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收新政|《完税证明》相关事项
【大鹏微评】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包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个人办理贷款、購房、出国、移民、求职、保险等事项的重要凭据)、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税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和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證明等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28号)对税收完税证明表樣进行了变更,主要内容有:(1)完税证明不再作为税收票证管理不再套印“税收票证监制章”,加盖印章由“征税专用章”调整为“業务专用章”;(2)除个人对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缴(退)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时税务机关开具《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成为曆史由“纳税记录”代替)外,其它正常开具《税收完税证明》;(3)网上开具的完税证明式样与办税服务厅开具的一致加印电子形式业务专用章;(4)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