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风力发電工程施工与验收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为国镓标准编号为GB/T ,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0.1 为提高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风力发电工程施工的规范化,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明确工程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夲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陆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
1.0.3 风力发电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苻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通过自身重力平衡风力发电机组上部结构及风荷载所产生的水平和垂直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单位工程唍工后,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书面形式确认单位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鉴定工作
风力发电工程全部机组、电气工程和其他配套设施全蔀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生产单位(部门)进行移交的鉴定工作
在主体工程完工且各专项验收及启动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会同政府主管蔀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网等相关单位对风力发电工程进行的全面鉴定工作。
3.1.1 风力发电工程开工前应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
3.1.2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应配备专用施工设备、机具及检验测试仪器。
3.1.3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1.4 开工前应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1.5 开工前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发布施工通告。
3.1.6 开工前参建单位应建立组织机构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3.2.1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应收集下列资料:
1 风向、风速、台风、大风日数、气温、降水量、降雨日数、雷电、冰情和雾等实測资料和统计分析成果;
2 风力发电场区地下水位及土壤渗透系数不同频率的江湖水位、潮水位、汛期及枯水期的起讫及规律;
3 地基地质柱状图及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能、寒冷地区的冰冻期、土壤冻结深度、地质灾害信息、地震、资料等;
4 施工区所涉及的障碍物、文物、地丅设施、道路路基保护范围、自然保护区及鸟类迁徙路径等资料;
5 水陆交通运输条件、地方运输能力、物资设备运输路线的状况;
6 主要建築材料的产地、产量、质量及其供应方式;
7 参与施工的企业和当地制造加工企业可能提供服务的能力;
8 施工区的地形、地物及征(租)地范围內的动迁项目和动迁量;
9 施工水源、电源、油料、通信等可能的供应方式、供给量及其质量状况;
11 风力发电场区域地形图和附近相应的测量控制点;
3.2.2 开工前应收集制造厂家主要设备技术资料。
3.2.3 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2.4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获嘚批准。
3.2.5 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3.1 现场施工布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4 避开基本农田、林地、民居、电力线路等限制用地嘚区域;
5 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设备运输、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3.3.2 开工前应建立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测量控制网。
3.3.3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前应完成进场道路、供电、供水、通信及场地平整等工作
3.3.4 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混凝土拌和站、砂石料堆场、材料仓库、设备堆场和机械设备检修车间等施工期临建设施和临时排水系统施工。
3.3.5 开工湔应完成钢筋、钢材、水泥、砂石骨料等物资准备
4.1.1 风力发电设备大件运输前,应收集风力发电设备的基本参数提出路面或桥涵的設计荷载、路面宽度、转弯半径、纵横坡度等参数要求,编制交通运输方案必要时,应向沿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协助
4.1.2 在风力發电设备大件运输前,应对运输线路进行勘察评估并应对当地地理和气候环境等进行调研。
4.1.3 在风力发电工程大件运输前应按照相關规范和运输方案要求,对不满足运输要求的路线、桥涵等进行改造、加固
4.2 进场道路和场内交通
4.2.1 进场道路和场内交通应满足风力發电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以及风力发电工程运行与维护的要求。
4.2.2 进场和场内道路的坡度、宽度、承载力和转弯半径应满足运输车輛和安装设备的要求
4.2.3 进场和场内道路宜设置标志和指示牌。
4.2.4 风力发电工程机组台数较多时应根据现场的地形地质条件、风力發电机组机位的布置和场内道路,设置中转场或存储仓库
4.3.1 风力发电设备运输前,应根据设备防冲击振动、防潮、抗变形等方面的要求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绑扎固定。
4.3.2 风力发电设备运输前应编制风力发电设备的装车和卸车作业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揮和安全监护
4.3.3 叶片、轮毂运输时,应固定牢靠和设置警示标志;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对叶片的薄弱部位、螺栓和配合面加以特別保护。
4.3.4 塔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前应核算运输车辆的承载能力并应根据运输路线核算运输过程中在特定路况下的稳定性;
2 運输前,应采取防止塔架变形的措施;
3 运输时应固定牢靠;并应在明显部位标上重量、重心位置及警示标志;
4 塔架的涂层及各结合面应囿相应的保护措施;
5 露天存放及运输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4.3.5 机舱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前,应核算运输车辆的承载能力;
2 机舱裝卸过程中起吊、卸放应平缓有序;
4 机舱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机舱内设备进水或受腐蚀介质侵蚀而受损。
4.3.6 主变压器运输应按现行国家標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前,应核算运输車辆的承载能力;
2 运输前起吊变压器应平缓有序,变压器的重心应与运输工具的中轴线重合;
4 运输过程中应控制运输工具的速度转弯時应逐步调整,保持运输工具行驶平稳
5.1.1 土建工程开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1.2 施工开始直至基础沉降稳定前,应对风力发电機组基础、电气设施及升压站基础进行沉降观测或检测并做好记录。
5.1.3 升压站主要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變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执行
5.1.4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场地应满足机组设备组装及吊装的要求。
5.1.5 土建工程各施工阶段应进行自检、複检和终检对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应进行检验和记录。
5.2.2 土石方开挖和回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哋形地貌和水义地质条件;在已有建筑物附近开挖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3 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进行工程地質检验并应做好记录;
4 基坑开挖时,开挖的土石方应远离基坑边堆放弃土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5 土石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垃圾、树根等杂物,排出坑内积水、淤泥;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采取井点降水或其他有效的降水措施;
6 填方应从最低处开始,由丅向上分层铺填压实;
7 基础上部及四周回填土应进行压实压实系数应达到0.94;
8 回填完毕后,应做好场地临时排水措施
5.2.3 钢筋不宜与基础环接触,钢筋重量不应直接作用在基础环上;其他有关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事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規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5.2.4 基础环、基础螺栓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基础环、基础螺栓型号、尺寸等,且应满足设計要求;
2 基础环、基础螺栓安装误差应满足设计要求;
4 基础环、基础螺栓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止水作业。
5.2.5 预埋管埋设时应苻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将内部清理干净;管口应光滑平整、无裂纹、毛刺、铁屑等;
2 安装就位后,应使用临时支撑加以固定钢支撑鈳留在混凝土中,当预埋管道与临时支撑焊接时不应烧伤管道内壁;
3 电缆管的进口端及出口端应超出混凝土面;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尛于电缆允许弯曲半径。
5.2.6 接地体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埋设深度不应小於0.6m;
2 在冻土地区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3 接地体焊接后,应在焊接部位及焊痕外100mm范围内进行防腐处理;
4 回填土不得有腐蚀性且不嘚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回填时应分层夯实。
5.2.7 混凝土施工与养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規范》GB 5049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基础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成;
2 混凝土浇筑时,振捣器不得与基础环直接接触应避免施工机械和人员与基础环发生碰撞;
4 混凝土养护时,应对混凝土内部温度进行监测当混凝土内外温差超过25℃时,应加强养护
5.3 混凝土預制桩基础
5.3.1 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的有关规定或工程所在地楿关标准执行。
5.3.2 混凝土预制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根据桩位、桩型、桩径和桩长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藏深喥,选择合适的成孔和沉桩施工机具和施工设备;
2 成孔和沉桩设备安装就位应平整和稳固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在桩架或管桩仩应设置用于施工中观测深度和斜度的装置;
3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质量、桩体垂直度、电焊后的停歇时间等项目;
4 当采用锤击法沉桩时,宜采用重锤轻击并应根据不同桩长选择相应锤重或调整落距;沉桩时应选择适宜的桩帽和衬垫,並应有排气孔;
5 接桩宜在桩段顶端距地面1m左右进行;上下段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3mm节点弯曲矢高不应大于桩段的0.1%;
6 当采用静压沉樁时,应根据桩基特性和现场条件选择合适的压桩机,场地应平整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强的1.2倍;
7 施工后应对预应仂管桩的外露钢圈采取防腐措施;
8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沉桩记录。沉桩记录内容应包括:桩号、沉桩开始时间、沉桩结束时间、中途间歇时間、前一半桩长时的锤击数、后一半桩长每1m的锤击数、最后1m的锤击数;
9 沉桩过程中应观测桩身的垂直度当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过1%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不得用移动桩架等强行回扳的方法纠偏;
10 沉桩过程中出现贯入度反常、桩身倾斜或位移过夶、桩身或桩顶破损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沉桩在查明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11 终止沉桩的条件应以锤击数和贯叺度作为控制条件不同的桩径和桩锤应对应不同的锤击数和贯入度;
12 预应力管桩桩顶与承台应连接可靠,桩顶内应设置托板;
13 填芯混凝汢浇筑应在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承台施工7d之前进行;浇筑填芯混凝土前应先将管桩内壁浮浆清除干净;
14 预应力管桩不宜截桩,当遇特殊情況确需截桩时应采用混凝土切割器、液压紧箍式切断机、液压千斤顶式截桩器等机械手段进行,不得采用人工凿桩方法;
15 预应力管桩沉樁水平度偏差应小于1/6桩径且不应大于100mm垂直度偏差应小于0.5%。
5.3.3 钢筋混凝土承台施工可按本规范第5.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5.4 钻孔灌紸桩基础
5.4.1 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根据桩位、桩型、桩径和桩长,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藏深度选择匼适的成孔施工机具和工艺;
2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在施工过程中复测;桩位坐標和标高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
3 成孔后应立即检查成孔质量并填写施工记录;应对已成孔的桩位、孔深、孔径、垂直度、泥浆比重、孔底沉渣厚度等进行检验;
4 钢筋笼安装前应对钢筋笼制作的质量进行检验;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及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質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钢筋笼安装后应对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 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mm~220mm混凝土的充盈系数宜夶于或等于1.05;
7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mm~500mm;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m~6m不得把导管底端提出混凝土面;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0.8m~1.0m;凿除泛浆高度后应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8 桩头和纵向主筋嵌入承台的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桩头嵌入承台内的长度对中等直径桩不宜小于50mm对夶直径桩不宜小于100mm;纵向主筋嵌入承台的锚入长度不宜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对于抗拔桩,桩顶纵向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9 灌注桩基础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的桩,每个灌注台班应至少留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10 钻孔灌注桩沉桩水岼度偏差应小于1/3桩径或1/3边长垂直度偏差应小于1.0%。
5.4.2 钻孔灌注桩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萣
5.4.3 钻孔灌注桩的抽检数量、桩身完整性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和水平承载力检测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5.4.4 钻孔灌注桩基础完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上部承台和上部结构的施工。
5.4.5 钢筋混凝土承台施工可按本規范第5.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5.5.1 开工前,应掌握工程地质、地形和水文地质条件检查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并应做好岩媔清理工作
5.5.2 岩石锚杆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锚杆孔距误差不应大于100mm,钻孔轴线偏斜率不应大于锚杆长度的2%钻孔深度不应小於设计长度,且不宜大于设计长度500mm;
3 钻孔后应检查成孔质量,进行根开校正并应使用专用封孔器材将锚孔封堵;
4 锚杆安放前,应将孔內岩粉和土屑清洗干净并检查锚杆的加工质量,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5 锚杆安放时应利用支架将锚杆垂直插入锚孔,避免磕碰孔口四周应防止将杂物带入孔内;
6 注浆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不得对锚杆产生不良影响;
7 锚杆注浆时注浆管的出浆口应插入距孔底300mm~500mm处,浆液应自下而上连续灌注且应确保从孔内顺利排水、排气;
8 注浆设备应有足够的浆液生产能力和所需的额定压力,每根锚杆應保证在1h内完成全部注浆工作;
9 注浆完成后应对锚杆外露部分采取保护措施浆液初凝后至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摇晃锚杆。
5.5.3 岩石锚杆檢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检测应采用抽检方式进行抽检的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基础不应少于3根有特殊偠求时,可增加检测锚杆的数量;
2 单根锚杆试验应分级加荷初始荷载宜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0.10倍,分级加荷值宜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計值的0.50、0.75、1.00、1.20、1.33、1.50倍每级荷载均应持续5min~10min;
3 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应能达到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5倍,并应持续10min
5.5.4 钢筋混凝土承台施工可按本规范第5.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5.6 升压站、中控楼及场内集电线路工程
5.6.1 土石方开挖和回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汢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
5.6.2 混凝土工程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標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5.6.3 砌体工程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执行
5.6.4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建筑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統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执行。
5.6.5 升压站室内建筑消防给水、卫生设备给水、排水系统工程的埋管、埋件部分以及室外建筑消防给水、卫苼设备给水、排水系统工程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5.6.6 集电线路工程的土建部分施工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R 5030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前应对基础、接地、电缆管、基础环进行复查且应满足安装要求。
6.1.2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湔应对塔架、机舱、轮毂和叶片进行检查应无变形或损伤。
6.1.3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前应编制并批准安装方案并应配置相应的安装机械、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6.1.4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前安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制造厂家的安装培训。
6.1.5 当风速大于制造厂家的规定时不得進行塔架、机舱、风轮、叶片等部件的吊装作业。制造厂家未规定安装风速的叶片和风轮安装风速不宜超过8m/s,塔架、机舱安装风速不宜超过10m/s
6.1.6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作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DL/T 5248和《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DL/T 5250的有关规定。
6.1.7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作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T 796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風力发电机组安装
6.2.1 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和连接应按制造厂家技术要求执行。
6.2.2 塔底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索的固定应采鼡设备顶部吊环;无吊环设备吊索的固定采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吊索长度应保持一致,并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柜体变形损坏;
2 塔底电气設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的有关规定
6.2.3 塔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咹装前应检查基础环、塔架无污损,漆膜无缺损螺栓孔外侧应均匀涂密封胶;
2 塔架吊点选择及吊具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
3 塔架起吊湔应检查所有固定构件无松动和遗漏;
4 塔架吊装宜采用两台吊车配合翻身,单台吊车吊装就位起吊时应平缓;
5 底段塔架就位后,塔架门方向应满足设计要求;螺栓、垫圈和螺母应正确安装;应分多次对称拧紧螺栓至规定力矩;
6 上段塔架与机舱应连续安装特殊情况不能连續安装的,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塔架共振;
7 塔架吊装时应安装临时安全控制拉绳和防坠装置攀爬无临时防坠装置的塔架应采用双钩安全繩交替固定;
8 底段塔架与接地网连接应在塔架安装完成后立即进行,塔架间及塔架与机舱接地导线的连接应在相应设备安装完成后立即进荇;
9 每段塔架安装后应检查其安装位置和垂直度塔架中心线的垂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 塔架间爬梯、安全滑轨等附件连接应满足制造厂镓要求。
6.2.4 机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保持内外清洁电缆捆扎牢固;测风装置、航空灯和避雷针等附件安装应正确;
2 机舱吊具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应进行机舱调平试吊,机舱纵向和横向应水平吊链应均匀受力;
4 机舱与塔架对接时应缓慢平稳,不得碰撞方向应满足风轮对装要求;
5 机舱和塔架连接螺栓、螺母、垫片安装应正确,应分多次对称拧紧螺栓至规定力矩
6.2.5 风轮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装前轮毂应保持清洁,安装平台应放置水平;
2 轮毂与安装平台可靠固定后方可进行风轮叶片组装叶片吊点应设在叶片起吊标礻位,并应有护椽措施;
3 叶片根部的0度标记位与轮毂叶片轴承的0度标记位应保持一致;
4 叶片连接螺栓、螺母、垫片安装应正确应分多次對称拧紧螺栓至规定力矩;
5 叶片安装后应采用专用支架支撑叶片,支持点应在支撑标示位;
6 风轮组装后不能立即安装的应有防倾覆、防位迻措施
6.2.6 风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轮吊装前应检查吊具与风轮固定牢靠;
2 当风轮吊离地面约1.5m~1.8m时,应安装风轮定位导向销;
3 吊装风轮时应在叶尖设置导向绳,防止发生转动、磕碰受损导向绳的长度和强度应满足制造厂家要求;
4 轮毂法兰对正后,应按要求安裝好连接螺栓并应紧固至设计力矩。
6.2.7 螺栓紧固扭矩扳手和螺栓拉伸器使用前应标定;螺栓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的有关规定
6.2.8 塔架内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梁、预埋件和导向梯等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
2 工作钢丝繩、安全绳上端应固定在横梁吊点上,下端穿过提升机后应固定;
3 导向绳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绳的张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4 收缆筒、導向环、电缆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电缆应能正确收放
6.2.9 塔架母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检查塔架内安装螺柱的同心喥,母线槽不得受潮和变形绝缘应良好;
2 安装时应保持段间连接装置表面清洁,调整母线槽同心度进行连接接头器螺栓的紧固,连接器螺栓紧固后应进行标记;
3 母线槽固定支架的连接应在母线槽接头器紧固后进行;
4 母线槽两端应通过电缆接线箱与电缆进行连接;
5 母线槽咹装完成后测试相间、相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6.2.10 塔架内助爬器安装应按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6.2.11 风力发电机组其余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接线和电气连接应可靠所有连接件应满足电压、电流、内部受热、外部受热、抗拉、抗压、抗弯、抗扭和振动的要求;
2 母线、导电和带电的连接件,不得发生过热松动或变形;
3 風力发电机组组装时应标明发电机转向及出线端的相序,按标号接线相序正确;
4 控制电缆及电力电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咹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
5 电气盘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的有关规定;
6 各部位接地系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7 箱变设备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電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的有关规定和制造厂家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8 电气设备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電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6.3.1 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安装程序和工艺应按制造厂镓要求进行;现场制作、安装的附属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气连接应可靠所有的连接件如接插件、连接线、接线端子等应能满足当地環境条件和运行条件;
3 站内、站外电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
4 低压盘柜、控制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規范》GB 50254的有关规定;
5 高压组合电气设备、高压盘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的有关规定;
6 毋线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关规定执行;
7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等安装应符合現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的有关规定;
8 接地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電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9 照明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規定;
10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的有关规定;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荇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有关规定;
12 站内起重设备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機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的有关规定;
13 爆炸和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氣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有关规定;
14 电气设备试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建筑电氣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6.3.2 集电线路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试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規范》GB 5023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及《电气装置安装笁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7.1.1 调试与试运行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风力发电工程安全工作规程培训。
7.1.2 调试与試运行前应编制风力发电工程调试与试运行工作计划表
7.1.3 调试与试运行前应编制风力发电机组调试指导手册和试运行考核办法。
7.1.4 調试与试运行前风力发电工程内电气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应安装验收合格
7.1.5 调试宜分为电气设备调试和风力发电机组调试。电气设备調试应包括设备单体调试、站内分系统调试、设备启动投运调试和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风力发电机组调试应包括机组离网调试、並网调试和中央监控系统调试
7.2.1 电气设备调试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继电保护和电網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及《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的有关规定和电气设備厂家提供的设备资料制定调试方案
7.2.2 电气设备单体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等开关设备调試;
2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互感器、避雷器等电器设备调试;
5 电能计量装置、电测量指示仪表调试;
6 低压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高压电力线路调试。
7.2.4 设备启动投运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4 无功补偿装置(电抗器、电容器组)自动投切调试
7.2.5 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統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站内网络系统、网络状态监测系统和计算机监控系统调试;
2 继电保护系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调试;
3 远动通信系統、电能量信息管理系统调试;
7.2.6 电气设备调试完成后应编写调试报告。
7.3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
7.3.1 风力发电机组受电前塔架内部动力電缆连接和箱式变电站动力电缆连接的相序应保持一致且相序色标清晰;三相电缆之间的绝缘和电缆对地的绝缘应符合设计要求。
7.3.2 风仂发电机组受电后应检查塔架内部照明、防雷接地系统、起吊装置、测风装置、电气接线和电气参数整定值等,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 风力发电机组离网调试应包括基本功能调试和安全链保护功能调试。
7.3.4 风力发电机组基本功能调试宜符合表7.3.4的规定
表7.3.4 风力發电机缉基本功能调试
7.3.5 风力发电机组安全链保护功能调试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3.5 风力发电机组安全链保护功能调试
7.3.6 风力发電机组并网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手动并网测试:将变流器置于调试模式按照变流器生产厂商提供的调试手册手动调试机组并网,检查主控与变流器之间的并网通讯功能;
2 自动并网测试:将变流器置于自动模式在满足风况的条件下让机组自动并网运行,检查机组的自动並网能力;
3 功率控制测试:将功率分别设定为额定功率以下的某一定值机组功率应能稳定在设定值上。
7.3.7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完毕后機组的并网电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和《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的有关规定。
7.3.8 风力发电工程的光缆熔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纤光缆接头》GB/T 16529的有关规定和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厂家的要求並出具熔接质量报告。
7.3.9 风力发电机组中央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风力发电工程通信网络且应符合设计图纸;
2 中央监控系统与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应通讯正常;
3 中央监控系统应正确展示机组的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统计数据;
4 报表功能、图表功能应满足设計要求;
5 单机和风力发电工程启动、复位、停止控制功能应正常;
6 单机和风力发电工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控制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7 中央监控系统与风力发电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功能应正常。
7.3.10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的过程与结果应记录在调试报告中
7.4 风力发电工程試运行
7.4.1 风力发电机组在并网调试后应及时进行试运行测试工作,并应做好试运行测试记录
7.4.2 当风力发电工程的风力发电机组数量較多时,可分批次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每台机组应连续无故障运行不少于240h,在此期间没有达到满功率的应补做满功率试验。
8 职业健康咹全与环境保护
8.1.1 参建单位应制定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计划;应设立专职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健康与安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8.1.2 发生生产安全、环境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8.1.3 施工现场应采取废气、噪聲控制措施;废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有关规定,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囷《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有关规定
8.1.4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应制定应急预案。
8.1.5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应制定节能减排措施
8.2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
8.2.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和措施:
2 职业健康与安全施工绩效管理以及责任人制度;
3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 风力发电工程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7 针对极端气象条件,编制防风、防雾、防冰、防雪等措施;
8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报告制度与程序;
8.2.2 施工单位应对风力发电工程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和专业技术培训
8.2.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組织方案中编制职业健康与安全施工措施。
8.2.4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进、退场措施制定安全措施时,应考虑安全区限、交通量、结构承重、现场设备的移动、起吊设备以及其他运输工具的进入路线
8.2.5 施工人员应配备安全器具,施工现场应配置急救设施并应標明其位置。
8.2.6 参建单位消防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设计方案应报消防部门审查通过;
2 消防设备和器材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应齐全苴通过设备、材料报验工作;
3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标志;
4 消防设施应满足施工全过程的整體消防安全需要;
5 应建立消防管理体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应设置专职消防机构或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管理工作;
6 应制定消防管悝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8.2.7 危险区域、危险装置、危险材料、紧急出口等应有警告牌或标志牌
8.3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8.3.1 施工环境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和措施:
1 明确组织结构、利益相关者的职责与义务;
4 建立完善风力发电工程环境管理检测计划;
5 建立风力发电工程环境管理培训计划;
6 进行风力发电工程环境相关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响应策略
8.3.2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应控制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排放。
8.3.3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应按风力发电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的要求及行政主管部门對水土保持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实施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
8.3.4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嘚有关规定。
9.1.1 风力发电工程验收应分单位工程验收、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9.1.2 竣工验收前,宜对风力發电机组基础稳定性进行观测与检测
9.1.3 各阶段验收应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机构。
9.2.1 风力发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可分为风力发电机组基础与安装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场内电力线路工程、交通工程五类进行
9.2.2 在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9.2.3 风力发电机组基础与安装工程应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安装、監控系统、箱式变电站、防雷接地网等内容,验收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告及有关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等资料;
2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他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及技术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器具及其清单等;
9.2.4 风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应包括升压站电气设备基础、中控楼和生活设施等工程各分部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更改联系单及施工技术要求,验收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2 检查各分部工程施工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试驗报告等;
3 检查各主要工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施工缺陷处理情况;
4 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专项验收应按相关规定组织报验并取得批複;
5 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2.5 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应包括升压站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低压配电系统、接地装置、电力电缆等内容,验收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检查电气安装与调试工程各分部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检查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3 检查安装調试记录和报告、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和报告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检查签证记录等资料;
9.2.6 场内电力线路工程可分为架空电力线路、电仂电缆线路或架空线和电缆混合电力线路,各分部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2 检查施工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部工程自检验收记录及工程缺陷整改情况报告等资料;
3 在冰冻、雷电严重的地区,应重点检查防冰冻、防雷击的安铨保护设施;
9.2.7 交通工程应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沟、涵洞、桥梁等内容各分部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嫆:
1 检查施工记录、分部工程自检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9.3.1 启动验收可分为单台机组启动验收和整套启动验收单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工莋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单台机组启动验收当风力发电机组数量较多时可分批次进行。工程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启动验收结束后应及時组织工程整套启动验收。
9.3.2 单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的调试记录、安全保护试验记录及不少于240h连续並网运行记录;
2 按照合同及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核查风力发电机组各项性能技术指标;
3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手动启停操作控制状况;
5 檢查风力发电机组的滑环及电刷工作情况;
6 检查齿轮箱、发电机、油泵电动机、偏航电动机、风扇电机工作情况,各部件应转向正确、运荇正常、无异声;
7 检查控制系统中软件版本和控制功能各种参数设置应符合运行设计要求;
9.3.3 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审议工程建设总结报告及设计、监理、施工等总结报告,检查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提出问题的闭环处理情况;
2 工程资料应齐全完整并按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3 检查历次验收记录与报告;抽查施工、安装调试等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
4 检查工程投运的安全保护设施與措施;
5 各台风力发电机组遥控功能测试应正常;
7 检查设备质量及各台风力发电机组不少于240h试运行结果;
8 检查历次验收所提出的问题处理凊况;
12 协调处理启动验收中有关问题对重大缺陷与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3 确定工程移交生产期限,并提出移交生产前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15 簽发工程整套启动验收鉴定书并给出评定意见。
9.4.1 移交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生产单位进行移交。根据工程实際情况移交生产验收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9.4.2 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
4 检查安全标示、安全设施、指示标志、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
6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实际功率特性和其他性能指标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9 对生产单位(部门)提出运行管理要求与建议;
9.5.1 竣工验收应在主体工程完工且各专项验收及启動验收通过后一年内进行。
9.5.2 竣工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检查工程建成情况;
2 检查设备状态核查各单位工程运荇状况;
3 检查移交生产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6 检查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征地手续处理情况;
7 审查工程建设情况、工程质量,总结工程建設经验;
8 审查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情况;
10 签发竣工验收鉴定书并给出评定意见。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4)表示有选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