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保证金工地不开工,工人期间工资怎么算?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承包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为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施工的良性发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云南锁蒙 高速公路第 一 合同段南盘江特大桥引桥的部份工程施工过程中向甲方提供劳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 桥梁工程

  2、工程地点: 锁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3、工程内容: K128+620南盘江特大桥引桥17#墩桩基、5#墩右幅及4#过渡墩的桩基挖孔施工。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表资料、技术要求及施工工序等精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监督。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提出的补充要求。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令其停工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所有工程按甲方的工期(于20xx年10月20日开工至20xx年1月31日完工)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进度计划。若工程进度满足不了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及指挥部、项目部和大桥处对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按技术要求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安全施工管理不善,在安全工作检查时发生经济处罚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结合桩基挖孔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所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开工之前应向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熟知并遵守安全操作的所有规定。严防高空坠物、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和人员人为的伤害事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并必须为所属劳务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的单价中。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施工管理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施工中若发现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严重者甚至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①、本合同工程所需的驻地,由乙方合理选择,甲方同意后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②、红线以外的进场便道、弃土场的临时用地,由甲、乙双方合理选择,甲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支付。

  ③、乙方不得随意占用规定范围以外的土地。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3、施工便道开挖由甲方负责,养护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电力设施:高压部分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含变压器),低压部分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

  5、本合同工程的技术管理由甲方控制,负责技术指导、解释、施工测量和复核。但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配合甲方的试验、质检人员开展正常地管理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乙方施工负责人须经常住工地,每个施工点或每道工序,必须有专职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7、乙方若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工程安排: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情况安排乙方施工任务,若乙方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等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所招用的各种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用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劳务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的承包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后,本工程以劳务单价200元/m3(设计桩径+2护壁厚0.15m)由乙方进行施工。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以设计桩长为准,由甲方开据《工程价款结算单》予以结算工程款。

  3、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工程预付款。工程价款按实测工程量每月末结算,扣除有关规定费用、材料款及机械租用费等,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质量保证金,2%环保保证金、1%安全保证金、1%民工工资保证金、1%工程进度保证金后,进行支付,所扣环保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环保问题后再返还、安全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安全问题后再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后再返还、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且通过国家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在三个月内返还。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护壁所需的水泥、砂和碎石由甲方供应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过程中不能浪费及完工后剩余部分要收集归仓。

  2、电费由甲方负责,架设和设备由乙方负责。

  3、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做出需要用量、时间的计划,提前七天送交甲方现场技术员,以便甲方及时协调供给。

  八、支付方式:甲方根据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和乙方现场完成的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逐月支付。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委托或转包给第三者施工,若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乙方施工人员驻地及搬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积极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手续,配合当地公安和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若发生治安事件,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人员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不能履行上述任一条款的规定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责任书》、《工程廉政合同》作为本合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 (简称乙方)

  承包方: (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本着对工程负责和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并一致通过,甲方同意将滨水小区社会保障性住房4#地块1#5#楼钢筋分项工程分包给丙方施工,同时为了明确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执行建设部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特签订如下合同条约,以共同遵守。

  1.1工程名称:集美东岸滨水小区社会保障性住房

  1.2结构形式:地下室、上部框剪结构

  二、承包方式和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但包括专用机械、机具、照明灯具、铁丝、焊条、闪光焊机、辅助材料以及钢筋保护层垫块等。

  2.2承包范围:滨水小区4#地块1#5#楼所有设计图纸内容及设计变更会审纪要,如以后施工过程中所发生设计变更按实际增减调整。

  以项目部月进度,周进度计划。

  4.1以理论抽筋计算量承包及结算,单价人民币/吨,包括本工程所有塑料保护层、垫块。

  4.2本工程所有框剪柱筋电渣压力焊由该班组负责焊接,按实际数量每个接头2.0元。直螺纹套筒22每个接头8元,25以上每个接头10元,(包材料及专用机械及人工费)

  4.3工程款按现金支付,则扣除建工费。

  5.1工程优良,且每次隐蔽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如验收第一次不能通过,丙方须在二小时内整改完毕,在第二次验收不能通过,每次加罚人民币500元,并无条件在二小时之内全部整改完毕,如连续三次因同种原因验收不过,甲方有权自行更换班组且按给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并清退出场。

  6.1按项目部整体计划执行,并按第三条执行,且每施工段如超过半天罚款伍佰元人民币,如连续三次每次超过半天以上的,按本合同第五条最后两款执行。晚上需加班,若未组织加班每次处罚500元。

  7.1每月15日前付上月由项目部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主体全部封顶后,十五天内结逄付至总完成量85%,所有拦板、构造柱、过梁、化粪池钢筋完成后付至,余待所有钢筋项目全部完成后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7.2主体完成后修尾工程,如构造柱、阳台栏板等应殷实项目部计划按时民,否则每滞后一天罚500元。

  7.3每月支付进度款时,丙方必须提交工人的工资表(并有本人签字),由甲方劳资人员统一发放工资。剩余部分以材料款方式支付给丙方。支付则扣除建工费。

  8.1、甲方委托厦门永信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永住佳)对本工程的劳动力进行管理

  8.2、永信佳收取本工程劳务管理费为总工资额的。全部由丙方负责,每月在发工资款中扣除。

  8.3、丙方的工人必须与永信佳签订劳动合同(每人一份)并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丙方人员必须持有四证(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计生审检证)等有效证件。

  8.4、工人进退场必须及时到项目经理部登记。

  8.5、工人日常考勤由丙方负责,永信佳监督,报项目经理部确认。

  8.6、每月工资由永信佳依照劳动合同工资表,对照考勤表、身份证向工人进行发放工资,发放按公司工资发放程序规定进行,项目经理部监督。工人工资必须由工人本人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亲自领取。

  8.7、工地严禁使用未满18岁以下、精神病者及50岁以上的劳动力,使用女工只允许在3人以内,除此之外不得带家属及小孩,除本工程的确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禁在施工现,违者被查出后罚班组长50元,由丙方负责送有关部门处理。女工必须证件齐全,否则补罚款全部费用由丙方负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9.1、甲方无正当合法理由终止或解除丙方合同关系,造成丙方损失,甲方应于15天内结算完丙方已完成的全部工程量,并按全同单价100%支付工程款。

  9.2、丙方无正当合法理由终止或解除与甲方合同关系造成甲方损失,丙方应赔偿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扣回丙方工程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丙方不得异议。

  9.3、丙方中途停工,造成工程施工无法进行或中途退场,导致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对甲方的一切损失,且甲方不予结算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有权另行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9.4、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给他人,若发现转包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两方承担并追究司法责任。

  9.5、由于丙方人员、机械及材料不足和质量安全问题等原因造成停工,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每天处罚丙方人民币5000元整,丙方不得异方式。

  10.1安全指标: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10.1.1、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合格率,优良率。

  10.2、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现行各项安全,操作规范及本市地方安全操作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0.3、丙方人员进场必须向项目部上交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备案,并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需申报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否则项目部不予认可。

  10.4特殊工程持证上岗。丙方应配备兼职安全员协助甲方工作。

  10.5由于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丙方应负相应责任,并应积极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项目部共同处理,同时应付相应责任及经济费用。

  10.6、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三不伤害,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0.7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定人员按如下处罚:

  10.7.1、不带安全帽的,工人每次罚款元,班组长每次罚款(安全帽内方自理否则甲方购置每个扣除15元)

  10.7.2穿拖鞋进场一次罚款

  10.8、若两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丙方负责。

  10.9、若丙方在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医疗费用在由丙方承担,超过5000元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若得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时,超出费用由甲、丙双方各承担一半。

  10.10、严禁丙方入场人员有暗疾、精神病等的人员上岗,如有发现,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有丙方承担、负责。

  11.1、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地上、板上遗留钢筋应及时派人清理。集中到项目部指定位置并及时利用。

  11.2、丙方所使用的宿舍、食堂杂物及施工区域内的场地卫生,甲方有权安排专业人员清理,所发生的费用该组应承担每月500元/月,在每月拔付进度款时扣回。

  11.3、丙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整洁,严禁赤膊进场。

  十二、质量及工期奖罚:

  12.1、质量奖罚

  12.1.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以上,按合同单价结算。

  12.1.2、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达不到优良标准,决算时单价下降计算。

  12.1.3、如遇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时存在重大隐患或不合格给予通报者,除按2款执行外另加罚20000元。

  12.2、工期奖罚

  12.2.1、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项目部安排实际进度要求,按合同单价结算。

  12.2.2、根据项目部安排实际进度计划表工期私刑提前半日历天,甲方每天奖励丙方500元。

  12.2.3、工期每延误半日历天,甲方每天罚款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3.1、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统一指挥、安排督促、监督管理。

  13.2、提供给丙方一套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变更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13.3、对现场员工的技术安全教育,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方案规范、规程的交底。

  13.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一些联系,及时解决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做好区域内的协作及时帮内方办理相关有效证件。

  13.5、提供丙方垂直运输机械,其余场内水平运输机械等均由两方自行解决。在施工中,各班组使施工电梯有冲突时,均应提前通知项目部,由项目部派人协调,否则产生后果由丙方承担。

  13.6、丙方工人进场必须有统一的服饰、佩带胸卡,由甲方统一定做,押金每件服饰25元,胸卡20元费,工程完工退还押金,如有丢失由丙方赔偿。

  十四、丙方责任和义务

  14.1、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工人花名册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由项目部统一办理暂住证、上岗证、安全证(费用由丙方负责),丙方每个进场工人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若丙方不办理,所有后果由丙方承担,不管丙方工人在工地内外发生任何事情(班组长与工人因矛盾而产生停工),一切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

  14.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若因丙方误解设计图纸且未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报造或施工错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所流费的材料按双倍材料上接从丙方工程款中扣除。

  14.3、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有严格的管理意识,对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14.4、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工作。

  14.5、本工地不准符何班组用电煮饭及用电烧水,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4.6、若遇安全文明检查,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清理、整堆现场施工材料至检查通过,丙方不派人清理,甲方将派人清理,并加倍处罚丙方。

  14.7、丙方必须尽量为甲方合理节约材料,利用余料,若发现有浪费材料现象每次按浪费材料的5倍处罚。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提供墙体拉结筋。

  14.8、丙方负人一天之内要有半天在现场,班组长应常驻现场。

  14.9、每周例会,丙方班组长应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若迟到超过15分钟者每人每次罚款

  14.10、拉结筋不得漏预埋,漏预埋每根处罚10元,砖砌体前,丙方应负责焊接墙体拉结筋,(包焊条)如墙体拉结筋漏预赶埋,丙方应派人钻孔植筋费用由丙方负责。

  14.11、为了体现丙方对本工地的合作精神,本工程丙方需交纳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壹拾万元整),待地下室0.00封顶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丙方。

  14.12、合同签订后五人丙方如未及时交纳工程保证金给甲方,则该合同自行失效。

  14.13、本工程钢筋损耗率不得超过总用量的5,如超过总用量的5,则丙方应赔偿给甲方钢筋原材料费。

  14.14、丙方负责人一天之内要有半天在现场,班组长应常驻现场。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产生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公司备案,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同具有法律效力。

  另:如甲方需用丙方工人,每人每天

  甲方代表: 电话:

  丙方代表: 电话:

  丙方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双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结构形式:地下室现浇屋顶,一层底商,二层以上砖混。

  三、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围计算。

  四、承包范围:按图纸上的要求及甲方技术交底。

  五、工程工资:地下室及一楼底商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每上一层板付总价%,每粉刷一层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实际所作的面积乘以造价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总价2%留保质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保质金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建筑标准,节约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坏及浪费,应承担责任。

  八、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完工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图纸一份及技术交底,及时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建筑材料按时到位为乙方做好准备(建筑材料不能远离施工现场50米以外),甲方负责工人住宿、就餐、场地的安排。

  2、乙方负责施工中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工具,包括铁钉、铁丝。

  3、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大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因外界到工地闹事或其它纠纷累计超过8小时,由甲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工资。

  2、合同未尽事宜,补充规定应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不含内外墙涂料、一楼立面外墙瓷砖,保证粉刷质量,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和乙方经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就张 标 工程退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工点

  3、工程内容:隧道 开挖、支护、衬砌、防排水工程、洞口防护及其大小临配套建设等。

  第二条:乙方工程进场投入财产及完成工程量情况

  1、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后附完成工程量三方签认退场清算清单)

  2、乙方投入财产状况:(后附 投入财产三方签认退场清算清单)

  第三条:已完成工程量的清算

  1、依据甲乙双方逐月的验收工程量清单为计算工程价款的唯一依据,依据甲乙双方在20xx年6~7月验收的临建工程作为临建工程退场清算的基础。

  2、对乙方含临建的已完成工程量及产值的清算:

  (1) 乙方已完成合同内外工程总产值万元(含临建工程万元)。

  (2)乙方承担在施工中的违规、违章处罚金计 万元。

  (3)综上所述乙方应得含临建工程的已完成工程量清算款总计万元,扣除违规处罚金万元,剩余工程款 万元。

  第四条:乙方投入财产的清算(投入财产转让费指“机械设备、设施、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具、二三项材料、房屋等”的转让费)

  1、依据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的项目、数量和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发票或收据计算乙方投入财产的总价款。依据国家机械设备、设施、用品等折旧率的测算标准并结合已完成产值占合同价的比率,清算乙方投入财产的使用费用。乙方投入财产的转让费为乙方投入财产的评估价值-使用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投入财产(机械设备、设施、房屋、用品、机具、二三项材料等)清单中的财产类别、型号、功率、已使用年限,双方同意认定其打包转让费为 万元。

  第五条:退场清退款的付款方式(后附退场费用清算清单)

  1、乙方退场清算总费用:工程款 万元、投入的财产转让费万元、主要材料万元整,风险抵押金万元整,扣除违规罚金万元。退场清退款总计费用:万元。

  2、此前验工计价过程中甲方已支付乙方总费用:工程款 万元、材料垫付款万元。总计费用:万元。

  3、本次退场付款费用:乙方退场清算总费用-上述第2点的甲方已支付乙方总费用= 万元。

  4、付款时间:甲方在20xx年1月20日前支付给乙方 万元(其中 万元乙方必须用于清偿地方紧要债务),20xx年5月30日前分三次清还剩余的万元清算款(其中工地交接完成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万元清算款;春节后乙方转请甲方代付外欠款项约万元(详见第六条第7点),4月30日前支付 万元清算款,5月31日前支付清算款的尾款 万元。正常情况下甲方若不

  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清算款时,甲方承诺超过时间按月息2%计算相应应付清算款利息。乙方每次收到相应清算款时,由乙方开具收据并由第三证明方鉴证。)。

  第六条:甲乙双方综合约定条款:

  1、乙方已完成的合同清单项目内的工程款税金由乙方支付,若乙方已交税金或发票总额未达到原合同约定条款应缴纳的额度,甲方有权在清算款中扣减相应税金的差额。

  2、在乙方施工期间及甲方接手工地前,乙方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各种纠纷、工伤理赔等(包含但不限于农民工工资、设备租金、材料及设备款、借款、工程款、税金、合伙投资款、运输费、资金利息、工伤理赔、与地方的纠纷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甲方进驻工地时与乙方按照三方签认的“ 隧道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共同清点机械设备、机具、各种材料、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房屋、设施等。若甲方接收的乙方投入财产的数量、规格型号与三方签证的“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不符时,甲方有权在退场清算款中扣减相应的费用。

  4、乙方原承包的工程场地,于20xx年2月15日清场交还甲方进场施工(交接之前时间段内工地现场仍由乙方负责看管及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所完成工程的全部资料(含电子版等)交割给甲方。因乙方原因(故意不配合经第三证明方调解后仍无法解决的)耽搁交接,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壹万元/天。若资料或签证不齐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补齐相关签证资料。

  5、上述认定的退场清算款(包括工程款和投入的财产)已包含了乙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外欠款及利息、税金、履约保证金、公司及项目借款、工程

  量结算款、各种纠纷、工伤理赔及乙方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其它所有支出和甲方对乙方的合理补偿。

  6、附后三方签证的“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及“已完工程量退场清算清单”的产权在甲方清算款付清之时起归属甲方。原机械设备、机具、设施、用品、二三项材料、房屋等产权不明晰的,乙方承诺在甲方清算款付清之时履行完产权归属手续(必要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产权归属变更手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隐瞒、欺骗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间接损失。

  7、甲方已知或未知的乙方外欠款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按商定时间付款时,乙方必须在20xx年4月30日前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外欠款全部付清。乙方亦可在20xx年2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外欠款项(必要项目需提供合同)及最大限度的偿还时间段、偿还金额清单(外欠款不能超过 万元,若超过,其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请求甲方代为付款并在乙方退场清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代付款。甲方同意代为付款后,若由于甲方未能按照乙方提供的外欠款详细清单及时代为支付乙方相应外欠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提供的外欠款详细清单有虚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间接损失。

  8、对于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现场材料、设备、物资、临建(含房屋)、机具型号数量原则上不再调整。附件中所列财务已付现金、垫付材料款原则上不再调整。

  9、甲乙双方承诺此协议只适用于双方,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

  10、第三证明方有监督甲、乙双方履行退场协议的义务。

  11、本协议的法律管辖权为退场工程所在地县 。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原约定的 隧道 分包合同自行失效。自甲方支付完乙方退场清算款、甲乙双方完成所有甲方接收项目的产权归属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和第三证明方各执壹份。 附件: 隧道退场费用清算清单、 隧道已完成工程量退场清算清单及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

  第三证明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日期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_市对________________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兑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__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1、按销售煤炭金额比例分成以甲方 %乙方 %。甲方提供乙方煤矿现有的设施、设备如需要增添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负责组织生产人员,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残人员,不得收留疑犯。

  3、乙方负责安全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的运输安装,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

  4、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万元(大写),并且从乙方当月煤款提留 %作为安全保证金。

  5、工伤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己负责,超出一万元以外按承包比例分摊,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6、本合同从签订日期起到 年 月 日终止。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

  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

  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

  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XX银行一份。 发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承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 米计算。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光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资料,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光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忙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务必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资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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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分数线不一样,全国31地区近几年的合格分数统计出来如下:

目前2021的及格还没完全出来,等完全出来了我再更新这个表格,如果想同步知道成绩的,可以看下我这个实时更新的文章

对于二建考试,管理满分120分,法规满分100分,实务满分120分;从上面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出

及格分数线直接影响通过率,下面是我汇总的各地区通过率,大家可以看下

接下来也普及一下各专业的难度分析及报考人数分析

很明显,从表格我们可以看出最简单的建筑报考人数最多,比较难的水利和矿业对应的人数比较少。

从目前市场各专业的行情,含金量排名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是:水利、市政、公路、机电、建筑,矿业太冷门,基本有价无市。

这个提问挺简单的,不过也是大家经常问的问题,我的其他很多回答都是安耐不住写几千字,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对你高效学习有些帮助

,原创不易,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可以点个赞鼓励下,互相支持,感谢,共勉。

什么是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现在已经有很多地区都发文了,招投标活动中要免收保证金,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保证主金主要以履约保证金进行担保,接下来保标招标小编就带你看看投标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主要有哪几个方面。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的一种形式,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

是指施工单位为了全面履行条款中,所承的条件,在施工前,用自己的流动资金抵押在建设单位用,不计利息,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该款元、并且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时,建设单位将此款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果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按事先拟定的数额扣除,余者返回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已将工程全部完工,理应工程款全部结清,但是由于工程还没有经过使用,验收时只能从外表检查,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还需要时间的验证,为此建设单位用应付工程款,按一定的比例暂留,待保修期满,为发生质量问题,全部付给施工单位;

投标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

(1)、履约保证金是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建设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合同的制约办法;

(2)、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用工程结算款抵押,也是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两者的资金来源不同,约束的目的不同。

文章来源于保标招标百家号

2020年二建法规核心考点100点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

(四)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

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

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

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

(3)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

(1)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

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客观要件)

③须相对人为善意。(主观要件)

(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本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

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且可以在土地

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役地的转让涉及

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

8.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

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二)动产物权自交付生效。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

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

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

1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2)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3)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1)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2)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

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

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7.保证期间的合同变更

主债权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务转让: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

(1)方式:折价或拍卖、变卖

①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②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

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

生效: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限额: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承保范围:自然事件和意外事故

①起始:开工时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以先发生者为准)

②终止:验收合格时或实际占有使用时(以先发生者为准)

③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等。

24.建设工程常见犯罪

25.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①投资额30万元以下;②建筑面积300m2以下)

(3)临时性房屋建筑;

(4)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5)已经办理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

(6)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26.施工许可证管理:延期、核验、重批

(1)建设单位应当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2)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7.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1)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2)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许延续的决定;逾期

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3)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28.不予批准企业资质申请的情形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

的名义承揽工程的;(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

标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5)违反国家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7)隐瞒或

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8)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

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12)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9.实际施工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

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

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30.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

联合共同承包一般适用于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项目。

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不能超越资质等级联合承包。

31.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①项目

负责人、②技术负责人、③项目核算负责人、④质量管理人员、⑤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

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32.注册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

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执

业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7)被

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

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

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及以上,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

民工等特殊情况而不适宜招标的;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

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

适用于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1)第一阶段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2)第二阶段仅向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3)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37.最高(最低)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

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

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

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

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40.投标文件应当拒收情形

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②逾期送达或者③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限额: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③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

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⑦投

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3.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

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45.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46.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

(2)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解除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

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

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

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

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51.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

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含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且必须在2年以上。被派遣劳动者在

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

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①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③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④

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⑤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⑥农村承

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先裁后诉)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诉讼: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

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

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应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

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

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

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

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

(4)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5)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

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60.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

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

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61.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的防治

对于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

(1)土方作业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2)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3)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4)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

水设施排水的,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

施工期限。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

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

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

64.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

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

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6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1)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3)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4)企业破产、倒闭、撤销应将其交回并注销;

(5)遗失安全许可证应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补办。

66.可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形

(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67.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2)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69.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

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

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

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

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职工符合以上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

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7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7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

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2)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

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

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74.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

75.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

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

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构消防机构

77.建筑工程节能验收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

78.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

建设工程竣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无论是建设单位的责任还是施工单位的

责任,施工单位都有义务进行修复或返修。但是,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

量缺陷,其返修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是应由责任方承担的。

(1)承包方责任的处理:《解释》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

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发包方责任的处理: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

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

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

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

79.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

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

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80.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1)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

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

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

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81.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③劳

动争议仲裁;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

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

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

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民事证据有以下8种,分别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

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86.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87.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88.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2)中止事由:①不可抗力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

管理人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1)中断事由: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

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

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宣告判决时,必须告

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

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

91.对上诉案件的裁判

92.民事诉讼的执行根据

①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生效的调解书

②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书

③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

④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⑤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

⑥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

7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1)协议仲裁制度: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排除法院管辖制度: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3)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4.仲裁协议的必要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95.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1)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

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

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

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①调解和好的案件;②调解

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

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98.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99.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1)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

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00.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的赔偿责任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

人行为;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

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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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用工资质,一旦受伤的工人起诉到法院,那么是由建筑公司承担的,不过最后可能也会转嫁到你头上,看看具体你应该结算的工程款有多少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要是个正规的项目,施工方都会参保建筑工程团意险、一切险等等,建议你问问工地的相关人员

具体赔偿项目可以参考以下文章和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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