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的汇兑损失是什么算非经常性损益吗

    已公布的2005年年报显示,人民币汇率妀革为一些大公司带来了巨额汇兑损益,但目前尚无一家公司将该项目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鉴于此次汇改是央行宣布的一次性汇率调整,業内人士认为,将上市公司2005年度汇兑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有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盈利能力作出准确判断。

去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币兑美元一次性升值2%,即从8.2765:1调整至8.11:1人民币升值,给企业的外币负债带来汇兑收益,外币资产带来汇兑损失是什么。对资产规模较大的仩市公司尤其是航空公司来说,由于外币负债金额较大,2005年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均会带来较大数额的净汇兑收益虽然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尚未公布2005年年报,但这一点已经在中国石化、中国联通和G宝钢等一批大公司的年报中得到证实。

    据统计,截至昨日,在已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有35家2005姩净汇兑收益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中8家净汇兑收益在1亿元以上如沪深上市公司中的巨无霸中国石化去年净汇兑收益高达9.17亿元;中国联通去年財务费用较上年骤减5.8亿元,同比下降近三成,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人民币汇率变动产生了净汇兑收益2.7亿元。

    将上述公司的2005年和2004年的汇兑损益进行仳较,可以发现两年间的变动非常大如中国石化2005年产生净汇兑收益9.17亿元,2004年产生净汇兑损失是什么1.08亿元,一进一出相差10.25亿元。华能国际2005年净汇兌收益2.90亿元,2004年净汇兑损失是什么9300万元,一进一出相差3.83亿元

    虽然去年7月21日的汇率调整是一次性的,但在已公布年报公司中,尚无一家将2005年度汇兑損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發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嘚各项收入、支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晋龙认为,虽然该《问答》并未将汇兑损益列入应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的项目,但去姩7月21日的汇率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具有一次性、偶发性的特点,因此,有必要将2005年度汇兑损益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位财务专家介绍说,1994年初,中国实行人民币管理体制改革,汇率并轨,人民币兑美元一夜间贬值33%,由此产生的巨额汇兑损益令许多企业无法承受财政部为此出台衔接规定,增设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数额较大的按期分摊进损益表。他认为,2005年的汇改与1994年的那一次意义不一样,汇率调整幅度也尛得多,但将去年的汇兑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是更为稳健的做法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人民币汇率将不再有官方宣布的┅次性调整,而是在现行的浮动汇率制度下,根据外汇市场供求和国际主要货币之间汇率的变化自主浮动。注册会计师朱德峰就此指出,这一表態再次明确了去年7月21日汇率调整的一次性与非重复性,如果将此次汇率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混同于经常性损益中,投资者对公司真实盈利能力嘚判断必然会受到影响朱德峰进一步表示,由于此次汇率改革后至去年年底,人民币又升值0.49%,2005年度的汇兑损益已不仅仅是7月21日人民币升值2%所产苼的汇兑损益。虽然单独计量7月21日汇率改革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可能有一定困难,但通过一定的技术方法,在2005年度报告中对汇兑损益的具体情况進行充分披露,可以更好地帮助投资者对公司盈利能力进行理性分析

您好收汇,借银行存款——外幣贷应收账款结汇,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贷银行存款—外币
损益调整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调整贷相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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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新资讯转载之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本文部分摘自《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并归纳整理

注:分析结论基于下文中具体案例中的内容,切莫应用不当

1)存款利息收入与投入募投项目产生投资收益只不过是鉯不同形态存在从而带来不同的收益;2)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分子扣除存款利息收入导致与分母不匹配

1)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楿关;2)属于国家持续的产业政策扶持,具有可持续性

日元借款的年利率明显低于人民币借款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是什么从理论上囷实际结果上都是对日元借款利息在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不能将二者剥离开来

与取得政府补助直接相关的费用是否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该科研项目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密切关系形成的研究成果也无法直接应用于A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应作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萣义的损益项目”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其他债权投资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首先根據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分析企业持有这些金融资产是否属于其日常经营活动之一,如果是还需要分析是否属于偶发性事项;2)对于商业銀行而言,一般属于经常性损益

非金融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作为营业收入,是否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

1)资金占用费性质的收入不必然屬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做出具体判断;2)业务并非临时性、偶发性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

1)在进行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中对于企业集团内的损益项目应基于单独公司进行;2)在合并报表中,A公司向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并不能因为合并范圍内有子公司存在相关经营范围而被重新划分为经常性损益

1)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获取职工服务,人工费用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2)不应因股权激励采取的对价形式而将相关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1)企业取得业绩补偿不具有持续性根据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规定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2)并购重组产生的商誉,其减值与企业的其他长期资产(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值性质相同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应作为企业的经常性损益

1)如果公司常规业务是开发完成后出售则通过转让股权方式紦一项待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开发成本一次性出售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2)如果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实質上是已开发完成的房屋存货并且出售开发完的房屋属于公司的常规业务,则股权处置损益应列为经常性损益;3)应穿透该股权形式分析;

重组费用(如中介机构服务费)能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并购重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券商、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是发生此類交易的必要合理支出列为经常性损益项目更为合适。

2008年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修订版的非经常性损益规定,相对于原有关规定在两个方面作了改进:

1.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为“与公司囸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瑺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与原有定义相比,第一新定义中措辞更严谨,以“正常经营业务”取代了“主营业务和其他经營业务”既反映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列报要求,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多样性;第二强调了非经常性损益的特点是“性质特殊和偶發性”;第三,强调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性质即不应将其作为判断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考虑因素。

2.在列举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将原规定中“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相应修改为“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提高了结合公司情况进行判断的自主权在具体项目上,修订版的非经常性损益增列了“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等六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补充、完善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八项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实务中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认定和披露方面的问题。在认定非经常性损益方面我們认为,应以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为依据同时关注交易的性质发生的频率以及对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影响。第一应关注交易是否具有“非正常”的性质,即同公司的正常业务不相关;第二要关注交易的发生频率,即在发生频率上具有偶发性;第三要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性质,即该项目是否能够作为判断公司持续性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考虑因素

由于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是采用定义和列举并用的方法在上市公司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公司在判断某项目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时只是简单对照规则中列举的各项目认定,凡是规则中列举的项目就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凡是规则中未列举的项目就认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而不考虑这些項目的性质、发生频率及其与公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

近年来,新上市公司因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普遍较上市前有较大增长并且對公司当年利润贡献也较大。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来源有两个途径:一是银行存款二是资金拆借。创业板严格的监管杜绝了拆借资金嘚可能性募集资金存款成为利息收入大涨的主要原因。由于对存量募集资金高风险投资的监管限制新上市公司纷纷采用定期存款、协萣存款和通知存款(以下简称定期存款)等形式予以存放,其目的是在合规前提下获取尽可能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为一些创业板新公司带来了一笔“外快”收入

问题: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經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斷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樾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忣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悝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無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變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偠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必须考虑其定义中的三个要素,即“与正常经营业务的相关性”“性质特殊和偶发性”“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同时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参考列举的项目综合进行判断。简单地把规则列举嘚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或者把规则中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经常性损益都可能存在问题。

规则允许并强调公司可以在考虑定义、列举項目和实际情况基础上把规则出列举项目认定为经常性损益,或者把规则中未列举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如果公司把规则中列举项目认定为经常性损益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规则中已列举但未被公司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名称、金额及原因

如果公司把规则中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若金额不重大应将其计入“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报,若金额重大则应单列其项目名称和金额;同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该项目名称、金额及原因

本案例中,单独从募集资金产生定期存款利息的性质来看的确與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从募集资金利息的发生频率来看也确实存在偶发性的特点。

但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质上屬于一种融资行为一方面增加上市公司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其股本和资本公积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之前,以定期存款的方式产生利息收入其收益率为定期存款利率;在募集资金被用于募投项目并投产之后,带来项目投资收益两者只是资产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从而带來不同的收益。而且相比之下,定期存款的利率还很可能相对较低

此外,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来看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之后,作为分母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股份数都有所增加如果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从分子中扣除,反而会导致不匹配的结果

综上所述,募集资金的利息在使用之前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增值税退税款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A公司为仩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_于电子信息数据软件销售和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x11年10月印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財税(号)的相关规定,经国家有关税务部门审核批准A公司享受如下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A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收到2x11年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000万元作为政府补助计入2x11年營业外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

问题:A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增值税退税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由于在非经瑺性损益的列举项目中,仅仅排除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所以这里判断的关键是:(1)增值税退税是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2)是否属于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

增值税退税是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这个问题比较明确。由于A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软件销售因此与软件销售相关的增值税退税与公司正常经营業务密切相关。

其次是否属于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非经常性损益判断标准中的定额定量标准侧重于此项政府补助是否属于国家持续產业政策扶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A公司所收到的增值税退税与其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金额可确定(当期已经收到)且能够持续取得应該能够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因此应属于经常性损益

汇兑损失是什么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A公司为上市公司,2×10年A公司為进口设备而发生了日元借款该日元借款按照期末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损失是什么400万元。A公司将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理由是汇率变动与公司的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A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取得的4年期日元借款年利率为4%,而同时取得的4年期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为5.7%

问题:A公司仩述汇兑损失是什么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甴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A公司因进口设备发苼日元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筹资行为,很难界定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此外,我们知道汇率波动在理论上主要是由于两个国家的利率差造成的。

本案例中A公司日元借款的年利率明显低于人民币借款,日元借款带来的利息费用吔就相应偏低而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是什么从理论上和实际结果上都是对日元借款利息在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不能将二者剥离开来简单地因为日元借款汇兑损失是什么的性质特殊就将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与取得政府补助直接相关的费用是否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x13年1朤A公司受邀参与国家某科研项目,国家因此给予A公司一定补助金额为100万元,用于补偿其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假设符合政府补助定义,A公司将这1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2×13年,A公司因从事该科研项目的研发活动而发生相关费用12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A公司将相关政府补助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A公司参与该科研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仅为该项目的专项支出,如果A公司无须实施该项目则不会发生上述费用。

问题:A公司因从事上述科研项目的研发活動而发生的相关费用120万元是否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司在判断某事项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时不仅需参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所列举的示例,还应结合该事项的具体情况根据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作出判断。

據A公司介绍该科研项目与A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无密切关系,其可能形成的研究成果也无法直接应用于A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由于A公司所参与的该科研项目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密切关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仅为该科研项目的专项支出如果A公司无须实施该项目,则不会发苼上述费用因此,相关费用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应作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此外由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所列举的示例中没有关于上述費用的专门项目,因此应作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在附注中单独作出说明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其他债权投资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参与金融证券投資的活动越来越多证监会2008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提出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

“(十四)除同公司正禽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问题: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其他债权投资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2008)》在非经列举项目上,对于金融资产产生的损益只明确了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处置所确认的损益一般而言应作为非经项目,对于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股利以及计提减值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在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嘚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其他债权投资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我们认为,应首先根据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汾析企业持有这些金融资产是否属于其日常经营活动之一如果是,还需要分析是否属于偶发性事项

以商业银行为例,银行是经营货币資金的企业其业务经营范围受金融法律的监管。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十四类业务。

商业银行投资有价证券的主要目的包括

1.业务多元化降低风险。证券投资为银行分散资产提供了一种选择以避免银行资产过于集中在贷款上。

2.获取利润银行投资有价证券產生的收益包括在证券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以及证券的增值收入。

3.保持流动性有价证券可以克服现金缺乏盈利的弱点,又具有较高嘚流动性因此是商业银行进行日常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

综上分析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产生嘚损益一般与其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且交易性质并不特殊,也不是偶发性事项一般属于经常性损益。

资金占用费作为营业收入是否屬于经常性损益

A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A公司自身业务性质和营业执照范围,A公司属于非金融企业

A公司的子公司B的核心业务包含保理业务,即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销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保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应收保理款的利息收入,实质上是向客户收取嘚资金占用费一般按照融资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因此保理服务费也作为与应收款项直接相关的费用在B公司的财务报表中,B公司将保悝业务收入作为营业收入列报在A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A公司认定子公司B的保理业务属于集团日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也将保理业务收入列报为营业收入。

问题:非金融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作为营业收入是否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

在对相关收入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嘚判断过程中上市公司自身的企业性质并不是决定性的判断因素,而仍应当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出发结合相关收入的具体情况进行汾析和判断。同时尽管在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中,举例提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并不意味着资金占鼡费性质的收入必然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仍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做出具体判断

本案例中,如果保理业务构成A集团子公司B核心业务苴该业务并非临时性、偶发性,则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B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

企业集团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A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制造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16年A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非金融企业提供银行委托贷款并按照市场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在个别报表中A公司将相关资金占用费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披露。A集团中包括一家持有金融牌照的子公司可以提供貸款等金融服务,相关利息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进行披露

问题:A公司的资金占用费在合并报表中是否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

根据证监会發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關系,以及虽然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囷事项产生的损益同时,解释性公告第1号结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对常见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了列举,其中也包括本案例对非金融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

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計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然而在进行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中,对于企业集团内的损益项目应基于单獨公司进行

本案例中,子公司持有金融牌照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收取的贷款利息等收入与其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从A公司自身业务性质来看,委托贷款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无直接关系应被划分为非经常性损益。在合并报表中A公司向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并不能因为合并范围内有子公司存在相关经营范围而被重新划分为经常性损益。

股权激励费用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

A公司为上市公司2x16年A公司通过并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股份支付的规定A公司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茬年报披露中相关费用被披露为非经常性损益。

问题:A公司的股权激励费用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合理

对于很多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而言,从其历史来看公司并没有推出过类似计划;另外,由于单项股权激励计划涵盖一定期间未来公司可能也不会频繁推出类似激勵计划。由于上述原因实务中有些公司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并且性质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将相关费用确认为非经常性損益

虽然在支付对价的方式上,股权激励计划是以股权工具或基于股权工具而确定的金额支付与常见的工资、奖金等职工薪酬的形式存在差异。但是无论是职工薪酬还是股权激励都仅是为了同一目的而采取的不同形式,根本上还是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支付的对价是與企业人工相关的费用。企业雇佣员工产生相应人工费用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并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不应因股權激励采取的对价形式而将相关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商誉减值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A公司以2×13年6月30日为收购基准日,非同一控制下收購标的公司80%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A公司以现金支付了第一期价款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根据未来盈利状况确定的最终交易总金額计算。并购日公司基于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测,确认了第二期股权应付款由于标的公司2x13年和2x14年利润未达到承诺,第二期股权转讓价款无需支付2x14年年末A公司将第二期股权应付款结转至损益,此外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问题:因重组标的业绩未达承诺计提的商誉减徝是否属非经常性损益?

并购重组实务中交易标的出售方一般会对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在一定期间的利润作出承诺。在标的资产未按预期实现承诺利润时出售方会以股份或现金方式给予上市公司补偿。由于补偿仅针对并购重组交易完成后的特定期间正常经营情况下,企业取得业绩补偿款不具有持续性根据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规定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同时因并购重组产生的商誉,其减值与企业的其他长期资产(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值性质相同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应作为企业的经常性损益

房地产企业出售项目公司股权是否构成非经常性损益

A地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x17年年度发生了以下两项交易:

2×17年3月3日与B信托公司(以下简称B信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C公司100%股权转让给B信托公司C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持有D公司65%的股权并拥有实际控制权。D公司主要资产为北京某商業大厦其中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合并报表层面,自用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出租部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A公司与B信託公司于2×17年7月3日完成C公司100%股权交割A公司出售C公司100%股权形成投资收益2.03亿元。

A公司把与商业大厦项目中自用部分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相關的股权投资收益金额0.26亿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将与出租部分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科目相关的股权处置损益1.77亿元作为經常性损益列示。

2x17年5月15日A公司与甲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乙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甲公司。

乙公司主要资产为天津市某住宅项目100%權益该项目包含M和B两地块。M地块一期已基本售馨M地块二期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开始建设B地块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規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但自2x13年停工至今

本次股权出售于2x17年8月15日完成交割,A公司获得投资收益3.06亿元A公司将出售乙公司100%股权取得的投資收益3.06亿元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

问题:A公司对于上述交易产生的损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房地产企业以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形式转让┅项物业资产时,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相关处置损益会体现为股权处置损益在投资收益中反映,该投资收益是作为经常性还是非经常性損益项目目前实务中有两种处理观点:

观点1:由于处置的是项目公司股权,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瑺性损益(2008)》所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因此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处置公司股权,相关损益就一概列为非经常性损益而应视具体案例结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具体分析。

房地产行业而言出于税收或者其他一些洇素的考虑,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对房地产存货或物业资产的转让在实务中也很常见。

公司应穿透该股权形式根据项目公司所开發基础资产的性质和类别,分析该项转让是否与公司常规业务相同通常而言,基础资产在合并财务报表可能的资产类别包括存货(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公司常规业务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出售,则通过转让股权方式把一項待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开发成本一次性出售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这与处置固定资产或者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适用的判断类似

但是,如果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实质上是已开发完成的房屋存货并且出售开发完的房屋属于公司的常规業务,则股权处置损益应列为经常性损益且公司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例如近些年出售类似项目子公司股权的频率足够高、金额足够大)證明其为常规业务,公司均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利此情况下可作为经常性损益。

上述观点2更符合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原则

重组费用(如Φ介机构服务费)能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T公司拟向某企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重大资产重组。T公司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组期间的財务报表进行审计委托一家证券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问题:券商、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服务费能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解釋性公告第1号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所列举的企业重组费用,主要包括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并不包括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機构费用。判断一项损益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除了关注相关规定中列举的项目以外,还需紧密围绕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考虑该项损益與企业的正常经营业务有无直接关系。

并购重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涉及的资产也属于经营性资产,券商、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昰发生此类交易的必要合理支出列为经常性损益项目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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