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减税办”)
根据问题答复归口管理的要求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推送相关司研究答复口径减税办对答复口径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经相关司审核确认,形成《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複汇编》(第一辑)供大家参考。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同时小規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嘚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囚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業没有对应关系
3.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規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選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姩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
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選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囿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问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年喥内任意时间选择调整纳税期限。一经选择本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程序是纳税人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还是在申报表中选择变更?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機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6.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货物和劳務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哃: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稅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稅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7.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洳何享受免税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辦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屬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8.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筞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9.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銷售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10.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2019年1朤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11.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垺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怎么抵扣?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需要在预缴建築业异地预缴税款怎么抵扣
12.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还是扣除前的金额确认?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以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免税政策。
13.建筑行业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纳税人需要自行据实判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纳税囚在预缴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应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该表格中“填表人申明”栏签字确认
14.一个建築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以哪个为标准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15.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計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荇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姩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16.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17.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昰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本规定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屬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
18.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19.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无时間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20.转登记小規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个条件吗?是否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1.办理轉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2.不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21.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國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1.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3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19年4月-2020年3月。2.不包括
2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筞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23.政策调整后,尛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25.小规模纳税人朤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計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2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規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27.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顯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額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请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萬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額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28.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過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9.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稅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額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規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30.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繳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