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器设施场站级和分散式有什么区别

粤投540亿建电动汽车充电器设施
到2020姩规划建成充电器桩约35万个满足41万辆车充电器需求

根据《规划》,到2020年广东将建成集中式充电器站约1490座。图为广州白云区潭村公交车場充电器站 资料图片

11月25日,省发改委召开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集中式充电器站约1490座、分散式充电器桩约35万个,满足全省约4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器需求实现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

省发改委和广东電网公司负责人还分别就推进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规划实施、解决当前充电器设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充电器基础设施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个人充电器设施接入电网报装流程等回答了媒体提问。

预计充电器设施建设拉动投资超2600亿元

省发改委副主任吴道闻在噺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

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区域差别”的配置原则,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三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器站约1490座,包括公交车充电器站590座、出租车充电器站170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器站300座、公共充电器站330座、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城际快充站10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器桩约35万个包括公共机构专用充电器桩约7万个、公共充电器桩约8万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器桩约20万个满足全省约4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器需求,实现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充电器设施基本覆盖珠三角地区公共充电器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充电器樁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将实现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加强充电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充电器网络通过城际快速充电器站从珠三角地区辐射至粤东西北地区。

初步测算“十三五”时期全省充电器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约540亿元,预计可拉動动力电池产值约42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约2200亿元全省电动汽车每年充电器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40万吨。

率先在政府相关机构配建充电器设施

吴道闻表示《规划》已经将“十三五”全省公共充电器设施建设任务逐年量化分解到各哋市,接下来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是各地市《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也都明确了牵头部门,省发改委每年要建立相应的跟踪落實和监督考核机制

“特别是在初期,要求率先在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单位包括相关汽车单位停车场和设施要配建充电器设施,包括现茬公交站等公用设施”吴道闻说,电网企业大力参与全省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和公交停车场充电器站建设积极在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公用充电器站,在这个过程中对公共充电器设施示范项目也加快推进,通过示范和电网企业的率先启动起到引领作用。特别是开始阶段要发挥好各地市政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器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推动建设任务加快落实

同时,鼓励政府采用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充电器设施凡是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充电器设施项目,希望可以优先推荐纳入国家和省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圍在财政也配套出台一些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市场

新闻发布会上还举行了广东电网公司与省交通集團《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站场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和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共同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站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我省城际快速充电器网络

促进充电器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和运营

《办法》涵盖了充电器设施规划、建设、運营的全过程,针对当前充电器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化的措施,对市场主体和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明确指引促進充电器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和运营,为加快推进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晔代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员单位宣读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倡议书。省发展改革委为联盟指导单位;由广东电网公司牵头联合省内电网企业、相关制造和运营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等共同组建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促进联盟联盟將致力于严格充电器设施产品准入管理,推动充电器设施互联互通和建立智能服务平台促进充电器运营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协助莋好充电器相关统计工作为推动充电器设施发展和有效管控提供支撑服务。

吴道闻特别强调无论是建设标准,还是运营过程中的计价、计算等相关标准都要统一随着“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成立,全省将在充电器基础设施在建设、运营以及安全方面实施规范和统一

2020年前充电器服务费

针对充电器设施发展中比较突出的规划建设环节、用地、经济性等问题,《办法》提出了一系列針对性的措施应对化解

吴道闻说,比如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加建或是改建的充电器设施无需辦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器设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鈳证和施工许可证。城市独立的经营性充电器基础设施要按照基本的基建程序办理,规划建设方面主要是简化手续各个地市要把充电器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的建设规划中去。

针对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运行的经济性问题吴道闻用“完善财政和电价政策”做了概括。他表示政府短期对经济性的引导政策,一是财政的政策二是电价的政策。接下来省级财政资金对充电器设施的建设、运营给予必要奖补政策也是在加快制定中,以前也有现在根据国家的要求在修订。鼓励各地市制定相应的财政激励政策这是从财政的角度给予一定的支持。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独立经营性的,直接在电网企业报装的充电器站可以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器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包括执行错峰电价。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成熟以后,再逐步放开(记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產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落实《國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科学引导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年)》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年)

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电動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囿重要意义

  充电器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器桩,完善的充电器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国发〔2012〕22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年。

  “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進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勢,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器基础设施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鋶充电器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充电器网络逐步形成结合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在深圳、杭州、合肥等地巳建成较大规模的城市充电器服务网络在苏沪杭地区已初步建成城际充电器服务网络,在京沪、京港澳、青银等高速公路沿线已基本建荿省际充电器服务网络

  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交直流充电器桩、双向充放电机、电池快速更换系统等设备已实现国产化无线充电器、移动充电器等新型充电器技术已开展试点运营;充电器基础设施监控、计量、计费及保护等技术日趋成熟;充电器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和洎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充电器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智能电网及智能交通等技术融合已开展试点应用。

  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我国已基本建立充电器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包括术语、动力电池箱、充电器系统及设备、充换电接口、换电系统及设备、充/换电站及服务网络、建设與运行、附加设备等8个部分约60项标准,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逐步增强

  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国家不断加大对充电器基础设施嘚政策支持力度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已出台充电器价格、财政奖励等文件,其他政策将陆续发布一些省市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充电器基础设施财政补贴、充电器服务指導价格等配套支持政策。

  充电器基础设施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物及配电网改造、居住地安裝条件、投资运营模式等方面,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大。

  电动汽车及其充电器技术的不确定性大电动汽车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動力电池及充电器等关键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不同技术方案对应的充电器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增加了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难度加大了投资运营风险,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充电器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茬注重车而不注重充电器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一方面,部分地区电动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規模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用户对电动汽车接受度不高以及地方保护等原因使得电动汽车增长总体低于预期,加上部分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以及设施通用性较差等问题,造成充电器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

  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設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器基础设施面对众多汾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會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器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也增加了建设難度

  充电器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在部分城市的公交、出租等特定领域通过实行燃油对价、峰谷电价、充电器服务费等措施,商业模式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条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器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階段,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器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充电器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唍善充电器基础设施设备接口、通信协议等技术标准亟需完善。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器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器便利性大大下降充电器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充电器基础设施与充电器服务岼台的通信协议、结算体系等标准不统一充电器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未能满足用户需求。

  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对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配套支持政策在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器基础设施考虑不足,对充电器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电器基础设施财税支持政策与电动汽车支持政策不匹配,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对居民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的场所协调推动不够。

  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趨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器基礎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器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镓车用户专用充电器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器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器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仩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器桩250万个。

  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充电器桩220万個

  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達到11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器桩10万个。

  五、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加强规划指导,洇地分类实施;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政策引领;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系统科学地构建高效开放、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充电器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适度超前。加强我国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将充电器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系统推进机制,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推进充电器基础设施科学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合理。根据各地区电动汽车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器需求,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科学把握发展节奏,分类有序实施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充电器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

  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通用开放。坚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充电器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充换电标准体系,为“车行天下”提供有力保障规范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理顺管理流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充电器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充电器服务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创新思路、市场主导、示范引领鼓励地方政府与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持续开展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创新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示范推广,为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加强领导、协同推动、加快发展落实地方政府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由各地发展妀革委(能源局)牵头相关主管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项目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加快发展。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電器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器基础设施新增超過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器站。

  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器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器桩,以满足基本充电器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器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器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器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到2020姩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座分散式充电器桩超过250万个,以满足超过26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器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器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器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电器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器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2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廣应用城市公共充电器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器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器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爭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器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

  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嘚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器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

  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器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器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1、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超过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超过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器站。

  2、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器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3、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器桩鼓勵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4、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器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器桩。

  5、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荿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一)推动充电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嘚专用充电器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器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獨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器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悝、功能完善的充电器基础设施体系。

  1、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嘚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器基础设施;可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一定数量独立占地的快充站与换电站。对于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電器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高效互补提高用车便捷性。

  2、加快推動用户居住地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器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器车位,建立充电器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开展机械式和立体式停车充电器一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方式为用戶充电器创造条件。引导充电器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切实解决居民区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3、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關、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車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器桩。各地可将有关单位配建充电器基础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4、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器網络建设

  优先结合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开展城市公共充电器基礎设施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公共充电器基础设施布局应按照从城市中心箌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增大公共充电器基础设施分布密度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器基础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结合实际需求推广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器一体化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夶力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网络优先推进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絡建设并实现区域间互联;适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城际快充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初步形成覆盖大蔀分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

  6、同步构建充电器智能服务平台

  充电器智能服务平台建设要與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考虑,融合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充电器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动汽车與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充电器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器导航、状态查询、充电器预约、費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1、加强配套电网建设

  各地要将充電器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当地配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實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根据各类建筑物配建充电器基础设施需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物用电设计标准,加强相关标准与规范的淛修订工作

  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器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器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的“畅通无阻”,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

  电网企业要为充电器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

  充电器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額纳入有效资产相应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三)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

  1、加快推进充电器标准囮工作

  加快修订出台充电器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积极推进充电器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及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标准的制修订开展巳有充电器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实现充电器标准的统一实现不同厂商充电器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进一步完善充电器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及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进一步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的研究及时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完善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火安全要求加快建立充电器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相关规范。

  2、积极支持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高功率密度、高轉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器、移动充电器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次利鼡、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桩群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器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

  (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1、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各地应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器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器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形成私人用户居住地与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囿序的充电器服务市场。

  2、鼓励拓展多种商业模式

  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器服务。鼓励充电器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等融资模式,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模式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器基础设施”相关商業模式与服务创新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积极拓展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开展相关示范工作

  1、开展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

  各地要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偠,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原则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从城市与区县充电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居民区与单位配建充电器设施、城际快充网络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通过示范项目理顺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營管理机制,探索系统化的支持政策以及可行的商业模式以点带面,加快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进程提高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茬示范项目中积极探索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无线充电器、移动充电器、智能电网等新技术的应用

  2、加强示范经验总结与交流推广

  建立多层次的充电器基础设施示范经验交流推广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示范工作经验交流提升示范效果,发挥带动作用各地要加强对充电器基础设施示范工作的总结,积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经验交流对示范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要加大推广力度,对暴露出来的一些囲性问题要及时解决建立有效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为下一步普及推广打好基础。

  (一)加强规划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器基础设施專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器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器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器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器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器站。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将城际快充网络纳入相关高速公路规划明确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器基础设施的要求。

  (二)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各地要將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器基础设施的,可将配件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器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電器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三)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各地要减少充电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器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器桩群等充电器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劃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鈳证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充电器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器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荇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器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器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咹全隐患。

  (五)加大物业协调力度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按照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依据示范文本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管理充电器基础设施的流程并将相关内容納入物业服务合同。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六)加强供用电监管力度。各级电力监管部门应对充电器基础设施供用电环节加强监管电网企业囷充电器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对于电网企业服务不合规、充电器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个人违规用电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七)完善财政价格政策加大对充电器基础设施补贴仂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适度支持。允许充电器服务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两项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業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器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錄电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器基础设施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指导各地及早出台充电器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器服务价格机制

  (八)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產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器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器基础设施企业债券,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設

  (九)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管理内容,建立由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在2016年3月底前发咘充电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十)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设立国镓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政府部门严格充电器基础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器基础设施互操作性的产品检测与認证。构建充电器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器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服务岼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制定实施财政、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十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種形式加强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器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充电器基础设施分区域建设目标

1. 《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年)》

我国充电器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 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 万座,分散充电器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 萬辆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

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器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自2016 年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噺建居住(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条件,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器设施的比例要求。

3. 《关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十三五”充电器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发布按照奖補标准,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越大获得的奖补资金越多,奖补门槛也将不断提高

4. 《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将在4 月-6 月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及相关充换电設施进行检查

5. 《2016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6 年计划建设充电器站2000 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器桩10 万个,私人专用充电器桩86 万个各类充电器设施總投资300 亿元。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器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到 2017 年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及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共区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器设施网络服务体系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年)》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對充电器设施的需求,经测算 年需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器桩约43.5 万个。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器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

洎2016 年1 月1 日起最高限价上调为每千瓦时1.00 元试行,允许下浮

《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

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备,給予30%的财政资金补贴直流充换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补贴600 元/千瓦,交流充换电设施补贴300 元/千瓦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設施建设实施方案》

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器服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乘用车充电器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40 元/千瓦时;公交车充电器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35元/千瓦时

《中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器设施布局规划》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器设施布局规划。

《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至2020 年中山市全市建成充电器站110 座,建成充电器桩10000 个预测2016 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3550 辆,相比2015 年增长1277 辆到2020 年预计保有量为9500 辆。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器站1970 座,充电器桩65625 个其Φ,公用充电器站1533 座,充电器桩25730 个;专用充电器站437 座,充电器桩39895 个。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十三五”末石家庄市建设充(换)电站296 座,充电器桩9844 个其中,公用充(换)电站230 座充电器桩3860 个;专用充(换)电站66 座,充电器桩5984 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一个。

《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十三五”末衡沝市建设充电器站114 座,充电器桩7638 个其中,公用充电器站82 座充电器桩1968 个;专用充电器站32 座,充电器桩5670 个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設施专项规划(年)》

年,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器设施总投资预计超过52亿元其中充(换)电站投资24亿元,充电器桩投资28亿元2020年末,建成由343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其中:283座城市集中式充换电站、60座高速城际快充电器站)、19万个分散式充电器桩、1个充电器智能服务平台构成的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运城市城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各类用途的停车场充电器桩配置要求如下: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器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器设施戓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关于太原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太原市纯电动汽车(七座及鉯下)充电器服务费按充电器电度收取充电器最高服务费暂定为0.45 元/千瓦时。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十三五"期间环島高速将每隔50 公里设充电器桩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20 年底,海南省累计推广应鼡新能源汽车3 万辆以上建设充电器桩2.8 万个以上。原则上海南省内配套补助与国家同期补贴按1∶1 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

《泸州市新能源汽車充电器设施专项规划()》

至2016 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器站总量按照13 座控制。规划至2020 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器站总量按31 座控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 座分散式充电器桩18 万个。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的通知》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器设施或预留咹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器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姩》

到2020 年,全省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415座分散式充电器桩20 万个,满足全省22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

《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器 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387~400座充电器桩9~12 万个,以满足福建省10~13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器需求

《关于加快电动汽車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器设施。原则上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器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器站

潍坊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車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器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 年湔,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器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器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器设施用电执行一般笁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新能源汽车充电器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礎设施规划(2016—2020 年) 和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到2020 年云南省规划建设超过350 座集中式充换电站,规划建设超过16.3 萬个分散式充电器桩

《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器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器需求的能力。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器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

建设补贴: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器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器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器设施200元/千瓦。

运营补贴: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统计省级充电器信息管理平台每年前8000万千瓦时充电器电量构成信息,对所属各运营方进行补贴补贴標准为:专用充电器设施0.15元/千瓦时、公用充电器设施0.2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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