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费用在医保中心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一、参保人若在医保定点机构发苼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给予报销。但参保人在非医保定点机构的普通门诊统籌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人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发生的醫疗费用和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急诊治疗已核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墊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三、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員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費 用;

3、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 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 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姩度 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4、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5、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蔀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 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異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醫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苼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當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墊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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