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审评分几档评分法

采用5分制加权评分法

乌龙茶各品质审评因子的权数分配见表3-4-17。

表3-4-17审评因子的权数分配表(总权数:1)

(二)基准分与等级最低分

1.基准分  指对茶叶贸易成交样或各翠标准规萣的界限分此分作为对样审评时的基准。乌龙茶贸易成交样或各级标准样基准分均规定为零

2.等级最低分  指某一等级乌龙茶品质最低沝平的评分。具体规定见表3-4-18

对照贸易成交样或各等级标准样茶,按下述评分规定对出口

的外形和内质的各品质因子分别进行评定

1.对照贸易成交样或等级标准样评分高,5分;较高3~4分;稍高,1~2分;相符O分;稍低,-1~-2分;较低-3~-4分;低,-5分

2.评分结果记录表见表3-4-19。

表3-4-19  出口乌龙茶感官审评结果记录表

AB,CD,EF——分别代表条索、整碎、净度、香气、滋味、叶底6项品质审评因子的评分;

a,bc,de,f——分别代表以上6项品质审评因子相应的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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