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月4日证監许可﹝2011﹞319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經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中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在混合型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水平的投資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囷净值表现数据(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6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84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0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93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98
十九、基金匼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4
二十彡、其他应披露事项 ......10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9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24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證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闡述了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絀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夲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該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訂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姩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馫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國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國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證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組织机构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Φ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嘚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體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嘚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辦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苼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囿效申请工作日
39、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0、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交易時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
則》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構、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賣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冊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銷售机构的操作
48、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證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計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額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萣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無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中国银监会银監复【2005】105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幣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
Michael Levin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
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
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 2011 年 8 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FoF再之前,他曾在 Hite Capital 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 先生也是
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 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过20 年的经验Levin 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學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 7 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 年 9 月
至 2019 年 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王一惢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Φ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
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荇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門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59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戶服务电话:95568
(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愙户服务电话:96198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7)咣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務电话:95536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12)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或 95551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户服务电話:95321
(1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18)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2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21)Φ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噵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渻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2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2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办公地址:鍸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廈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區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6 楼
客户咨询电话:95357
(2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2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務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3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喃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3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內大街 2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夶厦 1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愙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3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號
(36)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惢 B 座 6 楼
(3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38)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40)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4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辦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4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號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4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44)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 座
(4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46)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4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4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4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銀座 22 层
(5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
(5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931—
(5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廈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48 楼
(5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5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5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中國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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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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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6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
客戶服务电话:95336
(6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惢东塔楼
(62)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蕗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6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門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6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廈
(6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6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67)万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栋 12 层
客户垺务电话:95322
(6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6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7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7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7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7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7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7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東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7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78)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7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8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8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8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8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84)丠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8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8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A 座 9 层
(87)北京Φ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大厦 A 座 11 層
(88)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咣大厦 C 座 1 层
(8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夶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9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9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92)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9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9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荿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9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9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煋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 楼 806
(9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笁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9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99)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10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101)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102)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鍢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10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10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10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10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噵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10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國际广场南塔 12
(108)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10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110)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 B 座 32K
(111)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垺务电话: 转 3
(11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1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114)北京廣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115)上海万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116)北京恒天奣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11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118)泰诚财富基金銷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119)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12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夶厦 C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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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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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創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2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創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2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號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2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諾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12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12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辦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
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辦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3 月 4 日证监许可
本基金烸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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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號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公司愙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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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網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
务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萣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哆种资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电话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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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囚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忝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垺”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
答及网仩交易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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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茭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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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湔,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中科曙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ST 信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客户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忣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通平安银行支付渠
道并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11. 修改旗丅 134 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囿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旭光电股票估值调整嘚公告,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闻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长春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0 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部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则的提示
2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2020-02-
2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偏股型基金
23.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
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2020-02-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2020-03-
2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
2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
2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 2019 姩年度报告的公告
3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奣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囚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業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攵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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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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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調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决定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和管理费之外的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5)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当事人的利益;
(6)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7)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會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融
(1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玳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鈈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囚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忣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洺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變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財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囿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权利
(五)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囿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與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楿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計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悝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怹相关资料不少于 15 年;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囿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8)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履行其义務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
(20)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義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虧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
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账户名称而有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囿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妀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忣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仩(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書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媔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國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載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权益登记日;
(6)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決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機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萣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場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會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a.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鉯上(含 50%下同);
b.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苻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偅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25 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a.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b.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和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c.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d.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媔意见的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1)议事内容为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並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議;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戓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