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邯武路通车让过一过 吗?


2015年的一次酒会上,董明珠正向大家介绍格力手机时,珠海银隆董事长魏银仓也凑了过去,对董明珠说:

“董总,我们公司研发的钛酸锂电池,充满电仅需5分钟,寿命长达50年,全球唯一,您造手机不如造钛酸锂能源汽车。”

董明珠听完后不由得眼前一亮。


据她所知,钛酸锂电池比起传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确实拥有充电快,续航长,寿命长的优点,可它的局限性也很大,那就是密度低,体积大,并不适合小型汽车。

如果魏银仓真的能突破这项技术的局限性,并应用到汽车上,那老百姓便可以实现“充电五分钟,出行一整天”的梦想了。

一直想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但苦于无技术的董明珠,当即决定要投资珠海银隆。

万万没想到,这一决定,竟让她被魏银仓骗走了26亿。


消息一出,众人哗然,到底这个魏银仓有何手段,竟将这位霸道总裁耍得团团转?


魏银仓于1959年出生在河北邯郸翟家庄村,出身贫寒的他却心比天高,总想着要做出一番大事业,可他不好好学习不说,还总是手高眼低,都是大小伙了,还是文不成武不就,没个像样营生。
当时像他这样的农村子弟,最好的出路便是参军,魏银仓也不例外。

可惜天性散漫的魏银仓,很难适应纪律严明的部队生活,他肠子都悔青了,但来都来了,硬着头皮熬吧。

好不容易熬到退伍,他麻溜地收拾东西回家了。

回到家乡后的魏银仓,突然发现世界竟“大不同”了。

那时候改革开放的春风刮遍大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街上穿新衣服的人变多了,洋气的楼房变多了,最重要的是,街上开小汽车的人也变多了。说不定以后汽车就会像自行车一样,成为老百姓出行的标配。

毕竟是在部队里呆过的人,魏银仓此时的眼界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他敏锐地意识道:开汽车的多了,修汽车的肯定供不应求。

魏银仓一拍大腿:找到发财的门路了。于是,他进了武安一家汽修厂当学徒,开始学汽修技术。


几年后,魏银仓就拉着十来个曾经的同事,在武安中兴路附近,开起了汽修厂,他自己则摇身一变,成了汽修厂的“魏总”。

此时的“魏总”只是徒有虚名,他的汽修厂不过是在地上挖个坑,再垒几块石头当修车道,这样的排场实在寒酸,当地人并不放在眼里。

魏银仓确实赌对了,开汽车的人确实越来越多,汽修厂的生意十分红火,再加上不断扩张,很快成为武安当地最大的汽修厂。

“魏总”这名号,总算是实至名归了。

尝过肉的滋味,谁还想回去吃素,魏银仓也是这样,虽然汽修厂的生意好,他却不甘心当一辈子的修理工,企图有更大的发展。于是他一面开展自己的汽修业务,一边关注着政府的政策。

功夫不负有心人,魏银仓终于等来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1996年,邯郸市交通局决定修建邯武公路,邯武公路是经营性公路,连接邯郸市武安市,是两城之间最近的路段,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一旦建成,收费站的收益一定非常可观。


魏银仓看到了商机,可这样的香馍馍怎么才能落到自己手里呢?

头脑灵活的他托关系,找到了邯武公路的股东之一——邯郸市光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一番洽谈之下,两者达成了愉快的合作:该公司的投资资金由魏银仓负责,收益则双方共享,当然,魏银仓也不是人傻钱多,他早调查清楚了,该公司其实是由邯郸市交通局的几个部门出资成立的。

伺候好了这家公司,便等于打通了邯郸市交通局的门路。

果然,从那以后,魏银仓的生意便越做越大,光是建成后的邯武公路,每年就给他带来上千万的收益。


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快便有人举报魏银仓涉嫌贪腐谋利。

听到风声的魏银仓,深知自己经不起彻查,担心自己要吃牢饭,飞速变卖所有产业,携着年轻貌美的第二任妻子,跑到国外风流快活去了,全然不管底下几千名员工的死活。

此时的他尚且不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跑路,在多年以后,他还会继续在逃跑这条路上奔跑。

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几年后,武安又敲锣打鼓地把魏银仓请回来了。


魏银仓在美国的时候对当地的不熟悉,就是想干点啥也不知道门路,只能坐吃山空,他知道自己要想赚钱,还是得回国内。潜伏了几年后,等风头一过,便立刻花钱把自己的贪腐案摆平了,然后趁着北京奥运会的东风,大摇大摆地回了国。

奥运会期间,为了让全世界看到北京的蓝天白云,国家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新能源行业也因此迅速崛起。

魏银仓也想站到风口上,他便结合自己的老本行,注册了一家汽车新能源公司——珠海银隆。


公司成立后,魏银仓并没有打算脚踏实地做研发,而是冥思苦想着该如何搞噱头圈钱。

之前在美国的时候,他记得有一家上市小公司,公司名叫奥泰纳米,他们手中掌握着先进的“钛酸锂技术”,却因为无钱研发技术,已经濒临倒闭。

魏银仓就花3个亿,收购了奥泰纳米53.6%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者。

这项原本属于边缘化的技术,被魏银仓如同至宝一般,带回国内,他向媒体宣布:“这是一项神级的新能源技术,我们打算用它研发钛酸锂电池汽车,届时,银隆的估值将达到80万亿。”

噱头做足了,下面就该找投资了,魏银仓信心十足地找到了武安政府。

他很清楚,武安的经济支柱一直是钢铁产业,但钢铁产业又带来了环境污染、产能过剩等问题。武安急需摆脱对钢铁产业的依赖,因此,拥有新能源技术的自己,无疑是武安政府眼中的救命稻草。


果然,武安政府立刻决定:全力支持魏银仓制造新能源汽车。

就这样,河北银隆新能源产业园拔地而起,从此以后,河北银隆成为了武安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魏银仓也从曾经的“卷款跑路大王”,摇身一变,成为了武安最耀眼的明星。

可魏银仓难改本性,面对政府的扶持,他毫无感恩之心,更无心做研发,一门心思只想着圈钱。

2013年9月6日,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财政所拨给银隆1.123亿元,作为科技研发项目的扶持资金。然而资金到账仅3天时间,魏银仓便将这笔钱拆分成5000万元和6000万元,分别支付给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成功套现。

第二年,魏银仓又以公司的名义,以4.99亿元的价格,向深圳“格银”公司购买了一批设备。


而这家“格银”公司,其法人是魏银仓的小姨子。

至于这笔钱最后进入了谁的口袋,可想而知。

后来,魏银仓的胃口越来越大,捞起钱来更是明目张胆,比如他曾以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5项专利技术,3年后,他又恬不知耻地将这些专利,再次以9500万元的价格卖给公司。

公司相当于重复购买,直接损失9500万元,而魏银仓则把这些钱,心安理得地揣进了自己的口袋中。

在他的折腾下,银隆公司慢慢变成了空壳公司,压根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研发。

魏银仓急需拉到一位金主入股,而格力集团的董事长董明珠,无疑是他最好的目标。


此时的董明珠,已经带领格力集团在空调领域做到极致,急需寻找新的赛道。她看到了新能源汽车的巨大市场潜力,只是她手握雄厚的资金,却找不到好的技术。

魏银仓的出现,引起了董明珠的极大兴趣,她迫不及待想了解一下魏银仓口中的“钛酸锂技术”。


于是,2016年初,董明珠在魏银仓的陪同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珠海银隆产业园。

不得不说,魏银仓很懂得包装,银隆公司的金玉外表,让董明珠上头了,她激动放话:“钛酸锂电池技术是埋在沙里面的金子,格力将以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100%股份。”

此言一出,遭到了格力中小股东的极力反对,大家认为魏银仓的技术只处于研发阶段,最是烧钱的时候,且研发过程周期长,效益慢,现在进入风险太大。其中,还有反对者找人调查了魏银仓,发现他劣迹斑斑,有过各种造假前科。银隆公司也存在多项合同纠纷,甚至一度被员工拉横幅讨薪。


然而,霸道总裁董明珠非常相信自己的眼光,她怒斥大家鼠目寸光,看不到新能源技术的市场前景。

既然董事会不通过,董明珠就决定自己出资,她拉来万达王健林京东刘强东,共同出资30亿,吃下了银隆22.388%的股权。

而董明珠自己,更是将全部身家押到了银隆上。

她先是举债10亿,接着又拿出自己在格力的股权,质押了16亿,前后豪掷了26亿,拿到了银隆17.46%的股权,如愿成为了公司的第二股东。


董明珠的加入,不仅带来雄厚的资金,还带来源源不断的资源及品牌效应,这让银隆的估值直飚150亿。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向自己招手,魏银仓心里乐开了花,但是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董明珠不好糊弄。

2017年,魏银仓曾放出豪言,要突破300亿的业绩目标。

然而2017年一整年,银隆的回款只达到了80亿,这其中一部分是2015年的补贴,另一部分是2016年的尾款。真正属于2017年的业绩,只不过十几亿。

堂堂董事长,竟连公司的业绩都把握不准,这让董明珠意识到,银隆缺的不仅是资金,还有管理,于是,董明珠强势介入到银隆公司的内部管理中。


这一介入,让她不由得冷汗直冒。

她发现银隆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着“定岗不清,公私不分”的严重问题。并且,公司许多应收账款没有收回,库存积压也非常严重。

董明珠的这一发现,让魏银仓彻底坐不住了。


原来,魏银仓所谓的钛酸锂电池技术,从始至终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并不是可以量产的成熟技术,而全球主流汽车企业也并不使用钛酸锂电池。


如今,随着董明珠调查的深入,他这一谎言随时会被揭穿。魏银仓不想坐以待毙,他决定“三十六计,跑为上计”。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魏银仓的这一次“跑路”,可谓是相当熟练了,他先以养病为由前往香港,然后又悄悄携款逃往国外。

直到此时,董明珠方才回过神来,没想到自己终日打雁,今天竟被雁啄瞎了眼。她竟因为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技术,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这场骗局。

不仅如此,董明珠还发现,银隆公司账面上的所有资金已经被魏银仓抽调一空,甚至还欠着其他公司的债务。

最后,董明珠不得不报警处理。


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魏银仓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金额超过10亿。

于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银隆新能源起诉其创始人及大股东魏银仓。

对此,远在美国的魏银仓不甘示弱,他说:“竟然用我的公司起诉我,太可笑了,我已经起诉她了。”

可魏银仓不过是过过嘴瘾,他哪里敢回国对簿公堂,只能在美国躲躲藏藏,如同阴沟里的老鼠,再也见不得光。

而落入圈套被众嘲的董明珠,此时却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她并没有放弃银隆,而是重整旗鼓,开始收拾烂摊子,她先是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改革,然后继续大力发展钛酸锂技术。


经过董明珠的大力改革创新,钛酸锂电池研发取得重大突破,银隆公司也在董明珠的带领下,逐步走出困境。

2018年上半年,银隆新能源客车销量超3000辆,对比魏银仓时期不到1000辆的销量,数据整整涨了三倍。到了年尾,更是所有银隆产业园都满负荷运作,一扫过去萎靡不振的状态。

到了2020年9月,在第十届中国国际储能大会上,银隆公司的钛酸锂智能储能产品,更是凭借着其高安全、高效率的特点,获得了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的荣誉。

如今的银隆,已经成为格力集团新的业务扩张点。


对比于魏银仓的卷款跑路,董明珠的作为更能体现出身为企业家的担当。


诚然,魏银仓很聪明,可惜他没有将心思放在科研上,反而将公司当成自己的囊中之物,肆意挥霍公司的资金。

据调查,他曾以公司的名义,花费270万,为自己的家人购置私人汽车,可见,在魏银仓心里,公司的钱等同于他自己的钱。

钱花完了,他就绞尽脑汁去骗取更多的投资。

这个世界上不缺聪明人,可惜的是有些人聪明反被聪明误。

魏银仓虽然没有学过专业的工商管理,但凭借其聪明的头脑和明锐的商业眼光,定可以在商界有所作为,但他却将心思用在了投机取巧上,从来没想过如何带领自己的企业走向更远方,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他又毫无担当,直接把烂摊子丢给了董明珠,自己携款潜逃美国。

失足尚能重新站起,失信则永难挽回。

董明珠并没有后悔自己的决定,她全权接手了银隆这个烂摊子,凭借自己多年积累的资源和出色的企业管理能力,力挽狂澜,最终带领银隆荣登“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称为最后的赢家。

可见,只有脚踏实地的企业家,才能在商海中稳步向前,立于不败之地。

而如同过家老鼠的魏银仓,只能灰溜溜逃窜海外,估计当他看到自己曾经用来骗人的噱头技术,却在董明珠手中却蒸蒸日上,估计悔的肠子都青了。

或许,这才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关于印发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

邯郸县、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77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打造洁净、有序、靓丽、文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居民生产、生活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主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市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疏堵结合;责权明确,严格执法的原则。

第四条  城市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公用事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人防、水利、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商务、环境保护、民政、工商、质监、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做好各项工作。

供电、供气、邮政、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在各自经营服务范围内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承担设施维修养护责任,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环境的权利,也有维护城市环境和各类市政设施的义务,尊重城市管理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对损害、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依据“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具体承担各自城市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相关规划;

2.负责依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查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

4.负责落实邯郸市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5.负责编制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6.配合市城管执法局落实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

7.配合市城管执法局落实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导则;

8.配合市公用事业局编制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9.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的整治规范;

10.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主城区破墙建店整治工作;

11.配合市城管执法局落实主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依法查处已许可公厕、垃圾转运站未建或改变用途的行为;

12.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各项市政设施专项规划;

13.配合市商务局完善市场建设规划。

1.负责施工许可管理,依法查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违法建设的行为;并负责对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施工工程的监督并查处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2.负责拆迁工地、在建工地的监管;

3.负责在建工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部分的硬化、车辆冲洗设备安装和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的监管;

4.负责对商砼车运输撒漏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监管,配合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对商砼车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承建工程范围内确定保留的绿地、树木建设期间管理、养护;

6.负责承建道路、桥涵等移交前的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的维护和市容环卫监管;

7.牵头负责主城区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的整治规范,制定《邯郸市主城区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经审批的施工工地围挡广告实施管理。

1.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人民路、中华大街、联纺路、和平路、陵园路、农林路、渚河路、学院北路、浴新大街、陵西大街、光明大街、滏河大街、滏东大街、东柳大街、赵都路、铁西大街、建设大街、前进大街、秦皇大街、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市容环境卫生和“两站”(邯郸火车站、高铁邯郸东站)广场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主城区人行过街天桥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3.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主要城市出入口(中华大街南北口、107国道南北口、邯郸北高速口、309国道西口、人民路邯武大桥口)和主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施工围挡广告、灯杆灯箱广告、人行道护栏广告、公交站牌广告、公交车体广告、楼体广告等广告牌匾的设置管理;

4.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乱堆乱放物料和学校周边乱摆摊点的治理;

5.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沿街广场、人行过街天桥的商业宣传、销售、咨询等活动的管理;

6.负责查处主城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7.负责查处在主城区23条主干道擅自占用便道私搭乱建的行为;

8.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建筑红线以内快车道、慢车道、人行便道、地面和道路红线以内绿化隔离带、绿地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9.负责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对运输工作进行监管;

10.负责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公厕和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行、管护的监管工作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果皮箱配置;

11.负责对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调度、监督、考核及对其市容环卫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重管理,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实绩考核;

12.牵头负责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13.牵头负责主城区夜景亮化的建设、运行监管;

14.牵头负责冬季清融雪的组织协调;

15.牵头负责对主城区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

16.牵头负责对运输车辆撤漏、污染城市道路的治理;

17.配合市建设局对建筑工地进出口车辆冲洗设备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管,对商砼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进行治理;

18.配合市公用事业局对主城区23条主干道道路红线内占道洗车店(场、点)治理;

19.配合市建设局对23条主干道建筑物外立面装修进行整治规范。

1.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涵、道路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护;

2.负责市政雨、污水管线及检查井的管护;

3.负责清掏、疏通雨污水管线所产垃圾的即清即运;

4.负责市政公共供水、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和消防栓的建设与管护;

5.负责城市道路私自接坡及损坏市政设施、私排污水行为的治理;

6.负责对进入主城区的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限(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的通行管理;

7.负责人行过街天桥设施管护;

8.负责对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停水;

9.负责城市建筑红线范围内各类无主废弃井的填埋和各类检查井的监管;

10.负责城市防涝排水;

11.负责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的各类排水排污行为的监管;

12.负责对向城市河道直接排放生活、工业污水的排污口进行封堵;

13.负责对城市道路建筑红线范围内废弃线杆以及高于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木桩、水泥墩、拉线等影响行人通行的障碍物的清除;

14.负责主城区管护范围内的绿地、广场、游园、公园及道路行道树及绿化带植物等的管护;

15.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道路红线以外绿地、游园的保洁和管护;

16.负责单位绿化、居住地绿化监管;

17.负责沁河治理段河道水面、护坡、栏杆及两侧绿地,滏阳河治理段护栏两侧绿地的管护和道路清扫保洁;

18.负责管护范围内公园、游园、绿地、广场、绿化隔离带焚烧树叶行为治理;

19.负责管护范围内园林绿化修剪和环卫保洁所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的管理;

20.负责城市道路两侧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范围内的绿化或硬化;

21.负责古树名木保护;

22.负责承建工程范围内确定保留的绿地、树木建设期间的管护;

23.负责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对道路建筑红线以外的停车场进行管理;

24.牵头负责对占道洗车店(场、点)进行整治规范;

25.牵头负责旧居民住宅小区绿化方案的制定,督导推进绿化实施工作;负责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绿化验收工作;

26.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经审批依附市政设施包括人行道护栏、道路施工围挡、城市道路红线内施工工地临时围挡等设置广告进行管理;

27.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

(五)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1.负责物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监管;

2.负责旧住宅小区综合改善;

3.负责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只售不租”问题的协调解决;

4.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监管;

5.负责协调指导社区设置蔬菜和日用品销售点;

6.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监管;

7.牵头负责居民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检修维护;

8.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

9.配合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对违法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停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10.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房屋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进行监管。

1.负责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护;

2.负责交通噪声、商业促销噪声、街道广场娱乐噪声、集会活动噪声、室内装修噪声扰民治理;

3.负责道路建筑红线之内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和监督;

4.负责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规范;

5.负责驶入主城区各类车辆车容车貌脏乱治理;

6.负责查处盗窃、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

7.负责查处扰乱、阻碍城管执法及暴力抗法等行为;

8.负责查处涉嫌伪造证件的非法小广告;

9.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规范;

10.负责黄标车禁行和淘汰治理;

11.负责废品站、旧货收购点整治规范,查处非法收购井盖、沟盖、雨算等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12.负责查处游商地摊兜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影)像制品等违法行为;

13.负责犬类的整治规范;

14.牵头负责对电动三、四轮车等新车型进行治理;

15.牵头负责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重损坏市政道路,影响桥梁安全行为进行治理;

16.牵头负责对“黑出租车”进行治理;

17.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治理;

18.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在机动车道散发各类广告行为进行治理;

19.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23条主干道店外经营、乱摆摊点、马路市场进行整治;

20.配合市公用事业局对占用便道洗车店(场、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21.配合市、区(县)城管部门对机动车占道经营、废弃车辆长期占道停放进行治理。

1.负责城市公交场站设施(候车廊、电子信息屏、公交站牌、零钞兑换亭)的建设和管护;

2.负责公交车车容车貌管理和车内垃圾收集及市民文明公约宣传;

3.负责公交枢纽站(点)环境卫生管理;

4.负责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载客招牌的设置和管护;

5.负责出租车车容车貌监管;

6.负责公交车乱停乱放治理;

7.负责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机场环境卫生、服务设施、公共秩序的管理;

8.配合市公安局对“黑出租车”进行治理;

9.配合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局对驶入城市道路超载超重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治理;

10.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进行治理;

11.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经审批的公交车体广告、候车廊广告进行管理。

1.负责主城区内已收储空置地围挡设置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2.负责查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3.负责查处建成区、中心城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行为。

1.负责邯郸火车站地下人行通道摊点清理;

2.负责防空设施通道、出入口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监管;

3.负责利用公用防空设施开办停车场、商场、餐饮、娱乐等场所环境卫生监管。

1.负责主城区滏阳河、支漳河市区段水面、护坡、栏杆的维护和河道内环境卫生管理;

2.牵头负责查处私打自备井,私自取用地下水用于洗浴、餐饮、洗车店(场、点)的违法行为。

(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

1.负责查处沿街门市无照经营行为;

2.牵头负责查处擅自经营行为;

3.配合市建设局查处各类违章违法建设行为;

4.配合市公用事业局对洗车店(场、点)进行整治;

5.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破墙建店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规范。

1.负责加油站油气回收及治理;

2.负责早餐工程车(亭)的整治规范工作,制定《邯郸市主城区早餐工程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再生资源(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行业发展规划;

4.牵头负责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及监管工作;

5.牵头负责在成型的居民住宅区及人口密集区,推进蔬菜进社区直销工作;制定《邯郸市主城区蔬菜进社区直销工作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负责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污染的扰民行为;

2.负责建筑施工噪音、工业噪音和主城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冷却塔、空调器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超标噪声扰民的治理;

3.负责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后将危险废物交由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4.牵头负责主城区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治理;

5.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

1.负责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配建和使用的监管,对挪用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行为进行整治;

2.负责丧葬祭奠监管;

3.负责各类地名标牌的标准化设置和管护,对地名管理中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

4.负责救助引导牌的管护及街头流浪人员的救助服务管理。

负责主城区电梯安全运行监管。

1.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城管、交通安全进课堂活动;

2.负责开展学生卫生监督岗活动,重点解决学校门前学生乱丢废弃物问题;

3.负责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

4.牵头负责各中小学校门前学生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

1.负责全民健身器材的设置、安全使用和维护监管;

2.负责主城区各类体育场(馆)外环境卫生的监管。

1.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等管理工作;

2.配合市公安局对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规范。

负责主城区各影剧院门前的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七条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所辖区(除市直管23条主干道外)城市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自备路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负责户外广告牌愿设置和管理;

(三)负责占道(含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洗车店(场、点)整治;

(四)负责马路市场、早夜市、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治理;

(五)负责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破墙建店行为的整治;

(七)负责占道乱堆乱放物料行为的治理;

(八)负责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沿街广场的商业宣传、销售、咨询等活动治理;

(九)负责辖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十)负责辖区机械化清扫、冲洗车辆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机械化清扫率2015年要达到65%以上;

(十一)负责市园林部门移交的绿化带、绿地的环境卫生保洁:

(十二)负责铁路沿线的市容环境卫生治理;

(十三)负责城中村、环城路段两侧片林焚烧树叶行为的治理;

(十四)负责经市城管执法局计划安排的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行管护;

(十五)负责果皮箱、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含吸粪车、机扫车、洒水车、三轮垃圾收集车等)管护;

(十六)负责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转运;

(十七)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十八)负责市直管23条主干道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

(十九)负责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二十)负责住宅小区焚烧树叶、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行为的监管:

(二十一)负责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二十二)负责拆迁工地管理:

(二十三)负责社区设置蔬菜销售、日用品零售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

(二十四)负责自建广场、绿地管护;

(二十五)负责查处社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行为;

(二十六)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十七)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管;

(二十八)负责居民小区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责任区域清雪铲冰工作,临街门店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做到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

第九条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接管手续。未完成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已完成移交手续的,由养护责任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第十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规范标准,完善细化主城区规划管理等22个管理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成立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办公室内设破墙建店、占道洗车、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早夜市治理、市场建设、车辆停放等六个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二)组织编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城市管理专项管理标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编制并完善《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四)对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不到位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五)监督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落实《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和分析城市管理中的问题;(七)具体牵头落实《邯郸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督促落实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八)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破墙建店专项治理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规划、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洗车店(场、点)专项治理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工商、公安、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配合;

车辆撤漏污染城市道路专项治理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早夜市专项治理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市场建设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规划、城管执法、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公用事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部门配合。

第十二条  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  配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手段,保障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有力开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的配备,执法人员的定员数应当按照辖区城市人口数量的万分之三至五标准足额配备。

市公安部门向市城管部门派驻交警规范保障大队,配合对机动车占道经营、废弃车辆占道存放进行治理;市公安部门协调各区县公安部门向主城区四区一县城管部门派驻3-5名公安干警,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城市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规程,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率,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实行网格化管理,凡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区县,要将城市管理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把每个网格的城市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单位)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可查询、可评价、可追溯、有依据、有记录、有考核的管理体系,将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对于情况复杂、需要多部门共同处置的事项,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落实,不得推诿扯皮。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管理不达标的区县、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功能,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交通秩序等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做到市域全覆盖。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经费、设备、人员到位,二级平台运行良好,结案率达到95%以上。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追究。

第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

(一)定期巡查制度。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组成巡查组,定期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专项巡查。主城区各区县对辖区所承担的事项实行周巡查,市城管执法部门对主城区区县市容环卫工作每月三次暗查,三次明查;每月一次联查,一次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市直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所承担的事项实行旬巡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二次明查、三次暗查。

(二)经费保障制度。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将城市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管理任务加重、管护标准提高、管理设施和设备更新情况,相应调整所需经费,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为城市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三)执法协作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相关部门应予以大力协助。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协同管理的综合性突出问题,由牵头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四)舆论监督制度。主城区各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对收到的举报应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立城管热线栏目,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反映群众诉求。通过多种形式的舆论监督,在全市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创造美好家园的舆论氛围。

(五)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络征询、入户走访等形式征集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并根据群众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提高。

(六)考评奖惩制度。考评奖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奖惩措施。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行业单项检查相结合,将考评结果与班子实绩、干部使用、工作经费、民主评议、文明单位评选挂钩,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对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考评成绩较差的单位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追责。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严格的奖惩办法,形成权责明确、奖优罚劣、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文明素质。市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作用,精心策划选题,创新报道形式,通过开辟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专栏、专访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连续跟踪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城市形象,提升文明素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

第十九条  对违反城市管理的十八类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行政处罚,详见附件。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9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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