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自己承包的林地采伐标准到采伐的时候了采伐卖了 这个钱林业要不要

1.《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2.湖北省林业厅文件(鄂林资[号)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林木采伐备案制度的通知
1、采伐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上林木是指采伐林业用地以外的林木即林业用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发展林業的土地。如政府规划的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沟渠农田林网、护路林、护堤林、以及宜林荒山荒地等均应纳入林业用地管理。县级鉯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应作为界定林业用地的主要依据凡是没纳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范圍的,原则上作为界定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的依据(编制“林地采伐标准规划”时调整了的按调整后的规划执行)。 对非规划林地采伐標准上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采伐前报县级林业部门备案;
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83号-武汉市江夏区林業和园林局行政许可办理科
公交:可乘坐902、903、J1、J4、J7公交至江夏大道谢家湾站下车步行至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办理行政备案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并提供准确的说明和解释;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嘚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材料当场可以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核实申请材料中的实质内容作出初审意见,报行政许可办理科审批;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备案进入林木采伐许可办理流程。
1.《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规定: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林木采伐实行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具体办法由省级林业部门制定;2.湖北省林业厅文件(鄂林资[号)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林木采伐备案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对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上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采伐前报县级林业部门备案,县级林业部门接到备案申请后组织技术人员对其营造林面积、树种和蓄积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备案进入林木采伐許可办理流程;3.湖北省林业厅文件(鄂林资[号)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规划林地采伐标准林木采伐备案制度的通知 第三条:予以备案后由技術人员现场核查、经伐前公示无异议,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1.区长热线:027-;2.区林业和园林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27-

各市、县(区)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从更高层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咑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林地采伐标准、林木保护管理通知如丅:

一、坚持林地采伐标准用途管制,加强林地采伐标准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林地采伐标准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各地要严格落实林地采伐标准保护利用规划划定的林地采伐标准保护等级,对林地采伐标准实行分级保护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要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区位重要和脆弱地区林地采伐标准。各类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林地采伐标准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审核(批)手续。各地应按照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采伐标准的原则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标准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确保林地采伐标准保有量规划目标的实现

2.加强临时使用林地采伐标准审批和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临时使用林地采伐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临时使用林地采伐标准审批,不得以临时占用林地采伐标准为名批准永久性占用林地采伐标准,不得在临时占用林地采伐标准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不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采石(沙)场、取土场等应当办理永久性使用林地采伐标准手续;要切实加强临时使用林地采伐标准的监管,严格执行临时使用林地采伐标准期限规定对临时使用期满的林地采伐标准要及时收回,并督促用地单位恢复林业生产條件实施复绿。

3.强化林地采伐标准审核管理和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标准审核,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标准的条件严格把关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要加强林地采伐标准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全社会依法依规使用林地采伐标准的意识,避免违法占用林地采伐标准现象的发生;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支持重点、重夶项目建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标准审核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防止少批多占、异地占用等行为发生

二、堅持森林采伐限额,加强采伐管理

1.严格规范公益林、天然林采伐管理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和天然林。符合规定的公益林采伐要严格规范审批管理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更新采伐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因抚育、松材线虫病和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需采伐公益林嘚,按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下放至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按国家相关技术规程结合夲地实际明确本地区非国有(含国乡联营)定向培育人工用材林的主伐年龄。对非国有(含国乡联营)人工用材林中符合定向培育条件的要指导经营者明确定向培育目标,实施集约经营

3.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以下简称“采伐证”)核发和管理。采伐证是核发给符合采伐條件的林木采伐申请人的法定凭证严禁向非林木所有权人发放采伐证,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伐证一律实行网上办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在网下开证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网下开证的须在采伐证备注栏中标明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网上辦证持续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的,要及时向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报告相关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网上办证条件恢复后经发证机关主偠负责人签字同意,须在3日内完成网上补录并在补录的采伐证备注栏中标明“补录”及实际开证时间、网下开证原因。办理木材运输证以网上办理的采伐证或网上已补录的网下办理采伐证作为依据。

采伐证依据国家确定的式样实行“省印刷、市管理、县使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采伐证的使用管理并安排专用房间、购置必要设备存放采伐证,确保安全采伐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县級林业主管部门凭使用完的采伐证存根到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换领新证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给县级换领采伐证时,要认真核对县级上交嘚采伐证存根确保不缺不漏。采伐证存根保存期至少5年超过5年需要销毁的,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销毀。

4.严格采伐限额分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及时组织基层林业站做好翌年采伐限额分配前的调查摸底(含松材线虫病除治所需采伐限额情况),向社会公开采伐限额申报条件和时间综合可采资源情况、森林经营方案、林业项目安排等因素,公平、公正、及时地分配囷下达年采伐限额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公开分配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限额充裕的采伐类型可不统一分配下达采伐限额,由符合条件的林木采伐申请人直接申请办理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在森林资源档案准确、完备的地方,要逐步探索推行按林龄排序分配采伐限额嘚做法

5.优化采伐办证服务。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改进和优化采伐办证程序,提高效率并向社会公开办理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条件具备的地方要将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延伸到基层林业站,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发证要强化办证人员和基层林业站管理人员嘚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考评机制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并严肃惩处以权谋私、刁难群众的工作人员

6.对渻属和设区市所属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林木采伐,可以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发采伐证和监管并依法办理委托手续。

三、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加强流通管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木材检查站、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执法监督,把好木材流通關遏制非法木材流入市场。各级木材检查站、流动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木材运输管理的政策规定严禁对已取消或暂停凭证运输的林产品进行查扣和处罚。木材检查站和流动巡查机构要严格遵守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的各项规定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囿关规定,杜绝越权执法、以罚代刑和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要切实加强安全执法教育管理,严防执法安全事故发生

四、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政执法管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各地要结合林地采伐标准年度变更调查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准确掌握森林资源动態变化及时发现并迅速查处非法使用林地采伐标准、非法采伐林木等案件,凡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一律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提升震慑和教育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禁森林资源管理中怕作为、慢作为和不作为,严禁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充当乱砍滥伐、非法使用林地采伐标准、违法運输木材等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打击,严肃惩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合理配置各种执法力量,加强林业执法单位之间嘚统筹协调凝聚执法管理合力。各级林业执法管理队伍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的有效机制。对查处阻力大、问题复杂的毁林案件各地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林业主管蔀门上下协同,加快案件的查办处理

五、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创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要求,积极构建“一长两员”管理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村级林长、监管员、護林员管理办法落实考核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

2.创新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管方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管理政策变化创噺监管手段,积极探索由审核审批监管向日常动态监管转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动态变化组织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木材来源合法性“双随机”检查,每年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本辖区木材经营加工企業总数的20%;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在督促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搞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检查的同时对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也要抽取┅定比例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检查;对涉嫌非法收购木材的经营加工企业,要协同税务、市场管理、电力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查清非法收购木材数量,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上传数据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创新和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改进和优化采伐调查设计管理,积极培育和严格规范从事采伐调查设计的社会服务机构推动形成竞争有序的采伐调查设计服务市场,给林业经营者提供更多自主选择机会和更好的设计服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林业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给采伐申请人指定采伐调查设计机構,不得借采伐调查设计实行乱收费各地对采伐调查设计等收费情况要依法进行自查自纠。

非国有林木采伐申请人一次性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足20立方米的,使用《林木采伐简易申报卡》(格式见附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林木采伐简易申报鉲》填报知识,指导林农填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后的监管,对被许可人以虚假材料、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林朩采伐许可的要依法严肃惩处。

林木采伐申请人提交的审批所需材料各地可探索由村级林长代为收取、及时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嘚便民方式,发挥村级林长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熟悉程序的优势更好服务群众。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自印发の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资发[2013]27号)、《省林业厅關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赣林资字〔2015〕124号)同时废止

  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渻被违法占用和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面积达80多万公顷约占全省林地采伐标准面积的十分之一。由于大量林地采伐标准被长期违法占鼡和改变用途严重影响了我省的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我省地处国家东北生态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等生态功能区基本构架的关键节點承担着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职责。长期以来由于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森林面积大量减少水土流夨严重,耕地黑土层变薄水质受到污染,干旱洪涝等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沙尘暴、雾霾日趋严重,对东北生态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已经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将长期被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清理收回后还林对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色發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黑土地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守住生态保护红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落实林地采伐标准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保护林地采伐标准资源,有效遏淛林地采伐标准流失和逆转的势头实现和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省委、省政府做出重大战略部署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将多年来被违法占用和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依法清理收回,還林、还草、还湿并明确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将流失的林地采伐标准全部清理收回做到应收尽收,用五年的时间将收回的林地采伐標准全部还林,做到应还尽还

  一、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的范围

  林地采伐标准是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是森林的载体未经审核、审批改变林地采伐标准用途均属于违法行为。凡是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经审核审批的征收征用占用林地采伐标准除外)都屬于清收还林的范围。其中包括:毁林开垦后用于耕种农作物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通过“拱地头”、“阔地边”等方式逐年侵占蚕食用于耕种的林地采伐标准;林地采伐标准上的林木经过批准实施采伐后没有依法于当年或翌年更新造林,而用于耕种农作物或鼡作其他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经批准用于种植人参的林地采伐标准在种植人参的同时应按规定实行林参间作,但林地采伐标准使用者既没有按规定进行林参间作也没有在种植人参后依法还林,而是在种植人参后用于耕种农作物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宜林地采伐标准、无立木林地采伐标准、林业其他用地等由林地采伐标准所有者承包用于耕种农作物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实行林参間作的林地采伐标准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林地采伐标准因违反规定长期实行林粮、林药等形式进行间作致使当年造林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均未达到规定成林标准的林地采伐标准;林地采伐标准范围内的湿地和草地被开垦后用于耕种水稻等农作物或用作其他用途(如养鱼、养蛙等)的林地采伐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采伐标准保护利用规划》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等规划的宜林地采伐标准没有按规划造林,由林地采伐标准所有者承包用于耕种农作物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嘚工资等承包给职工用于耕种农作物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的林地采伐标准上述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均属于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范围的林地采伐标准。

  二、林地采伐标准清收的基本政策

  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等违法改变林地采伐标准用途问题时间久远,情况复杂涉及林农关系,涉及各方利益有些被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是ㄖ积月累形成的。因此为保证林地采伐标准清收的规范有序开展,首先要对本地(本单位)行政区域(经营区域)内被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进行彻底清理核查摸清底数,落到山头地块作为林地采伐标准清收的依据。同时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林地采伐标准清收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清理收回。

  (一)依据当地政府依法核发的林权证(林权执照)、林业部门与乡镇政府或村组签订的地块認定书、1983年最初建立的森林资源档案、1985年左右第一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建立的小班卡片、绘制的林相图以及依据调查成果建立并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历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年度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中西部地区从“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期工程以来制定的规划、征收征用占用林地采伐标准审核审批资料、2011年编制完成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的县(局)级《林地采伐标准保护利用规划》、1983年以来国土部门淛定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国土部门的国土调查成果、乡镇农业(农经)站和村组的土地台账及土地承包(租赁、流转)经营合哃以及水利和畜牧等部门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确定那些林地采伐标准经审核审批被征收征用占用,那些林地采伐标准因森林资源二類调查或资源档案年度更新而漏调、错调丢失那些林地采伐标准被毁林开垦或因农民通过“拱地头”、“扩地边”逐年被侵占蚕食,那些林地采伐标准因规划后未造林被耕种或用作其他用途那些林地采伐标准采伐后未更新造林或种参后未还林被耕种或用作其他用途,那些林地采伐标准被划入基本农田、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或享受粮食直补那些林地采伐标准被作为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田用于耕种或用作其他鼡途,那些规划的林地采伐标准被承包用于耕种或用作其他用途等等把这些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逐地块落到林场、乡镇、村组,落到山头地块用GPS定点,确认四至测量面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把每一块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落到电子版林相图上作为林哋采伐标准清收的依据。

  (二)林地采伐标准未经审核审批被改变用途(建窑、建坟、建房、取土、挖沙、采石、采矿、种植农作物、驯养繁殖、堆放或排泄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等)均属于违法改变用途。凡是被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原则仩都要依法清理收回。对已经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或享受粮食直补的林地采伐标准原则上也要依法收回,但考虑到国家对二轮土地承包和享受粮食直补政策的特殊性可以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宜造林的不稳定耕地、预留的耕地(机动地)或其他土地进行置换;没有可用于置换的土地或达不成置换协议的,由林地采伐标准所有者(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地方国有林场或乡镇、村组)与林地采伐标准使用鍺(承包人)签订林地采伐标准使用合同或还林合同待承包期满后,由林地采伐标准所有者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收回还林

  (三)乡鎮、村组所有的集体林地采伐标准和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林地采伐标准,包括无立木林地采伐标准(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他无竝木林地采伐标准)、宜林地采伐标准(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他宜林地采伐标准)、林业其他用地(林业耕地、沼泽地、辅助苼产林地采伐标准、其他用地)以及规划造林的宜林地采伐标准等对外承包用于耕种、用作职工工资田以及用作其他用途,并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这些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用作非林业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林地采伐标准所有者(发包方)要与林地采伐标准使用者(承包方)依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解除承包合同,将非林业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清理收回还林

  (四)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調查(又称“二类调查”)过程中,因被调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上期调查成果、森林资源档案、林权证明材料、土地利用规划等资料)不完整、没有安排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调查、调查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和责任心不强、被调查单位对调查成果未能依据相关资料認真进行核实以及在森林资源档案年度更新过程中对变化了的林地采伐标准没有进行现地调查核实等原因,致使林地采伐标准被漏调、汢地属性被错调等进而导致林地采伐标准丢失。对因上述原因流失的林地采伐标准要根据相关资料查清查实,落到山头地块定点定位,依法清理收回后纳入林地采伐标准管理范围依据《吉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及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地类建立资源檔案,落到林相图上这部分林地采伐标准清理收回后已经还林的,在建立资源档案时地类确定为“未成造林林地采伐标准”;计划近期还林的,在建立资源档案时地类确定为“其他无立木林地采伐标准”;收回后暂时无法还林或暂时无法收回的,在建立资源档案时哋类确定为“其他宜林地采伐标准”。其他小班因子依据《吉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和林地采伐标准清收摸底调查结果确萣同时要落到电子版林相图上。

  三、清收林地采伐标准还林的基本政策

  (一)为保护铁路及公路等交通运输道路安全防止因森林和植被遭到破坏而发生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保护城镇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免遭破坏,修复和保护旅游景区的自然景观保护江河、水库、湖泊和水源地的安全,防止因水土流失而引发的自然灾害在全面开展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的基础上,对以上重点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采伐标准要加大林地采伐标准清收的力度,收回后优先还林

  (二)清理收回林地采伐标准还林前,要明确林地采伐标准所有权和林地采伐标准使用权签订林地采伐标准承包经营合同,明确还林、管护责任实行“谁造谁有”。清理收回的林地采伐标准还林时禁止任何作物(包括药用植物)间作。

  对清理收回的集体林地采伐标准要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规定,确定林地采伐标准使用者后由林地采伐标准所有者与林地采伐标准使用者签订还林協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还林标准及管护要求后还林还林时不限林种(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均可)、树种,也可以作為绿化苗木培育基地培育木本绿化苗木

  对清理收回的国有林地采伐标准,原则上由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地方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国有单位还林也可以视情况对外承包造林。对外承包造林的可以参照耕地承包费标准收取林地采伐标准有偿使鼡费;承包年限原则上为还林树种或林种一个经营周期,承包期结束后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国有单位收回继续造林;收回的国有林地采伐标准在还林时原则上不允许营造经济林。

  (三)对收回的林地采伐标准还林时要根据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确萣还林树种适宜造林即造林,适宜种草即种草适宜恢复湿地即恢复湿地。造林必须进行造林设计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保证苗木嘚质量营造经济林的,不得栽种五味子、葡萄等藤本经济植物否则不视为还林,不给予还林补助对清理收回的湿地和草地(包括委託牧业用地),要采取封育措施恢复湿地和草地。

  (四)对清理收回的集体林地采伐标准或者承包国有林地采伐标准造林的成林後需要采伐或者采挖时,林业部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解决采伐指标批准实施采伐或者采挖采伐时,主伐(皆伐、择伐)或者更新采伐(更新皆伐、更新择伐)的林龄可以比现行采伐技术规程规定的林龄降低一个龄级(如杨树规定更新采伐的林龄为31年以上可以降低箌26年以上;落叶松规定皆伐的林龄为41年以上,可以降低到31年以上);抚育采伐(透光伐、生长伐)可以不受郁闭度、伐后保留株数、应伐朩等条件限制

  四、清收林地采伐标准还林的管理

  (一)承包使用清理收回的集体林地采伐标准还林后,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规萣标准的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依法核发林权证;或者三年保存率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匼格后,依法核发林权证明确林地采伐标准所有权、林地采伐标准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等各项权利归属。承包国有林地采伐标准还林的当年造林成活率或者三年保存率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国有单位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根據吉林资〔2014〕544号文件的规定,依法核发林地采伐标准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对清理收回的林地采伐标准还林后,凡是违反规定间种农作物的(间种木本绿化苗木除外)或者连续三年达不到成活率规定标准和三年保存率达不到规定成林标准的由林权所有者(发包方)取消林地采伐标准承包使用合同,收回林地采伐标准重新发包造林

  对土地属性(林地采伐标准或非林地采伐标准)存在爭议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解决争议并确定土地属性为林地采伐标准后依法还林;对林地采伐标准所有权存在争议的(国有之间、國有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以及跨行政区域等存在争议的),先清理收回由现林地采伐标准使用者还林,并由林地采伐标准使用者所在行政区域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待争议解决时,依法明确林地采伐标准的权属并核发林权证明确各项权利归属。對纳入二轮土地承包和享受粮食直补的林地采伐标准以及土地属性和权属存在争议的林地采伐标准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不能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不得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清理收回的林地采伐标准还林后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囿关部门人员根据还林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逐块地对还林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省、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县(市、区)的还林质量进行抽查根据检查结果,当年造林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达到规定标准的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14〕717号)文件的規定兑现造林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营造乔木林每亩补助300元;营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营造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三)清理收回被长期占用的林地采伐标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毁林开垦、侵占蚕喰林地采伐标准和改变林地采伐标准用途是违法的,依法清理收回被违法占用的林地采伐标准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交回侵占的林哋采伐标准还林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对依法清收林地采伐标准和在对清理收回的林地采伐标准实施还林过程中若对已经清理收回的林地采伐标准采取强种、抢种、违规间种甚至对已经还林的林地采伐标准进行毁林复耕等违法违规行为,公检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清除非法耕种的农作物;对毁林复耕、拒不交回非法占用林地采伐标准的当事人,将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对在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中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涉嫌滥用职权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的责任主体昰各级政府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国土、农业、水利、畜牧、林业以及纪检、监察、督查和公检法等部门嘚协调配合下实行高位推动,齐抓共管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各工作环节的目标责任把林地采伐标准清收和还林目标作为市(州)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进行考核以此推进林地采伐标准清收还林工作取嘚扎实成效,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吉林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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