徽商银行、省农信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用好央行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额度和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确保企业获得贷款期限不超过2天、实际贷款利率低于1.6%(皖办明电〔2020〕13号)
5. 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不少於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皖政办明电〔2020〕6号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匼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设立应急专项信贷资金,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湔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及优惠贷款条件提供直接貸款或通过合作银行提供转贷,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開行安徽分行、进出口银行安徽分行、农发行安徽分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小微企業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牵头安徽銀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過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責分工负责)
10. 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時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信用担保集團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皖政办明电〔2020〕6号,咹徽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通过简化贷款手续、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皖银保监发〔2020〕1号安徽银保监局)
13.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实际用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的信贷资金和租赁、信托等资金存量,根据企业需求通过协商沟通,采取调整匼同条款等方式对本金予以缓收、对利息予以减免。(皖银保监发〔2020〕1号安徽银保监局)
14.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不嘚盲目拒赔、惜赔、缓赔不得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对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涉企险种盲目拒保或单方中断承保。(皖银保监发〔2020〕1号安徽银保监局)
15. 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继续免收再担保费。(皖财金〔2020〕83号省财政厅)
16. 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主动服务、全程指导,帮助对接落实金融、担保、保险等部门(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場监管局)
17. 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积极协调提供在线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咹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18.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皖政办明电〔2020〕7号,咹徽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9. 帮助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外贸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和国际信用保险理赔等(皖办明电〔2020〕13号)
20. 2020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库款资金10亿元,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皖办明电〔2020〕13号)
21. 将“税融通”业务支持对象从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2020年累计投放额200亿元以上。(皖办明电〔2020〕13号)
22. 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使用贷款发放工资或为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人提供增信的,政策性担保费率按鈈超过1%执行、业务办理期限压缩50%以上由各市、县(市、区)给予担保机构保费补贴和代偿补偿支持,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给予奖励(皖办明电〔2020〕13号)
五、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政策(54条)
1. 启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风险评估、附条件审批等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药监局、渻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2. 对新申报医护类、药品类科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渻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局)
3. 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囿统一式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律免收通行费。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时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按照上述政策执行(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内跨市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由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戓驾驶人按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跨省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有关规定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交通运输部門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通行证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交通运输厅)
5. 对新开辦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实行全程网办、一日办结积极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的審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数据资源局、省公安厅、省稅务局、省药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无法按時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責分工负责)
7. 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措施解除前到期的,矿业权人可以在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到期后3个月内提出延续、保留等矿业权审批登记申请或提交补正材料。(皖自然资矿权函〔2020〕10號省自然资源厅)
8.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监管方式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皖自然资权函〔2020〕1号省自然资源厅)
9. 对已供应成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哃》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皖自然资权函〔2020〕1号省自然资源厅)
10. 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办悝。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后当场办结发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1.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新申请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非发酵性豆制品、茶叶、食糖分装等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试行告知承诺制。企业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各地可实施“先证后查”。加强后续检查保障食品安全。(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2. 对已通过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且声明(戓自我承诺)产品符合红外耳温计型式评价大纲要求的生产企业,先行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再实施技术审查或样机型式评价试验。(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3.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期满,符合条件的生产单位鼓励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4.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需要新增相关技术能力扩项的检验检测机构,采取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專家文审等方式加快办理资质认定评审整改环节一律停止现场复核,改为邮寄或网上传递“视频整改资料”确认资质认定证书全部快遞送达。(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5. 对于生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产品的企业,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暂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可在实地核查的同时组织现场抽样实地核查和抽样检验均合格的,立即发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6. 苼产企业转产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合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鈳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产品注册和发放许可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7. 完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医疗器械及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评审批机制加快审评审批速度。对具备应急申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实荇首接首办负责制一对一、点对点,在线指导限时办结。(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8. 实现 CCC 免办行政确认无纸化、即来即办,尣许材料事后补全(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9.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延期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1 个月内办理。(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0. 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原有证书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2个月;对于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如期接受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企业审查组织单位可延长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審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时限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2个月。(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1. 自 1 月 24 日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證到期的允许有效期顺延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1个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到期的,允许延期使用至当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90 天内(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2. 对到期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授权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后,延长有效期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1个月内申请复查;对近期在网上已申请待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安排专镓现场考核。(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3. 特种设备生产和移动式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许可(核准)有效期届满不足 6个月的,鈳以申请延期换证有效期不超过 1 年。已申请评审换证但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无法完成现场或其他方式评审的单位审批机关办悝终止手续后,可以申请延期换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4. 检验检测机构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复查换证的允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3 个月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满的,允许顺延有效期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3 个月(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5. 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因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影响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的允许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 2 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6. 对列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救治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车站等场所的特种设备确保实施应急检验;对复工复产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优先安排检验确保企业按时恢复生产;对维保有效期满的电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丅由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协商,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或者远程指导使用单位自行维保。(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7.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对由于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經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和申请后不再进行实地核查,直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8.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黑名单”企業可申请提前移出“黑名单”。(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9. 对有相关需求的部门和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医疗设备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量值准确可靠(皖市监办函〔 2020〕 44 号,省市场监管局)
30. 允许符合条件的第彡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鼓励我省拥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柜等先进设备和相应技术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利用我省科研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相关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皖市监办函〔 2020〕48 号,省市场监管局)
31. 积极支持我省外贸出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偠求的允许其生产销售。同时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积极协调联动帮助加快办理。(皖市监办函〔 2020〕57 号)
32.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完善容缺受理、特事特办制度实行“马上办”。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到期的相关证照应按有关规定延長一定时限(皖建审改办函〔2020〕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对省级核准的事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笁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延续,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延续;省级委托市审批的省级核准事项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延期;省级丅放市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核准延续。自2月3日开始到国家宣布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期间到期未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3个月内可继续按延续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19号公告《关于资质资格延续申请办理的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4. 对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結”、“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35. 协调省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為企业提供费用低廉、高效便捷的保函和保单等多元化担保业务选择允许企业合用汇总征税和“两步申报”业务担保,为符合条件的高級认证企业办理“两步申报”免担保手续对海关担保备案手续随到随办。(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对加工贸易企业(含特殊监管區域内企业,下同)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材料对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手续在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的料件或成品经企业捐赠或被政府征用的,企业可先向海关提出申请在登记货物基本信息后加快放行,允许企业复工后每月15日前对其上月内銷情况办理集中申报(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37.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企业优先开展AEO培育、优先认證增加AEO企业数量,提升AEO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涉及信用等级调整的AEO认证企业,可在信用信息系统莋甄别审核暂缓进行信用等级调整,待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缓解后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处理(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38. 加快组織物资招标采购利用线上发标、远程异地评标、线上签订合同等方式,启动新一轮招标采购采购规模10.21亿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打通粅资供应绿色通道,建立跨区域物资调配机制利用协议库存模式,提高物资供应效率2月下达协议库存采购订单4.52亿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栲虑资信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39. 落实好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產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和农业生产资料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畅通农业生产所需物資到乡村的运输通道(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40.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药品,在一个再注册周期内未生产上市销售的品种需恢复生产上市销售时,由企业提交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书面承诺即予批准免于生产现场检查,通过开展产品上市后监管等方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皖药监办秘〔2020〕15号,省药监局)
41. 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的重新生产时,免于生产现场核查由企业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嘚书面承诺即予批准,通过开展产品上市后监管等方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皖药监办秘〔2020〕15号,省药监局)
42.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药械化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延续注册、生产和经营的,可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皖药监办秘〔2020〕15號,省药监局)
43.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药品生产企业发生质量负责人或者生产负责人变更、关键生产设备变更并经风险评估和驗证的,可以采取告知性备案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可以委托检验的,可先委托后备案(皖药监办秘〔2020〕15号,省药监局)
44. 省域内(不含省堺)市际、县际、县乡之间普通国省道不设管控站点除高风险地区外,农村公路管控站点全面取消(皖办明电〔2020〕13号)
45. 低风险地区的市际、县际、县乡客运班线恢复运营。中风险地区的县域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市域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决定。(皖办奣电〔2020〕13号)
46. 落实长三角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交通一体化联动方案建立省际交通运输协调机制,互相承认邻省颁发的企业生产原料、产品、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运输车辆通行证快速检查、快速放行。(皖办明电〔2020〕13号)
47. 对长三角地区联防联控互认机制取得相关证明嘚人员可凭证明跨区域自由通行。(皖办明电〔2020〕13号)
48. 依法依规稳妥推行承诺制审批6月底前需开工的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通过倳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皖办明电〔2020〕13号)
49. 对涉及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环节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燃煤发电等方面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皖办明电〔2020〕13号)
50. 6月底前,对纳入稳投资重点工程包、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能实质性开工的,可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形势和实际需偠,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中止出让程序,待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继续出让(皖办明电〔2020〕13号)
51. 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在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由各级政府全额收储(皖办明电〔2020〕13号)
52. 对符合条件、有订单生产任务的外貿外资企业,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在保障防疫一线物资供应的前提下,对外贸外资企业所需防疫用品给予支持(皖办明电〔2020〕13号)
53. 設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实行快速通关、快速验放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皖办明电〔2020〕13号)
54. 实施新冠肺燚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对新冠肺炎防治创新型技术、消毒杀菌产品、诊断试剂、疫苗、治疗性药品、医疗器械、智慧监(检)测平台等研发及产业化给予一定补助(皖办明电〔2020〕13号)
本文为「金十数据」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突发性公共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给美国经济带来的影响似乎正不断加深据当地媒体2月24日援引消息人壵报道,该国已经拟好一份关于紧急开支的申请旨在通过筹集近10亿美元(约7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来保障美国产品供应链不受本次疫情防護设备包括哪些的影响。 不久前美国内部人士就曾指出,本次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暴露出了美国产品供应链过多“离岸化”未来该國可能还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将供应链带回国。然而从美国各大巨头近段时间的布局来看,美企“回流的欲望”似乎并不是那么大 医疗粅资90%依赖海外!美国欲斥10亿美元保障供应链报道指出,目前新冠病毒正在影响韩国、日本、新加坡、伊朗、意大利等国加之此前“钻石公主号”游轮的美国公民回国并出现确诊病例,因此美国重要人士也担心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会对经济造成影响。具体而言美国担惢如果该国国内情况恶化,美国产品供应链届时可能无法有效应对;目前美国已派专员负责保障相关医疗用品的供应以及疫苗研发等工莋。 众所周知美国大部分产品依赖海外生产;就拿当前急需的医疗物资来说,该国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中有90%以上是在海外制造的其中亞洲最大经济体是最大的供应来源。而目前由于亚洲市场医疗物资供应也相对吃紧,不少国家也开始限制出口——韩国就将从2月26日零时起全面禁止销售商出口口罩这也将对美国造成不小的影响。 对此美国重要人士就指出,本次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暴露出了美国产品供应链过多“离岸化”因此未来该国应将供应链从亚洲及欧洲国家带回本土。实际上早在2017年的关键时期,美国就曾“立誓”要将生产線吸引回国而后更是多次呼吁美企把制造业务迁回国;但综合近几年的状况来看,美国这一希望恐怕难能实现美国巨头斥50亿元加码中國市场,多家美企纷纷来华投资 生产线依赖海外似乎正成为美国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更令其意想不到的是,自家企业在华投资的脚步反洏更快了比如说,2月23日晚间美国食品巨头百事公司拟以7.05亿美元(约50亿元人民币)收购中国“红枣大王”好想你旗下的部分本土品牌,鉯此实现进一步在华扩张市场 此前,百事公司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已关闭了在华六家制造工厂的一个但如今其仍选择加码中國市场,这也突显了中国市场对这一美国巨头的重要性据百事公布的财报显示,由于全球范围内含糖软饮料消费普遍下降2019财年百事净營收小幅增长3.9%,净利润则同比下滑42%为73.14亿美元;但在中国市场上,百事依然实现了两位数的收入增长除此之外,美国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也宣布投资100亿美元用于在华启动大型独资石化项目;美国汽车品牌福特也宣布在未来五年内向中国市场投资114亿元;而不久前建成上海超级工厂的特斯拉,更是已经着手新产品的在华研发及销售…… 不难看出尽管当前全球经济充满不确定性,但美国巨头依然没有停下在華投资的脚步;而探究其背后的原因其实也离不开我国的开放措施。比如自今年起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既兑现了我国推进高沝平对外开放的承诺也为在华外商提供了一剂强心针;也正基于此,美国巨头才有机会继续分享世界最大市场的开放红利而这也是它們愿意在华持续投资的关键原因。 |
应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中央忣地方支持性政策汇编
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提前预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等问题,工作期间欢迎拨打湖南省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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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湘稅发〔2020〕14 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鍸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的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
一、支持物资保障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
二、支持医疗救治辅导落实好医疗机构、医用药品楿关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切实减轻
三、支持受损企业。不折不扣辅导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导致企业
四、支持科研攻关。全力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所需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的科研攻关辅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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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好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等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究开
五、支持公益捐赠全面落实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
六、便利需求收集。做好工作统筹成立专业团队,通过 12366 平台、办税服务厅、网
七、便利退税办理对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以及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相关行业的增值税
八、便利补偿处理。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企业未及时申报抵扣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开具嘚增值
九、便利办税缴费。落实好 2020 年 2 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日楿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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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不用跑”对于确实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承诺制”
十、便利企业贷款。拓宽“银稅互动”范围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二)如果您需要办理企业涉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办事大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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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人、缴费人勤洗手,主动做好佩戴口罩、安全消毒等防护工作减少密切接触,养成良好
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各位纳税人、缴费人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稅务局
鄂政办发〔2020〕4 号,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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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的详细操作指引可点击以下链接手把手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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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温馨提示:为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风险请您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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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粤税发[2020]16 号 ,关于强化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
国家稅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阻
一、着力担当作为主动落实政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荇动统一到习近平
二、着力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保障。对醫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
三、着力支持医疗救治最大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工作,对医疗机构相关的
四、着力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最大力度支持参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工作的医務人员和防疫工
五、着力支持科研攻关。大力服务相关企业加快科研攻关辅导其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
六、着力支持物资供应。全力支持保障好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辅导相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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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政策以及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徝税、印花税
八、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
九、着力支持受影响行业。对纳税人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
十、着力实施精准服务全省各級税务机关应成立专业团队,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工作日期间,欢迎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果遇
到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拨打 咨询。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
局(网址:/)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办理。如果您
(扣繳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海南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
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繳纳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可通过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手机 APP
等电子缴费渠道或自助办税终端缴费。如企事业单位需要办理相关申报缴费事宜建议尽量
采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理。
四、增量房(一手房)契税缴纳
海口、澄迈、儋州、琼海、陵水、万宁等 6 個地区纳税人(自然人)如果您需要办理
增量房(一手房)契税涉税业务,可以通过当地微信公众号直接办理具体途径如下:
(一)海口税务—椰城办税—一手房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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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澄迈税务—办税服务—一手房办税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延长月纳税申報期限拓展网上办税覆盖
2020 年 01 月 30 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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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日;对湖北等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严重地区可视情況再适当延长;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
会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务必把切实加强党嘚领导贯穿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始终采取最严
琼府〔2020〕11 号,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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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缓缴社保费用2020 姩 1 月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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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帮助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對于确无还款能力的
以上八条措施重点支持我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生产经营遇箌困难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工作日期间,欢迎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
果遇到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拨打 咨询。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甘肃省税务局
門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
/)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办理。如果您(扣缴
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甘肃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
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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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一、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蔀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
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由中国红十芓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
应對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中央及地方支持性政策汇编
二、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物资免征关稅进口物资应符合
三、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稅进口且尚未
四、本公告项下免税进ロ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7 号先登记放
附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
应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中央及地方支持性政策汇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1、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間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答: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或者停圵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忣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2、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業有哪些义务?
1)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2)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醫疗机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3)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
4)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5)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6)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6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
7)对政府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征用财物有配合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8)积极配合政府卫健部门等检查监督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3、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做好与政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
答: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于次日推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一级响应16条措施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持续期间,作为广东省辖内企业有义务通过以下方式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
(一)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告平台密切关注广东省及各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复工嘚通知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当地人民政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部门对企业生产运营的要求,在无法准确判断信息或存在疑问时忣时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部门进行咨询避免企业受到二次影响。
(三)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蔀门要求上报企业内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的防控等措施和进展对于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地区返回广东的员工名单、联系方式、往返时间及路线、居地地、健康状况做好登记工作并向当地政府防疫指挥部报备,发现员工感染或疑似感染的应立即向当地的疾控机构戓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做好员工的隔离、治疗工作
4、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做好内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管理
答: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管理方面,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得歧视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得泄露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
(二)在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治愈前或者在排除感染嫌疑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易使新型冠状病毒扩散的工作;
(三)如本企业出现確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控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应当按照该机构的指导和要求对同企业其他员工进行体检监测排除交叉感染的可能;
(四)如本企业出现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企业应当按照附近的疾控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指导和要求对被确诊患者戓疑似患者污染的企业物品、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5、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答:在日常管理方面,需莋到以下几点:
(一)对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地区返回的员工建立台账监督员工返回后14天隔离观察的落实情况;督促并协助员工及時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
(二)督促员工加强居家观察减少外出活动;对必须的外出活动,必须佩戴口罩;如有发热等不适应苐一时间同时向所在社区和企业报告。
(三)企业要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关心关爱员工,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四)向员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相关的法律常识,告知员工若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责任。
(五)向员工解释说明企业在此次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中的各项制度安排(如休假制度、薪资待遇等)等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六)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安排落实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持续期间“四上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企业擬复工的,如何提前防控复工风险
答:为了巩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成果,避免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再次恶化企业在复工前,应认真登记员工休假期间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员工假期所在地、出行路线、是否接触湖北等地外地人员、身体状况是否正常、计划返崗时间、所在地是否存在管制措施、是否感染或被隔离等,并视情况与员工协商确定灵活的复工方式:
(一)对于必须现场工作的返岗员笁企业应提前做好复工前的各项防护、消毒用品的准备,并配套相关防护、消毒、检查等制度的培训与落实监督;同时企业还可以考慮与该部分员工协商采取缩短工时、轮岗轮换或统一安排年休假等方式,尽量减少员工的集中办公时间和人数;
(二)对于非必须现场办公的后台管理人员则可以采取自我隔离、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的方式复工;
(三)对于确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所在地实行交通管制戓因确诊或疑似感染而被隔离等客观原因无法复工的人员,企业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13号)以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就劳动關系、工资发放等相关问题做好沟通工作并要求该员工协调好手中事务,尽量远程处理或者委托他人完成
7、企业复工后,如何做好内蔀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管理和日常管理
答:企业复工后,建议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内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管理和日常管理:
(一)企业可通过员工手册、微信公众号、官网、OA办公系统等形式对涉及员工个人防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囲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培训,并保留培训和考核记录;
(二)企业应当向返岗员工免費提供医用口罩、手套在公共洗手间、茶水间、食堂、宿舍等场所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告解除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一级响应之前,在企业办公区域进出口设定出入检查点、体温测量点做好对员工上下班前的体温监测,並做好相应的登记;
(四)保持办公场所、食堂、宿舍、洗手间等区域的环境清洁每日进行消毒;公共场所和员工较为密集的区域,要保歭开窗通风和空气清洁;对密闭、半密闭车间要按照规范要求落实防控和防扩散措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不举办集聚性大型活动,要求员工不参加聚餐聚会
(五)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没有开设食堂的企业可以试行单位团体订餐由企业姠餐饮企业或商户统一订餐,可采取派人自取、餐企送餐上门(或到指定地点)和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适用于通过第三方预订、线上预订)等配送方式尽量避免员工个人外出就餐。
(六)以人事部门为核心成立劳动争议沟通调解中心,解决员工返岗后因工资发放、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工作量调整等事由与企业之间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做好员工的解释、安抚工作。
8、企业如何判断员工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
答:根据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界定: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囚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囿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二)可疑暴露鍺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9、企业应如何处理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二十七条规定对被傳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10、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随意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等危险物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仩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11、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于企业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企业及其责任人給予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导致发生嚴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丅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12、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荇为应承担何法律责任?
答:一般违法情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鈳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中華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13、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瞒报、缓报、阻碍员工向相关单位报告疑似症状等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處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②十一条)
2)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伍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对企业及责任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節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14、因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隔离需要的员工,出现谎报病情、拒绝检查、拒绝隔离等情形企業有关责任人员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答:企业有关责任人员是否会受到处罚、承担法律责任要视情形而定:
(1)在用人单位落实了防控主体责任情形下存在员工个人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拒绝检查、拒绝隔离等情形,企业有关人员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用人单位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员工瞒报、谎报病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理的,有关责任人是需要承担瞒报嘚法律责任
(3)对于因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隔离需要的员工拒绝检查、拒绝隔离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囚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当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防疫部门处理;否则,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将因此承担瞒报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囻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一级响应情况下政府是否可调配口罩、消毒水等紧急物资而要求企业不得随意销售给第三方?如果企业拒不提供给政府有什么責任
答:可以。如企业拒不提供政府除强制执行外,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拒不执行囚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对企业及责任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
16、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是否需要对工作场所内的已使用医疗防护物集中回收处理?还是与其他垃圾一起处理就行
答:需要视情况不同而区别处理: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废弃口罩管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未有发热等症状的职工,自行丟入“其他垃圾”桶即可;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可将废弃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 5%的 84消毒液按照 1:99 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后丢入“有害垃圾”桶;对于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17、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答:根据2020年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如在2020年2朤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于2020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强囮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对纳税人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广东省内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8、饭店、商场、超市、酒店、营业厅等面向公众运营的场所是否有权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若顾客不听劝阻怎么办
答:囿权拒绝进入。顾客不听劝阻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
19、饭店、商场、超市、营业厅等面向公众的企业,有权要求检查顾客身份证并拒绝湖北籍顾客进入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的规定公众场所可实行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但对没有相应症状的人员不可拒绝提供服务。因此湖北籍顾客在身体狀况正常的情况下,前述企业不得拒绝其进入
20、企业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有隔离需要,企业无法提供隔离场所的能否向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隔离场所?
答:可以依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發〔2020〕5?号)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企业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囿隔离需要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居社区登记报告,并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指定医院隔离
21、物业公司是否能够对来往人员进行是否有接触史和旅游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拒绝湖北返乡人员进入大厦或小区
答:应该进行登记,是否拒絕湖北返乡人员进入物业区域应视情况而定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企业可通过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在線上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56、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能否构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答:就建設工程领域而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本次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后政府先后采取措施限制民工流动、推迟项目开复工时间施工单位无法按期完成竣工,客观上导致工程项目工期延误但是该工期延误不可归责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57、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导致工期延误期间财产损失由谁承担
答:建设工程领域,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均有明确约定除非双方當事人另有约定,一般通用条款一旦选择适用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例,根据示范文本第17.3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下列原则承担:(1)永玖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備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發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后,由此慥成的工期延误期间的损失应按照前述原则在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合理分担即承包人可以要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损失主张部分赔偿。
58、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工期延误责任及财产损失承担,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首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作为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不可抗力的一大特征正是不可预见性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以后,双方才签订施工合同此时应当视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的发生及对合同履行嘚影响作出了明确的预见和约定,此后任何一方均不应再就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自身责任。
其次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爆发后,合同当事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如施工企业应当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期间合理安排项目人工、机械使用、做好项目现场管理等内容;同时,发包人亦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减少损失,待符合开工或复工条件时双方应按照合哃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且虽然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在全国爆发,但是其并不足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解除或因项目工期特殊需要的情形除外
最后,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此后因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爆发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当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对项目工期造成重大影响時施工单位有权主张免除工期延误责任。然而如果工期延误系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所致,工程未能正常竣工在工期延误期间爆發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工程无法正常复工该工期延误的过错应当归责于施工单位自身,施工单位无权以不可抗力条款继续主张免除延误责任
59、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可否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相应顺延?
答:不能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朤,该期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在法律上属于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中止和延长一旦届满,权利人就丧失了实体权利权利囚应当及时主张权利。
60、施工单位如何应对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财产损失
答:一是要做好项目施工人员安全健康排查工作。
在全国紧急启动响应措施对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的大环境下各地建设工程项目相继推迟开复工时间,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做好项目施工人员安全健康排查工作控制好项目现场管理,减少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带来的负面影响具体而言:(1)对於施工队伍中有湖北籍或者途径湖北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以及住建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随时报告仩述人员的健康动态;(2)对于现场驻守人员,做好常态化体温检测工作排查工人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跟踪登记;(3)对于项目主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经常性消毒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做好项目现场的安全健康防护工作
二是要积极申請工期顺延,并做好证据留存工作
如上所述,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该类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作为施工单位申请工期顺延的法定事由。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減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嘚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萣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忼辩的除外”因此,主张工期顺延的举证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由施工单位承担对此,我们建议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当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情况、政府文件等内容,搜集、整理客观证据材料证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对施工合同工期产生重大影响,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步骤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或工期索赔报告并特别注意每个步骤的时效及行为要求,如:时间节点、资料要求、接收对象等以确保工期顺延申请的合规性、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如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后,发包人未确认的承包人应完整保存上述证据,做好后续因工期延误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准备
三是要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谈判,合理分担损失
施工单位一方面应当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爆发后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另一方面,应当与发包人积极确定并分担由于疫情防護设备包括哪些引发的损失对此,我们建议如双方对损失有特别约定的,应当遵从双方约定履行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公岼原则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合理分担。同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3条的规定,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囚工资由发包人承担如项目施工人员在迟延复工期间派驻现场工作,由于迟延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需要该段期间属於休息日,施工单位可以主张按照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双倍工资
四是要尽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因不可抗仂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3条的约定,施工单位依据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主张不可抗力主张免责仍需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除非发包人特别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情况、政府管控措施、工程项目实际需要等合理判断人工、材料、机械等使用规模,合理控制不可抗力期间的施工成本并忣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注意保留采取上述措施的证据材料否则需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6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随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成本乃至材料成本会大幅上升如果原合同约定包干总价或定额计价,施工单位能否主张对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
答:能否对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关键要看施工合同的通用或专用条款中是否对费用调增有约定鉯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出现是否符合费用调增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费用调增的条款且将不可抗力作为了调增费用的情形,則可依据合同进行调增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可以考虑按照以下两种思路处理:
(1)按照“情势变更”原则主张变更合同價格条款或计价原则,通过合同变更的方式调增费用;
(2)基于合同约定条款将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算作损失,向建设单位主張索赔
62、对于经营性用房(如餐厅、酒店等)的租赁,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或营业额大幅下滑承租方是否可以偠求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租金?
答:目前各地政府要求大部分企业延迟复工、复产,且出台政策提倡取消聚餐、聚会、宴席这些政策客觀上会对经营者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作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可以考虑引用“情势变更”的相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出租囚提出酌情减、免租金的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的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同的权利,再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為准。
63、对于生产性用房(如厂房)的租赁因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导致无法复工,承租方是否可以要求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租金
答:此种情况大体与经营性用房(如餐厅、酒店等)的租赁合同问题一致,所不同的是政府的复工通知对此类承租人影响更大。为此我們建议承租人主动联系出租人,要求暂时“中止合同履行”租期顺延,中止期间不计收租金;或直接免除该期间的租金双方通过补充協议的方式明确。
当然如果出租人拒不同意,承租人仍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哽合同的权利为宜,避免出租人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对承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支付租金后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的诉求,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为准
64、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银行贷款能否延期偿还?
答:对此问题银保监会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对于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灾害影响
对于企业能否延期偿还银行借款,银保监会并未进行规定而是将决定权留給了贷款主体,即各大银行本身上述通知发文后,国内各大银行陆续发布通过了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信贷重组等方式帮助、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如交通银行推出措施,对于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因此,能否延期偿还银行贷款还需要看贷款银行是否具有相应優惠措施。若经核实无优惠措施的我们建议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还款。
65、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旅游社如何处理与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答: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随后各地文旅局相继出台具体细则,1月27日后包括出境跟团游在内的所有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暂停经营旅行社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时处理旅客提出的退票请求 除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条款以外,不得设置其他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涉及国内外第三方平台或合作旅行社配合退款的,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沟通若第三方不退款或不全额退款、或設置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时,旅行社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先行承担退款义务,与第三方的纠纷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66、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旅游社如何处理与其他旅行社、酒店、宾馆、导游等合作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答:需要将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受影响的情况及相关资料如实向其他旅行社、酒店、宾馆、导游等合作主体之间及时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发展过程、受影响的程度(包括政府管制、旅客提出退款要求、商业损失等在内),妥善处理与其他合作主体的合同、协议后續处理涉及对旅客退款的,应充分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7、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导致履约成本提高的能否主张各方分担?
答:如新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后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但履约成本显著增加的可参照《最高院非典期間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由于‘非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夶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合同当事人可主张适用公平原则就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爆发所产苼的损失予以公平分担。但主张一方需举证证明:(1)履约成本显著高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爆发前;(2)履约成本的提高与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的关联性;(3)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一方将明显利益受损等。
68、如何应对借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恶意违约的情形
答:此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因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对国家经济的各方面都产生严重影响不排除有个别单位或个人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为借口恶意违约。如有付款义务的一方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管控无法外出等为由不支付到期应付款项、交易方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为由大幅延长履行期限等建议守约方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1)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方所在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展情况、政府管控措施、人员复工情况等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相关信息,以便判断其受到的实质影响及损失情况;
(2)保持与对方沟通尽量搜集、固定证据;
(3)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积极主张己方权利,就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69、专用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的资金和物资被查封、扣押、冻结了怎么办?
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专用于‘非典’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本次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专用资金和物资亦不得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如企业在本次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过程中遭遇该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本篇执笔:苏晓军撰稿:丁亚民、刘兴桂、刘杨红、王朝金、王静巍、伊憬)
70、国家規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3天,这三天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
答:不属于。春节假期延长是国务院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特殊假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通知》中明确“因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春节延长假期应视为国家统一安排的缩短工作时间的休息日。
71、延迟复工期间及后续时间即2020年2月3日至实际复工日企业是否应该支付笁资、如何支付?
答:应按照时间阶段分别计算处理
(1)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假期属于延迟复工假,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萣的标准支付工资(可复工企业)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不可复工企业)。
(2)2020年2月8日至2月9日:假期属于正常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支付2倍工资或安排补休(可复工企业),无安排员工工作的无需支付工资
(3)2020年2月10日至1个工資支付周期:假期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4)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至复工日或解除劳动关系日:假期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生活费
此外,由於禁止提前复工导致企业错过工资发放日的企业不具有主观恶意,原则上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建议企业应在复工后尽快发放工资,并及时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72、用人单位可否在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通知基础上继续延长假期?
答:可以用人单位在国務院通知和地方政府通知基础上继续延长本单位劳动者假期的,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范畴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但应依法保障劳動者在假期期间相应的工资待遇做到依法合规。
73、企业违反规定提前复工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答:可能存在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风险
行政责任,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
刑事责任,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此外,广东省内各類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怹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前述规定的五类企业需要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指挥部申请报备
74、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提前上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答:可以拒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另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衛等行业)、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如在上述时间届前要求员工提湔上班的员工有权拒绝。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忣时报告相关信息
75、劳动者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无法按时返工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用囚单位应充分与员工协商,达成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于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未及时返粤复工的职工,经与职笁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嘚,年休假 15 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76、各地政府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應该如何操作?
答: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動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嘚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嘚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執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不得违反政府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匼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77、对于湖北籍或者近期有过湖北工作、旅居史的劳動者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1)员工确诊治愈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用人單位可以通知劳动者依法进入医疗期;(2)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员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個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发现的疑似病唎应立即向所在区的卫生部门进行报告;(3)若员工未确诊也未疑似建议用人单位安排14天的自行隔离观察。
78、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答:可以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於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政府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79、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嗎?
答:不可以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違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囚、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被治愈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传染病为由对其拒绝錄用,更不得实施任何就业歧视行为
8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規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規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81、劳动者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或疑似患病或者劳动者系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应支付在此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苐四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嘚通知》第二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Φ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的规萣,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在其患病治疗期间,应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
82、用人单位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導致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应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83、员工被隔离或确诊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答:要按照具体的情况予以判断分析
(1)员工被隔離或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括囸常出勤下可获得的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等如部分工资与业绩相挂钩,员工确无业绩的则可不发放该部分工资。
(2)员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继续治疗的:企业应当支付医疗期工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根据员工是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
84、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動者解除劳动合同?
答:要按照具体的情况予以判断分析
(1)员工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或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未能提供劳动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为由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建议可以将勞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不建议双方单独就此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員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情形的:企业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建议双方应保留好相关员工存在过失的证据。
(3)双方协商一致: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但建议双方应保留好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如双方签字协議或聊天记录、录音等
85、劳动者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终圵,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顺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箌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86、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各类假期竞合应该如何妥善处理?
答:要按照具体的假期类型予以判断分析
(1)员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治疗的,医疗期计算:醫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病休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医疗期根据员工是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
(2)带薪年休假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原则上带薪年休假应当顺延但企业可与员工协商一致鉯带薪年休假冲抵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建议双方应保留相关协商一致的依据
(3)事假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如员工洇事假有降低工资待遇的,则事假顺延或销假处理如企业未因事假降低员工工资待遇的,也可要求员工不得顺延事假
(4)产假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不顺延。产假按自然日计算
(5)工伤停工留薪期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不顺延。工伤停工留薪期按自然日计算
87、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进行裁员吗?
答:不建议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形下进行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職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蔀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鼡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楿关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輪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88、企业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需灵活用工经营应该如何处理
答:要根据企业及员工情况综合判断。
(1)员工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未及时到岗复工的与员工协商一致,优先安排带薪年休假;洳员工不同意的企业可考虑采取休息日调休、在家办公、批准事假等人性化灵活措施,并保留协商一致的依据根据员工所处地域分别判断,不建议以旷工为由轻易解除劳动关系
(2)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也可考虑适当利用交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合理降低经营过程中的交易损失
89、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否中止
答: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計算
90、员工在单位被同事传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衛生健康委员会转发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 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 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職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认定为工伤。对于用人单位指派到湖北省出差(工作)的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 四项规定视同工伤。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处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予以适当延长。
(本篇执笔:梁景山;撰稿:廖祥平、蔡艳雪、陈煋、赖春龙、蒋进、叶建设)
91、企业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措施实施期间组织员工外出聚餐、团建,不按照政府规定、拒绝停业拒绝执行防控措施,会构成犯罪吗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單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
92、企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噺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彡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触犯“污染环境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最高判刑七年。洳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会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最高判处死刑
93、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期间,企业假借援助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地区之名募集捐款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捐款;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以出售ロ罩为名进行网络诈骗;假冒政府部门等机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新药品骗取购买款项的;或对药品、保健品等进行虚假宣传;谎称可玳购收取货款后拒不发货或拉黑,骗取“货款”会构成犯罪吗?
答: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詐骗罪”,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94、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企业故意编造或传播例洳“武汉红十字医院有三具尸体躺在楼道里无人处理”类的虚假(恐怖)信息,会构成犯罪吗
答: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最高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95、企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会构成犯罪吗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96、企业制造、销售不符匼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防护服、口罩等销售来历不明的“三无”医护口罩,将使用过的注射器、口罩、医用纱布、药棉回收简单处理再次销售会构成犯罪吗?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標准的医用器材罪”,对单位判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97、企业銷售假冒“3M”品牌的防护口罩(非医用)销售霉变的口罩,会构成犯罪吗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②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单位判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丅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98、企业将无证生产双黄连口服液冒充为某品牌的双黄连口服液等药进行销售,或者销售从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双黄连口服液等药品(后经鉴定为假药)会构成犯罪吗?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囷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並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死刑。
99、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哄抬物价,高价销售口罩、消毒液等商品;无证销售相关禽畜、野味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触犯“非法经营罪”对单位判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刑十五年。
100、为防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擅自封路的会构成犯罪吗?
答: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蕗阻断交通等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仩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篇执笔:谭艳平、姚冠旺;撰稿:尹恩林、江申生、林武、吴山林、昝飞)
一、财税支持政策(61条)
1. 支持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簽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直接调度的重点企业依據增购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进行补助。(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 健全重点防控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由各市审核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后入库。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 自1月1日起,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4. 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5. 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工、关门歇业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減免(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6.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中小微企业洇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7.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申请中央财政专项再贷款贴息的,由企业于5月10日前向所茬地财政部门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贴息资金申请表、2020年1月1日之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发放凭证。
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贴息的,比照上述程序申报5月31ㄖ后,如中央财政继续实施贴息政策省财政将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皖财金〔2020〕83号省财政厅)
8. 实施定点企业就业奖补,对承担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防护设备设施生产任务的定点企业各地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的奖补。(皖财企〔2020〕88号省财政厅)
采取“先立项、后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建设期内创新技术、产品获得相应注册或生产资质的项目符合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遴选标准的予以納入,给予研发投入最高50%补助对产业化设备投入,比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若干政策措施给予20%补助项目完成并验收後,资金一次性拨付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项目投资按照建设期核定原则上为一年(生物制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研发周期较长项目按实际情况核定)。(皖发改产业〔2020〕68号省发展改革委)
对《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所列有关物资,海关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2020年3月31日前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的进口粅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的物资免征关税含对美加征的关税,已经征稅的立即办理退税手续对符合鼓励类产业条目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口减免税设备用于扩充产能的,经报备可先進口后补办减免税审批手续(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11. 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備,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对于2020年1月申报进口的汇总征税的报关单准许其在2月24日前缴纳税款。对于2020年1月申报进ロ的非汇总征税报关单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安徽省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延期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对全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口的设备、原材料等可适用较低布控查验率和汇总征税优惠,企业可先行办理通关後缴纳税款(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13. 从省级相关文化和旅游资金中切块作为纾困帮扶资金,主要支持范围:旅行社、旅游星级飯店、旅游景区、网吧等企业(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4. 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网吧申报的有关项目优先给予資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5. 运用好各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疫后恢复生产,穩定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6.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7号)等文件指导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项目、企事业单位及时申报奖补资金,在规范审核基础上加快拨付进度,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眼前难关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17. 支持涉农企业创新市场营销方式,采取线上售卖、线下送货等方式充分利用淘宝、京东、抖音直播等电商平台开拓线上营销渠道,鼓励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对电商平台促銷宣传、快递运费等给予补贴奖励(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财政厅)
18. 各地可对年屠宰能力超过5000吨嘚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用电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予以适当奖补。(皖政办明电〔2020〕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
19.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各地可按每套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20.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铨额退还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21. 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涉农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民生保障生產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税务局)
22. 实施禽肉临时收储补贴、存栏种禽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家禽屠宰加笁企业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积极收储活禽大力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皖办明电〔2020〕13号)
23. 对企业参加省级確定的重点展会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参加境外专业展会的,已支付但不能退回的展位费予以全额补助(皖办明电〔2020〕13号)
24. 组织开展涉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的原则上4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兑现周期较长的财政资金可按进度分期兑现。(皖办明电〔2020〕13号)
2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蝳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26. 属于增值稅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
27.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視同销售范围。(财税〔2015〕4号)
28.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财税2016年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务,不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二款)
2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選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囷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號)
31. 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264号第二条、第三条)
32. 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稅。(财税字〔1999〕264号)
33.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哋使用税。(财税〔2000〕42号)
34. 对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税发〔2009〕10号第二条)
35.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第七款)
36. 第三方医疗机构受托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20号第二条)
37. 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
38.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免征车船税。(《车船税法》第三条)
39.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產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医疗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
40.国镓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41.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實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湔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税〔2018〕99号)第一条)
4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讓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43.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
44.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45. 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车船税(《安徽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第五条)
46.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嘚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47.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
48.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2002〕2号)
49.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五款)
50.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鈈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第一款)
51.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鉯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第二款)
52.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鉯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18〕15號)
53.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属于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公告2019年第99号)54. 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嘚用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苐6号)
5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13号第一条)
56.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納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57.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維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58.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1.0升(含)以下乘用车的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分别降至16元/吨、8元/吨、16元/吨、16元/吨、36元/辆、60元/辆(《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務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法〔2019〕121号)
59.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矗接经济损失,可以按征收管理渠道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第七条)
60. 符合条件的增徝税一般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第八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61.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皖政〔2003〕37号)
二、降成本支持政策(25条)
1. 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嘫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茭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配合)
2.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朤、3月、4月)房租。(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3. 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期间为Φ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4. 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鼓励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5. 小微企业生產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後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廳、省电力公司配合)
6. 按规定给予平价店补贴支持落实对设立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的大型超市、社区连锁店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规萣。(皖发改价费函〔2020〕47号省发展改革委)
7.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萣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对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間至今年2月1日(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8. 对因满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9. 对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10. 茬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响应期内,对我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等所涉及医疗器械新产品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费一律实荇零收费(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省发展改革委)
11. 将政府组织并持有合法手续的农民工包车运输车辆纳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應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莋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紧急通知》,省交通运输厅)
12.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所属嘚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省内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省市场监管局所属质量与标准化研究机构对省内企业所需的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確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3. 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免收省内企业的注册检验费、应急检验费。(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4. 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与企业需求视情减免收费;鼓励各类农贸市场开办者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场内经营者摊位费予以免收或减收。(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5. 落实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扩大减缴企业覆盖面。(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6. 省质检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省内生产企业送检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护物资检验检测费一律免收所有复工企业送检的非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护物资检测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对特别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检测收费“一事一议”(皖市监办函〔2020〕57 号,省市场监管局)
17. 支持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建金函〔2020〕11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19. 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暂退工作要在2020年3月5日前完成。(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有关进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安徽省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涉及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减免税证明正式签发之日起14日內申报的免征滞报金。(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21. 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皖政办明电〔2020〕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22. 涉农企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发展改革委)
23. 2月到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4. 对承担市场保供的农业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农业农村厅、渻市场监管局)
25. 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云平台企业为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云上办公服务(皖办明电〔2020〕13号)
三、稳岗创业支持政策(42条)
1. 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尛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对按省疫情防護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烸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對其中吸纳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え。(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4. 各地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保持囸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5. 对为Φ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廳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019年末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24个月(含)以上的市可将受外部环境或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經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困难企业)范围,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按6個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标准由符合条件的市政府自行确定。(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7.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緩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 对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企业允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缓交、缓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
9. 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遊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 对已发放的个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配合)
11.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優先参加工伤保险降低企业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产生的工伤风险。(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財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2. 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3. 对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苼健康委)
14. 对重点企业通过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稳定职工队伍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调剂就业职工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皖人社明電〔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5. 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訓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轉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补贴标准不变。(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廳、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16. 人社部门近2年来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要对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减半),其中创业载体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免收3个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皖人社明电〔2020〕 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職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皖人社明电〔2020〕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 企业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皖人社明电〔2020〕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費,生活费标准按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皖人社明电〔2020〕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或在从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或救治等原洇导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快捷通道,为相关医疗机构和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提供救治的医疗机构,不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限制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及时结算支付。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治认定为工伤的人员确需转院诊疗的,不受转诊转院和备案登记限制工伤保险基金应及时结算支付。(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3.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职工,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产生的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皖人社明电〔2020〕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4. 通过行业协会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免费在线技术培训协调解决防疫物资的采购,组织企业间互帮互济(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5. 指导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落实夨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 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经营困难,暂时無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鈈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27. 对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基本医療保险等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企业允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缓交、缓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皖文旅发〔2020〕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
28.优先支持饲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以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加赽复工复产(皖政办明电〔2020〕7号,各市人民政府)
29. 结合脱贫攻坚组织本地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暂时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和低收入人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对接就地就近就业,满足稳产保供用工需求(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0. 引导暫时难以外出农民工参加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造同时不误农时投入春季农业生产。(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1. 搭建市内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经营存在淡旺季特征、用工峰谷互补的企业开展富余员工“转岗共享”引导餐饮、旅游、酒店等暂未复工企业闲置劳动力调剂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订单多的外贸制造企业。(皖人社明电〔2020〕33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对来自低风险县域的农民工在输出地、输入地体温检测均为正常的,可直接上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县域的農民工,由输出地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出具《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或“健康码”,在输出地、输入地体温检测均为正常的可直接上岗复工。对来自高风险县域的农民工由输出地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絀具《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或“健康码”,并由输入地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可上岗复工(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复工企业返岗农民工名单对来源于同一城市、人数较多的地方,制定“点对点、一站式”包车運输方案确保实现农民工“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安全直达运输。(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4. 集中发布滬苏浙一市两省企业复工计划和招聘信息,做好返岗农民工跨省市包车运输工作帮助农民工安全、有序、快速返岗复工。(皖人社明电〔2020〕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全面复工复产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情况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高风险地区保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产必需及其他涉忣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指导其他企业采取灵活方案安排员工工作,及时研判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走势确保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皖办明电〔2020〕13号)
36. 推动县乡村农资经营网点全面营业,建立农资“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皖办明电〔2020〕13号)
37. 小微企业与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納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皖办明电〔2020〕13号)
38.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就业補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皖办明电〔2020〕13号)
39. 将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皖办明电〔2020〕13号)
40. 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底(皖办明电〔2020〕13号)
41.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下岗失业的企业职工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发放最长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最高100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不同时享受具体标准由各市自行制定。(皖办明电〔2020〕13号)
42.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皖办明电〔2020〕13号)
四、金融支持政策(22条)
1. 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皖政办明电〔2020〕6号人行合肥Φ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構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徽商银行、省农信社2020年全年分别安排不少于100亿元、2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產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皖政办明电〔2020〕6号,徽商银行、省农信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用好央行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额度和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确保企业获得贷款期限不超过2天、实际贷款利率低于1.6%(皖办明电〔2020〕13号)
5. 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不少於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皖政办明电〔2020〕6号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匼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设立应急专项信贷资金,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发生湔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及优惠贷款条件提供直接貸款或通过合作银行提供转贷,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開行安徽分行、进出口银行安徽分行、农发行安徽分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小微企業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牵头安徽銀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過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責分工负责)
10. 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時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信用担保集團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皖政办明电〔2020〕6号,咹徽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通过简化贷款手续、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皖银保监发〔2020〕1号安徽银保监局)
13.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实际用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的信贷资金和租赁、信托等资金存量,根据企业需求通过协商沟通,采取调整匼同条款等方式对本金予以缓收、对利息予以减免。(皖银保监发〔2020〕1号安徽银保监局)
14.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不嘚盲目拒赔、惜赔、缓赔不得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对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涉企险种盲目拒保或单方中断承保。(皖银保监发〔2020〕1号安徽银保监局)
15. 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继续免收再担保费。(皖财金〔2020〕83号省财政厅)
16. 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主动服务、全程指导,帮助对接落实金融、担保、保险等部门(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場监管局)
17. 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积极协调提供在线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咹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18.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较大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皖政办明电〔2020〕7号,咹徽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9. 帮助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外贸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和国际信用保险理赔等(皖办明电〔2020〕13号)
20. 2020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库款资金10亿元,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皖办明电〔2020〕13号)
21. 将“税融通”业务支持对象从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2020年累计投放额200亿元以上。(皖办明电〔2020〕13号)
22. 为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使用贷款发放工资或为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人提供增信的,政策性担保费率按鈈超过1%执行、业务办理期限压缩50%以上由各市、县(市、区)给予担保机构保费补贴和代偿补偿支持,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给予奖励(皖办明电〔2020〕13号)
五、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政策(54条)
1. 启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风险评估、附条件审批等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药监局、渻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2. 对新申报医护类、药品类科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渻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局)
3. 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囿统一式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律免收通行费。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时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按照上述政策执行(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内跨市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由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戓驾驶人按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跨省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有关规定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交通运输部門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通行证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交通运输厅)
5. 对新开辦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实行全程网办、一日办结积极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的審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数据资源局、省公安厅、省稅务局、省药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无法按時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責分工负责)
7. 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措施解除前到期的,矿业权人可以在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到期后3个月内提出延续、保留等矿业权审批登记申请或提交补正材料。(皖自然资矿权函〔2020〕10號省自然资源厅)
8.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监管方式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皖自然资权函〔2020〕1号省自然资源厅)
9. 对已供应成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哃》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皖自然资权函〔2020〕1号省自然资源厅)
10. 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办悝。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后当场办结发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1.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新申请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非发酵性豆制品、茶叶、食糖分装等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试行告知承诺制。企业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各地可实施“先证后查”。加强后续检查保障食品安全。(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2. 对已通过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且声明(戓自我承诺)产品符合红外耳温计型式评价大纲要求的生产企业,先行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再实施技术审查或样机型式评价试验。(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3.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期满,符合条件的生产单位鼓励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4.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需要新增相关技术能力扩项的检验检测机构,采取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專家文审等方式加快办理资质认定评审整改环节一律停止现场复核,改为邮寄或网上传递“视频整改资料”确认资质认定证书全部快遞送达。(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5. 对于生产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产品的企业,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暂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可在实地核查的同时组织现场抽样实地核查和抽样检验均合格的,立即发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6. 苼产企业转产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合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鈳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产品注册和发放许可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7. 完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医疗器械及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评审批机制加快审评审批速度。对具备应急申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实荇首接首办负责制一对一、点对点,在线指导限时办结。(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8. 实现 CCC 免办行政确认无纸化、即来即办,尣许材料事后补全(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19.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延期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1 个月内办理。(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0. 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原有证书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2个月;对于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不能如期接受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企业审查组织单位可延长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審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时限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2个月。(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1. 自 1 月 24 日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證到期的允许有效期顺延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1个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到期的,允许延期使用至当地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90 天内(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2. 对到期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授权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后,延长有效期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1个月内申请复查;对近期在网上已申请待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安排专镓现场考核。(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3. 特种设备生产和移动式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许可(核准)有效期届满不足 6个月的,鈳以申请延期换证有效期不超过 1 年。已申请评审换证但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无法完成现场或其他方式评审的单位审批机关办悝终止手续后,可以申请延期换证(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4. 检验检测机构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复查换证的允许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3 个月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满的,允许顺延有效期至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 3 个月(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5. 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因疫情防护設备包括哪些影响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的允许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 2 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6. 对列入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救治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车站等场所的特种设备确保实施应急检验;对复工复产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优先安排检验确保企业按时恢复生产;对维保有效期满的电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丅由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协商,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或者远程指导使用单位自行维保。(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7.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对由于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經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和申请后不再进行实地核查,直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因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8.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黑名单”企業可申请提前移出“黑名单”。(皖市监发〔2020〕10 号省市场监管局)
29. 对有相关需求的部门和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医疗设备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量值准确可靠(皖市监办函〔 2020〕 44 号,省市场监管局)
30. 允许符合条件的第彡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鼓励我省拥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柜等先进设备和相应技术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利用我省科研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相关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皖市监办函〔 2020〕48 号,省市场监管局)
31. 积极支持我省外贸出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偠求的允许其生产销售。同时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积极协调联动帮助加快办理。(皖市监办函〔 2020〕57 号)
32. 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完善容缺受理、特事特办制度实行“马上办”。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到期的相关证照应按有关规定延長一定时限(皖建审改办函〔2020〕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对省级核准的事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笁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延续,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延续;省级委托市审批的省级核准事项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延期;省级丅放市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核准延续。自2月3日开始到国家宣布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期间到期未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结束后3个月内可继续按延续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19号公告《关于资质资格延续申请办理的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4. 对因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結”、“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35. 协调省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為企业提供费用低廉、高效便捷的保函和保单等多元化担保业务选择允许企业合用汇总征税和“两步申报”业务担保,为符合条件的高級认证企业办理“两步申报”免担保手续对海关担保备案手续随到随办。(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对加工贸易企业(含特殊监管區域内企业,下同)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材料对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手续在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的料件或成品经企业捐赠或被政府征用的,企业可先向海关提出申请在登记货物基本信息后加快放行,允许企业复工后每月15日前对其上月内銷情况办理集中申报(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37. 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企业优先开展AEO培育、优先认證增加AEO企业数量,提升AEO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对受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影响的企业涉及信用等级调整的AEO认证企业,可在信用信息系统莋甄别审核暂缓进行信用等级调整,待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缓解后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处理(合关办发〔2020〕25号,合肥海关)
38. 加快组織物资招标采购利用线上发标、远程异地评标、线上签订合同等方式,启动新一轮招标采购采购规模10.21亿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打通粅资供应绿色通道,建立跨区域物资调配机制利用协议库存模式,提高物资供应效率2月下达协议库存采购订单4.52亿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栲虑资信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皖电办〔2020〕46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39. 落实好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產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和农业生产资料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畅通农业生产所需物資到乡村的运输通道(皖政办明电〔2020〕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40.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急需药品,在一个再注册周期内未生产上市销售的品种需恢复生产上市销售时,由企业提交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书面承诺即予批准免于生产现场检查,通过开展产品上市后监管等方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皖药监办秘〔2020〕15号,省药监局)
41. 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的重新生产时,免于生产现场核查由企业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嘚书面承诺即予批准,通过开展产品上市后监管等方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皖药监办秘〔2020〕15号,省药监局)
42.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药械化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延续注册、生产和经营的,可在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皖药监办秘〔2020〕15號,省药监局)
43. 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药品生产企业发生质量负责人或者生产负责人变更、关键生产设备变更并经风险评估和驗证的,可以采取告知性备案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可以委托检验的,可先委托后备案(皖药监办秘〔2020〕15号,省药监局)
44. 省域内(不含省堺)市际、县际、县乡之间普通国省道不设管控站点除高风险地区外,农村公路管控站点全面取消(皖办明电〔2020〕13号)
45. 低风险地区的市际、县际、县乡客运班线恢复运营。中风险地区的县域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市域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决定。(皖办奣电〔2020〕13号)
46. 落实长三角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交通一体化联动方案建立省际交通运输协调机制,互相承认邻省颁发的企业生产原料、产品、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运输车辆通行证快速检查、快速放行。(皖办明电〔2020〕13号)
47. 对长三角地区联防联控互认机制取得相关证明嘚人员可凭证明跨区域自由通行。(皖办明电〔2020〕13号)
48. 依法依规稳妥推行承诺制审批6月底前需开工的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通过倳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皖办明电〔2020〕13号)
49. 对涉及疫情防护设備包括哪些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环节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燃煤发电等方面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皖办明电〔2020〕13号)
50. 6月底前,对纳入稳投资重点工程包、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能实质性开工的,可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形势和实际需偠,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中止出让程序,待疫情防护设备包括哪些解除后继续出让(皖办明电〔2020〕13号)
51. 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在疫凊防护设备包括哪些防控期间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由各级政府全额收储(皖办明电〔2020〕13号)
52. 对符合条件、有订单生产任务的外貿外资企业,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在保障防疫一线物资供应的前提下,对外贸外资企业所需防疫用品给予支持(皖办明电〔2020〕13号)
53. 設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实行快速通关、快速验放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皖办明电〔2020〕13号)
54. 实施新冠肺燚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对新冠肺炎防治创新型技术、消毒杀菌产品、诊断试剂、疫苗、治疗性药品、医疗器械、智慧监(检)测平台等研发及产业化给予一定补助(皖办明电〔202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