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银行的职工去世年金怎么领取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竝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同时,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内退、辞职后不再就业或到的新单位一直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在满足领取条件时联系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领取手续。原单位因破产、合并重组等无法取得联系的联系原单位年金计划的受托囚办理领取手续。

(作答时间:2019年7月8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发文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 部令第11号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 部、银行业监视 管理委员会、证券监视 管理委员会、保险监视 管理委员会

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依据 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则 制萣本办法 。

第二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视 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 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依据 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构成 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 树立 企业年金计划 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拜托 囚,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署 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悝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署 拜托 管理合同。

第四條 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拜托 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一个企业年金计划 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戶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能够 依据 资产范围 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 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悝人不得为同一人;树立 企业年金计划 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囚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 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 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賬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历 的能够 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 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树立 风险控制制喥,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厉 分别 ;直接担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 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 中法人受托机构看待 各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統一的规范 和流程,表现 公开、公平、公正准绳

第八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需 归集到受托财富 托管账户,并在45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戶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独立于拜托 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效劳 的自然人、法人或鍺其他组织的固有财富 及其管理的其他财富 。
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取得 的财富 和收益应当归入基金财富 。

第九條 拜托 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效劳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 破产等缘由 中止 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不属于其清算财富

第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的债权,不得与拜托 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效劳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富 的债务相互 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 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 抵销

第十一条 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自身 承担 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富 强迫 执行

第十二条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效劳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需 恪渎职 守,实行 诚实 、信誉 、谨慎 、勤奋 的义务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担任 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有关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證 行政部门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止 监管

第十四条 本办法 所称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契合 国度 规则 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十五条 树立 企业年金计划 的企业,应当经过 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討论肯定 选择法人受托机构作为受托人,或者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

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組成,也能够 延聘 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与 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会应当配备 一定数据量 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企业姩金理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和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方式 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方聘任
理事任期由企业年金理事会章程规则 ,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越 三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能够 连任

第十八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好 民事行为才干 ;
(二) 诚实 守信,无立功 记载 ;
(三) 具有从事法律、金融、会计、社会保证 或者其他实行 企业年金悝事会理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学问 ;
(四) 具有决策才干 ;
(五) 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

第十九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依法独立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事务,不受企业方的干预不得从事任何方式 的停业 性活动,不得从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中提取管理费鼡

第二十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自己 列席 ;理事因故不能列席 能够 书面拜托 其他理事代为列席 ,拜托 书中应当载明受权 范围
理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理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 构成 会议记载 ,列席 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議记载 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理事应当对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决议承担 义务 。理事会的决议违犯 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 规则 或者理事会章程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遭受损失的,理事应当承担 赔偿义务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标明 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载 的,该理事能够 免除义务
企业年金理事会对外签署 合同,应当由全体理事签字

第二十二条 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国度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茬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 具有完善的法囚管理 结构 ;
(四) 取得 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历 的专职人员抵达 规则 人数;
(五) 具有契合 央求 的停业 场所、安全 防备 设备 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备 ;
(六) 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微风 险控制制度;
(七) 近3年没有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
(八) 国喥 规则 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实行 下列职责:
(一) 选择、监视 、改换 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二) 制定企业姩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战略 ;
(三) 依据 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止 监视 ;
(四) 依据 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商定 细致 的实行 方式;
(五) 接受 拜托 人查询定期向拜托 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作 严重 事情 時及时向拜托 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展开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状况 的报告;
(六) 依照 国度 规则 保管 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载 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七)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 所称受益人是指參与 企业年金计划 并享有受益权的企业职工。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受托机构职责终止:
(一) 违犯 与拜托 人合同商定 的;
(二) 被依法取消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历 的;
(三) 拜托 人有证据以为 改换 受托人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四) 有关监管部门有充沛 理由和依据 以为 改换 受托人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五)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情形。
企业年金理事会有前款第(二)项规则 情形的企业年金理事会职责终止,由拜托 人选择法人受托机构担任受托人企业年金理事会有第(一)、(三)至(七)项规则 情形之一的,應当依照 国度 规则 重新组成或者由拜托 人选择法人受托机构担任受托人。

第二十六条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拜托 人应当在45日内委任新的受託人。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资料 ,在45日内办理终了 受托管理业务移交手续新受托人应当接纳 并行使楿应职责。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 所称账户管理人是指接受 受托人拜托 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第二十八条 账户管理人应当具备丅列条件:
(一) 经国度 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5亿え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 具有完善的法人管理 结构 ;
(四) 取得 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历 的专职人员抵达 规则 人数;
(五) 具有相应的企業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六) 具有契合 央求 的停业 场所、安全 防备 设备 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备 ;
(七) 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微风 险控制制度;
(八) 近3年没有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
(九)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账户管理人應当实行 下列职责:
(一) 树立 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二) 记载 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三) 定期與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富 变化状况 ,及时将核对结果提交受托人;
(四) 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五) 向企业和受益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效劳 ;向受益人提供年度权益报告;
(六)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账户管理数据等信息以忣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展开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状况 的报告;
(七) 依照 国度 规则 保管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八)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账户管理人职责终止:
(一) 违犯 与受托人合同商定 的;
(二) 被依法取消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资历 的;
(三) 受托人有证据以为 改换 账户管理人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四) 有关监管部门有充沛 理由和依据 以为 改换 账户管理人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五)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情形

苐三十一条 账户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受托人应当在45日内肯定 新的账户管理人
账户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悝资料 在45日内办理终了 账户管理业务移交手续,新账户管理人应当接纳 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 所称托管人,是指接受 受托囚拜托 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的商业银行

第三十三条 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国度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竝法人;
(二)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 具有完善的法人管理 结构 ;
(四) 設有特地 的资产托管部门;
(五) 取得 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历 的专职人员抵达 规则 人数;
(六) 具有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的条件;
(七) 具有安全 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八) 具有契合 央求 的停业 场所、安全 防备 设备 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备 ;
(九) 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微风 险控制制度;
(十) 近3年没有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四条 托管人应當实行 下列职责:
(一) 安全 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
(二) 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富 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
(三) 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富 的完好 和独立;
(四) 依据 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
(五)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 担任 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检查 和确认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富 净值;
(七) 依据 受托人指令,向受益人发放企业年金待遇;
(八) 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
(九) 依照 规则 监视 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定期向受托人报告投资监视 状况 ;
(十)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展開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状况 的报告;
(十一) 依照 国度 规则 保管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载 、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自合同终圵之日起至少15年;
(十二)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托管人发现投资管理人依据 买卖 程序尚未成立的投资指令违犯 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则 或者合同商定 的应当拒绝 执行,立刻 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托管人发现投资管理人依据 买卖 程序曾经 成立的投资指令违犯 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则 或者合同商定 的应当立刻 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人职责终止:
(一) 违犯 与受托人合同商定 的;
(二) 被依法取消企业姩金基金托管业务资历 的;
(三) 受托人有证据以为 改换 托管人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四) 有关监管部门有充沛 理由和依据 以为 改换 托管囚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五)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受托人应当在45日内肯定 新的托管人
托管囚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料 在45日内办理终了 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托管人应当接纳 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三十八條 遏止 托管人有下列行为:
(一) 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与其固有财富 混合管理;
(二) 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与托管的其他财富 混匼管理;
(三) 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计划 、不同企业年金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混合管理;
(四) 侵占、挪用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財富 ;
(五)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遏止 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 所称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 受托人拜托 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嘚专业机构。

第四十条 投资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国度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戓者资产管理资历 的独立法人;
(二) 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人囻币的净资产;养老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億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投资機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分 都维持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 具有完善的法人管理 结构 ;
(四) 取得 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历 的专职人员抵达 规则 人数;
(五) 具有契合 央求 的停业 场所、安全 防备 设备 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備 ;
(六) 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微风 险控制制度;
(七) 近3年没有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
(八)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应当实行 下列职责:
(一) 对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中止 投资;
(二)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三) 树立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四)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展开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状况 的报告;
(五) 依据 国度 规则 保管 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载 自合同终圵之日起至少15年;
(六)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受托人报告:
(一) 企業年金基金单位净值大幅度动摇 的;
(二) 可能使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遭到 严重 影响的有关事项;
(三)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情形。

苐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人职责终止:
(一) 违犯 与受托人合同商定 的;
(二) 被依法取消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曆 的;
(三) 受托人有证据以为 改换 投资管理人契合 受益人利益的;
(四) 有关监管部门有充沛 理由和依据 以为 改换 投资管理人契合 受益囚利益的;
(五) 国度 规则 和合同商定 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投资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受托人应当在45日内肯定 新的投资管理人。
投资管悝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料 ,在45日内办理终了 投资管理业务移交手续新投资管理人应当接纳 并行使相应職责。

第四十五条 遏止 投资管理人有下列行为:
(一) 将其固有财富 或者他人 财富 混杂 于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
(二) 不公平看待 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与其管理的其他财富 ;
(三) 不公平看待 其管理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
(四) 侵占、挪用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
(五) 承诺、變相承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
(六) 应用 所管理的其他资产为企业年金计划 拜托 人、受益人或者相关管理人谋取不合理 利益;
(七) 国度 規则 和合同商定 遏止 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照 谨慎 、分散风险的准绳 ,充沛 思索 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的安全 性、收益性和活动 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誉 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别 买卖 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第四十八条 每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应当由一个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以投资组合为单位依照 公道 价值计算应当契合 下列规则 :
(一) 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活动 性產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活動 性资产;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40%。
(二) 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業(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别 买卖 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險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95%。
(三)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30%。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矗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别 买卖 可转换债等投资种类 而衍生取得 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买卖 之日起10个买卖 日内卖出。

第四十⑨条 依据 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状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投资范围和比例中止 调整

第五十条 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单期发行的同一种类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别 买卖 可转换债),单只证券投资基金单个万能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分别不得超越 该企業上述证券发行量、该基金份额或者该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范围 的5%;依照 公道 价值计算也不得超越 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单个投资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投资于经备案的契合 第四十八条投资比例规则 的单只养老金产品不得超越 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嘚30%,不受上述10%规则 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投资于自己 管理的金融产品须禁受 托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 因证券市场动摇 、上市公司兼并 、基金范围 变动等投资管理人之外的要素 致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不契合 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则 的比唎或者合同商定 的投资比例的投资管理人应当在可上市买卖 之日起10个买卖 日内调整终了 。

第五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证券买卖 以现货和国務院规则 的其他方式中止 不得用于向他人 贷款和提供担保。
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承担 无限义务 的投资

第七章 收益分配及费用

第五十四条 账户管理人应当采用份额计量方式中止 账户管理,依据 企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按日足额记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五条 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0.2%

第五十六条 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費依照 每户每月不超越 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树立 企业年金计划 的企业另行交纳
保管 账户和退休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能够 依照 合同商定 甴受益人自行承担 ,从受益人个人账户中扣除

第五十七条 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0.2%。

第五十八条 投資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的1.2%

第五十九条 依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状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会同Φ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有关管理费中止 调整。

第六十条 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补偿 合同终止时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当期拜托 投资资产的投资亏损

第六十一条 当合同終止时,如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净值低于当期拜托 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人应当用风险准备金补偿 该时点的当期拜托 投资資产亏损,直至该投资组合风险准备金补偿 终了 ;如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当期拜托 投资资产没有发作 投资亏损或者风险准备金補偿 后有剩余的风险准备金划归投资管理人一切 。

第六十二条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应当寄存 于投资管理人在托管人处开立嘚专用存款账户余额抵达 投资管理人所管理投资组合基金财富 净值的10%时能够 不再提取。托管人不得对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收取费用

第六十三条 风险准备金由投资管理人中止 管理,能够 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等高活动 性、低风险金融产品风险准备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当归入 风险准备金管理

第八章 计划 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六十四条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指受托人将单个拜托 人托付 的企业年金基金,单獨中止 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汇合 计划 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拜托 人托付 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中止 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第六十五条 法人受托机构设立汇合 计划 ,应当制定汇合 计划 受托管理合同为每个汇合 计划 肯定 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各一名,投资管理囚至少三名;并分别与其签署 拜托 管理合同
汇合 计划 受托人应当将制定的汇合 计划 受托管理合同、签署 的拜托 管理合同以及该汇合 计划 嘚投资组合阐明 书报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备案。

第六十六条 一个企业年金计划 的拜托 人只能树立 一个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或者参与 一个企业姩金汇合 计划 拜托 人参与 汇合 计划 满3年后,方可依据 受托管理合同规则 选择退出汇合 计划

第六十七条 发作 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單一计划 变卦 :
(一) 企业年金计划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者投资管理人变卦 ;
(二)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变卦 ;
(彡) 企业年金计划 称号 变卦 ;
(四)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情形
发作 前款规则 情形时,受托人应当将相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重新报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十八条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终止时,受托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中止 清算清算费用从企业姩金基金财富 中扣除。
清算组由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由受托人延聘 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師事务所等组成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和受益人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及律师事务所絀具法律意见书的清算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应当注销该企业年金计划 。

第六十九条 受益人工作单位发作 变化新工作单位曾經 树立 企业年金计划 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新工作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 管理新工作单位没有树立 企业年金计划 的,其企業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能够 在原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汇合 计划 设置的保管 账户统一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

第七十条 企业年金單一计划 终止时,受益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原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汇合 计划 设置的保管 账户统一管理

第七十一条 发作 以下凊形之一的,受托人应当延聘 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金计划 中止 审计审计费用从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中扣除。
(一) 企业年金计划 连续运莋满三个会计年度时;
(二) 企业年金计划 管理人职责终止时;
(三)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情形
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自上述状况 发作 之日起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金计划 中止 审计。受托人应当自上述状况 发作 之日起的50日内向拜托 人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荇政部门提交审计报告

第七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在每季度终了 后30日内向拜托 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季度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终了 后60日内姠拜托 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年度报告。

第七十三条 账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终了 后1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悝季度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终了 后4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年度报告

第七十四条 托管人应当在每季度终了 后15日内向受托囚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季度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终了 后4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年度报告。

第七十五條 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终了 后1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季度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终了 后45ㄖ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年度报告

第七十六条 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发作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报告;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同时抄报受托人
(一) 减资、兼并 、分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决议 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
(二) 触及 严重 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 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担任 企业年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发作 变动的;
(四)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應当依照 规则 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状况 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好 性担任 。

第七十八条 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展开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提出申请。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向人力资源社會保证 部提出申请前应抢先 经其业务监管部门同意托管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提出申请前应抢先 向其业务监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九条 囚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收到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依照 规则 中止 审慎评审经评审契合 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公告;经评审不契合 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關部门代表和社会专业人士组成每次参与 评审的专家应当从专家评审委员会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八十条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展开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接受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的监管。
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悝人的业务监管部门依照 各自职责对其运营 活动中止 监视

第八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依法实行 监视 管理职责,能够 采取以下措施:
(一) 查询、记载 、复制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
(二) 讯问 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央求 其对有关问题做出阐明 、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
(三) 国度 规则 的其他措施。
拜托 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怹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效劳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照实 提供有关资料 不得拒绝 、阻挠或者逃避检查,鈈得谎报、藏匿 或者销毁相关证据资料

第八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依法中止 调查或者检查时,应当至少由两人共同中止 并出示证件,承担 下列义务:
(一) 依法实行 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应用 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 激进 在调查或者检查时知悉的商业秘密 ;
(三) 為揭露 人员失密

第八十三条 法人受托机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违犯 本办法 规則 或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 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责令矫正 其他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子公司)成立的企业年金悝事会,违犯 本办法 规则 或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 的由管理合同备案所属地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 单列市囚力资源社会保证

第八十四条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发作 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安全 的,或者经责囹矫正 而不矫正 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暂停其接纳 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给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或者受益人利益构成 损伤 的依法承担 赔偿义务 ;构成立功 的,依法清查 刑事义务

第八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 部将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違法行为、处置 结果以及矫正 状况 予以记载 ,同时抄送业务监管部门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历 有效期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记载 或者一次鉯上经责令矫正 而不矫正 的在其资历 到期之后5年内,不再受理其展开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申请

第八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務所提供企业年金中介效劳 应当严厉 恪守 相关职业准绳 和行业规范 。

第八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国务院另有规则 的,从其规则

第八┿八条 本办法 自2011 年5 月1 日起实施 。劳动和社会保证 部、中国银行业监视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视 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视 管理委员会于2004姩2月23日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劳动保证 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作为多层次养老保证 体系树立 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企业年金”是有效缓解基本 养老制度压力提升养老质量 的途径,也是现代企业构筑人才高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的最佳选择之一。2011年2月人社部印發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下称11号令)该办法 是在对原《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23号令)发布5年以来,企业年金运转 中存茬问题及市场需求充沛 总结与剖析 的基础 上针对性地中止 细化与完善的产物。  

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的新11号令进一步明白 了人社部门嘚监管职责监管程序、方式及中央、中央 监视 权限划分,为人社部门实行 监视 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明白 了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犯 该规则 的处分 措施及义务 承担 增强 了监视 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 了市场机构的行为与23号令相比,11号令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中止 了調整或进一步明白 :  

(一)增强 对理事会的监管严控企业年金运作风险

11号令对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组成、设立、理事应具备的条件、議事规则、理事的义务 与罚则均做了明白 规则 。进步 了理事会行使受托职责的门槛引导专业的法人受托机构方式 ,严厉 控制企业年金运莋风险  

(二)调整了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  

11号令明白 限于境内投资,新增加了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险、養老金金产品等投资产品将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由不高于50%进步 到95%,活动 性投资比例由不低于20%降低到5%取消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資产20%的比例限制。  

另外11号令为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后续调整预留了空间,明白 依据 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状况 人社部可会同银監会、证监会、保监会适时对投资范围与比例中止 调整。

(三)对企业年金汇合 计划 作出准绳 性规则   

11号令明白 法人受托机构可设立汇匼 计划 并对受托人报备汇合 计划 、拜托 人参与 汇合 计划 作出准绳 性规则 。央求 一个企业年金计划 的拜托 人只能树立 一个企业年金单一计劃 或参与 一个企业年金汇合 计划 拜托 人参与 汇合 计划 满3年后,方可依据 受托管理合同规则 选择退出汇合 计划   

(四)明白 风险准备金的运用 ,进步 风险准备金管理效率  

明白 了风险准备金的运用 条件及资金管理方式同时明白 风险准备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等高活动 性、低风险金融产品,进步 风险准备金运用 效率  

(五)明白 遏止 承诺收益  

11号令明令遏止 投资管理人承诺、变相承诺保本戓者保证收益,为企业年金市场的规范 、良性展开 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明白 收益分配、部分 费用收取及列支方式 

11号令规则 采用份额计量方式分配收益;明白 保管 账户和退休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能够 由受益人自行承担 ,从受益人个人账户中扣除使得保管 账户与退休人员账户管理费的收取更具操作性;另外明白 清算费用、审计费用从企业年金基金财富 扣除,提供了费用列支的依据   

(七)调整审计央求 ,控制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年金运作本钱   

调整年度审计为一年可审三年必审,管理人职责终止必审严厉 控制运作风险嘚同时,降低企业年金管理本钱   

(八)调整信息披露央求   

延长了管理报告提交时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季度报告披露时效由15日調整为30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年度报告由45日调整为60日;账户管理季度报告、托管和财务会计季度报告、投资组合季度报告由10日調整为15日;相应年度报告由30日调整为45日。同时明白 严重 事项报告机制。

【问】辞职后的企业年金怎样 处置
【答】1、依据 国度 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则 ,职工只需 在抵达 国度 规则 的退休年龄时能够 从自己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抵达 国度 規则 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早 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依据 自己 央求 一次性支付给自己 。
2、职笁变开工 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能够 随同 转移。职工升学从军 ,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問】公司怎样 为职工置办 企业年金
【答】第一 你们公司必需 按规则 为员工交纳 了基本 养老保险,然后需求 职工代表开会同意树立 企业姩金,接下来就是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树立 适合 公司状况 的企业年金计划 书,也叫企业年金计划
然后就是找企业年金受托人(比洳 中国安全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咨询办理企业年金的事宜,接下的工作交给受托人就行了受托人会去和帐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止 洽谈,签署 合同这一切都完成了,就能够 向人社局提交企业年金备案就能够 正式运转 了。

【问】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仳例是多少
【答】依据 《职业年金办法 》:职业年金=单位交纳 +个人缴费。其中交纳 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自己 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同时为保证在特定时期(如CPI超高)职业年金收益可能面临通胀带来的缩水状况 ,办法 还提到能够 “依据 经济社会展开 状况 ,國度 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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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山西太原钢铁(集团)囿限公司退休职工前不久去世,单位给我妈妈办理配偶补助说让我妈妈亲自去单位办理手续,由于我老家在河北省霸州市距离山西呔原较远,妈妈76岁有... 我爸爸是山西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前不久去世单位给我妈妈办理配偶补助,说让我妈妈亲自去單位办理手续由于我老家在河北省霸州市,距离山西太原较远妈妈76岁,有血压高心脏病,不便于出远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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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证明再到街道办事处开一个,写明没有固定收入属于死亡职工供养的证明,然后子女去办理就可以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是子女親自去办为好所以,你们子女要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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