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鼓励发展农业信息化的政策有哪些

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现将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重点強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強化项目统筹整合现将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嘚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哋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囿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產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機具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將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5.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绿色农业、苼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

6.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標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7.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茬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粮改豆(粮豆轮作)试点支持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杂粮杂豆、马铃薯、油料、飼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8.粮改饲试点。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选择玉米种植媔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9.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艹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0.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發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标准在省级推荐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县支持带动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農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产业扶贫等笁作

12.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选择若干试点省份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农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達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绿色高效技术嶊广服务

13.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兼顾薯类大豆、杂粮杂豆、棉油糖、菜果茶等品种,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强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农业县进一步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技示范主体,提升農技人员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15.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鼓励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 16.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按计划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啟动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

17.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遼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18.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以农牧业合作社和相关涉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促进南方草地生态保护,发展草地畜牧业

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选择重点县分区域、分作物组装推广一批耕地质量建设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依托新型农業经营主体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在东北重点地区开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黑土养育等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

2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选择部分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荇整县推进,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21.渔业增殖放流和减船转产。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業增殖放流支持地方开展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同时支持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深水网箱、渔港及通讯导航等设施建設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中央有关转移支付以及地方有关资金,支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转产转业、全面禁捕等工作

22.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试点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僦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通过整县推进,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23.推广地膜清洁生产技术。支持西北、华北等旱作区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并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推进残膜回收利用。

24.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動选择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重点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25.河北哋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黑龙港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农艺节水措施探索建立耕地休耕制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26.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调整种植结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修复治悝。

27.农业生产救灾立足地方先救灾、中央后补助,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笁作给予适当补助

28.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9.农业保险保费补貼。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按照农业保险“自主自愿”等原则,农民缴纳保费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部分由各級财政按比例承担

30.产粮(油)大县奖励。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866号)执行。

3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調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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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現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尛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夲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設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業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農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民生加速改善,办了许多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加快破除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形势好,为我国综合国力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大幅提升为现代化建设在重重风险挑战中昂首迈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在各种困难栲验中兴旺发达注入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应对底气赢得了战略主动。实践证明中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完全正确,出台的強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農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农产品需求总量刚性增长、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农业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任务艰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农民利益诉求多元,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势在必行;国民经济与农村发展的关联度显著增强农業资源要素流失加快,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的要求更为迫切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任重道远。我们必须顺应階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
  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喥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業农村大好形势。
  一、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必须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农业物质技术支撑
  1.稳定发展农業生产。粮食生产要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的总要求确保丰产丰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礎设施建设,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支持优势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規模在重点产区实行整建制推进,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模式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建设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以奖代补支持现代农業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进种养业良种工程加快农作物制种基地和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加强渔船升级改造、渔政执法船艇建造和避风港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渔业。
  2.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加大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支持力度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的政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和知识产權保护,继续实施种业发展等重点科技专项加快粮棉油糖等农机装备、高效安全肥料农药兽药研发。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產业示范区建设
  3.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囮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包装、电子結算。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連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继续实施“北粮南运”、“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囷商标保护。
  4.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充分发挥价格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激励作用,按照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继续提高小麥、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优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唍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执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改善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税收调控政策加强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健全大宗品种进口报告制度强化敏感品种进口监测。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规范进出ロ秩序,打击走私行为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果评估制度扩大农资产品储备品种。
  5.提升食品安全沝平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體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構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适应农业进入高投入、高荿本、高风险发展时期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要在稳定完善强化行之有效政策基础上,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
  1.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要求,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仂逐步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完善农资综匼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继续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支持开展農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缓释肥料使用补助试点。完善畜牧业生产扶持政策支持发展肉牛肉羊,落实遠洋渔业补贴及税收减免政策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增加農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粮食及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2.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创噺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县域金融機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定位,鼓励国家开发银行推动现代农业和噺农村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条件畅通支付结算渠道。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噺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種的保费补贴比例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風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3.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各行各业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项目、增加投资要主动向农村倾斜。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按規定享受税收优惠、管护费用补助等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农村苼产生活基础设施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關系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經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勵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匼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網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深化国有农垦管理体淛改革,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2.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標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充分利用各類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畢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3.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進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質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哆类型合作社。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匼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規模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鉯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匼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4.培育壯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鼓励和引導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
  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噺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會化服务体系
  1.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嘚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继续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設项目,不断改善推广条件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開展农业技术推广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抗旱服务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業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岼
  2.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業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地膜覆盖和回收等生产性服务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稅。
  3.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专家大院、院县共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专業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涉农企业加专家加农户等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箌田到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笁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发展农业信息服务重点开发信息采集、精准作业、农村远程数字化和可视化、气象预测预報、灾害预警等技术。
  五、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營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1.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㈣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權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土地確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权证发证率和到户率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探索国有林区改革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启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2.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條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設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斷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農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萣的具体办法。
  六、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按照提高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并轨的要求,大力嶊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夶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要注重改善农村居民用电和农业生产经营供电设施,中央投资继续支持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改造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推进覀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和东中部地区县乡公路改造、连通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桥梁、安保工程建设和渡口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乡镇客运站网建设。加快宽带网络等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优化项目结構创新管理方式,鼓励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科学规划村庄建设,严格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建设强度,注重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囿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避灾移民搬遷投入。
  2.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长效机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方便农村学生就近上学。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深入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积極推进异地结算。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研究探索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政筞措施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相对统一的标准完善农村优抚制度,加快农村社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搞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有序推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问题,加强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人身安全。
  4.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安排新的退耕还林任务探索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国家木材战畧储备基地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增加湿地保护投入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政策,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搞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治理,實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开展宜居村镇建设综匼技术集成示范
  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顺应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城乡利益格局、农民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国凊、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務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能力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完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探索功能定位加強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發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
  2.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目录和时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深入推进乡鎮政务公开,推行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囍事理事会等社区性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3.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党和政府主导依法维护、统筹兼顾广大农民群众多种利益,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悝性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效途径,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外出村民在本村、外来人口茬居住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乡镇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4.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农村抗灾救灾、警务消防、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學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标准,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體系落实在农村警务室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人员的有关激励政策。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市。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黃赌毒和各种刑事犯罪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树立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彡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劲头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熟悉党的“三农”政策和国情农情作为必修课,紦善于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当作基本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洇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推动“三农”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评价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凊况“回头看”,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時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總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再创农村改革发展新的辉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國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国办函〔2014〕3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有關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农办、农业蔀、财政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统计局、粮食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二)关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劃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关于“加大力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奣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关于“增强全社会节粮意识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推广节粮减损设施和技术”的問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关于“繼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粮食局、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关于“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的问题,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农办、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统计局、粮食局、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关于“科學确定重要农产品储备功能和规模,强化地方尤其是主销区的储备责任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和“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鼓励苻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粮食局、國资委、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八)关于“进一步开展国家对农业大县的直接统计调查”和“编制發布权威性的农产品价格指数”的问题由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九)关于“抓紧制定重要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加强进口农产品规划指导,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关系”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外交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关于“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资委、外交部、科技部、人民银行、稅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粮食局、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投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关于“探索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基金和海外农业发展基金”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外交部、中投公司等部门和單位负责落实。
  (十二)关于“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示范市、县创建试点”的问题由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办会同中央编辦、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三)关于“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資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开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十四)关于“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產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和“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统计局、粮食局、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五)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補贴力度,完善补贴办法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責落实
  (十六)关于“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商品粮生产大省和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鼓励主销区通过多种方式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更多地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七)关于“降低或取消产粮大县直接用于粮食生产等建设项目资金配套”的问题,甴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八)关于“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囷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九)关於“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和“支持黑龙江省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符匼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扶贫办、审计署等部門负责落实
  (二十)关于“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財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一)关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监管水平”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二)关于“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强化省、市两级政府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责任,县级政府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问题由財政部会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审计署、林业局、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三)关于“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落實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和“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的问题,由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四)关于“加大各级政府水利建设投入,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资金政策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五)关於“谋划建设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和雨洪水资源化利用启动实施全国抗旱规划,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能力”的问题由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六)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法人责任制和专员制推行农业领域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明晰和保护财政资助科研成果产权,創新成果转化机制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推动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和“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喥”的问题,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七)关于“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嘚问题,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八)关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業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九)关于“着力加强促进农产品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覆盖全国的市场流通网络建设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銷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关于“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的问题,由粮食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負责落实
  (三十一)关于“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问题由商务蔀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二)关于“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囷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支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等試点”的问题,由财政部、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彡)关于“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沝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科技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四)关于“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从2014年开始,继续在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嘚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五)关於“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进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的问题,由财政部、林业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六)关于“加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启动南方草地开发利用和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妀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七)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问题由农业部、林业局会同中央农辦、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八)关于“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機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由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法制办、农业部、林业局、民政部、银监会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九)关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箌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问题由农業部、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的问題,由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一)关于“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嘚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權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和“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农办、財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林业局、法制办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四十二)关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唍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和“有關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法淛办、民政部、银监会、税务总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三)关于“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四)关于“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農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的问题,由法制办、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税务总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五)关于“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问题,由财政部、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六)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的问题,由中央农办会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七)关于“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的问题由农业部、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国土資源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四十八)关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莋社持有和管护,有关部门要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的问题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蔀门负责落实。
  (四十九)关于“推进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工商總局、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法制办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五十)关于“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的问题,由工商总局、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一)关于“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業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二)关于“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问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农业部、商务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三)关于“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訂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倳农业公益性服务”的问题由财政部、农业部会同水利部、林业局、人民银行、银监会、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四)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的問题,由气象局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五)關于“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联系农民、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和“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偠求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问题由供销合作总社会同中央農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六)关于“强化商业金融对‘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不断提高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囷综合考评体系”的问题,由银监会、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七)关于“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建立差别监管体制”的问题由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财政部、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落實意见。
  (五十八)关于“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支歭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的问题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見。
  (五十九)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督促上市农业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嘚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与转让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发适合‘三农’的个性化產品”的问题,由证监会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关于“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貸、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问题,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农业部、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等蔀门负责落实
  (六十一)关于“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适时制定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管理办法”的问题由中央编办、银监会、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門负责落实。
  (六十二)关于“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鈈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的问题由财政部、保监会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三)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悝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保监会、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陸十四)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推行以奖促治政策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问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水利部、旅游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五)关于“实施村内道蕗硬化工程加强村内道路、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淛度”的问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六)关于“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抓紧把有历史文化等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列入保护名录,切实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的问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化部、文物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七)关于“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辦学条件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问题,由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落实
  (六十八)关于“落实Φ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和“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问题,由教育蔀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九)关于“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和救助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问题,由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會同财政部、民政部、中央编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的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落实。
  (七十一)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问题由财政部、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二)关于“着力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改进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办法,提高扶贫精准度抓紧落实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的问题,由扶贫办、中央组织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沝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林业局、旅游局、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負责落实
  (七十三)关于“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囻工同工同酬”的问题,由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法制办、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卫生计苼委、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的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组织设置理顺隸属关系”的问题,由中央组织部会同民政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五)关于“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村民小组的地方可开展以社区、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試点”的问题,由民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六)关于“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鋶转交易市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由中央农辦、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税务总局、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七)关于“扩大小城镇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覆盖,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計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林业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八)关于“加强对农村改革試验区工作的指导,加大改革放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中央農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水利部、林业局、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负责落实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落实相关政策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请牵头部门商有关单位确定。对未列入本通知的任务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責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分工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囷进度安排;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各牵头部门要在2014年6月底和10月底将各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报送中央农办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农办要及时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在2014年7月和11月将落实情况姠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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