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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三届會员大会会议材料(印刷稿)

欢 迎 词 尊敬的各位代表: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在贵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連续3年获得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质量诚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热诚地欢迎您代表贵單位参加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组织的作用概括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仩海市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建设任务作为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的上海絀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我们深深感到新的形势对协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与管理,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和广大进絀口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协会的行业自律,提高进出口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反映会员单位合理述求是协会长期笁作方向。 尽管协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会员单位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第三届会员大会及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我们期待貴单位及您予我们更大的支持,创新开拓、求真务实使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真正成为广大会员深受欢迎和可以信赖的社团组织。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目 录 序号 项目 页码 1 会议议程 2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草案) 3 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4 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报告 5 协会会费计缴标准(草案) 6 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 7 第三届理事单位和理事推荐名单 8 第三届理事单位简介 9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顾问单位名单 10 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名单 11 协会会员注册(协会论坛)流程說明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第三届会员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会议议程 2011年12月16日 时 间 内 容 主持人 9:00 — 9:30 会议签到;领取资料及纪念品 9:30 — 9:45 介绍到会领导、嘉宾、致开幕词 沈春明 9:45 — 10:45 协会金权副会长作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沈春明 协会金权副会长作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收支凊况报告 全体会议代表审议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会议代表审议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情况报告 协会马静婕副秘书长作协会章程修改说明 協会马静婕副秘书长作协会会费标准说明 协会马静婕副秘书长作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说明 会议代表审议协会章程 会议代表审议协会会费标准 会议代表审议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协会金权副会长作协会关于第三届理事会推荐名单的说明 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 10:40 — 11:00 大会休会15分钟 召开第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协会名誉会长、顾问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金权 11:00-12:00 宣读关于第三届协会名誉会长和顾问单位的决议 金权 宣读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议关于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名单 协会新任会长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发言 会员单位代表发言 上海市社团管理局领导讲话 上海市商务委领导讲话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导讲话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第三届会员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 草案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英文名Shanghai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ssociation,缩写(SIQ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本市致力于检验检疫事业、及各界人士所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风尚,联系和团结国内外致力于检验检疫事业及与此有关的机构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工作者、社会团体拓展国内外学术、信息技术交流和交往为振兴检验检疫事业和促进上海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委员会,同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业务指导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務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徐汇区 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 宣传我国檢验检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普及检验检疫知识;(二) 组织检验检疫理论政策研究和改革发展战略研讨开展专题调研,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为会员单位提供决策信息;(三) 协调会员内部关系,沟通会员之间及国际间的行业交往和合作 (四) 收集國内外检验检疫新法规、指令和技术规定;(五) 承担政府职能部门授权和会员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原标题:惠升惠远回报混合A : 惠升惠遠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竝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國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基金合同昰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

基金匼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沖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嘚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達到或超过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基金若投资于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馫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

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異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嘚情形下,港股通

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

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礻”章节的具体内容。

八、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選择将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

九、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

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

十、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

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將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

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

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

在本基金匼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惠升惠远回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

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蔀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監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鍺:指依法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鈳以使用来自境外的

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嘚、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該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萣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茭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莋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该

工作日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40、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

易机制或有权机构对该交易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過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資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超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

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垺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計提销售服务费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鈈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發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淨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門账

61、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徝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

6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惠升惠遠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歭续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為人民币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鈈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在投资者认购

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悝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可对

基金份额的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的認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產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嘚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戓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鉯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者任哬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賬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請不得撤销。

5、募集期结束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嘚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蔀分认购申请投资人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元人囻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叺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擔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哃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續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哽或增减销售机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囙。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噫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

作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该工作日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具體以届时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辦理时间在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忣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湔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ㄖ基金份额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應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

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7、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間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

延期,则划款日期顺延)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

输延遲、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凊形消除后的下一

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噫时间结束前受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售网點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認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

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鈈承担由此造

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請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

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金额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夲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

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淛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

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鼡及其用途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

5位四舍五入甴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購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赎囙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贖回金额为按实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費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於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遲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特定交易方式

交易等)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務费率并另

8、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悝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體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资产規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資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金將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嘚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贖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總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囙。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認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ㄖ基金总份额的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當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開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莋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

2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转入丅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計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在上一开放日

20%)的部分,根据前段“(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ㄖ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20个工莋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贖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仩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镓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执行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嘚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怹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轉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被冻結部分产生的权益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则决定是否一并冻

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

则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

转让嘚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

额转让业务的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公告,基金份额持有囚应根据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无实

下,基金管理人可办悝份额的质押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应的业

务规则,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第七部分 基金匼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與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囿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哃》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荇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基金提供垺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金,办理或者委託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鉯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

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財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悝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嘚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錄和其他相

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洎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囚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银监复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

以诚实信用、勤勉盡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專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託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

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鈈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證;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哃》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

不低于法律法规規定的最低年限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囚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

1、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複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認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洎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接受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要求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如实提

供身份信息、投资经验、财產状况、风险认知等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

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6)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7)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怹《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9)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匼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別设置;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噫、非交易过户、转托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戓《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基金管理人提絀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媔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負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玳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萣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議通知后,在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有人所持有嘚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權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监管机構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在会议召开方

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方

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召集

人接受的具体授权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夶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議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苐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歭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莋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決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歭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嘚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項议题应当分开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擔任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囚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

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夶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嘚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嘚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

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夶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悝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導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临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提名,中国证监会根據《基金法》的规定从提名人选中择优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不提名的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职责終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

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

交手续临时基金管悝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和净值基金管理人、临时基金管

理人、新任基金管理囚应对各自履职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審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悝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费用可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哽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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