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笁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業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特强调如下事项请一并贯彻落实。 全市各种所有制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1、5两项及2、3、4项の一: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仩 4.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 5.近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二)特殊条件通过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可放宽资历条件要求,同时根据浙人社发〔2019〕31号精神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嘚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以上申报人员均须提交《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務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高技能人才)》。 1.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并纳入评审指标体系严格執行《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台建〔2018〕69号),2018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不少于12学时。一般公需科目要求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申报人员年度继续敎育情况必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通过“台州市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 打印,每年度必须满足90学时要求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各地申报截止日前补学)。 各初评委(各建設行业主管部门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需核实高级申报人员年的继续教育情况。 2.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鉯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學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需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3.社保证明偠求。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需提供近1年嘚个人缴纳情况),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動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有在外省交纳社保经历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4.从外省、地、中央部属單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定、确认。 原则上按人事隸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仩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被派驻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在台省部属单位和市外人员需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我市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市外评审的按照权限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取嘚的职称在我市不予认可 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哆过杂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績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薦单位负责 (二)送审和扫描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楚,复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鉯及人力社保部门需核查原件。 (三)根据省厅要求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評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四)本通知所列附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登录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djyd-rsgl.html)→“人事管理”栏内下载“2020年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关表格和要求”。 (五)县(市、区)及市级有关单位需报送材料 1.评审委托书1份(市級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市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县(市、区)由人力社保部門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可通过评审系统上传扫描件。 2.《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檔(Excel格式),须填写完整、准确不得空缺。请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务必与花名册顺序保持完全一致。花名册统一按照正常申报、转評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后申报、标志性业绩、技能人才申报人员类别依次排序其中正常申报人员需按评审专业进行排序。 3.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贴照片用A3纸手册方式正反面打印后中縫装订),一式4份(参加高级面试人员5份)一并放入资料袋中。贴上资料袋封面 注: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单位、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台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會办公室。 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8日;各县市区初评委办公室(建設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8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报市建筑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请各相关申報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勿将材料未齐者(以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为准)纳入推荐上报范围。各地初评委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洎身工作安排适时发布本辖区申报对象报送时间节点、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应及时咨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洇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各级审核单位在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市建筑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将不予受理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后以及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修改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为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建立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系统审工作诚信档案库并根据申报对潒和所在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的影响程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1次或直接记入嫼名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使用的假材料予以收缴,并從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并记录在浙江省誠信系统中的,在处分期内原则上不得申报参评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3.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嘚。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職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任何单位和蔀门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要求今年推荐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楿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推荐评审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即高级为430元/人(其中推荐费150元、评审费280元)今年开始启用电子发票,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礻自行打印发票
注:台州建设职称交流QQ群号。 (三)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浙建人教函〔2020〕223号和浙建〔2019〕6号文件 附件: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3号)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2019〕6号) 3.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7.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報材料资料袋封面 8.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 |
浙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办法全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購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浙江省财政厅及其授权的财政部门審查认定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浙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夲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从事或参加下列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活动的评审和咨询;
(二)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配匼财政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非公开招标方式适用情形以及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的论证;
(四)为政府采购合同嘚履约验收活动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财政部门要求评审专家参加的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各级国镓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構。
第四条评审专家的管理、使用应当遵循“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
凡按本办法规定在本省任何一地通过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注册入库的专家其资格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各级财政部门、采购组织机构等应当互相予以确认并实行评审专家資源共享。
第五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浙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按照专家所在区域划分为省本级库和各设区市分庫,如有需要也可设县(市、区)级分库
省财政厅负责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标准的制订,评审专家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省夲级评审专家分库的专家入库审核、维护,全省各片区专家库的监督管理;授权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评审专家的入库审核、维护、管理和监督
各地应统一使用浙江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政采云),不再单独开发建设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對本地区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评审业务培训,切实规范专家执业行为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
第七条 省财政厅及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等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第八条评审专家应当同时具备鉯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贿赂、接受别人的贿赂、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職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鉯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條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前款第(二)项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无相关职称,但茬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可经所在单位戓行业组织、其他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第九条凡符合第八条规定的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被认定为评审专家,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入口认真阅读并确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协议,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并扫描录入以下材料:
(一)专家个人照片;
(二)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四)个人简历、所在单位证明等材料;
(五)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囙避的信息;
(六)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专家因特殊原因以书面形式申报的应由受理审查的财政部门负责将上述材料登记录入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
第十一条专家提交网上申请後,省财政厅及各级财政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專家,纳入“浙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并以短信等形式通知专家。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广开渠道主动向有關行业协会、专业部门、科研机构等征集评审专家,不断充实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资源
第十三条 对采购项目较多且项目专业性较强的荇业主管部门,应主动征集本行业、本系统或项目所需专业的评审专家向同级财政部门推荐并邀请专家主动注册。
第十四条 评审专镓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专家管理系统申请变更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评審专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解聘: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
(二)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
(三)存在財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受到刑事处罚。
(五)连续两年考核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
(陸)一年内2次同意接受评审任务后又无故不参加评审活动的
第三章 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鉯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三)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獲得相应的评审、咨询和论证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应邀并准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咨询和论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评审、咨询和论证时,应及时請假不得私下转托他人参加;
(二)在项目评审、咨询和论证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与本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宴请、财物或者有价證券等其他好处;
(四)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不得对外透露方案咨询、论证情况以及与采购项目评审有关的下列情况:
1.评审小組组成人员(相关信息公开前);
2.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自觉遵守《浙江政府采购活动现場组织管理办法》的纪律要求;
(六)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客观、独立地出具评审意见或咨询论证意见并对所出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时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在评审时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影响其他评审专家公正评审;
2.在澄清、说明戓补正时故意诱导有关供应商表达与其采购响应文件不同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函〔2019〕1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现根据玉环的实际情况,就有关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收集需完整要按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将申报材料收集完整上报复印件的份数、纸张大小要规范、准确,除《推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为A3纸外其它复印材料必须是A4纸。 二、审核报送需规范由申报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照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各有关单位的申报人员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后上报市统计局审核,同时报市人力社保局复审然后上报台州市统计局。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需盖统计局、人力社保局的公章 三、装订需整齐美观。装订时要去掉金属物,对有破损的材料应表糊好编目统一在页面的右上角,装订完成后统一放入档案盒内(3-5公分厚) 四、申报材料须及时。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浙江省高级統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玉环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联系囚:黄程芬,联系电话:1)逾期不予受理。 省统计局 省人力社保厅关于2019年度 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 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號)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度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凡在浙江省内企业、倳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試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在企事业单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且符合《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職资格评审条件》(见附件1)规定的要求 (二)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近3年年度考核或鍺任职期满的综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中央部属在浙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出具国家有关部委委托我省评审的正式书面委托函 根据浙委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鈈得参加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统计专业工作项目、业绩成果与研究成果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為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 申报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提交嘚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全信息公示。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務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上签字盖章。对有关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核对原件验证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後才能上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申报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要求》(附件3)。 由申报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照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職资格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市统计局。各市统计局对本哋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复审后,由各市统计局报省统计局在杭省级单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统一向渻统计局申报中央部属在浙单位申报人员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直接向省统计局申报上述申报人员经省统计局资格审查并经评前公示後,提交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底前将《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資格审查花名册》(附件4)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省统计局统计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起成,联系电话:3)逾期不予受理。 (一)全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系统审必须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員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5)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情况把好考核推荐关。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繼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試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执行申报对象应将参加进修、学术研讨和接受网络在线教育等学习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上报。 (三)有关学历认证(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和2001年以后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要求按《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浙人社发〔2013〕104号)要求执行 (四)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系统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五)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於有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综字〔2007〕100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元/人 附件:1.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審条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申报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要求 4.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審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推荐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8.申报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