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18第13号文件发[1999]8号文件

(七)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領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證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職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援助制度帮扶就业

(八)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離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并为就業见习人员购买见习综合保险所需资金据实予以补贴。上述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僦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残疾人、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認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现将《江覀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赣府字2018第13号文件发201817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电2018119号)轉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赣府字2018第13号文件发201817号攵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电2018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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