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供酒
|
|
|
|
|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
|
武汉市区和广州市区免费送货外地一律发物流,运费到付需要自提!
因为将普通白酒混溶后冒充伍粮液、茅台等名酒销售被告人宋某、付某等四人近日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囿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罚并各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四千九百八十八元。
2006年3月至11月间宋某、付某等四被告人与宋某某(另案處理)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将“金六福”、“尖庄”等白酒混溶后装入贴有五粮液酒商标的瓶中,将散装白酒装入贴有茅台酒商标的瓶中分别假冒五粮液酒和茅台酒出售。2006年11月3日被告人被查获,当场起获假冒五粮液酒948瓶[新防型、52%(V/V)、500ml]假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茅台酒278瓶[53%(V/V)、500ml],经鉴定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364988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囚宋某辩称其未制作假茅台酒及及制作假五粮液酒的数量只有600瓶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等四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經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應依法惩处。被告人宋某的辩解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被告人付某等三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