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炉砖结构砌筑验收规范
1、为适應浮法玻璃熔窑技术的发展及规范浮法玻璃熔窑砌筑工程的施工
及验收保证浮法玻璃熔窑的砌筑质量,制订本验收规范
2、本规范适用於浮法玻璃熔窑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浮法玻璃熔窑砌筑工程必须按设计施工
4、浮法玻璃熔窑砌筑工程应在熔窑基础、熔窑大型钢結构、联合车间厂
房经检验合格并签定交接证明后才能进行施工,交接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4.1熔窑、蓄热室、1#小炉中心线、零平及池壁标高的测量记录;
4.2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
4.3钢结构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
5、凡涉及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内容,应执行《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浮法玻璃熔窑砌筑工程的施工准备
1.1浮法玻璃熔窑施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嘚设计图纸并组织
必要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2按熔窑固定基准点复核熔窑1#中心线、纵向中心线、蓄热室中心线、
±0标高、主梁或次梁顶面标高等关键部位的基本定位尺寸及标高
1.3提出施工用料计划,加工件计划及砖加工方案
1.4确定镟胎与支撑的结构形式、用料计划。所有碹胎与支撑必须满足施
1.5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1根据设计图纸编寫可行的施工方案。
2.2依据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工程量及施工工艺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及作
2.3遵照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临时设施费用的原則,绘制合理的施工
2.4编制劳动力需用计划及施工机具需用计划
2.5制定施工技术措施时应遵循下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