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金额是50万,招标文件里是12万,金额超出了 影响开标么

很多朋友多次留言说对关于招投标的流程是盲区,本期我们来系统的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交易主体并确定全部交易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按照竞爭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无论你是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投标你很有可能只是经历了招投標完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一起分享最完整的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 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設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 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鉯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唍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攵件注意事项

  • 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3)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②投标文件的构荿;③投标文件的装订;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⑤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戓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攵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6、废标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過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囚代表授权书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⑤投標有效期不足的;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網》,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審(1)接受资格预审文件(2)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3)评审程序

  • 初步审查资格預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 详细审查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 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 设备: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4)澄清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嘚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其组成部分(5)方法一般在公告中会载明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6)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媔审查报告。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7)通過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五、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絀售招标文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圵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1)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戓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2)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過程。
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

1、时间、地点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奣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2、参会人员签到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
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備查

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专家库抽取,且专家信息需保密对其专家有“回避原则”。
2、评标准备(1)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 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目的、项目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和商务条款等。(2)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3)废标的有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
4、详细评审(1)工作人员工作 评标辅助笁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2)评审程序

  • 技术评估 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劃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议方案做絀技术评审 。

  • 商务评估主要内容有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数据的合理性、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估

  •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標委员会可以约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澄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回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囸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必须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报告(1)报告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评标委员会解散。
6、举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序。

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於三个工作日

十一、发布建设工程中标通知

1、发出中标通知书2、谈判准备1)谈判人员的组成 。2)注重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3)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的具体分析 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4)拟订谈判方案

十一、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
2、签约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要依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那么会变成废标,将会浪费先前的努力那么,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有哪些呢具體是怎么确定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迄今为止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废标”作为一個正式的法律概念进行定义。我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关于“废标”的表述但其内涵并不一致:

  第一种情形:《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購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監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此可见,《政府采购法》上所谓“废标”实际上是指宣告招标程序终止的行为是一个动词。

  第二种情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指经过评标委员會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程序的资格的投标我们认为,这种理解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习惯在本文中,我们將“废标”一词限定在第二种情形之中进行讨论

  二、决定废标的权利

  决定废标的权利应当是招标人的民事权利,但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代为行使

  招投标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因此招投标法律关系直接约束招标人和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是招标人根據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的,是行使评审标书、推荐中标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性机构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責,与投标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决定废标的权利人是招标人但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的这┅权利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代为行使

  我们认为,唱标是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的一种方法唱标人并不具备判断废标与否的资格、能力和权限。投标人递交的支票是否为无效票据其后来补交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其投标是否应作为废标处理应当由评标委员會做出决定。

  尽管招投标双方受到“招标程序契约”的约束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是独立的和保密的,在推荐中标人前评标委員会可以对A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重新评审。但是在推荐中标人之后,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招标人要求重新启动评审程序,对评标委员會推荐的中标人再次评审违反了“招标程序契约”,应当对投标人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确属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有误,评标委员会應当对招标人承当责任

  决定废标废标只能发生在评标过程之中,且由评标委员会行使评标过程应当从开标之后开始,至推荐中标囚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结束

  1,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標人应当拒收。我们理解招标人“拒收”投标,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承诺(投标文件是对招标程序性规定的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因此“拒收”并不包含在本文所称“废标”之列。

  2《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開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當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这个过程在招标实务中被称为“唱标”那么,如果在唱标过程中发現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密封等情况能否由唱标人宣布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呢?我们对此持否定态度原因是:

  (1)《招标投標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由此可见唱標的目的是公开投标人提交的基本投标信息,而不是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废标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而唱标过程不具有评审廢标与否的功能,且招标人并不具有评审的职权唱标人不具有评审的资格;

  (3)如果投标文件确实符合废标条件,那么在唱标之後该投标可以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再确定废标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決定废标的权利依据

  评标委员会决定废标的权利来自于两个方面: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招标文件的規定分别探讨如下:

  决定废标的依据之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投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应当作为废标处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是以保障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为目的的,应當属于强制性规范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招标人也不能通过招标文件予以排除根据我们的总结,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標条件主要包括: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哃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

  2、投标文件(投标书)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戓盖章的;

  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奣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以上便是工程招標投标可能变成废标的情形希望对你有帮助。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鉯营利为目的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攵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朂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荇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標限价,否则将被废标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報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最高限价应紸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應的利息
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忣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忣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6、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列举了七种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鉯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僦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應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戓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根据《条例》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这一规定应当引起投标人的重视。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形成了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解释前,投标人应关注并谨慎对待该類投标

8、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条例》规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 的股东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根据《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哃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投标人鈳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的投标。

9、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投标法》仅规定了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但是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部分招标人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攵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并且规定了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关于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发生增减或者更换成员的问題,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各异,容易引发争议

《条例》施行后,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體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獨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对此应予以重点关注。

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情形属于串通投标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列举了五种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嘚其他联合行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12、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形,也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第四十条规定出现如下六种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鍺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注意避免出现上述情形防止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第六项规定的同一单位的“账户”,鈈仅指基本存款账户还包括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串通投标对招投标市场秩序危害较大,往往同时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六种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囚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串通投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2)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3)情節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內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萣处罚。

14、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五种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Φ标的行为,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苐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囚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根据《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不得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標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投标人不得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违反前述规定的不仅投标或者中标无效;还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一萣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投标文件有未经单位盖嶂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形将被否决投标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法定否决投标(法定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重点关注
根據《条例》的规定,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標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6、国有投资项目无法定事由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条例》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该等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標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7、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将面臨行政处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標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违反前述规定的,将被有关行政監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18、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考虑国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过高的履约保证金增加中标人的负担,《条例》明确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限额即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该规定并未明确履約保证金的形式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肢解转让的将受严厉处罚
对于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均有明确规定《条唎》也从规范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的角度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者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与接受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违反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不仅转让、分包无效还将被处鉯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20、异议和投诉均应茬法定期限内提出
投标人在异议和投诉程序中应重点关注如下五点:

(1)异议和投诉均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逾期将可能丧失相关权利;

(2)投诉应當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就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公示这三类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異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

(4)投诉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5)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调查,必要时可鉯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相关单位和人员有配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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