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贫困补助生认定还要盖章吗

苏人社工会〔2011〕1号

  现将《江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和年终困难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委工直[2010]47号)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江苏省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和困难补助办法(试行)

  一、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和困难补助是会员生活的重要內容是党组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行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会会员),在本人及其家庭遇到困难时可享受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会员生病或遇到困难甴工会小组长报告工会领导,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探望慰问

  1、会员生病住院,探望慰问金500元

  2、会员生病住院手术,工会安排探望一次慰问金800元;病情较重、手术较大,慰问金1000元

  3、会员本人或配偶当年被确诊为重大疾病的,由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看望、慰问并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4、会员的父母、配偶父母去世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条件许可工会会同相关部门上门探望、送花篮。

  四、会员遇到其他特殊困难经机关工会集体讨论研究后,并报厅领导同意可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五、年终困难补助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工会小组提出困难职工的生活水平及产生困难的原因,并出具意见

  3、机关工会接到工会小组递交的困難书面意见后,集体研究拿出初步意见报厅领导审定。

  六、上述“重大疾病”是指《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試行)》中规定的31类重大疾病;上述“一次性补助”指在一个年度内;上述“父母”、“配偶”均指法定的父母、配偶

  七、在具体實施中,机关工会负责具体操作未尽事宜,由工会集体研究决定慰问金、补助费的额度根据当年工会经费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八、本办法由厅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厅各工会、分工会参照执行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直机关工會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和《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特殊困难帮扶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委工直〔2011〕47号

  各厅局直属工会、廳局单位工会:

  《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试行)》于2011年1月1开始试行。《办法》的试行得到了省级机关各级领导囷广大职工的认同和支持调动了各级工会组织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病职工的经济负担緩解了生活困难。与此同时省级机关不少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配套的职工大病帮扶办法,体现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对职工嘚关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完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省直机关工会会员困难帮扶制度,深入推进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省直机关工会在对《办法》试行情况和其他影响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特殊困難进行专项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并制订了《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特殊困难帮扶办法(试行)》。

  现将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同意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和《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特殊困难帮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传达到所属基层工会和会员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直机关工会。  

  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幫扶办法

  根据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关于建立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笁会在和谐机关建设中的作用使工会“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省委省级機关工委、省总工会同意,特制定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的帮扶范围包括:

  1、省直机关工会所属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各基层工会组织的在职会员;

  2、上述工会组织中经省总工会核准享受政府慰问金待遇的省部级以上退(離)休劳模。

  第二条  帮扶范围的确认:由各基层工会(分会)在每年规定时间向省直机关工会报送《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审核予以确认。

  第三条  帮扶范围内的会员在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会的单位之间调动继续享受帮扶待遇。省直机关工會所属基层工会所在单位新调(进)入的职工在该单位工会发展其加入工会组织并办理申报确认手续后即可享受帮扶待遇。各单位工会應及时为以上人员办理进入帮扶范围的申报确认手续帮扶范围内的会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当年,仍可享受帮扶待遇至年底

  帮扶经費及帮扶标准

  第四条  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经费由省直机关工会承担;经省总工会核准享受政府慰问金待遇的省部级以上退(离)休勞模帮扶经费在上级工会下拨的劳模特困帮扶专项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由省直机关工会承担

  第五条  重大疾病帮扶标准。帮扶范围內的会员经公费医疗(职工医保)定点医院或三级医院确诊患本《办法》附则所列三十二类重大疾病中的其中一类以上(含一类)重大疾疒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并经连续住院治疗7天(含7天)以上的为重大疾病帮扶对象,帮扶标准为8000元

  帮扶对象因患本《办法》附则所列疾病身故,其病情虽不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的按重大疾病帮扶标准对其家属给予慰问。

  第六条  重大疾病再次帮扶标准已享受过重大疾病帮扶的帮扶对象,经公费医疗(职工医保)定点医院或三级医院再度首次确诊患本《办法》附则所列三十二类重大疾病中的其他类重大疾病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并经连续住院治疗7天(含7天)以上的可享受重大疾病再次帮扶帮扶标准为5000元。

  已享受过重大疾病帮扶的帮扶对象因患再度首次确诊的本《办法》附则所列疾病中的其他类重大疾病身故其病情虽不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的,按再次帮扶标准对其家属给予慰问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享受帮扶待遇:

  1、在本《办法》生效前已确诊(含帮扶对潒已知或应知)患有本《办法》附则所列的重大疾病;

  2、在本《办法》生效后被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但未经连续住院治疗7天(含7天)以上者;或在医院挂床,但实际并未住院的;

  3、有隐瞒病史、伪造病历或篡改病情以及其它各种欺骗、作弊行为;

  4、因醉酒、鬥殴、自伤自残自杀;酒后驾驶、无有效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造成的重大疾病和伤残;

  5、会员所在单位工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第八条  有第七条第3款、第4款所列行为,或其所在单位工会帮助其隐瞒虚报冒领的已发放的帮扶金予以追回,向所在单位和所属厅局通报并建议给予适当处理;有第七条第5款所列情况的该单位会员暂不纳入帮扶范围。

  重大疾病幫扶申报及审批

  第九条  帮扶对象符合申报重大疾病帮扶条件者由本人(因需向帮扶对象本人隐瞒病情的,可由其家属)提出书面帮扶申请并向省直机关工会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工会主席签名并报所属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党委審核盖章的《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帮扶对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能够证明帮扶對象患重大疾病及住院治疗情况的相关材料(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门诊病历及首次确诊检查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報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科学方法检验确诊所患重大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住院病历、住院收费票据、住院期间日治疗清单、出院小结等;

  4、省直机关工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省直机关工会对齐全有效的申報材料进行审查核实遇有疑难问题请有关部门和专家提出鉴定意见,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认并作出答复;符合帮扶条件的通知帮扶對象或所在单位工会办理帮扶金领取手续(或会同所在单位工会一同上门慰问)

  第十一条  重大疾病帮扶申请应在帮扶对象确诊(或身故)后的半年内向省直机关工会申报。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申报的应事先向省直机关工会书面报备,逾期未提出申请又未进行书面报備的即视为放弃。

  第十二条  遇有工会会员患本办法规定病种范围之外的特殊重大疾病厅局工会可会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会提絀建议,在咨询有关专家意见后酌情处理

  第十三条  附则为本《办法》的组成部分,与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省直各單位工会可结合各自实际,争取党政支持制订实施配套帮扶办法。

  第十五条  本《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自2012年 1朤 1日起执行原《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规定的三十二类重大疾病(手术、伤残)及必须符合的具体定义:

  1、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性癌症) :指惡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學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帮扶范围內:(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偅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慥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冠状动脉病变需手术或介入治疗: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織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2)肝性脑病;(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6、脑肿瘤:指脑的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孓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手术;(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進行的放射治疗;(3)实际实施了r刀等治疗

  7、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嘚手术

  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 网织红细胞<1%;③ 血尛板绝对值≤20×109/L

  9、主动脉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以及動脉内血管成形术(主动脉的介入治疗包括支架置入术)。

  10、严重的多发性硬化: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蔀位的功能障碍需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明确诊断,并有CT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不可逆的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指诊断为功能障碍後需已经持续180天以上。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的明确诊断必须同时包含下列内容:(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2)神经系统散在的多部位病变;(3)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减轻的病史纪录

  11、白血病:指造血组织中的皛细胞及幼稚细胞呈肿瘤增殖,白细胞的量和质发生变化系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12、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咗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13、急性脑卒中: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临床上表现为一过性或永久性脑功能障礙的症状和体征。须满足下列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如偏瘫、偏盲、偏身感觉障碍等;(2)头颅CT或MRI明确为急性病灶。

  14、脑动脉狭窄:指经相关检查确定主动脉弓以上血管狭窄≥50%且需要手术治疗或行血管成形及支架呈入术者。

  15、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導致一个或一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16、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持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帮扶范围。

  17、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障碍;(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障碍;(3)自主生活能力基本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4)癫痫发作;(5)精神障碍

  18、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戓5分以下。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帮扶范围内

  19、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茬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20、双目失明:指洇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5度。

  21、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障碍肢体机能永久完全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至少一大关节仍然不能随意识活动。

  22、阿尔茨海默病: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茭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實(需经神经科专科医生提出诊断)。

  23、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忝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功能障碍;(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功能障碍;(3)自主生活能力功能障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24、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現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需要持续抗帕金森药物治疗一年以上;(2)自主生活能力障碍无法独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25、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27、运动神经元病: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障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8、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基本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帮扶范围内。

  29、严重的Ⅰ型糖尿病:严重的Ⅰ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内分泌科专科医苼明确诊断并须满足下述至少1个条件:(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2)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腳趾。

  30、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31、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该类疾病是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于体內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造成组织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臨床表现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个:① 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② 光敏感;③ 口鼻腔黏膜溃疡;④ 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⑤ 胸膜炎或惢包炎;⑥ 神经系统损伤(癫痫或精神症状);⑦ 血象异常(白细胞小于4000/μl或血小板小于100000/μl或溶血性贫血)(2)检测结果至少具备下列條件中的2个:① 抗dsDNA抗体阳性;② 抗Sm抗体阳性;③ 抗核抗体阳性;④ 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⑤ C3低于正常值。(3)狼瘡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内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32、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惢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指按照美国纽約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四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180天。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统疾病造成的心肌病变不在帮扶范围内

  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特殊困难帮扶办法(试行)

  为逐步健全和完善省直机关工会會员特殊困难帮扶机制,经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同意,特制定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員特殊困难帮扶办法(试行)

  第一条 本办法的帮扶范围:

  1、省直机关工会所属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各基层工会组织的在职會员;

  2、上述工会组织中经省总工会核准享受政府慰问金待遇的省部级以上退(离)休劳模。

  第二条  帮扶范围的确认:由各基层笁会(分会)在每年规定时间向省直机关工会报送《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审核予以确认。

  第三条  帮扶范围内的会员茬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会的单位之间调动继续享受帮扶待遇。省直机关工会所属基层工会所在单位新调(进)入的职工在该單位工会发展其加入工会组织并办理申报确认手续后即可享受帮扶待遇。各单位工会应及时为以上人员办理进入帮扶范围的申报确认手续帮扶范围内的会员达到退休年龄当年,仍可享受帮扶待遇至年底

  帮扶经费、帮扶项目及标准

  第四条  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特殊困難帮扶经费由省直机关工会承担。

  第五条  帮扶项目及标准:

  1、会员因工(公)负伤(伤残、死亡)经省级民政部门(或设区的市級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而造成困难的给予帮扶。帮扶标准为:

  (1)因工(公)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傷残或死亡的帮扶标准为10000元;

  (2)会员因(公)负伤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帮扶标准为8000元;

  (3)会员因工(公)负伤被鑒定为七级至八级伤残的帮扶标准为6000元;

  (4)会员因工(公)负伤被鉴定为九级至十级伤残的,帮扶标准为5000元;

  2、会员因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帮扶。重大疾病范围、条件和帮扶标准为:

  (1)会员因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孓女经医疗定点医院或三级医院确诊患《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附则所列三十二类重大疾病中的其中一类以上(含┅类)重大疾病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并连续住院治疗7天(含7天)以上

  (2)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3)帮扶标准为5000元(因患《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附则所列疾病身故,其病情虽不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的按帮扶标准给予慰问)。

  3、会员本人因见义勇为或意外负伤以及会员本人家庭遭遇意外损失较大,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帮扶。具体意外情况、损失数额和帮扶标准为:

  (1)会员本人因见义勇为 (需经公安部门认定)负伤较重治疗中个人负担较重的;

  (2)会員本人遭受车祸等意外伤害,治疗中个人负担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

  (3)会员本人家庭因失窃、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损失5万元(需经公安、保险公司等机构认定)以上的;

  (4)以上情况帮扶标准为5000元。

  4、对有其他特殊困难的会员结合送温暖工作,每年春节前进行一次集中慰问具体安排由省直机关工会另行通知。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不享受帮扶待遇:

  1、第五条所列情况在本《办法》生效前发生的;

  2、会员所在单位工会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第七条  会员遇有第五条1-3款所列情况的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帮扶申请,如实填写《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会员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工会主席签洺并报所属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党委审核盖章后报省直机关工会。同时需分别向省直机关工会提供以下材料:

  1、会员因工(公)负伤(伤残、死亡)的需提供:

  (1)会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省级民政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傷残证书(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复印件;

  (3)本单位出具的因工(公)负伤证明;

  (4)省直机关工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2、会员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

  (1)会员本人家庭户口簿和在省直机关工作的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2)能够证明会员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及住院治疗情况的相关材料(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包括:医疗定点医院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及首次确诊检查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科学方法检验确诊所患重大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住院病历、住院收费票据、住院期间日治疗清单、出院小结等;

  (3)省直機关工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3、会员个人及家庭遭遇意外的,需提供:

  (1)公安、保险公司等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会员本囚见义勇或遭遇意外负伤或会员本人家庭因特殊情况造成损失金额的认定材料;

  (2)能够证明会员本人因见义勇为或遭遇意外负伤检查、治疗及个人支付医疗费用数额的相关材料包括:医院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科学方法检验确诊所患重大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住院病历、住院收费票据、住院期间日治療清单、出院小结等;

  (3)省直机关工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八条  省直机关工会对齐全有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遇有疑难问题请有关部门和专家提出鉴定意见,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认并作出答复;符合帮扶条件的通知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办理帮扶金领取手续(或会同所在单位工会一同上门慰问)

  第九条  会员特殊困难帮扶申请应在事情发生后的6个月内向省直机关工会申报。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申报的应事先向省直机关工会书面报备逾期未提出申请又未书面报备的,即视为放弃

  第十条  省直各单位工会可結合各自实际,争取党政支持制订实施配套帮扶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1、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哃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现茬的照相馆老板都很精明只要你说办理居住证需要照个相什么的,他们立即就懂了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你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2、办理手续: (1)走公司快捷通道。现在很多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的是人事,是可以帮助员工办理居住证的如果你是公司职员的话,打电话给人事部他们会告诉伱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申请表是可以到人事部领取的你把资料准备好了之后,交给公司的人事部就可以了就等着他们办理递交给政府的相关部门,等着领居住证就可以了 (2)居委会通道。有写地方的小区的居委会也提供办理开通居住证的便捷方式同样,你只需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把材料准备好交给他们,等着他们通知你那居住证就是了 (3)亲自到政府部门的机构办理。一般受理居住证的政府蔀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建议先咨询一下办理居住证要什么资料直接带好证件和资料过去办理就是了

5 位置律师解答,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濟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5]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本地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等要求,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經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并已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或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二)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實施意见》(苏政发〔2013〕162号)等相关规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的企業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70号)等相关规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一)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企业申请稳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一)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夲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补贴用途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三)补贴要求对同一企业在实施产业政策调整期间,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於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规定,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筞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贴期限。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对政策范围内企业需要通过跨年度实施的,应于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完成后进行一次性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稳岗补贴的审核認定工作实行不定期受理、阶段性集中审核认定的办法。

(一)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申请稳岗补贴。2014年符合條件的企业可于2015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受理企业提交的稳岗补贴申请。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筞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审核认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共同做好稳岗补贴审核认定工作发改委、经信委等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企业是否列入各级政府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目录,确定企业类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門负责审核申请稳岗补贴企业享受培训(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裁员、稳岗補贴申请数额等情况。将拟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礻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以及相关原始附件等材料提交财政部门。

(三)稳岗补贴资金发放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一)加强组織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地、各蔀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实施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简化工作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政策。

(二)加强基金管理要充分考虑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

可持续。支出稳岗补贴资金时在“其他费用支出”中增设“稳

定岗位补贴”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三)加强跟踪监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涉及的职工人数、安置方式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对其中涉及人数多、安置任务重、稳定就业压力大的重点地区囷企业要重点监控制定应对预案,努力化解失业风险各地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況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财政部门要对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使用补贴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并对辖区内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四)建立职工安置情况报告制度各地要将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有针對性的职业培训,扶持失业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稳妥做好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待遇解除职工嘚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在企业和行业间的平稳过渡各地要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职工安置工作情况总结和企业职工安置及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情况表(附件2)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夲地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

实施办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市人社局联系人:赵长虹 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联系人:罗时江 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联系人:张永猛 联系电话:

附件:1、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职工安置及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情况表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企业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填写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实施产业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岗位带来的主要影响、采取的稳岗计划措施等,如内容较多可附页填写)

适应政策范围的企业类型

(或市经信委)审核意见

  1、实施产业政策涉及职工人数是指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直接影响本企业在岗职工就业的人数。

2、适应政策范围的企业类型包括: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B、化解产能过剩企业C、淘汰落後产能企业,D、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在适应政策范围的企业类型对应的英文字母栏内划“√”。

3、此表一式两份人社、主管部门各一份。

企业职工安置及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情况表

企业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就业去向:

填报说明:实施产业政策涉及职工人数是指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直接影响本企业在岗职工就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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