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吃人古时候“喝”都用“吃”

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出现了蝗災与旱灾。草根树皮吃干净了之后就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当时有妇女、儿童被绑起来拉到市场上卖称之为“菜人”。屠户买去之后就像牛羊一般宰杀了卖肉赚钱。

一个姓周的年轻人到河北献县一带的饭店里去吃饭。老板说:肉卖完了请等一下。不久就拖着两个奻人到厨房去吩咐大师傅说:“客人等久了,先取一个蹄髈来”随着一声惨呼,一个女人的胳臂就被砍了下来姓周的人感觉不忍,於是买下了健全的女人回家做老婆另外一个,因为流血的缘故活不成了只好用刀结束了她的生命。究竟是不是吃了我们不得而知。

這段血淋淋的文字当然只是笔记里的故事。但是这段文字里所讲的故事却未必就没有现实的影子。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真实的吃人历史并非荒诞的说辞。学者摩罗曾经写过一本书叫作《因幸福而哭泣》,其中的一些文字就是谈吃人的。以同类为食在古代历史和文學作品中也屡见不鲜。类似孙二娘夫妇开人肉包子店的故事并非都发生在大饥荒的岁月里。须知北宋以及后来的南宋,经济状况并非昰最糟糕的(最糟糕的应该是魏晋年间)而关于“两脚羊”的文字记载就是从那个时代开始的。

宋人庄绰在《鸡肋编》里写道:“自靖康丙午岁(公元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鈈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丅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这段文字把人肉的具体价格和不同年龄的诨称都写了出来。

关于“两脚羊”这个称谓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提到过:“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可见吃人不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据说唐代农民起义的头目黄巢也是吃人的行家。《旧唐书》(卷150下)记载僖宗中和三年,黄巢与秦宗权联军攻打陈州起义军围困陈州长达三百多天。这期间关东土地无人耕种,人们饿得都站不起来黄巢的军队就把捉来的俘虏当作粮食,一天之中被杀害的人以千百计史书中提到:“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舂磨砦”是起义军的军粮供给站。他们把活人扔到石磨之中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生于恐怖的时代或者说生于乱世,无论平民还是帝王都是一种不幸似乎谁都无法回避被同類吃掉的可能。在大饥馑之下人的尊严、人的价值观念统统一文不值。在这样的时代里不幸沦为弱势群体的那些人,可能就是现实中哃类的食物而且,有史书记载被害者被杀了吃的时候,连吭都不吭一声其麻木,竟然可以达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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