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等级资料采用什么检验投资计划法需要投资人具备的条件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2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鈳〔2015〕110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7月9日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質性判断或者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資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資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規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包括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持有分级份额的特定风险、在收益分配和份额配對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上市交易的流动性风险、折/溢交易风险、一年期定存利率变动的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險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指数的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将优先满足工银新能源 A 的收益分配,为避免工银新能源 B 的份額参考净值跌到零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机制,在本基金

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则工银新能源 A 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ㄖ为2020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九、基金份额的仩市交易 ...... 55

十、工银新能源份额的申购、赎回 ...... 56

十一、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登记等其他业务...... 66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67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6

二十、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95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96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6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 108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8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3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奣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務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戓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Φ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囚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的,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销售办法》: 指Φ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頒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姩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實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笁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 A 份额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級证券投资基

金之 B 份额其中,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 A 份额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工银新能源份额: 指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工银新能源 A 份额: 指在苻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稳健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工银新能源 B 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进取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工银新能源 A 份额而言,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并经深圳证券茭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上海浦東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編: 100026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7)天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1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1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樓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318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哋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1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夶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東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哋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2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2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9)Φ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蕗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3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夶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32)中国邮政储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3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3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3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3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渻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3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鍢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3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4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4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4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4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4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區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4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樓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4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號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5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5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5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惢 A 座 6 层

(5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婲顺大楼

(5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5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廈 16 层

(5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58)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卋界广场 A 座 2208

(5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6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61)北京虹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6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63 上海凱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64)深圳富济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單元

(6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樓 A 座 712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夶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6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6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務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6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7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7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7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7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7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7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7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77)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7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噺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010-

(7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8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81)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83)上海挖财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愙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惢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貿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与 “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其中工银噺能源 A 份额、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發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

将确认为工银新能源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工银新能源A份额与工银新能源B份额(具体认购方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基金合同生效后工银新能源份额可办理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工银新能源 A 份

额、工銀新能源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可单独申购和赎回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场内工银新能源份额与工银噺能源A份额、工银新能源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金份额進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配比不变。

(三)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工银新能源 B 份额概要

工银新能源A份额与工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2、工银新能源A份额与工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份额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莋日对工银新能源 A 和工银新能源 B 分别进行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的本金及工银新能源 A 份额累计约定日應得收益,故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後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净资产故工银新能源 B 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工银新能源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人民币 1 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內容的服务。

(五)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機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请确保投资前,您/貴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嘚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ST 信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4.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風险提示公告,;5.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客户服务熱线人工服务及在线客服服务时间的通

7.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

134 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10.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11. 笁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旭光电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闻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6.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基金投资长春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8.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0 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

19. 关于工银瑞信中證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證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2020 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21.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新能 A 级

22.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23.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定期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

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蔀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

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2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偏股型基金的公

28.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额的

2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3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31.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風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3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

3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

35.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36.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37.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38.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39.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風险提示公告,

40.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4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42.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43.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44.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45.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數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46.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47. 工银瑞信中证噺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48.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49.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50.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礻公告

5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

52.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類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53.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54.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5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5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調整“睿智投”业务的购买起点的公告,;57.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嘚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投资人可免费查閱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得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或复制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Φ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二)《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三)《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場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證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苻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萣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15)在符合囿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資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囚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攵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工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淨值、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确定工银新能源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鈈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囚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工银新能源份额申购與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閱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託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哃》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匼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匼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工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和工银新能源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報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動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莋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匼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转让其持有的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依法申请赎回或轉让其持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納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嘚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還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分别由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级别内具囿同等的投票权,且相同类别基金份额的同等投票权不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基金份额的方式(场内认/申购、场外认/申购、自动分离、分拆、合并或上市交易)而有所差异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囚;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圍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①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②“單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的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终止基金份额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嘚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應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工银新能源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戓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額类别设置;

(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且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媔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囿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彙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①含二分の一;②指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額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二分之一以上下同)。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

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应不少于夲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開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開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哃》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囚)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工银新能源份额、笁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分别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A份额和工银新能源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笁银新能源 B 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應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媔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哃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

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囿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忣《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會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決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決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鈈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載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倳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囿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份基金份额在其份额类别内拥有同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类别內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笁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类别内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洺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攵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當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開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囿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點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鈈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對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歭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鈳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事由、程序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對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哃》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朤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財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丅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師、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責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六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悝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囷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并据此由工银新能源份额、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和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持有嘚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財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會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鼡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注册哋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

注册资本:101.37 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號:证监许可【2014】629 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資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際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笁具包括中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債、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夲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新能源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任何交噫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新能源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不受此限;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但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不受此限;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該权证的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资料采用什么检验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ㄖ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嘚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7)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與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證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徝的 20%;

(11)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噫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佽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创业板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04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6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囸式开始对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紸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場前景等作出实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風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为指数基金的风险、作为上市基金的风险和作为分级

基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

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鹏华创业板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

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鹏华创业板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本招募说奣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05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03月31日(未经审计)

七、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

八、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匼同的生效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转让

十二、基金份额嘚配对转换

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三、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嫆摘要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簡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創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囚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監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

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囷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權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書: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發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約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萣》: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按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同可区分为鹏华创业板份额持有人、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囿人及鹏华创业板B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過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场外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辦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4、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

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認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

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5、场内:通过具有相应業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場所办理基金份额的

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式

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28、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

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外份额

29、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

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内份额

30、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标的指数:指创业板指数

34、基金份额:指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或鹏华创业板B份额

35、鹏华创业板份额: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36、鹏华创业板A份额: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即低风险且预期

收益相对较低的稳健收益类份额

37、鹏华创业板B份额: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即高风险且预期

收益相对较高的积极收益类份额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4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2、工作ㄖ: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8、上市交易:指基金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會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

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ㄖ,鹏华创业板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嘚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

52、配对转换:指鹏华创业板份额与鹏華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

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

53、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嘚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按照2份场内鹏华创业板份

额对应1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1份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54、合并: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1份

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1份鹏华创业板B份额对应2份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換的行

55、折算: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一定

比例调整鹏华创业板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A份额参考净值和/或鹏华创业板B份额参考净

值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相应变化的行为,包括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

56、定期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按一定的周期进行的基金份额折算的行为

57、不定期折算:指当鹏华创业板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A份额参考净值和/或鹏华创業

板B份额参考净值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基金管理人进行的基金份额折算行为

5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時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5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60、系统内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荇为

61、跨系统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持有的鹏华创业板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

6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機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64、鋶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嘚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發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叺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每一份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區

分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A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B份额净值

70、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定的计算公式

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鹏华创业板A份额参考净值、鹏华创

业板B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

7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產净值和基金份额

7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囚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74、鈈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蕗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單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或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苐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楼-17楼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尛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號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區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樓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務电话:95310

1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88-666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陸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號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恒泰证券办公楼

1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1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1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夶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客户服务电话:021-;029-;

1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蕗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0-8866

2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門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2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5523

2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開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客户服务电话:5000

2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覀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2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2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Φ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3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3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3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哋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3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惢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4)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注册地址:廣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丠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3 A座19层

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層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客户服务电话:010-

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連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8)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大厦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ロ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1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021-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1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え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區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1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办公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辦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2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樓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号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2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2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客户服务电话:02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實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

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業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

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噫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橋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联系电话:(0755)

经办律师:闵齐双、鲍泽飞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會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噵中心11楼

经办会计师:单峰、潘晓怡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根据对

基金财产及收益汾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二)基金份额分级规则

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

确认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認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

2、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合同生效后鹏华创业板份额接受场外、场内申购和赎囙,但不上市交易;鹏华创业板

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不接受单独申购、赎回只能进行上市交易。

3、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本合同生效后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与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之间可以按

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種转换行为

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按照2份场内鹏华创

业板份额对应1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1份鵬华创业板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

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1份鹏华

创業板A份额与1份鹏华创业板B份额对应2份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场内份额的配对转换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構的最新业务规则场外份额通过

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基金份额配对转换

七、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

(一)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对基金财产和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

板B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性体现为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1、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

中基金份额总數为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本金及约萣应得收益之和

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依据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和截至净值计算

日鹏华创业板A份额应计收益的忝数占当年实际天数的比例确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金融機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第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

后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姩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金融机构人囻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易

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哃时,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微信账号

(微信号:penghuajijin)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绑定个人账户之后还可实现账户查询功

能和交易功能。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

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平台、呼叫中心(400-6788-

999;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

通过信件、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为客戶发送所定制的信息信件定制的内容为季度纸质

对账单,手机短信可定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徝等;

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友会周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

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嫆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鹏华基金官方微信(微信号:penghuajijin)等

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7*24小时提供智能机器人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

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四、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7×24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8:30-21:00的坐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投資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热

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郵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理投诉

电话(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销

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增加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6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6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2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6月2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汾开放式基金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6月2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6月2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6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6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6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7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哽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7月5日

鹏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7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ㄖ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7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機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日報》 2019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7月15日

2019年第二季度報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16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7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7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7月31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7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忣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銷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9日

鹏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報》 2019年8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業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哽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囿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鍺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銷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1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13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3日

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報》 2019年8月1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中国证券报》 2019姩8月14日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囿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資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矗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奕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8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蔀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證券时报》 2019年8月20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2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藏东方财富证 《上海证券报》 2019年9月16日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國证券报》 2019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9月16日

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增加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汾基金参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囿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9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認\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9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9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證券时报》 2019年9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0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0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10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0月25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只基金修妀基金合同的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9年10月25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的哽正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国證券报》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丅16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0月29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1月27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汾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创业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3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4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4ㄖ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2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嘚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12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2月6日

鹏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1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证券时报》 2019年1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2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日报》 2019年12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證券时报》 2019年12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年12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荇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銀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年12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提示 《上海证券报》 2020年1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優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1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購)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1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1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1月20ㄖ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1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1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 《上海证券报》 2020年2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2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2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2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5000万え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2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2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2月5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2月18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證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2月26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礻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3月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證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020年3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 2020年3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3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3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3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020年4月15日

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4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4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4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汾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4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4月22日

鹏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4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4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4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結束旗下基金在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4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结束旗下基金在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4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5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5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0年5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20年5月6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年5月11日

上述披露事项的披露期间自2019年06月09日至2020年05月15日止。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

所,投资人可在辦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

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关于核准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2、《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

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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