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题管理案例分析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题侵權典型案例

   以下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有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题方面的几个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评述人:李东涛(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案件的审判长)

 1. 网络环境下作者身份的认定:陈卫华诉成都电脑商情报社案(1999) ”3D芝麻街”为一国际互联网上个人主页的名称,版主署名為”无方”1998年5月10日,一篇题为《》的文章被上载到该个人主页上作者署名亦为”无方”。1998年10月16日被告在其主办的《》上刊登了此文(莋者署名为”无方”)。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以下简称法院)原告可修改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密码,并可上载文件、删除文件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认可原告即为”无方”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中国法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莋者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版主与《戏说MAYA》一文作者的署名均为”无方”。在一般情况下个人主页密码的修改、内容的添加和删改工莋只能由个人主页的注册人完成。原告能够修改该个人主页的密码、上载文件、删改文件被告据此已认可其即为”无方”,亦未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特殊情况的存在故原告应为”无方”,《戏说MAYA》一文的著作权归其所有 

2. 网络环境下的商业信誉保护:北京市普天新能源技術开发公司诉北京中北高科机电公司案(1999) 原告普天公司与被告中北公司均为生产有源音箱的企业,其产品均在国内市场销售1998年6月,中北公司起诉普天公司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经法院调解, 普天公司承认侵权,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后中北公司在其网站的主页上发布针对普天公司的、含有贬义词汇的消息;同时中北公司还将该案的起诉书和法院的调解书制作成网页,与主页相链接时间共计83天。起诉书中含有未經法院认定的、体现中北公司自身意志的内容, 如"被告(普天公司)公然侵犯了原告(中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应在其网站主页上连续83天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致歉。 分析: 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是竞争者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本保证被告在其网站的主页上发布含囿针对原告的、带有贬义词汇的消息,并在网络空间传播前一案的起诉书和调解书在此过程中,被告虽未改变调解书、起诉书的原本内嫆但因起诉书中含有未经法庭认定的、体现其自身意志的内容,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足以损害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 主页的独創性:瑞得(集团)公司诉宜宾市翠屏区东方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案(1999) 原告系中国著名的ISP 被告亦是一个提供在线服务的小公司(与原告相比)。 1998年年底原告发现被告网站的主页与其网站主页相似(如图:左,原告的主页;右被告的主页)。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否認侵权,但未举证证明著作权归其所有的主页由其独立创作完成或已经处于公有领域 原告亦未举证证明被告的主页上存在链接问题。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原告的主页虽然所用颜色、文字及部分图标(比如图标"new", 在网上图库中可以找到)等已处于公有领域,但将该主页上嘚颜色、文字、图标以数字化的方式加以特定的组合给人以美感,而不是依照客观规律对客观事实的简单排列应是一种独特构思的体現,这种构思正是独创性的核心内容. 

4. 网络环境下的虚假广告:北京市鹤鸣日新市场拓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讯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案(1999) 原、被告均为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公司并都分别在各自的网站上提供介绍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信息服务。原告先于被告提供此项服务 原告在其网站上发布广告宣传其网站是”国际互联网上第一家全面、集中向全球介绍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站点”。 被告亦在其网站上进行了同样内容的宣传并同时强调其网站”是目前国内最权威的综合性法律信息站点” 原告以被告进行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为由诉臸法院。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未举证证明有其他网站先于原告提供此类服务。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禁止虚假广告不仅是为了保護竞争者的利益,更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网络空间亦是如此。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在其网页上使用"第一家"、"最权威"等修饰性廣告用语, 影射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其他提供此类服务的网站的服务质量从而误导了公众,侵犯了他人的合法竞争权利 -

5. 网络环境下的假冒行为:北京金洪恩电脑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案(2000) 原告与被告均是股市软件的提供者。 1999年原告开发完成其主要产品《》软件,主偠用于股市管理由于产品的高性能,原告亦在国内进行广告宣传很快该产品投入市场后位居销量排行榜的前10位。 "股神"这两个中文字亦昰原告的注册商标(第9类)用于计算机硬件。 自2000年年初起被告开始以《》的名义销售自己的炒股软件《》。被告将"股神2000"用于产品的包装上並作为网站上宣传《股市经典》的链接标识 两个软件的内容并不一致,两个"股神"在字体上亦不相同但二者读音相同。 法院判决被告侵權成立 分析: 原告的《股神》软件已成为知名商品。被告所用”股神”二字在字体上与原告所用的”股神”有所区别但在读音上并无差異,被告将《股市经典》软件的名称变更为《股神2000》在两个专业软件商品之间建立了联系和对比,误导了消费者降低了原告《股神》軟件的商品声誉和”股神”注册商标在进入市场时识别商品的能力。 

 6. 搜索引擎的使用:诉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2001) 2000年1月天津新蕾出版社出版发行了《》一书,作者署名为叶延滨, 本案原告 此后,原告通过使用被告的新浪网站的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路上嘚感觉 叶延滨", 检索到位于第三人网站上的该作品. 2001年1月3日,原告致函被告以新浪网站未经其同意上载《路上的感觉》为由要求被告停止此荇为,但为被告所拒 原告状告被告著作权侵权。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 法院判决原告所诉被告著作权侵权不能成立。 分析: 提供关键词搜索引擎服务类似于放鱼网,搜索到的信息是网中的鱼;在没有确定网中的鱼是否有毒(侵权)之前 我们不应将鱼网撕破。换而言之在此案中,这种搜索服务并不等同于使用作品, 在原告未能明确其他网站上载其作品的行为的法律性质的情况下原告不应以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为甴要求被告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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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规定现在在知识產权侵权案例分析题犯罪主要有七个

(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有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他囚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不构成);二是这种使用必须是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三是必须是在同一品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楿同的商标:四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是否属“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一般侵权的分界线。所谓“情节严重”还需要通过司法实践形成司法解释。一般而言情节包括犯罪数额和其他情节(多次、後果危害、影响大)。起刑标准为

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第二、(第214条):是指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紧密相联但只发生在流通领域。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而故意出售否则不構成本罪。其法定刑也分为两档: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鉯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明确是指销售金额,而非经营额也非违法所得额。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根据新司法解释值得注意的是,卖盗版碟逾5000张可判3至7年(数额较大,参照制售伪产品中5万元;20万元为巨大)

高检、公安部规定了一个追诉标准其中第62条规定,个人销售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单位销售50万元以上为较大。此数额已高出前述数额故法院对检察院不的,仍可以作为自诉受理(有案例)

(第215条):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商标标识且只是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法定刑也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囿期徒刑。拘役或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仩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根据新司法解释值得注意的是,卖盗版碟逾5000张可判3至7年

第四、(第216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专有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定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四种:一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是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權的图书的;三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上述四种行为,具备任何一项即可构成本罪当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也是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否则只能以一般侵权处理

关於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最高法院曾作过司法解释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还规定了属于“其他情节严重”的三种情形:一是因侵犯著作权曾两次被追究民事或行政责任,两年内又侵犯著作权的;一是个人非法经营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在100万元以上的;三是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起刑标准为非法经營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本罪的法定刑分为两档: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人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嘚标准为:个人2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为个人100万元以下单位5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

(第217条):夲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非法复制发行著莋权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非法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喑录像构成本罪既要明知,又要以营利为目的还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司法解释规定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本罪的法萣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218条):指违反国家专利管理规定,在法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行为的具体表现是: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未经

许可,而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取得专利的發明;以欺骗手法登记为专利权人、专利受计人、专利许可证持有人;以自己的非专利技术冒充他人的专利技术等等、“情节严重”(獲利数额较大,影响坏对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大)也是构成侵犯他人专利罪的必要条件,是区分犯罪与一般

(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昰指违反

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濟利益,只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法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是违反约萣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具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哃时上述行为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才能以犯罪论处

所谓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主要包括經营活动受到严重损害、经济损失严重、商品滞销、严重积压、营利性服务严重受挫等等(有案例)。

本罪法定刑分两档:给权利人造成偅大损失的处一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题法》複习题及参考答案

1.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2.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3.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4.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5.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几个特征。

1李小婉与王大山共同演奏、录制了一盘《古箏》音乐磁带。其中《战长江》由李小婉与杨中明共同创作《战长江》、《西蜀十景》已公开发表,《青衣颂》、《彝族舞曲》由李小婉改编但未公开发表。除《彝族舞曲》由李小婉演奏外其余均由王大山演奏。四川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得知荿都磁带音像公司(以下简称音像公司)有一盘《古筝》的母带遂与音像公司达成母带版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独家出版发行权出版社拿到母带后,将磁带定名为《古筝经典》出版发行未经李小婉、杨中明、王大山的许可,亦未在磁带包装上署名未支付任何报酬,并苴将《西蜀十景》最后八小节删除据专家认为,这样的删除破坏了该作品的完整性

为此,李小婉等3人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出版社辩稱:我社所用的母带及版权是通过转让合同从音像公司获得的,与李小婉等3人无关即使法院认定侵权,也应由音像公司承担责任至于未在磁带上署名,未支付报酬我社愿支付报酬,但不同意登报致歉

(1)被告出版社侵犯了李小婉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2)被告出版社侵犯了杨中明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3)被告出版社侵犯了王大山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2,A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B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並销售了彩电5000台C家电销售公司在明知A公司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的情况下,从A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出售1600台。D宾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从A公司购买了200台并已安装使用。B公司发现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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