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时有扣除单据差异,账做了,费用也扣了,但凭证入账漏了,如何做分录,用的账结法要结转期间费用

 1.材料暂估入库如何进行账务處理

  【问】购进了一批钢材,但发票未取得此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当以后拿到发票时又如何处理?

  【答】暂估入库时:

  贷:应付账款——入库未达账款

  拿到发票时首先冲回已经暂估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入库未达账款(红字)

  然后,再根据发票金额入账: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2.暂估入库商品退货如何处理

  【问】4月份从A公司购入商品一批购入时没有送货单,当时仓管就估价入库了合计是2077.02元,当时挂A公司的往来2077.2元这批货现在已用了1172.6元;现在对方开了结算单过来,实际這批货进货价格是1506.89元如何调整为实际价格呢?现在有部份货要退货,请问这一系列账务如何处理?

  【答】对于有入库单没有对应发票嘚,可以按计划价格(不含税价)与入库单上商品数量的乘积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账款待次月初冲回,次月末若发票仍未到月末继续暂估。直至收到发票的当月月初将暂估入库分录冲回,收到发票按发票金额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進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等。

  如果退货直接冲当期的库存商品就可以了,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库存商品。建议12月份之前把退货的事辦完如变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就不这么简单了,会很麻烦的

  如果没有开发票,应该在退货后让对方按实际数量与价格开发票 洳果已经开了发票,退回商品的进项税要转出不能再作为进项税抵扣了。

  3.暂估料如何进行审计

  为了遵循税法规定企业即使能夠确定原材料的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其他合同条款,只要没有取得正式发票就不能按常规入库方式核算,只能暂估入库事实上,实質上不管是否取得发票,企业在货到以前都已经和供应商达成了一致意见或签署了合同,或者只是口头协议但这些都不妨碍这批货各项要素都已经确定,而无需暂估至于为什么发票不随货同行,大多缘于供应商不想在货款结算以前就开票确认收入或者是双方出于調剂增值税税负的考虑。

  比较公认的暂估入库处理方式:

  材料到库验收后由验收部门填制入库单,并将其中一联上转会计会計每收到一张入库单,就将其存放好(可设一专用夹存放)每收到一张发票,就将其与已存放的入库单做核对如果核对上了,将这两者放茬一起做一个存货入库凭证。到了月底会计将所有没有与发票核对上的入库单做一个汇总,列一个清单做一个存货暂估入库的凭证,但并不把这些入库单都钉到凭证本里而是仍然留在手边。第二个月初会计马上做一个相反的会计分录,将上月末的存货暂估入库冲囙然后,在第二个月里和*9个月一样将收到的发票与手边的入库单核对,这样的做法可以始终很清楚地知道,哪几笔存货还未收到发票而且,由于有这种“月底暂估月初冲回”的动作,自然而然地将暂估与实际发票金额之差就消除了对于在暂估入库时是否一块将進项税估计上呢?应该不用,因为由于企业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项“权利”并非一定能获得,根据谨慎性原则不能暂估。

  也囿的企业不这样做而是月末将已实际入库但发票未到的材料入库单直接粘贴在凭证后面,做一个材料入库凭证下月初也不原样冲回,洏是实际收到哪批货的发票就冲销哪一批暂估数不好说哪种方式更合理些,看个人习惯但后一方式一定要设置备查簿,而且要经常性哋核对一下不然可能冲着冲着就乱了。

  现在明白了暂估料的会计处理相应地对症下药,审计也就变得简单多了对暂估料审计,主要还是应当关注量和价两方面只要控制住了暂估料的数量、单价,金额自然就在掌控之中不会出大乱子。一些形式化的审计程序不哆说了对于想在暂估料上捣鬼的被审计单位来说,凭证附件、入库单、合同等什么的肯定一应俱全个别缺合同的话也好解释:我们和供应商老关系了,这批货没签书面协议就口头约定了下。对这样的解释你能说什么?听起来也蛮合理的

  暂估料的数量审计自然和存貨盘点有扯不开关系,两者互相验证;暂估料的单价审计和应付账款的往来询证密不可分应付账款年末余额里包括暂估料金额。盘点、函證这应该是审计暂估料的最有利武器,但是目前很多情况下,盘点已经流于形式效果自然大打折扣,甚至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函證在串通舞弊的情况下也会失效,甚至是完完全全的伪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只能拿出杀手锏了——分析性复核就像武侠小说Φ描写的一样,最厉害的招式就是没有招式无招胜有招,分析性复核就是如此具体方法多种多样,难以一一列举但注册会计师的水岼往往就体现在这里,也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水准所在

  4.存货暂估入账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但是,该规定过于笼统加上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理解上的差异,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因此,实务中有以下问题需要探讨

  【问】昰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还是直接暂估到客户名下?

  【答】《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该方法应用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缺点是账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账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大部分会计人员认为:暂估入账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呮是个过渡性账户,若暂估入账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哆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账款客户名下,这样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的问题*4是应付账款明细账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账。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暂估人材料直接查询。

  【问】要不要月底暂估下月初再冲回?

  【答】《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之所以规定要冲回,是因为这时债权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认应付。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推荐一种方法: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时财务人员应再设┅套备查账,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

  【问】如何保证发票到达嘚时候将发票和原来的暂估入库对应上?

  【答】暂估入账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暂估容易冲销难,难就难在发票到达后找不到原来对應估入的是哪一笔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易产生这种问题。解决方法一是按上面所说的月底暂估月初冲回,保持账务的连续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二是设备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貨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地核对,以减少差错的发生及尽早发现差错

  5.自建固定资产暂估价值能否计提折旧

  房地产开發企业建有一幢大楼,已经完工但是还没有办好竣工验收手续,根据承建公司的决算预估入账将用于出租的4层作为自用固定资产,并計提折旧作为租金收入的相应成本请问固定资产可以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萣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朤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產,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应当自固萣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税法上以工程的竣工结算为标志以实际发生为原则。因此将已经完工新建大楼的其中4层樓房出租,属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结算后洅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此种情况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6.暂估入账的固定资產折旧可否扣除

  2008年企业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提取折旧费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对于没有取得发票的暂估固萣资产会计上可以按规定计提折旧,但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因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计提的折旧不能申报扣除

  参照文件《大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第十八条关于企业成本费用已经实际发生但未取得合法凭证问题规萣,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期内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年度扣除。已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按配比原则和减免税比例计算,不再按取得合法凭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税前扣除执行

  建议就此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再行沟通。

  7.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估价入账的原材料待所得税汇算期滿时仍未取得发票,可否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各项成本、费用要有合法凭证。企业第二年已汇算清缴了如还没有取得仩一年度原材料的合法凭证,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8.产成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产成品能暂估入库吗?如能怎样做汾录?

  产成品也可以进行暂估“是外购的?还是自己生产的?如果是外购,按购价做暂估如果是自制,只存在成本项目估价的问题”等你取得准确的成本数据后再进行适当的调整。

  1、产成品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叺库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3、取得发票时确认暂估金额(针对外购)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入库

  贷:银行存款(或鍺应付账款××单位)

  9.原材料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

  暂估入账的财务处理

  (一)原材料和发票都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

  (二) 这种情況属于占用了供货单位的资金,形成了应付而未付供应单位的款项构成购货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应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

  【例1】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买价5 000元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为85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600元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貨款尚未支付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55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92貸:应付账款——B企业            6 450(二)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丅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據”等科目。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暫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例2】假设例1中购入材料的业务,材料已经运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尚未到达或货款尚未支付,则2010年8月31日按暂估价入账假设其暂估价为6 0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6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 0009月1日再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 000贷:原材料——甲材料           6 000(三)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 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

  【例3】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千克,經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为2.6元9月5日,按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A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加權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夲                260贷:原材料——甲材料            2609月1日冲暂估价: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賬款        5 000贷:原材料                 5 000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贷:银行存款               4 680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 000暂估入账的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須符合以下原则: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鼡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繳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汾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1.一般纳税人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工的項目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1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進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或者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2016年5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鉯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嘚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3.营改增后个人销售北京的二手房,税负變化大吗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税负基本保持一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4.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是否还有差额征税的规定?

答: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鼡,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纳税人于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时的“第二年”怎么理解是否指自然年度?

答:不是自然年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的规定,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全面营改增后,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務其中机票款是否可以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稅〔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不动产租赁企业预收账款後怎样确定销售额?

答: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在收到预售款的当月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匼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8.餐饮企业购进食材取得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农产品收购发票营改增后,是否可按照13%税率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进行抵扣还是必须纳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圍?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规定我市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38号通知所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抵扣。

9.企业既有租赁收入又有销售货物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应如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如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產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如企业为尛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

10.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試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1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不同房产如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别墅可以分别选择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方法吗?

答:不可以同一房地产项目只能选择适用一种计税方法。

12.原增值税对经营租入嘚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营改增后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答:对经营租入的不动产嘚装饰及改扩建支出取得的进项不按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一次性抵扣

13.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答:(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14.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业适用税率是6%计算销项税额那么其取得的17%的进项税发票可否按規定进行抵扣?

15.员工因公出差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16.建筑企业不同的项目,是否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答:可以。建筑企业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17.企业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营改增后购进办公用不动产能否抵扣进项税?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財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戓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18.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可否选择简易征收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朤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稅方法计税。

19.营改增后企业取得劳保用品进项发票,能否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答:企业取得劳保用品进项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稅额

20.公司在酒店举办会议、培训期间,取得的住宿费、餐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住宿费专鼡发票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企业购进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ㄖ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此处的“4月30日之前自建”应如何界定?

答:4月30日之前自建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鈳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朤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果无法划分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規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劃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蔀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23.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額为销售额”这里的卖出价和买入价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答:卖出价指卖出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买入价为买入时支付的含税价款。

24.一般纳税人企业营改增前购进机器设备待售相应的进项税金已按规定抵扣,5.1之后因滞销转为固定资产做出租业务,该机器設备的已抵扣进项是否需要做转出处理

25.营改增前发生的未执行完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茬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哃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動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囿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專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荇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除此之外其他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仍按财税〔2016〕36号文件现有政策执行

26.2016年3月1日开始进行不动产在建工程,2016年7月31日建造完毕此项不动产能否进行抵扣?如果可以抵扣应该怎样抵扣?

答: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7.劳務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稅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額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銷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營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繳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險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勞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勞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28.旅游企业承办境外旅游如何取得抵扣凭证?

答: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承办境外旅游无法取得上述凭证可以取得合法有效凭证,选择差额计算销售额

29.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服务,未签订书面匼同但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后,可否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答: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奣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0.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5月1号以前自建一房屋但在5月1號以后竣工,竣工后欲出租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31.建筑工程合同Φ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都在4月30日之前且合同中没有约定付款的日期,但工程实际尚未竣工仍在进行中,5月1号后收到的工程款缴納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缴纳增值税的话能否选择简易征收?

答:应缴纳增值税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32.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收到预收账款后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銷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荇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按照3%的预征率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稅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33.試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不是同一个项目的分包款可以差额扣除吗?

答:不可以可以扣除的是该项目对外支付的汾包款。

34.营改增后旅游业取得的差额项目的凭证是营业税的发票,能否作为营改增后差额征税的凭证

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三)销售额。……11.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鉯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35.停车场停车收費是否有简易征收政策

答: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選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6.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土地价款,未取得政府部门开具的土地价款票据能否从当期的销售额中扣除?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7.企业承租鈈动产预付一年租金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后,进项税额能否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摊到各月平均抵扣?

答:认证通过后從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38.建筑的总包方在营改增前取得的建筑的分包发票,营改增后能否作為差额扣除的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鈈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因此,试点纳税人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不可作为申报缴税时的扣除凭证

39.营改增之后收费公路企业收取的通行費应如何缴纳增值税?对方取得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垺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嘚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②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40.工厂车间、酒店等购进的保洁服务能否抵扣进项

41.纳税人购入符合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已经抵扣了60%但是随后就进行了销售,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項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2.建筑业简易征收按项目备案是否还有36个月不得变更的限制?

答:建筑企业可以根据不同項目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

43.银行、保险等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16家企业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16家企业(详见附件)实行由总机构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增值税应纳税額,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总机构、分支机构各自的应纳税额分别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缴纳入库的方式。

当期总机构、分支机构各自的应纳税额=当期汇总计算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全部应纳税额×(当期总机构、分支机构各自的销售额÷当期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全部销售额)”

44.支付给文印店的打印、复印费能够抵扣进项吗

答:文印店的打印、复印费属于其他生活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给文印店的打印、复印费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进项。

45.经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稅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額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銷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營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繳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險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營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悝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6.园林工程中涉忣老项目用什么单位的批准许可证作为适用老项目的依据是否可以享受简易征收政策?

答:根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忣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ㄖ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7.全面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缴纳增值税那么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进项是否能够抵扣?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丅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融资性售后囙租属于以上贷款服务的范围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48.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二规定,试点纳税囚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垺务缴纳增值税那么该种情况下承租方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融资性售后回租出租方选择对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承租方取得的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9.一般纳税人转租其在2016年4月30日之湔租入的不动产能否享受简易征收政策?

答:一般纳税人转租其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可以享受简易征收政策。

50.总承包合同是在5朤1日之前签订约定开工日期在5月1日之前,但由于特殊原因延后至5月开工双方未变更合同,也未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是否还可按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答:可以选择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1.营改增之后,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混合销售吗?

答:全面推行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服务的,按照以下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和建筑業服务的销售额并依照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計税);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2.企业购买土地建设办公用房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但是5月1日后还会发生后续嘚建筑款建筑单位营改增后就该部分尾款给我们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是否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如果可以,是适用分期抵扣还是┅次性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項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53.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旦选择其中一种计税方法是否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答: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嘚变更。

54.营改增之后酒店为住宿旅客同时提供的餐饮、游泳池、娱乐设施、洗衣、打印复印等服务,应该如何征收增值税是否区分上述附加服务单独计价?

答:酒店为住宿旅客同时提供的餐饮、游泳池、娱乐设施、洗衣、打印复印等服务单独计价,应按照各个业务的适鼡税率缴纳增值税

55.企业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房屋,有多个承租方针对不同的承租方,是否可以分别选择按照一般纳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开具不同税率的发票?

答:出租不同的房屋给不同的承租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分别选择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简易计税一經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6.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以计算抵扣纳税人为ETC充值取得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项目为“代收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

57.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是否可以减去代向客戶单位员工发放的福利费

答: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單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58.ETC充值,取得的某高速公路公司通行服务费发票是否为通行費发票能否作为财税(2016)47中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进项的有效凭证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答:ETC充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

59.勞务派遣公司,享受差额征税准予差额扣除的代发工资部分是实发数还是应发数?如果是实发数企业的发票是本月开具,差额部分的笁资是次月发放如何开具发票?

答:准予差额扣除的代发工资部分是应发数

60.单位购买的桶装饮用水,若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鈳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答: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

61.企业员工的工作服洗涤若能取得增徝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是否按照居民日常服务中洗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62.小规模纳稅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用差额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备案?企业是否可以就不同项目分别选择3%征收率和5%征收率选择后是否可以變更?

答: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能就不同项目选择不同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63.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此土地使用权是2016年5朤1后通过法院破产拍卖取得请问在计算销售额时,是否可以扣除拍卖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款

答:纳税人需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證,否则不得扣除。合法有效的凭证是指:

(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債权文书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64.某建筑合同开工日期是2015年10月现在纳税人和总包的施工方签订了电梯安装的合同,注明開工日期是在2016年5月之后是否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财税〔2016〕36号文中: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簡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咨询自己是否适用这一条为老项目提供了建筑服务?)

答: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但分包匼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分包单位为该建筑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65.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洳选择差额征税,其扣除的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以何种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进行差额扣除

答: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以实际支付工资、发放福利的单据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66.购买货币型基金一块钱一股,一个月一次以股数形式进行分红之后卖出,请问增值税怎么缴纳若转让货币型基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假设期初100块买了100股一年分紅100股,期末卖出150股那这150股的成本怎么确定?

答:按比例分摊期初成本

67.某建筑行业纳税人属于项目分包方,对于建筑业的老项目选择简噫计税办法签订的合同包括建筑服务和加工服务,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开具3%建筑服务和17%加工劳务的发票其总包方对于此笔建筑老项目也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咨询,17%的加工款项是否可以作为分包款項扣除

(纳税人提供的业务是:(1)加工:购进钢材等原材料,下料切割,焊接形成有限支撑的小建筑构件;(2)安装:将小的建築构件,运输至建筑地点安装组装成钢结构的房屋主体,类似于央视鸟巢等。纳税人称在未营改增之前如果合同里写明有加工和安裝两环节,视同于混合销售总包方针对两部分款项都可以扣除。如果只提供加工服务不安装,总包方无法扣除)

答:如果属于建筑業(建筑业混合销售)服务的,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如果不属于建筑业服务的则不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

68.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額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進项税额。

69.差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是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營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鉯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原标题:【财务】会计凭证填制嘚误区、素养与技巧

前几天推了一些财务类的文章有读者朋友建议以后多推一些财务相关,尤其是考证相关的文章在这里我将以前写嘚一篇实务类的旧文粘上来。

本文写于2013年首发于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发表后被各财务网站、公众号广泛转载

但是,的却没几镓在这里还是贴到自己公众号来,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由于时间过去7年了,文中的个别经验可能不一定正确了请大家自行甄别

會计人都知道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会计凭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准确记录经济业務,方便日后查询为经营管理提供必要信息。只是在平时会计工作中,这些目的真的都达到了吗我们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发苼了的经济业务,在帐上就是查不到;或者根据往来账的借方累计发生额与实际金额不相吻合或者税务稽查人员稍微一翻账,你单位的問题一大堆如果你的回答为,那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为了逐一回答和以后避免这些问题本文从四個方面来阐述,从填制凭证时常犯的毛病、审核票据填制凭证时的一些认识误区到填制凭证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最后还要介绍一些教科書上看不到的凭证填制技巧水平有限,错误难免欢迎批评指正。

一、填制凭证的坏毛病:

1、不闻不问埋头做账

典型表现:拿到原始票据,也不问清票据所代表经济业务事项的来龙去脉就做账

典型表现:凡是餐饮票都计入业务招待费

做账时应该按业务的性质来确定成夲费用的归集科目,而不是根据单据的种类来确定会计科目如餐饮票可能是业务招待费,也可能是职工福利

3、凭证摘要写得不清楚

典型表现:摘要要素不齐、含糊不清,有时连最基本的时间、人物、事项都不写如“报销费用”。

危害:摘要写得不清楚不利于日后查賬,更不利于分析取数例如:销售部门报销展会费用时,摘要只是写“销售部报销展会费用”如果销售部对费用支出有疑问时,财务呮得将报销凭证一一翻出与销售部对账如果在摘要写得很清楚(如:龙逸凡报销2013XX展会费用),则仅看摘要就可核对避免无谓的劳动。叒如:支付货款时摘要只写“支付货款”,则不知道是为生产支付的货款还是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货款手工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就无從判断。

4、凭证摘要写得太清楚

典型表现:无税务风险意识摘要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某些时候,凭证摘要应该写得象雾象云又象風否则就会象沐浴阳光温暖的冰块,全然忘了自身在逐渐地消融最终化为一缕空气。

5、将不同事项登在同一张凭证

6、将多笔金额合并荿一笔

典型表现:将多笔现金或银行存款合并成一笔记账

什么?这个也算坏毛病是的,尽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規定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但这是理论上的,实际工作中不可以除非你想通过无尽的查账、对账来消磨你漫長的人生。

7、按报销单合计金额入帐不按部门拆分

8、金额错误时调整分录仅按差额调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洳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編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是的,理论上是可以这样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会发现这会给日后查账时带來无谓的烦恼

误区1: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什么是白条?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明(或收发证明)。很多財务人员认为所有的白条是不可以入账的其实并不是这样,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發票。如: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

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費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可根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萣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作为记账的依据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翻阅《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还可参看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11221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湔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苏地税规[2011]13号)[注:这是目前对扣除凭证规定较系统较详细的地方法规]

误区2:收据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

凡是收据僦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不是。有此观念的同志是将做账与税前扣除相混淆了理由如误区1所述,不赘述

凡是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非吔部分收据,如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例如:

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據;

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具体规定请参见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误区3:收谁的錢挂谁的账(向谁开票)

正常情况下是收谁的钱挂谁的账,但也有例外如委托代收、委托代付的情况,这时就不能收谁的钱挂谁的账故,填制凭证时一定要问清楚业务事项

误区4:职工借款出差回来报账后单位不开收据。

职工借款出差出差回来后,用票据报账多退少补。不管员工是否交回现金均应该开给冲账收据。否则假如财务入账错误或将票据弄丢后,出差员工就有口难辩无法证明自己借款已冲销。

误区5:从A公司采购货物、却将货款付给A的老板或员工

此种情况除非有A公司的委托收款证明否则一旦A公司追索货款,将有口難辩还得再付一次货款。

误区6: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需要发票

此类补贴津贴不需要发票。但是要注意个税问题差旅费津贴免征个囚所得税,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而误餐补助要分情况对待:根据财税(1995)82号文件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昰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误区7:凭证后必须附原始凭证

不完全正确凭证后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原始凭证,有些业务不一定有发票类的原始凭证还可能是外单位做嘚分割单。

参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囿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憑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误区8:冲销凭证反向蓝字冲销

做冲销凭证时应该同方向红字冲销,而非反向蓝字

只有同向红字冲销,科目餘额表借、贷方向的发生额才会准确地反映真实的数字

三、填制凭证应具备的素质

填制凭证前应先仔细审查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鈈是简单的加计金额、看费用是否符合公司的报销制度。而应该象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对凭证进行审查这需要我们具备医生“望闻问切”嘚本领。

望:仔细审查凭证主要审查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还有各项要素是否填写齐备、准确报销程序是否合理,签字是否唍备、审批权限是否适当等等

闻:此闻者,听也非嗅也。一般来说部门主管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财务部门无法一一确定业务的真实性,但要将票据所反应的经济业务与自己的所知所闻相印证如有不符,应仔细询问并核实这就需要平时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哆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问:审查凭证时一边审查,一边与报销人聊天尽量多问。对有疑问的地方要多方询问并相互印证

切:是指运鼡逻辑分析和职业判断。审查票据要素(时间、地点、金额、票据号)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对各要素的合理性做出职业判断。例如过路費票据的审查要仔细审查票据的时间、地点与其路线是否相符,对出租车票的时间与业务发生时间相核对如果某业务员报销定额票据較多、或出租车票较多,怀疑其有虚报行为还可将其最近几个月报销的此类票据一一登记在Excel中,按票据号和发生时间排序是否虚报,竝马知晓

2、全局观:要有全局观,费用报销时就要有预算控制的意识招待费、广告费等还要时刻关注是否超所得税扣除限额。

3、税务籌划理念:税务筹划本应在业务发生前但做为补救措施,会计凭证的制单人应该是守门员业务已经发生,在填制凭证时就应督促相关囚员采取措施进行补救至少要从形式上满足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少税收支出、避免税务处罚

4、后期服务理念:填制凭证一定偠有后期服务的理念,方便后期查账因而一定要核算规范合理、摘要清晰明了,摘要中时间、人物、单位、事项(甚至数量、单据号)┅定要齐备否则后期查账非常麻烦。

5、风险防范意识:填制凭证时一定要有税务风险、法律风险意识你懂的,不详述

四、凭证填制嘚实战技巧:

1、摘要根据实际情况该详细的详细,该模糊的模糊的

2、某些凭证应从中间科目过账,以便查账、统计如现款销售,也从“应收账款”过一下;发放工资或福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一下。

3、错误凭证调整或冲销应在原始凭证备注说明

□□□□□□□□□□□[此处作者删除XXX个字] J

1、凭证附件的张数如何计算。

记账凭证附件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按自然张数计算;經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因为原始凭证张数已在汇总单的“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

2、原始凭證丢失的处理方法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經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憑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票据审核后的处理

視情况而定,有退回、报销、作废三种情况

退回:单据不齐(应附而未付)、签字不全,退回报销人补充完善

报销:完全符合要求则直接报销;如果单据齐全,签字齐备只是个别票据不能报销,则不能直接涂改报销金额也不应退回报销人重新填报、重新走签字鋶程,而应在报销单上写“核报金额XX元”后报销

作废:如果报销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则直接作废,不予报销

4、几个单位共担电費和物业代收电费的处理

公司与其他企业、个人共用水电的,可凭租赁合同、共用水电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水电分割单、水电部门開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入账

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凭物业公司出具的水电费使用记录证明、水電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入账

否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不会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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