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管扣车后,发现一个城管摊贩开车撞死城管不系安全带,有权对他进行录像并举报吗

原标题:摊贩小车被扣取车时被偠求缴停车费 城管回应

东快讯(记者陈雪芳)陈先生是一名流动摊贩本月初,他的车子在火车站北广场附近被执法部门暂扣到期缴纳叻罚款去停车场取车时,却被要求缴纳保管费他很不理解,“行政强制法不是规定这个费用由执法部门来出吗”对此,晋安区城管执法二中队表示是停车场乱收费。 陈先生是福州火车站北广场附近的一名流动摊贩12月2日,因为占道摆摊他的三轮车被晋安区城管执法②中队暂扣,并对他开出了500元的罚单前天,陈先生缴纳了罚款去停车场取车时却被告知要缴纳一天30元的停车费,几天下来被算了200多元

“也不开票据,凭什么要我交钱”陈先生查询了行政强制法,其中明文规定:因查封、暂扣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此他認为,这个费用应该由城管部门来出不应该由当事人付钱。他质疑是否城管将这笔费用算到了被扣车摊贩的头上。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这家位于火车站北广场附近的停车场,停车场收费员表示一天30元,是停车场对暂扣车辆的收费标准一直如此,但对于为何不能提供票据表示“要问老板”。根据他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一名吴老板的电话,对方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回应“停车场现在不是我管理,具體是谁不知道”便挂断了电话。

“停车场这样收费是不合理的”12358物价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说,根据行政强制法:因查封、暂扣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她建议陈先生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

记者随后和陈先生一同前往晋安区城管执法二中队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停车場乱收费的行为和城管部门没有关系。

“我们早期已经交了一笔停车费给他们用于放置被查扣的车辆,所以取车的车主是不需要缴纳這笔费用的”该中队一名工作人员说。经过协调陈先生昨日取回了自己的车子。

摊贩车子被扣水果丢大半 城管叫囂“我就牛你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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