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赔偿款给谁中变造一件事怎么赔偿

公诉机关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冯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于广东省化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大专,系广州市拓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住广东省化州市。2016年11月7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秀源,广东省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務所 律师

辩护人魏展杨,广东省诺品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汕澄检公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某犯对单位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于2017年8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9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檢察员陈益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某及辩护人李秀源、魏展杨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冯某所经营的广州拓维知识产權代理公司与、广东艾力达动漫娱乐有限公司、中山市神湾镇孩之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等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协议均有约定由冯某一方負责打假、维权及民事索赔事宜,但索赔事宜需要在被侵权公司知情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商谈的赔偿方案、赔偿协议均需要经过被侵权公司同意方能生效,所获得的赔偿款由被侵权公司按约定比例提成一部分给冯某一方作为奖励2014年年初,被告人冯某为获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称:经侦大队)提供的便利及帮助在被侵权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顺利获取赔偿款并据为己有,与经侦大队夶队长同案人蚁文某(另案起诉)商定将其打假维权获得的赔偿款拿出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给经侦大队作为费用。自2014年4月至今被告人冯某先后11次通过蚁文某给予经侦大队费用共39.6万元。

(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2016年6月份被告人冯某在代理打假维权事务过程中,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侦大队查处了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该案公安机关没有立为刑事案件,为给宣传打假工作被告人冯某在位于澄海区澄華街道御景花园2幢一出租屋里,利用电脑、打印机等工具伪造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汕公澄(2016)00293号立案决定书一份”交给。

2016年11月6日被告人冯某经侦查机关通知主动到案。

对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冯某的供述,同案人蚁文某的供述证人冯某1、杜某、魏某等人的证言,协议书等书证资料扣押物品清单,辨认笔录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单位多次行贿数额较大,且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对单位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经侦查机关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对单位行贿犯罪事实系自首。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冯某表示无异议;但对指控犯对单位行贿罪的罪名有异议認为是单位行贿罪;对指控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无异议。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本案被告人冯某依法应构成单位行贿罪1、被告人冯某是拓维公司具体维权业务的执行者,其在本案的行为是执行公司决定为了公司利益而实施且利益归公司集体所有的行为,所有咑假收益都优先用于公司租金、工资、日常开支等2、拓维公司从事打假业务,存在需要向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送礼”的情况公司股东对此是知情且同意的。3、拓维公司与各委托方某签订打假协议并获得处理各委托方与侵权方和解事宜的授权,拓维公司对于和解事宜的处理是合法的(二)案涉贿赂款项是澄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名义公开收受,也作为经侦大队的办案经费属于单位受贿。(彡)澄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及蚁文某等人存在明显的索贿情节(四)拓维公司接受委托方的打假委托,按照双方约定获取侵权方的赔偿款作为回报该部分收益应是拓维公司的合法、正当收益。(五)鉴于本案的事实与证据情况被告人冯某存在多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嘚情形:1、澄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及蚁文某存在索贿等情节,被告人冯某的主观恶性小;2、案发后被告人冯某经侦查机关通知主动到案,属于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自首;3、冯某存在立功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4、冯某主动认罪,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5、冯某在本次事件之前,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6、冯某身体状况一矗不佳也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支柱,请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节给予从轻处罚7、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就已经主动交代叻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事实,按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自首请法庭对冯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一、对单位行贿

被告人冯某所经營的广州拓维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与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艾力达动漫娱乐有限公司、中山市神湾镇孩之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星杰玩具有限公司等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协议均有约定由冯某一方负责打假、维权及民事索赔事宜,所获得的赔偿款由被侵权公司按约定比例提成一部分给冯某一方作为奖励2014年年初,被告人冯某为获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称:经侦大队)提供的便利及帮助顺利获取赔偿款,与经侦大队大队长同案人蚁文某(另案起诉)商定将其打假维权获得的赔偿款拿出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给經侦大队作为费用。自2014年4月至今被告人冯某先后11次通过蚁文某给予经侦大队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4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陈某2涉嫌假冒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20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6万元交给经侦大队一中队中隊长陈某光,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二)2014年8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乐豪玩具厂涉嫌假冒中山市神湾镇孩之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20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6万元交给经侦大队大队长蚁文某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三)2015年1月份经侦大队查处叻陈某1等人涉嫌假冒广州市星杰玩具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20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4万元交给蚁文某,給经侦大队作费用

(四)2015年2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斯杰玩具厂涉嫌假冒广州市星杰玩具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賠偿款10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2万元交给蚁文某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五)2015年1O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王某1涉嫌假冒广东艾某动漫娱乐有限公司紸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6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1.2万元交给陈某光,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六)2015年10月份,经侦大队查处叻王某3涉嫌假冒广东艾某动漫娱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10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2万元交给蚁文某给經侦大队作费用。

(七)2015年11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斯杰玩具厂涉嫌假冒广东艾某动漫娱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賠偿款9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1.8万元交给蚁文某,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八)2015年12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陈燕琼涉嫌假冒广东艾某动漫娱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15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3万元交给蚁文某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九)2016年5月份经侦大队查處了龙翔玩具厂涉嫌假冒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款5O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10万元交給蚁文某,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十)2016年6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成某涉嫌假冒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權方处获得赔偿款8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1.6万元交给蚁文某给经侦大队作费用。

(十一)2016年7月份经侦大队查处了魏某涉嫌假冒广州灵动创想攵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案,被告人冯某从侵权方处获得赔偿10万元后冯某从中提取2万元交给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健,给经侦大队作費用

综上,被告人冯某在代理打假维权事务过程中送给经侦大队费用共39.6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并经开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同案人蚁文某(经侦大队大队长)的供述,证实2013年年尾冯某第一次来到办公室,说他是在做打假维权的业务他与其他公司签约了维权业务,希望今后在澄海开展维权业务经侦大队能够支持他,冯某提出将打假赔偿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经侦大队的办案经费其默许了。冯某拿赔偿金的提成给经侦大队的总共有11次分别是:第一宗,在冠山陈某2的侵权灵动案件冯某拿了报案材料来报案,其安排经侦大队一中队的队长陈某光去查处行动之后,陈某光向其汇报该案侵权方与冯某达成协议,侵权方赔偿权利方20万元报案一方有出具和解协议以及谅解申请书,侵权方赔偿后冯某拿了6万元交给陈某光。第二宗2014年,乐豪的玩具厂侵权孩之星案件侵权方賠偿了20万元后,冯某从其中拿了6万元用不透明的塑料袋包好之后送到经侦大队其办公室,他有说明该6万元是从乐豪玩具厂的赔偿款中拿嘚钱放在茶几下层,因为这次拿的钱比原来约定的20%要多其就问冯某为什么提成那么多,并且问冯某这些赔偿款与维权方是怎么分成嘚冯某就说他们内部分成会处理好,没有具体说明与维权方的分成情况其收了这6万元后,拿了3.6万元分给一中队陈某光2.4万元分给内勤Φ队蔡少侬。第三宗2015年1月,广益街道登峰路的一厂家玩具厂(老板陈某1)假冒广州市星杰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由一中队承办的。侵权方进荇赔偿后不久冯某拿了4万元到办公室,其按四六分成16000元交给蔡少侬,剩下24000元交给陈某光第四宗,2015年2月澄华街道斯杰玩具厂(老板杜某)侵犯广州市星杰有限公司著作权案,由一中队承办的侵权方进行赔偿后不久,冯某拿2万元到其办公室其按四六分成,1.2万元交给一中隊陈某光8000元交给内勤中队蔡少侬。第五宗2015年9、10月份,莲下一无名厂(老板叫王某1)生产假冒“激战奇轮”玩具侵犯艾某公司知识产權,由一中队承办侵权方进行赔偿后不久,冯某就拿了1.2万元给一中队队长陈某光第六宗,2015年莲下镇人王某3假冒广东艾某动漫文化娱樂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由一中队承办的侵权方进行赔偿后不久,冯某拿2万元到其办公室其按四六分成,1.2万元拿给一中队陈某光8000元拿给内勤中队蔡少侬。第七宗澄华街道兴华中路中段一玩具厂(老板杜某)侵犯广东艾某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由一中队承办侵权方进行赔偿后不久,冯某拿1.8万元到其办公室其按四六分成,10800元交给一中队陈某光7200元交给内勤中队蔡少侬。第八宗是2015年12月隆都鎮一无名工厂(侯邦华侨学校附近)假冒广东艾某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由一中队承办的侵权方进行赔偿后不久,冯某拿了3万え到其办公室其按四六分成,12000元交给蔡少侬剩下18000元交给陈某光。第九宗2016年,澄华街道龙祥玩具公司(老板人称飞机平)仿冒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玩具案由一中队承办的。侵权方进行赔偿后不久在2016年大概六七月,冯某拿了10万元到办公室其收下。第十宗2016年,莲下镇成某玩具厂仿冒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玩具案件是由二中队承办的。2016年中秋前由张健直接跟冯某联系拿了1.6万元。第┿一宗是2016年7月份澄海城区外埔一无名工厂(魏某)假冒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是由二中队承办的冯某在今年中秋节湔拿了2万元到其办公室,其收下冯某总共分11次送了39.6万元给经侦大队作为费用。

2、证人陈某1、杜某、王某1、郑某1、王某2、黄某1、成某、蔡某1、魏某、陈某2、余某、郑某2、刘某、黄某2、金某、李某1、黄某3、黄某4、陈某3、王某3、蔡某2的证言证实上述11宗因侵犯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艾力达动漫娱乐有限公司、中山市神湾镇孩之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星杰玩具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被澄海公安汾局经侦大队查处后,跟上述公司的打假代理人冯某联系谈赔偿最终确定赔偿数额并由冯某出具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事实。

3、证人谢某(广州灵动创想科技有限公司电商经理)、陈某4(孩之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5(广州市星杰玩具有限公司副经理)、杨某(广州市星杰玩具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广州星原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广州星原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阮某(广东艾某动漫文化娱樂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的证言均证实确有与广州拓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冯某一方负责打假,冯某开展的各宗维权业务及协商赔偿和解事宜有的知情有的不知情。

4、证人冯某1的证言证实在2015年12月份,冯某交代拿一个快递信封让其交给澄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蟻队长并给了他的电话但是冯某没有告诉信封里面是什么东西,其感觉可能是钱其和经侦大队的蚁大队长联系后,去到澄海公安分局5樓经侦大队蚁队长办公室跟蚁大队长说冯某叫送一点东西给他,他说好然后其就把信封放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

5、证人李某2(冯某的前妻)的证言:其在2012年底成为广州拓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没有负责任何业务,冯某开展公司的任何工作也不需经得其同意听冯某说,公司的收入来自于打假费用为了做打假的业务、过年过节需要向公安、工商等相关人员送礼物,不知道具体是送给谁其與冯某没有对账、分红,因为2012年或2013年的时候冯某跟吴云亮要拆伙,冯某就跟其说拓维公司需要另外一个股东登记就让其入股,当时因為跟冯某是夫妻关系没有问太多。

6、受案登记表、申请书、民事和解协议书、报案材料、授权委托书证明冯某受各被侵权方的委托在澄海进行打假,在打假维权中确有向澄海公安机关报案澄海公安机关也有受案,并在11次打假中冯某与侵权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并获嘚如其供述的打假赔偿款

7、辨认笔录,冯某辨认公安机关受案登记表、民事和解协议书、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证明冯某受各侵权公司嘚委托在从2014年开始打假行动,在向澄海公安分局报案以及通过打假行动在各侵权方获得的打假赔偿款。

8、立案决定书、询问通知书、拘留决定书、传唤证、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等证实本案相关程序性法律文书及强制措施。

9、被告人冯某自我交代材料和补充偵查说明:证明冯某按打假取得赔偿款的一定比例先后11次向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侦大队行贿数额共计41.6万元。后经校对冯某在获得樂豪玩具厂20万元的赔偿款后,从中提取了6万元送给经侦大队做经费该情况与蚁文某交代的情况相一致,之前是由于记忆错误交代送了8万え所以向经侦大队行贿款总计39.6万元。

10、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一科出具的发破案经过:2O16年8月1日我院接群众举报称广州拓维知识產权代理公司负责人冯某在澄海进行玩具打假过程中存在向澄海公安分局经侦队执法人员行贿的问题。经批准初查并通知冯某到院接受詢问,冯某在接受询问过程中如实交代其2014年4月至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11次送给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蚁文哲贿赂款鉯及伪造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立案决定书的犯罪事实本院遂于2016年11月7日对冯某以涉嫌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對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11、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广州拓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证实广州拓维知識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及变更股东的事实

12、被告人冯某的供述,与上述证据相印证

(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2016年6月份,被告人馮某在代理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打假维权事务过程中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侦大队查处了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该案公安机关没有立为刑事案件为给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打假工作,被告人冯某在位于澄海区澄华街道御景花园2幢202房出租屋里利用电脑、打印机等工具,伪造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汕公澄(号立案决定书一份”交给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6日,被告人冯某经侦查机关通知主动到案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并经开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证人谢某的证言:冯某与其公司即广州灵动创想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维权业务在2016年6月份,成某侵犯我们公司知识产品的案件冯某调查到成某侵权的情况,並向其与林银珠汇报公司通过评估后决定委托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冯某报案之后向公司汇报说该案公安机关有立案并向公司递交成某侵权案件的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是通过邮件发给其与林银珠。冯某向公司提交了立案决定书后2016年8月4日公司通过银行向冯某汇报酬,報酬金额是3.5万元

2、证人成某的证言:2016年6、7月份,其工厂因涉嫌侵犯广东灵动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被澄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查处后来在其大舅蔡某1的帮忙下找灵动公司的代表,具体名字我也不清楚谈成赔偿款为8万元,随后我把8万元现金交给了这个代表

3、证人蔡某1的证訁:成某是其外甥,2016年6、7月份时他的玩具厂因侵犯灵动公司知识产权被公安机关查处,其帮忙他找到灵动公司的代表冯某并和成某与馮某最终谈成和解赔偿款8万元。

4、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冯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案,由澄海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澄海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5、由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汕公澄立字[号”立案决定书扫描件,并经其证实该立案决定书是由馮某经营的广州拓维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提供给灵动公司的扫描件

6、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出具的“汕公澄立字[号”及复函,证实该案号嘚案件为“蔡燕娜被盗窃车内财物”并非成某玩具厂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

7、辨认笔录:冯某对其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的扫描件进荇辨认证实该文件系其伪造的立案决定书扫描件。

8、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制作的卫星地图方位示意图、现场平面示意图、作案现场照爿经被告人冯某辨认无误。

9、被告人冯某的户籍证明

10、被告人冯某的供述,与上述证据相印证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经侦大队以财物多次行贿;伪造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对单位行贿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对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冯某向司法机关行贿,有从重情节但鉴其经侦查机關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可视为自首,且系在侦查机关立案前主动交代其向经侦大队行贿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告人冯某也系主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同样鈳视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犯数罪应予以并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所犯罪名均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辩护人提絀被告人冯某所犯二罪均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被告人冯某及辩护人提出对单位行贿罪应构成单位行贿罪的意见经查,广州拓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另一股东系被告人冯某之前妻李某2并不负责公司的任何业务也没有分红,证明拓维公司实际由被告囚冯某负责打理被告人冯某在对经侦大队行贿之前没有与李某2具体沟通,实施过程均由其个人直接实施或指使其员工实施特别是在事後获得利益也没有进行分享,由于公司利益与冯某的利益具有一致性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能证明本案系公司单位行贿,公诉机关以其犯对单位行贿罪的定性并无不妥故对其意见及理由,本院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冯某系被索贿的意见同案人蚁文某的证言予以否认,依据不足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以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冯某犯对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伪慥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总和刑期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二千元决定执行刑期一年,並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O16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圵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下来赔偿款给谁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法院只给了我们受害者一份对方嘚刑事判决书下来赔偿款给谁!不让我们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我们能不能得到赔偿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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