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师帮看一下正字隆值钱吗

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一排土坯房教室呈丁字形紧挨山坎下,山坎因过度采伐所剩树木不多,女教师耿某和她的一年级29名学生的教室正好在丁字头春夏之交,阴雨綿绵山上流下的水已变成小溪在教室边流淌,教室有点漏连墙上都是湿漉漉的好像要渗出水似的。下午第二节课耿老师在上课突然雷声隆隆,接着带着唰唰响声的雨下起来了就在这时,耿老师突然听见有点异样的响声回头看,只见有碎土从黑板边掉下来接着靠屾的墙也掉下土,孩子们惊恐不安耿老师边安慰孩子边要孩子将课桌椅往中间移。这时靠山的一边墙倒下来了耿老师大声叫孩子们快跑,可有两个孩子吓呆了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耿老师扑上去护住孩子而天花板掉下一块,砸在耿老师身上耿老师当即受重伤,两個孩子一个小腿骨折另一个安然无恙。

分析:本案是否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怎么处理?

官方提供(1)本案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过错賠偿责任。该山区小学的教室在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环境状况下是安全建筑。只是由于春夏之交的雷雨引发了山洪从而导致了校园中教室的倒塌;而且事故发生时,教师耿某也已尽了其应尽的疏散与保护学生人身权利的义务他的师德应当得到人们的敬重。因此学校对于一名学生小腿骨折的伤害后果的发生既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也没有主观的过失因此这不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对此不负過错赔偿责任 本案实际上是一起发生在学校的学生伤害意外事故。其中导致学校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中就包括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因素,这些因素属不可抗力因素本案中之所以会出现教室倒塌并造成学生伤害的后果,不是因为校舍的安全没有得到保证主要是由于春夏季节阴雨连绵的天气造成的山洪暴发,而雷雨和山洪都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故本案属意外事故,而非重大责任事故另外,教师耿某在这次事故中也受了重伤因其是履行教学职务和保护学生的过程中受伤的,学校应当对教师耿某给予补偿及行政奖励 (2)根據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实行意外保险即中、小学生都应当参加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保險,具体由中、小学校集体办理因此,基于本案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小学生是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即雷雨天气)因此可由受害学生依法向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学生所在学校可以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

免费查看千万试题教辅资源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