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性作用修改为起什么

正则就是一个规则,用来处理字符串的规则
编写一个规则,验证某个字符串是否符合这个规则,正则匹配使用的是test方法

编写一个规则,在一个字符串中把符合规则的内容都获取到;正则的exec、字符串的split、replace、match等方法都支持正则

正则的创建方式以及区别

接下来八位 出生年+月+日 接下来的两位:没什么用 倒数第二位数字 奇数为男,偶数为女

捕获的内容是一个数组,数组中的第一项是当前正则捕获的内容,如果有小括号(),则第二项捕获的是小括号里的内容。

  • index:捕获内容在字符串中开始的索引位置。
  • input:捕获的原始字符串。如果没有匹配的返回null;

1、(懒惰性)捕获的特点:执行一次捕获一次,每次执行exec只捕获第一个匹配的内容。

  • 每个正则都自带lastIndex属性:正则每一次捕获在字符串中开始查找的位置,默认值为0;
    我们手动修改lastIndex的值也不会影响exec每次开始查找的索引。

如何解决只捕获第一个匹配(懒惰性)?

在正则末尾加一个修饰符"g"
修改lastIndex的值为上一次捕获内容之后的第一个字符的索引;加了g之后能保证下次捕获第二个匹配的内容;
通过加g 每次捕获结束后,lastIndex的值都会改变成最新的值,下次捕获从最新的位置开始找。如果没有找到符合的,则返回null;
如何解决exec执行一次捕获一次?

>用字符串方法方法实现多次捕获 >1、如果正则中加了修饰符g,那么执行一次就可以把所有匹配的结果捕获到 >2、如果不加g,那么只捕获第一次匹配的结果。返回一个数组,数组中是捕获的每一项; >在分组捕获中, >如果正则不加修饰符g, > - 那么match和exec一样,可以捕获到小分组的内容。 >如果正则加了修饰符g > - match只能捕获到大正则匹配的内容,而对于小分组匹配的内容是无法捕获到的; `注意`:由于test和exec的原理相同,如果加了g,都是修改lastIndex值来匹配或者捕获,所以使用test和exec都会修改lastIndex的值,所以使用exec捕获之前最好不要使用test; 用test也可以捕获符合的字符串 RegExp.$1//只能捕获第1个小分组里面的内容 RegExp.$2//只能捕获第2个小分组里面的内容 RegExp.$3//只能捕获第2个小分组里面的内容 RegExp.$1//只能捕获第1个小分组里面的内容 RegExp.$2//只能捕获第2个小分组里面的内容 ###所有的支持正则的方法都可以实现正则的捕获(一般都是字符串的方法) >字符串中常用的支持正则的方法: >- split:如果给的正则中包含小分组,那么会把小分组中的内容也捕获到; >?:只匹配不捕获, 只能放在小分组的开头。如果加在分组中,那么只会匹配该分组中的内容,而不会捕获 >计算是第几个分组的时候,我们从左向右找'('即可 ##replace(第二个参数支持直接在字符串中使用$1-9) >在不使用正则的情况下,每次执行只能替换第一个匹配的字符串,而且每次执行都是从字符串索引为0的位置开始查找 >`第一个参数为正则时`,正则捕获几次,就替换几次,换成函数也同理,正则捕获几次,函数就执行几次,函数中返回的是什么,就相当于把正则捕获的内容替换成什么。 >`第二个参数为函数时`,正则捕获几次,函数就执行几次,函数执行的时候还会默认的传入三个参数: >index(捕获内容在字符串中的开始索引) //如果正则中有分组的话 …………直到小分组的内容显示完 return 的是什么就会把正则每次捕获的内容替换成什么 需求:把每个单词的首字母替换为大写,zhu-feng-pei-xun当成一个单词 ###时间格式化字符串 //1、执行一次捕获操作,得到需要的六个结果 >我们把对象数据类型实现`把描述同一件事务的属性或者特征归纳汇总在一起,以此避免全局变量冲突问题`的方式和思想叫做:单例设计模式; >把描述同一件事务的属性或者方法存放在某一个命名空间下,多个命名空间中的属性和方法是互不干扰的

使用单例模式实现模块化开发

模块化开发:把一个复杂页面按照具体功能划分成几大块,然后由不同的人分别去开发,这种模块划分的思想就是模块化开发功能。

//=>项目主管(开发人员):公共模块
//=>陆永勇:搜索模块
//=>唐元帅:天气模块
//=>陈金广:频道模块
 //=>在当前的命名空间下调取其它命名空间的方法:指定好对应的命名空间名字即可,使用 [NameSpace].[property] 就可以操作了
 //=>调取本模块中的一些方法,可以直接使用THIS处理即可:此方法中的THIS一般都是当前模块的命名空间

基于JS高阶编程技巧惰性思想,来实现的单例模式,并且可以把一些常用的设计模式(如:命令模式、发布订阅模式、promise设计模式等)融合进来,最后清晰的规划我们的业务逻辑代码,方便后期二次开发和维护,这种设计思想综合体就是高级单例模式,也是最常用的。

类:对象的具体细分(按照属性或特性细分的一些类别)
实例:某一个类中的具体事物

Number:每个数字或者NaN是它的一个实例
Object:对象类,每个对象数据类型都是它的实例

Function:函数类,每个函数都是它的一个实例

元素对象或者元素集合的类

2.实例创建方式(构造函数方式)

1、对于引用数据类型来说,两种创建方式是大致相同的,只不过,两种方法创建的语法不同。

两种创建方式在核心意义上没有差别,都是创建Array这个类的一个实例,但是在语法上是有区别的
1、字面量创建方式传递进来什么,都是给数组每一项加入的内容
new Array(10):创建一个长度为10的数组,数组中的每一项都是空
new Array('10'):如果只传递一个实参,并且实参不是数字,相当于把当前值作为数组的第一项存储进来
new Array(10,20,30):如果传递多个实参,不是设置长度,而是把传递的内容当做数组中的每一项存储起来

2、对于基本数据类型来说,字面量方式创建出来的结果和实例方式创建出来的结果是有一定区别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只有实例创建出来的结果才是标准的对象,数据类型值也是标准的基本数据类型,也是标准的内置类的实例;对于字面量方式创建出来的结果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值,不是严格的实例,但是由于JS的松散特点,导致了可以使用 内置类.prototype上提供的方法;

使用构造函数方式,主要是为了创建类和实例的,也就是基于面向对象思想来实现一些需求

在JS中,当我们使用new xxx()执行函数的时候,此时的函数就不是普通的函数了,而是变为一个类,返回的结果叫做当前类的实例,我们这种new xxx执行的方式称之为构造函数设计模式

构造函数执行时new都干了些什么?

Fn(),执行的时候,是先把函数执行了,也就是后面的Fn()先执行,形成一个私有作用域,形参赋值变量提升,在变量提升完了之后,new操作符才起了作用,这个时候,浏览器开始创建一个新的对象,让Fn中的this指向这个新创建的对象,然后让这个对象的_proto_指向Fn.prototype,然后JS代码才开始继续往下执行,开始往新创建的对象当中添加每个实例私有的属性和方法。JS代码执行完成后,会默认返回当前创建的这个对象。

普通函数执行与构造函数执行的区别

构造函数执行的时候,也是先形成一个私有作用域,形参赋值,变量提升,在代码从上而下执行之前,构造函数有特殊的操作:浏览器会在当前的作用域中默认创建一个对象数据类型的值,并且会让当前函数中的this指向创建的这个对象。然后JS代码再执行,代码执行完成后,即使函数中没有写return,在构造函数模式中:浏览器会默认的把创建的对象返回到函数外面

  • 构造函数执行期间,既具备函数执行的一面,也同时具备自己独有的操作:在构造函数执行期间,浏览器会默认创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是当前这个构造函数(类)实例,函数执行完成后,浏览器会默认的把这个实例返回。所以new Fn()执行,Fn是一个类,返回的结果就是Fn这个类的一个实例

构造函数执行后面的‘()’问题

构造函数执行如果不需要传递参数,函数后面的()可省略,如new Fn()可写为new Fn

  • 如果要在new Fn之后直接调用实例的方法,则必须要加小括号,即必须写成new Fn().方法名

构造函数模式的返回值问题

构造函数模式中默认返回值是当前的实例,如果有return,返回分2种情况:
1、return 后面是一个基本数据类型的值,当前实例是不变的,例如return 100;我们的返回值还是当前类的实例;
2、return 后面是一个引用数据类型的值,当前实例会被返回的值给替换掉例如return {name:"珠峰"}我们的返回值就不再是当前类的实例了,而是对象 {name:"珠峰"};

检测某一个实例是否属于这个类, 判断A实例是否属于B类

检测attr是否是object的属性,不管是私有属性还是公有属性只要存在,用in来检测都是true

attr是否是A实例的私有属性

  • 所有的类(内置类和自定义类都是)

基于构造函数模式的原型链模式解决了方法或者属性公有的问题,把实例之间公有的属性和方法写在当前类的prototype属性上;
1、每一个函数数据类型都有一个天生自带的属性:prototype(原型),并且这个属性的属性值是一个对象数据类型的值(<font 2、在浏览器给prototype开辟的这个堆内存中,浏览器天生给它加了一个constructor属性(构造函数),属性值是当前函数(类)本身;
3、每一个对象数据类型(普通对象、数组、正则、实例、protoype..)也天生自带一个属性:_proto_,属性值指向当前实例所属类的原型(prototype);
(IE中屏蔽了对象的__proto__属性,但是确实有,只是不让我们使用而已)
4、Object是JS中所有对象数据类型的基类(最顶层的类);

原型链模式中的this

原型模式中的this分两种情况:
2、 原型链中提供的私有(公有)方法中的this问题:
总结看执行的时候"."前面是谁this就是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1、需要先确定this的指向(this)
  • 2、把this替换成对应的的代码
  • 3、按照原型链查找的机制,一步步的查找结果

如何往原型中批量添加属性和方法

让某个构造函数的原型指向我们自己开辟的堆内存,但是自己开辟的堆内存当中是没有constructor属性的,所以要往自己开辟的堆内存中添加constructor属性,属性值为当前构造函数本身;
缺点:重构原型后,会导致之前添加的属性和方法都没有了,只能使用重构之后添加的属性和方法;

  • 不要忘了重构之后要添加constructor属性指向当前构造函数;
  • 内置类的原型不能重构,浏览器不允许我们这么做;
  • 重构原型之前生成的实例的__proto__属性值依然指向重构之前的原型,而不是重构之后的原型,只有在重构原型之后生成的实例的__proto__属性值才指向新的原型;

它是一种编程思想,让我们基于类和实例的概念来编程开发和学习。

把实现一个功能的代码,封装在一个函数当中,以后再想实现这个功能,只需要执行这个方法即可,不需要重复的编写代码,减少了页面中的代码冗余度,提高了代码的重复利用率,实现了低耦合高内聚的思想

一个类的多种形态:重载、重写;
方法名相同,参数不同,叫做方法的重载
JS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重载,如果方法名相同,那么就会保留最后一个方法,和传递的参数没有关系;
JS中的重载:根据传递的实参不同,来实现不同的功能。可以把这种方法叫做重载。
JS中的重写: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子类继承父类的一些属性和方法

/继承父类之后,需要手动添加constructor属性

<font color=red>特点</font>:它是把父类中私有+公有的属性和方法的都继承到了子类的原型上(子类公有的)
<font color=red>核心</font>:原型继承是让子类和父类之间增加了原型链的连接关系,以后子类的实例想要父类中的方法,需要利用原型链查找机制一级一级向上查找来使用

  • 1、子类的原型指向了父类的一个实例,如果实例的某个属性的值是引用数据类型,那么我生成子类的一个实例f,我通过f来修改子类公有的这个引用数据类型的值,那么子类的其他实例也会受影响;
  • 2、不能向父类的构造函数传递参数。如果父类给其实例定义的私有属性的值跟传入的参数有关系,那么子类继承过来之后,所有子类实例的公有属性的值都是一样的,
//一般都把call继承放在子类函数体中的第一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子类私有的可以替换掉继承过来的结果;

<font color=red>特点</font>:把父类私有的属性和方法克隆一份一模一样的作为子类私有的属性(父类公有的无法继承)

  • 子类公有继承了父类公有的
  • 子类私有继承了父类私有的
  • 而且子类还可以扩展自己的实例公有的属性和方法(扩展到创建的空对象上),而不影响到父类

Object.create():创建一个空对象,并把传入的参数当作空对象的原型;
<font color=red>原理</font>:把父类当作函数在子类中执行,修改函数中的this为子类的实例。用Object.create()创建空对象,并把传入的参数当作空对象的原型,把子类的原型指向空对象的原型。

//创建一个空对象,让传入的参数当作空对象的原型,然后让B的原型指向这个空对象; //为了保证构造函数的完整性,我们要给子类的原型手动设置constructor属性值 //以下写法兼容所有浏览器;

ES6中的继承相当于寄生组合式继承

注意:super()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用在其他地方会报错 super(name,age);//super中的参数相当于把父类当作普通函数执行时传递给普通函数的参数 //下面为子类的私有属性 //下面为子类公有的方法 关于super的两种情况: 注意,使用super的时候,必须显式指定是作为函数、还是作为对象使用,否则会报错。 只能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第一行写super(),此时就相当于Father.call(this);否则会报错(比如在子类的公有方法中执行super); 2、作为普通对象调用时 在子类的静态方法中(把子类当作对象添加的方法),指向父类。

a,b,他们同为类A的实例。因为A在闭包里,所以现在我们是不能直接访问A的,那如果我想给类A增加新方法怎么办?
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a.constructor.prototype 来给其所属类添加公有的属性和方法了

css中的盒子模型有两种,分别是 ie 盒子模型和标准 w3c 盒子模型

CSS3盒子模型与IE中的盒子模型

width和height不仅仅是内容的宽度,而是代表整个盒子的宽度(已经包含了padding和border),以后修改的padding或者border,只会影响盒子中内容的高度,盒子的大小不会改变

在网页的顶部加上 <font color="red">!DOCTYPE</font> 声明。假如不加 doctype 声明,那么各个浏览器会根据自己的行为去理解网页,即 ie 浏览器会采用 ie 盒子模型去解释你的盒子,而火狐会采用标准 w3c 盒子模型解释你的盒子,所以网页在不同的浏览器中就显示的不一样了。反之,假如加上了 doctype 声明,那么所有浏览器都会采用标准 w3c 盒子模型去解释你的盒子,网页就能在各个浏览器中显示一致了。

通过JS盒子模型属性获取到的结果都是不带单位的,而且只能是正 数(会默认的进行四舍五入),而且只有scrollTop和scrollLeft可读写,其他都是只读属性;

(只读属性,每次访问都会重新计算,最好用变量保存)
当前盒子可视区域的宽度和高度
可视区域:内容宽高+左右填充padding
和内容是否溢出,以及是否设置了overflow:hidden没有关系

  • 获取当前浏览器可视窗口(一屏幕)的宽度

offsetParent:当前元素的父级参照物(在同一个平面中,最外层的元素是里面所有元素的父级参照,和HTML层级结构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页面中所有的父级参照物都是body。标准流中为body)

**offsetLeft:当前元素距离其父级参照物的内边框的左偏移量 **
offsetTop:当前元素距离其父级参照物的内边框的上偏移量
在IE8当中,是从当前元素的外边框距离其父级参照物的外边框的偏移量
当前元素的外边框距离父级元素参照物内边框的偏移量,父级参照物默认为body

scrollLeft/scrollTop:横向或纵向滚动条卷去的宽度/高度(只有这两个可读写)
存在最大最小值:最小为0,最大为卷去的高度/宽度 - 一屏幕的高度clientHeight

  • 获取当前元素所有写在行内样式上的值(只有写在行内样式上的才能获取到)
  • getComputedStyle(ele,当前元素的伪类一般为null),获取的是一个对象数据类型的值,如果需要获取某一项需要用点或者[]来访问获取结果的某个属性
  • ele.currentStyle (currentStyle是元素的一个属性,而不是一个方法)获取结果也是对象数据类型的,获取某一项也要通过点或者[]来访问;

这两个属性获取的结果都是字符串;

如何让一个盒子水平垂直居中

使用定位,需要知道盒子的具体宽高(兼容IE低版本)
使用定位:不需要知道盒子的宽和高(不兼容IE低版本)
如何让一个宽度不固定的块级元素居中?
首先让盒子先绝对定位,然后设置盒子的left和top值即可
top=(当前浏览器窗口的高度-内容的高度)/2+'px'

设定一个定时器,到达指定时间之后执行对应的方法(执行一次就结束了);

设置一个定时器,每间隔多少时间执行一次fn,直到定时器清除为止(执行很多次)

设置定时器时都会有一个返回值,代表当前是在浏览器中设置的第几个定时器(返回的是定时器的序号,不管是setTimeout还是setInterval,)只要遇到这两个其中一个,就算一个新的定时器,定时器的序号就会加1,即使清除了设置的定时器,也不会重新计算序号。
setTimeout是隔一段时间之后执行一次函数
setInterval是每隔一段时间之后都执行一次函数;

用clearTimeout和clearInterval都可以清除两个中任何一个定时器,传入的参数为定时器的序号;

为什么我们要手动清除定时器?

定时器也是一个函数,函数执行完成后,返回了一个基本数据类型值(定时器的序列号)。没有产生堆内存的话就会在空闲时间被销毁掉,但是为什么setTimeout不会自动销毁?
因为当创建一个定时器的时候,浏览器会同时开启一个监听者,当setTimeout执行完成后,监听者始终知道这个定时器的地址,所以不能销毁,我们要手动去清除定时器。我们手动清除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切断定时器和监听者之间的联系;这样定时器就会被销毁掉;

定时器中的this问题

不管在哪执行,定时器函数中的this是window;
 
 //也可以用变量保存的方式来改变this

JS是单线程的,当前的任务没有完成,下面的任务是不进行处理的(同步的)

当前的事情没有完成,继续处理当前的事情,只有当前的事件完成了,才会去做下一件事情。(JS中大部分都是同步编程的)如for循环

规划一件事情,但不是当前马上去执行这件事,需要一定时间之后再执行,不会等到时间到了,任务执行完了,才继续完成下面的任务。而是把它放到等待任务队列中,同时开始计算等待时间,继续执行主任务队列中的任务,只有主任务队列中的任务都完成了,再到等待任务队列当中,看哪个先到时间了,就先执行哪个。如果主任务队列中的任务没完成,不会去执行等待任务队列当中的任务;

在JS中的异步编程只有四种:
1、定时器都是异步编程的
2、所有的事件绑定都是异步编程、
3、Ajax读取数据的时候,我们一般都设置为异步编程
4、回调函数也是异步编程

定时器是有最小等待时间的,即使设置为0也不会马上执行,等待时间短的先执行;

同步异步编程的核心原理

JS中有两个任务队列(存放任务列表的空间就是任务队列)
1、主任务队列:同步执行任务;(从上到下执行)
2、等待任务队列:存放异步的任务;
color=red>原理</font>:规划一件事情,但不是当前马上去执行这件事,需要一定时间之后再执行,不会等到时间到了,任务执行完了,才继续完成下面的任务。而是把它放到等待任务队列中,开始计时,继续执行下面的操作,只有主任务队列中的任务都完成了,再到等待任务队列当中,看哪个先到时间了,就先执行哪个,如果都到时间了,那么就看哪个等待的时间短,就先执行哪一个。如果主任务队列中的任务没完成,不会去执行等待任务队列当中的任务;

性能好,实现起来简单,CSS能解决的动画绝对不用其他方式。
不兼容大部分IE或者其他低版本浏览器(移动端的动画一般都是基于CSS3来完成的)

在JS中实现动画常用的有:
1、使用定时器驱动动画,
而所谓的canvas动画基本上也是基于这两种方案完成的(canvas本身是绘图)

非常早的动画处理方案,想要实现动画,需要把这部分制作成Flash影片,然后用Adobe Flash Player插件来播放;现在一些简单的DOM动画都告别了flash的时代,影片的播放也可以基于H5中的audio或者video完成;

JS中基于定时器的动画运动的两种形式

1、限定步长,不限制运动时间;
2、限定运动的总时间,不限制每一步走的长度;公式:

  • time为定时器走一次的时间,zTime为运动总的时间
  • 元素当前所在位置=(time/zTime*总路程+起始位置)

1、此方法只能测试运算时间在1毫秒以上的,

//需要测试消耗时间的代码

2、此方法可以测试运算时间在1毫秒以下的

//需要测试消耗时间的代码

把一个函数当作实参值传递给另外一个函数,在另外一个函数中执行这个函数,这种处理机制就是回调函数机制;
什么时候用到回调函数?
凡是在某一个函数的某一个阶段需要完成某一件事情(而这件事情是不确定的),都可以利用回调函数机制,把需要处理的事情当作值传递进来

//也可以使用以下默认方式(不过不严谨:可能传递的不是函数)

1、回调函数可以被执行多次;
2、还可以给callBack()传递参数值;
3、还可以把回调函数中的this进行修改;
4、我们还可以接收回调函数执行返回的值;

回调函数中的this问题

我们一般执行回调函数的时候都是直接执行回调函数,没有指定执行主体,所以默认情况下都是window;

定时器中的this问题

只要不指明执行主体,定时器中的this就是window.(严格模式下也是window);

关于Each循环方法的封装

类似于JQ中的EACH方法,我们需要支持对数组,类书组,纯对象的遍历任务
需要支持对原有数组的修改(回调函数中的返回值,可以修改原来数组中的某一项值)
在遍历中,通过回调函数返回值,来结束当前正在遍历的操作(回调函数中返回false,我们应该结束对数组的遍历)

(详细内容请参考阮一峰大神的的ES6入门:)

我们之所以可以使用babel命令,是因为在全局环境下会生成一些xxx.cmd的文件,而这里的xxx就是可以在doc窗口中执行的命令
执行babel命令后,可以完成一些编译或者其他任务,原因是执行babel命令后,会自动加载处理任务的文件;
配置.babelrc文件,安装在一些语言解析包
我们需要把.babelrc文件配置在当前项目的根目录下
注意:在电脑上不能直接创建没有文件名的文件,但是可以在webS中new->file来创建,或者使用命令创建
1、babelrc这个后缀名在某些ws中是不识别的,我们需要设置关联
2、在这个文件中编写内容:

"presets":[],//存的是我们编译代码时候需要依赖的语言解析包 "plugins":[]//存的是我们编译代码时候需要依赖的插件信息 ],//存的是我们编译代码时候需要依赖的语言解析包 "plugins":[]//存的是我们编译代码时候需要依赖的插件信息

三、使用命令编译JS代码
基本上所有支持命令操作的模块都有一个命令
babel -d 把某一个文件夹中所有的JS文件中的ES6代码进行编译
babel -w 监听文件中代码的改变,当代码改变后,会自动进行编译

let 变量名=变量值
使用let创建变量和使用var创建变量的区别

  • 1、用var声明的变量会变量提升,用let声明的变量不会进行变量提升
  • 2、用let定义变量不允许在同一个作用域中重复声明一个变量(只要当前作用域中有这个变量,不管是用var还是用let声明的,再用let声明的话会报错:不能重复声明一个变量),但是可以重复定义(赋值)
i=20;重复赋值不会报错
  • 3、暂时性死区:在代码块内,使用let命令声明变量之前,该变量都是不可用的。这在语法上,称为“暂时性死区”(temporal dead zone,简称 TDZ)。
//下面也会报错出现TDZ //作为比较如果一个变量根本没有被声明,使用typeof反而不会报错。
  • 4、ES6语法创建的变量(let)存在块级作用域
  • 函数执行形成的私有作用域 除了有ES5中的两个作用域,ES6中新增加块级作用域(我们可以把块级作用域理解为之前学习的私有作用域,存在私有作用域和作用域链的一些机制)ES6中把大部分用{}包起来的都称之为块级作用域;

const声明的常量只要声明就必须赋值,而且变量的值是一定的,不能被修改;

  • 注意:并不是变量的值不得改动,而是变量指向的那个内存地址不得改动。对于简单类型的数据(数值、字符串、布尔值),值就保存在变量指向的那个内存地址,因此等同于常量。但对于复合类型的数据(主要是对象和数组),变量指向的内存地址,保存的只是一个指针,const只能保证这个指针是固定的,至于它指向的数据结构是不是可变的,就完全不能控制了。因此,将一个对象声明为常量必须非常小心。

const声明的变量也存在暂时性死区,即只能在声明的位置之后使用;

JS中创建变量的方式汇总

    ES5中创建变量或者函数:存在变量提升,重复声明等特征;
    ES6中创建的变量或者常量:都不存在变量提升,也不可以重复声明,而且还存在块级作用域;
    class:创建一个类

按照原有值的结构,把原有值中的某一部分内容快速获取到(快速赋值给一个变量)

解构赋值本身是ES6的语法规范,使用什么关键字来声明这些变量是无所谓的,如果不用关键字来声明,那么就相当于给window添加的自定义属性;(严格模式下必须使用关键字来声明,因为严格模式下不允许出现不用关键字声明的变量;),如果解构不到值,那么变量的值就是undefined;

多维数组的解构赋值,可以让我们快速的获取到需要的结果

//数组中不需要解构的值可用逗号(,)空开,一个逗号代表空开一项

在解构赋值中,支持扩展运算符即<font color=red>...</font>,只要用了扩展运算符,就相当于新生成了一个数组或者对象,如果解构不到值的话,新生成的数组或者对象为空,而不是undefined,但是扩展运算符必须放在末尾

对象的解构与数组有一个重要的不同。数组的元素是按次序排列的,变量的取值由它的位置决定;而对象的属性没有次序,变量必须与属性同名,才能取到正确的值。
如果变量名与属性名不一致,必须写成下面这样。 真正被赋值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如果要将一个已经声明的变量用于解构赋值,必须非常小心。 因为 JavaScript 引擎会将{x}理解成一个代码块,从而发生语法错误。只有不将大括号写在行首,避免 JavaScript 将其解释为代码块,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放在圆括号当中就可以避免 JavaScript

解构赋值中支持指定默认值

1、快速交换两个变量的值

2、可以接收函数返回的多个值

1、扩展运算符(注意,在解构赋值中,叫做扩展运算符,只能放在末尾)
只要用了扩展运算符,就相当于新生成了一个数组或者对象,如果解构不到值的话,新生成的数组或者对象为空,而不是undefined,但是扩展运算符必须放在末尾
 ...arg就相当于剩余运算符,可以把传递的所有参数都获取到,而且获取到的是一个数组
 
 ...arguments:这里的...就相当于展开运算符,把arguments展开,把里面的每一项分别传递给fn1当作参数,然后让fn1执行;
两种写法:1、表达式 2、函数体

1、箭头函数中不支持arguments,但是用 剩余运算...arg 代替了arguments,arg是一个数组,可以直接使用数组方法

//此方法的属性名为fn,属性值为一个函数,和下面的sum写法是一样的; /=>不支持arguments,我们使用ES6中的剩余运算符...来获取传递的进来的所有参数值(优势:使用剩余运算符接收到的结果本身就是一个数组,不需要再转换了) //=>也可以把FN简写成以下方式

2、箭头函数中的this问题,可以默认为箭头函数中没有this,在箭头函数中出现的this都是宿主环境中(即上级作用域中)的this,与箭头函数点之前的执行主体没有任何关系;

ES6中创建类和实例用class,创建出来的类不存在变量提升;
ES5中创建类和实例,以及如何禁止用户把类当做普通函数执行:new.target

//下面为子类的私有属性 super当作对象调用时,super就相当于父类的原型 //下面为子类公有的方法

返回布尔值,字符串中是否包含val所代表的字符串;

val是否在字符串的起始位置。

val是否在字符串的尾部。

三个方法都返回一个布尔值

这三个方法都支持第二个参数,表示开始搜索的位置。

上面代码表示,使用第二个参数n时,endsWith的行为与其他两个方法有所不同。它 针对前n个字符,而其他两个方法针对从第n个位置直到字符串结束。

repeat():返回一个新字符串,表示将原字符串重复n次。

模版字符串,也是字符串,可以直接使用字符串中的方法;
模版字符串的空格和换行,都是被保留的,如果想要消除空格可以使用trim方法;

模版字符串中可以嵌入变量,需要将变量写在${}中,大括号内部可以放入任意的 JavaScript 表达式,可以进行运算,以及引用对象属性。

模板字符串之中还能调用函数。

forEach:不支持返回值,只是普通的循环遍历
for in:key输出的值为字符串类型,包括把数组当成对象添加的属性也可以遍历出来
for of:只返回具有数字索引的属性。这一点跟for...in循环也不一样。(不能遍历对象)

//for in是把arr当成对象遍历,i是属性名,包括arr的私有属性 //for of是把arr当成数组遍历,i是数组中的每一项 如果只想拿到索引,可用keys()方法 如果两个都想拿到,可用entries()方法

ES6中的模块导入和导出

//=>A模块(在A模块中导入B模块)
  • 这是16年5月份编辑的一份比较杂乱适合自己观看的学习记录文档,今天18年5月份再次想写文章,发现简书还为我保存起的...

  • 10月8日,今天是国庆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决定爬起来写晨间日记。这个动机是源自于昨天翻看印象笔记,读到了16年的工作...

  • 我一直觉得怎么样,才能最后让原本善良的她,变得面目狰狞,直到懂得她的际遇,我才渐渐体会,并且很庆幸她并没有跟我上床...

1、我国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年哪一日?

答: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有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3、、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

答: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什么是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效力的是什么法?

答: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7、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哪一年?

8、我国现行宪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

答: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

10、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

11、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什么机关?

答: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12、在我国国家的立法机关是什么机关?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机关?审判机关是什么机关?

答: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14、什么是依法治国?

答: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15、法治国所要实现的政治目标是什么?

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7、有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答: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8、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是什么?

答: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按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9、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答: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主要相同点是什么?

答:1、阶级本质相同。2、指导思想相同。3、任务和目标相同。

21、我国法律与道德之间相互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2)、社会主义道德补充我国法律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

46、我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实行怎样的方针?

答: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57、什么是社会管理秩序?

答:社会管理秩序指国家机关对社会和管理活动及秩序。

58、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由什么部门制裁?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制裁。

59、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三种?

答:1、警告。2、罚款。3、拘留。

60、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什么原则?

答: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61、什么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答: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是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较大公私财产造成失的行为。

62、什么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

63、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答: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凡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64、什么是故意犯罪?

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造成的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65、捡拾东西要还给失主这是道德要求的,如果不还就是不当得利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在失主要求返还而拒不返还的,则可能构成什么行为?  答:违法 ,犯罪

67、什么是过失犯罪?

答: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造成的犯罪是过失犯罪。68、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答: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69、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请问主刑有哪些?附加刑有哪些?

答:主刑有:管制、拘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70、性质最严重,对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犯罪是什么罪?

答:危害国-家-安-全罪。

鼓楼区五凤街道凤仪社区

基本法律常识问答-民法32题

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4、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什么是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否订立书面协议?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30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31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7、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4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8、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9、哪些民事行为无效?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10、哪些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11、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12、哪些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的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13、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效力如何?

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14、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效力如何?

答: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15、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时亦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6、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7、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8、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9、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 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 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1、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一般包括哪些行为?

答: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一般包括:(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尖酸讽刺或者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4)、性-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安全套等等。

22、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分别介绍:(1)、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妇女还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妇女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妇女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虐-待家庭成员、遗弃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23、下列事实中,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A)

A. 小吴每天坚持踢一个小时足球 B. 80岁的老张因病去世

C. 李某就出卖自己的旧汽车与张某达成协议 D. 王某将李某打伤

24、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自己一祖传瓷器卖给李四,价款5万元,5月10日李四一次付清全部款项,5月18日张三交付瓷器。但因为5月16日将瓷器摔碎,所以,无法按时交付瓷器,关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 张三是履行不能,但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B. 张三履行不能,合同效力应自然终止

C. 张三是迟延履行,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D. 张三履行不能,可以拒绝履行合同

25、下列保证合同中,有效的是(A)

A. 国家某主管部门借入一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转贷给A省某大型国有企业,A省计委为该企业提供还款担保

B. 某幼儿园为保证人的

C. 某大学为保证人的

D. 某大医院为保证人的

26、甲向乙借款2万元,约定1999年12月31日归还。但甲届期未归还借款,乙也没有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4月20日,乙因意外事故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至2001年5月20日,乙的继承人确定。此时,乙的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至(D)届满。

27、2001年9月8日,甲纺织厂在乙机器制造厂购买一台机器,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从9月10日至10月10日,10月15日,甲纺织厂表示购买该试用的机器。问:买卖合同何时生效?(D)

28、下列不能成为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的客体的有(C)

A. 矿藏、水流 B. 道路、交通设施

C.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交通设施 D.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9、甲公司明知自己在建的商品住宅楼旁将兴建一机场,但却对要求住房安静的乙说此处远离市中心,难得的安静,而没有将兴建机场的事情告知乙,乙相信甲公司的介绍而购买了甲公司在该处的房屋。甲的行为违背了(C)

A. 平等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 30、以下组织体中,不是法人的有(BCD) A. 某大学财务部 B. 某公司的分公司 C. 某公司的子公司 D. 工商银行某省分行 31、2000年7月8日,张三因为赌博欠李四1000元,7月10日,李四向张三主张该欠款,张三给付李四1000元,则(B)

A. 该1000元是非法所得,应予追缴,所以,张三不能请求返还

B. 张三可以李四不当得利而请求返还

C. 张三给付李四1000元是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李四应取得该1000元得所有权

D. 张三可以赌博非法而主张给付不生物权变动得效果,所以,张三根据自己对该1000元得物权请求返还

32、在以下情况中,要约不得撤销的有( ABCD)

A. 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B.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C.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后到达受要约人的

D.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我国有哪些国家机构?

(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如何确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3.委员长、、国务院任期如何确定?

委员长、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他们的任期都是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务院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为5年。国务院实行负责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任期5年。

4.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年满18周岁,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5.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民有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民法调整的关系和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诉讼过程中,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平等的。公民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7.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确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例如,婴儿一出生就享有了继承、受抚养、教育的权利。

8.公民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年龄如何界定?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至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9.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界定?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10.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入如何界定?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1.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谁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上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谁担任监护人?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3.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4.宣告失踪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后,主要产生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等法律后果。

15.宣告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后,主要产生死亡人的财产继承、配偶再婚合法等法律后果。

16.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17.对合伙人的债务有什么规定?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8.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9.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0.哪几种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1.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涉及到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当事人因该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22.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3,公民的个入财产包括哪些?

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24.拾得遗失物等应如何处理?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25.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不动产(如房屋)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6.什么是定金,如何处理?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7.什么是不当得利,如何处理?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8.什么叫无因管理?如何处理?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叫天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29.对债务清偿有何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强制偿还

30.违反合同须负什么民事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1.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2.在公共场所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35.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

(6)修理、重作、更换;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6.对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通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规定诉讼时效为1年的有: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7.诉讼时效的中断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8.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范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都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39.对公民提起的民事案件一般应由什么法院管辖?

40.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还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41.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42.民事证据包括哪几种?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44.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5.起诉状应把明哪些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6.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应该在接到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7.人民法院对于什么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

48.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公开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49.法庭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末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

50.一审人民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审结案件?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1、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医疗损害责任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即由原告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诊疗行为专业性很强,患者可能并不了解相关医学知识,令其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难度很大,为此,《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三种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只要能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有任何一种情形,即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三种情形是: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这三种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时,医疗机构有权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对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怎样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这一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3、对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诊疗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应的诊疗义务”主要是指诊疗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的有关要求。此外,医务人员还有通过谨慎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避免患者受到损害的义务。判断是否尽到诊疗义务应当以诊疗行为发生时的诊疗水平为参照。

4、因药品、医疗器械等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如何处理?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

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在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上述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①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②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7.符合哪些情况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应如何处理以及注意事项?

答: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9.具有哪些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答:(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10、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 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11.可否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答: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12、医疗保健机构和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开展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答: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13、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4、精神药品分为几类?

答:精神药品分为两类。既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15、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可否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16.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是什么颜色?

答:麻-醉-药品处方:淡红色、急诊处方:淡黄色、儿科处方:淡绿色、 普通处方:白色。

17、处方药量的天数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8、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何处理? 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19、处方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20.什么是药品严重不良反应?

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③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④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⑥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21、传染病分几类,都有哪些?

答: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22、传染病的报告时间?

答: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23、护士条例自什么时候起执行?

答:自2015年5月12日起施行。

24、国家提倡的献血年龄?

答: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25、输血的指征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输血需要报批和补办手续?

答: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2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哪些病历内容患者可以复印和复印的注意事项? 答: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

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2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部分的病历属于封存内容以及封存的注意事项?

答: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28.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方提出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29.经治医生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什么内容,应当履行什么手续?

答: 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

30.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分别是什么?

答: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1、什么是医疗事故?

答: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2、病历书写出现错误,如何修改.

答: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33、我院的临床路径开展有多少病种、实行单病种管理的有多少病种? 答:临床路径有11种,单病种17种。

34、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几级? 答: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一)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二)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35、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时限?

答: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6、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

37、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哪些信息?

答: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血液制品的外观。

3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49、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 )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答:2小时

40、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 )会诊。 答:科内会诊

41、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 )会诊。 答:院内会诊

42、院区内急会诊要求会诊医师在多长时间内到位?

43、主治医师应在( )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完成检诊,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答: 24小时

44、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签字。

答: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字。

45、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多长时间的用量? 答:1天

46、“三基”指哪些内容?

答: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47、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内容包括

答: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8、请说出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

答:1)首诊负责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49、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几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答、8小时

50、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几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

51、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在几小时内完成?

52、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应查房几次?

53、什么叫医院感染?

答:凡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

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和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

54、医院感染流行的三个基本环节是什么?

答:感染源、感染途径、易感者。

55、什么叫医院感染暴发?

答: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56、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对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标准是什么?

答:①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②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④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⑤医院感染漏报率<10%

57、什么叫二重感染?

答:指发生在抗菌药物应用过程中的新的感染。

58、什么叫医疗废物?

答: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59、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有哪些?

答:①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②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对所有患者实施标准预防措施。

对确定或高度疑似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当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隔离措施,预防多重耐药菌传播。

a.尽量选择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不宜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置管,有开放性伤口或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患者转诊之前应当通知接诊的科室,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b.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专人专用,不能专人专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

c.实施床边隔离时,应先对其他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确定或高度疑似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排在最后进行。

③遵守无菌操作规程,特别是在实施各种侵入性操作时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标准操作规程,避免污染。

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特别要做好重要部门(ICU、手术室、新生儿室

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使用专用的药物进行清洁和消毒。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频繁接触的物表,采用适宜的低效或高效医用消毒剂,每天必须仔细擦拭、消毒。如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当立即消毒,出现多重耐药菌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时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60、如何正确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

答:①高度危险性物品:指在临床医疗中要穿入皮肤和粘膜或接触人体无菌组织和体液或接触新生儿和免疫功能极度低下的物品。主要包括各种外科器械、穿刺器械输血输液器具。无菌内镜,各种体内导管、体内置入物,手术隔离衣帽、无菌巾单、外科手套、ICU病房和新生儿用品等必须进行灭菌处理。

②中度危险性物品,指那些只接触人体完整的皮肤粘膜的物品。主要包括普通内镜(胃镜、肠镜、气管镜、尿道镜及其他接触体腔的内镜),呼吸麻醉装置,腹腔透析,婴儿隔离,口腔诊具、体温计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应该用热力消毒方法或高效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③低度危险性物品:指那些不接触病人或只接触病人正常皮肤的物品。主要包括诊疗设备、卧具、病房、家具、室内环境表面、听诊器、诊锤、湿化器管道、氧气面罩等。以清洁为主。只有在污染或可可疑污染的情况下才需要消毒处理,消毒可根据情况使用含氧清洗消毒剂。

61、消毒剂的选用原则是什么?

答:①在选用中应坚持必需、合理、少用的原则。

②对医院所用的医疗器械及用品,能采用物理方法(如压力蒸汽、干热消毒灭菌法)的,不用化学法。

③凡一次性使用物品,通常不用化学消毒液复用消毒。

④医院常规清洁扫除,无需使用化学消毒法。

⑤不用消毒效果不肯定的消毒剂,两种化学消毒剂性能相近,以价格―效果做为选择的依据。

⑥使用时应按产品说明配成适当的浓度并准确掌握作用时间。

⑦物品在消毒前应清洗干净。

⑧熟悉化学消毒剂的毒副作用:使用具有腐蚀刺激性的化学消毒剂,应避免直接接触和吸入,必要时戴手套进行防护。

62、消毒剂的配制方法?

答:①以药物所含实际有效成分配制方法计算公式

欲配制药液数量-所需原药数量=加水量

②消毒剂蒸汽熏蒸的配制方法:

消毒剂熏蒸消毒病房时,根据病房容积空间和药物浓度计算消毒剂量。 病房容积X熏蒸浓度÷原液浓度=所需消毒液容量

63、2%戊二醛消毒使用方法?

答:戊二醛在使用是必须加入0.5%亚硝酸钠作为防腐剂,但一经加入防腐剂后,连续使用不超过2周.消毒需加盖60分钟,灭菌加盖需浸泡10h.用时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并擦干后使用,可用于各种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消毒灭菌。

答:碘酊为灭菌剂.碘伏为中效消毒剂,对细菌、芽孢、真菌作用较弱,只能是杀菌剂。

答:75%酒精对细胞芽孢无杀灭作用,不能用于杀菌,只用于消毒,95%的酒精导致杀菌能力减弱。

66、标准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①洗手,②戴手套,③面罩、护目镜和口罩的使用,④隔离衣,⑤可重复使用的设备确保在下一个病人使用之前清洁干净和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部件弃去,⑥环境控制,⑦避免清点污染被服的扰动操作,⑧职业健康安全,⑨隔离病房的使用。

67、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

答: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根据职业暴露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⑴小型暴露:任何一种小的损伤,包括皮肤的破损或刺伤等都可能与传染性物质接触,必须用肥皂清洗和清水冲洗,如果可能尽量挤出损伤处的血液,使用70%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碘伏),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⑵皮肤污染:皮肤污染部位用水和肥皂冲洗,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例如,70%乙醇或皮肤消毒剂(外科用药)。

⑶针刺和切割伤:怀疑皮肤有损伤或针刺时,建议尽可能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

大量的水冲洗,受伤部位的消毒与包扎,伤口应用消毒液(如70%酒精、0.2%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⑷眼睛溅入液体:眼眼溅入液体,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必须迅速,避免揉擦眼眼。连续冲洗至少10分钟。

⑸衣物污染:⑴尽快脱掉隔离衣以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步扩散。脱掉防护手套,洗手并更换隔离衣及手套。⑵将已污染的隔离衣及手套放入高压灭菌器。⑶清理发生污染的地方及放置隔离衣的地方。⑷如果个人衣物被污染,应立即将污染处浸入消毒剂。⑸抛弃已污染的衣物,并应立即寻求帮助,更换干净的衣物或一次性衣物。

⑹严重暴露:指的是严重损伤或暴露。皮肤受损处理同上。实验室重大损伤及泼溅,应立即采取行动,主管领导和专家到场并提供指导。所有事故和意外必须记录在暴露事故登记簿或危险登记簿上,记录本必须由单位保存备案。

⑺涉及污染物的重大损伤及泼溅:当感染性培养物泼溅出来后,气溶胶会造成最大危险;发生泼溅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易污染物质;如果怀疑有严重暴露时,应按较严重情况处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从污染处疏散人员,但要防止污染扩散;

②控制污染:锁门并防止进一步进入;

③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以便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④如果认为合适,可进行生物安全柜和/或实验室的熏蒸消毒;

⑤消毒:发生溢出后应离开房间约30min,穿防护服,被溅的地方用经消毒剂浸泡的吸水物质覆盖,此地方应用消毒剂冲洗。消毒剂起作用10-15min后清理该地方,以可行的方法移走吸水性物质。

⑻发生职业暴露后除进行以上处理外,须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接报告后立即根据情况上报或组织专家会诊。

⑼填写职业暴露登记卡。

⑽对暴露人员进行相关检查。

⑾根据情况采取预防性用药。

68、标准七步洗手法的操作。

答:第一步: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摩擦;

第二步: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换进行;

第三步: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摩擦;

第四步:弯曲各手指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第五步: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第六步: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第七步:螺旋式洗手腕,交替进行。

69、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共几类指标,分别是什么?

答:第一类指标为否决指标,共10项,其中任意1项不合格即实行单项否决,2年内不得参加评审。第1项不受时间限制,2-10项评审时间为接受申评医院提交申请书前2年(24个月)。

第二类指标为准入指标,共16项,16项指标中有3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准入指标“不合格”的延缓1年参加评审。

第三类指标为评分指标,即分等标准,共计1000分,分七个部分,其中,坚持医院公益性50分,医院服务90分、患者安全目标60分、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475分、医院管理95分、医院运行监测30分、技术水平200分。三类指标不实行倒扣分,某一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70、二甲医院的评审标准分数是多少?

答:(一)一类、二类指标全部合格后方可参加二级医院的等次评审。

(二)三类指标评审总分≥900,且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技术水平得分率分别≥90%,教学科研水平得分率≥80%,定为甲等;评审总分≥800分,其中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技术水平得分率分别≥85%,教学科研水平得分率≥50%,定为乙等;评审总分≥700分,其中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技术水平得分率分别≥80%以上,定为合格。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原则上1年内不再予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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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Java源程序的扩展名是什么?

1.2 什么是标识符?

在java语言中能够我们自己起名的都叫标识符

1.3 标识符有哪些特点?

标识符是大小写字母、数字字符、$和_组成,不能以数字开头,也不能是java关键字,并且区分大小写

path是系统用来指定可指定文件的完整路径。Path是用来搜索所执行的可执行文件路径的,如果执行的可执行文件不在当前目录下,那就会依次搜索path中设置的路径。

classpath是指定你在程序中所使用的类(.class)文件所在的位置。

1.5 java程序经编译后产生的字节码文件扩展名是什么?

字节码文件扩展名是 .class

1.6 请说出常用的DOS命令并解释?

1.7 请解释Java语言的跨平台特性?

Java语言是跨平台运行的,其实就是不同的操作系统,使用不同的JVM映射规则,让其与操作系统无关,完成了跨平台性。JVM对上层的Java源文件是不关心的,它关注的只是由源文件生成的类文件(class file)。

  • Java Runtime Environment(java运行时环境)。也就是我们说的JAVA平台。所有的Java程序都要在JRE下才能运行。包括JVM和JAVA核心类库和支持文件。与JDK相比,它不包含开发工具(编译器、调试器和其他工具)。
  • Java Virtual Mechinal(JAVA虚拟机)。JVM是JRE的一部分,它是一个虚构出来的计算机,是通过在实际的计算机上仿真模拟各种计算机功能来实现的。

2.1 注释的分类及作用?

    注释单行代码或为单行代码添加描述的时候使用 注释多行代码或为代码添加多行描述的时候使用 生产java帮助文档的时候使用,开发中常用来描述类、描述方法

2.2 请说出Java中数据类型的分类?基本数据类型都有哪些?

2.3 Java中数据的类型转换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 容量大的类型向容量小的类型转换时使用
  • 容器小的类型向容量大的类型转换时使用

2.4 Java语言中的字符char可以存储一个中文汉字吗?为什么呢?

char型变量是用来存储Unicode编码的字符的,unicode编码字符集中包含了汉字,所以,char型变量中可以存储汉字。不过,如果某个特殊的汉字没有被包含在unicode编码字符集中,那么,这个char型变量中就不能存储这个特殊汉字。
补充说明:unicode编码占用两个字节,所以,char类型的变量也是占用两个字节。

&和&&都可以用作逻辑与的运算符,表示逻辑与(and),当运算符两边的表达式的结果都为true时,整个运算结果才为true,否则,只要有一方为false,则结果为false。

&&还具有短路的功能,即如果第一个表达式为false,则不再计算第二个表达式

&还可以用作位运算符,当&操作符两边的表达式不是boolean类型时,&表示按位与操作。

  • 比较运算符,用来比较操作符两边的变量的值是否相等。
  • 赋值运算符,把操作符右边的值,赋值给左边的变量

2.7 三元运算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三元运算符的格式是: 条件表达式 ? 表达式1 : 表达式2

2.8 三元运算符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三元运算符的执行流程: 首先计算条件表达式的值看其返回结果是true还是false,如果是true就执行表达式1,如果是false就执行表达式2

2.9 使用键盘录入数据的三个步骤是什么?

2.10 请说明for、while、do…while三种循环的格式以及执行流程,以及它们的区别。

  • for(初始化语句;判断条件语句;控制条件语句) {
  1. 执行判断条件语句,看其结果是true还是false,如果是false,循环结束;如果是true,继续执行。
  • while循环语句格式
    1. 执行判断条件语句,看其结果是true还是false
      如果是false,循环结束。
      如果是true,继续执行。
    1. 执行判断条件语句,看其结果是true还是false,如果是false,循环结束;如果是true,继续执行。
    • do…while循环至少会执行一次循环体
    • for循环和while循环只有在条件成立的时候才会去执行循环体

    注意:写程序优先考虑for循环,再考虑while循环,最后考虑do…while循环

    2.11 定义一个方法的格式是什么,以及方法的注意事项?

    • 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1, 参数类型 参数名2 ….){
    • A. 方法不调用不执行
      B. 方法与方法是平级关系,不能嵌套定义
      C. 方法定义的时候参数之间用逗号隔开
      D. 方法调用的时候不用在传递数据类型
      E. 如果方法有明确的返回值,一定要有return带回一个值

    类中的成员需要私有的时候使用private关键字
    可以修饰成员(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被private修饰的成员只在本类中才能访问

    this用来解决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重名问题
    this关键字代表的是本类对象引用;谁调用我,this就代表谁.

    2.14 final 关键字是什么意思,可以修饰那些成员?被修饰的成员有哪些特点?

    final最终的意思。

      • final修饰类,此类不能被继承。
      • final修饰变量,变量就成了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
      • final修饰方法,方法不能被重写

    2.15 形式参数是基本类型要的是什么?是类名、抽象类名、接口名时分别要的是什么?

    形式参数是基本类型要的是一个基本类型的变量或者具体的常量值

      要的是一个继承自该类的一个子类对象 要的是一个实现了该接口的子类对象

    2.16 返回值类型是基本类型返回的是什么?是类名、抽象类名、接口名分别返回的是什么?

    返回值是基本数据类型的时候返回的是一个具体的值

      本质上返回的是一个该类对应的子类对象 返回的应该是一个继承自该类的子类对象 返回的是一个实现了该接口的子类对象

    package,包的意思,其实就是文件夹,它可以对类进行分类管理

    在不同包下的类之间相互访问的时候,发现,每次使用不同包下的类的时候,都需要加包的全路径。比较麻烦,这个时候,java就提供了( import )导包的功能。
    使用import可以将包中的类导入进来,以后使用类的时候,不需导包,直接使用,简化了书写

    对于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 的作用效果是不同的,如下所示:

    • 基本类型:比较的是值是否相同;
    • 引用类型:比较的是引用是否相同;

    代码解读:因为 x 和 y 指向的是同一个引用,所以 == 也是 true,而 new String()方法则重写开辟了内存空间,所以 == 结果为 false,而 equals 比较的一直是值,所以结果都为 true。

    equals 本质上就是 ==,只不过 String 和 Integer 等重写了 equals 方法,把它变成了值比较。看下面的代码就明白了。

    首先来看默认情况下 equals 比较一个有相同值的对象,代码如下:

    输出结果出乎我们的意料,竟然是 false?这是怎么回事,看了 equals 源码就知道了,源码如下:

    那问题来了,两个相同值的 String 对象,为什么返回的是 true?代码如下:

    同样的,当我们进入 String 的 equals 方法,找到了答案,代码如下:

    总结 :== 对于基本类型来说是值比较,对于引用类型来说是比较的是引用;而 equals 默认情况下是引用比较,只是很多类重新了 equals 方法,比如 String、Integer 等把它变成了值比较,所以一般情况下 equals 比较的是值是否相等。

    2.20 请简述泛型是什么?有什么用?在哪里用?

    • 泛型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它把指定类型的工作推迟到客户端代码声明并实例化类或方法的使用进行。也被称为参数化类型,可以把类型当做参数一样传递过来,在传递过来之前我不明确,但是在使用的时候就就明确了。
      • 将运行期遇到的问题转移到了编译期

    2.21 如何编写一个泛型方法,让它能够接受泛型参数并返回泛型类型?并举例

    泛型方法,指把泛型定义在方法上,使用泛型类型来替代原始类型

    2.22 请简述Java中如何使用泛型编写带有参数的类?并举例

    泛型类,指把泛型定义在类上,使用泛型类型来替代原始类型

    FilenameFilter是文件名过滤器,用来过滤不符合规则的文件名,并返回合格的文件。

    2.24 请简述递归是什么?注意事项是什么?

    所谓递归,是指程序调用自身
    注意,递归不会无休止地调用下去,它必然有一个出口,当满足条件时程序也就结束了,不然的话,那就是死循环了。

    代码解读:很显然“通话”和“重地”的 hashCode() 相同,然而 equals() 则为 false,因为在散列表中,hashCode() 相等即两个键值对的哈希值相等,然而哈希值相等,并不一定能得出键值对相等。

    等于 -1,因为在数轴上取值时,中间值(0.5)向右取整,所以正 0.5 是往上取整,负 0.5 是直接舍弃。

    3.1 请写出Java标识符的命名规则

        首字母小写,举例:name,main

    变量,在程序运行时,值可以被修改的量。

    3.3 变量的定义格式是什么?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变量值

    3.4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区别?

      成员变量:在类中方法外
      局部变量:在方法定义中或者方法声明上 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的消失而消失
      局部变量:随着方法的调用而存在,随着方法的调用完毕而消失 成员变量:有默认初始化值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初始化值,必须定义,赋值,然后才能使用。

    3.5 静态变量与成员变量的区别?

      静态变量属于类,所以也称为为类变量
      成员变量属于对象,所以也称为实例变量(对象变量) 静态变量存储于方法区的静态区
      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随着类的消失而消失
      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的消失而消失 静态变量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也可以通过对象调用
      成员变量只能通过对象名调用

    因为字符串的特点是一旦被创建就不能被改变,所有在使用常量进行相加的时候,都是在创建新的字符串对象,最后在把字符串"abc"这个常量值赋值给引用变量s

    1. 通过String类的构造方法
    1. 通过与字符串""相连接

    4.4 如何实现【基本数据类型】与【基本数据封装类】之间的相互转换

    1. 通过包装类的静态方法valueOf()
      包装类 转换到 基本数据类型的方式:

    String类表示内容不可以改变的字符串
    StringBuffer类表示内容可以被修改的字符串

    • 是线程不安全的,运行效率高
      > 如果一个字符串变量是在方法里面定义,这种情况只可能有一个线程访问它,不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了,则用StringBuilder。
    • > 如果要在类里面定义成员变量,并且这个类的实例对象会在多线程环境下使用,那么最好用StringBuffer。

    4.7 什么是正则表达式?

    正则表达式使用单个字符串来描述、匹配一系列符合某个句法规则的字符串。在很多文本编辑器里,正则达表示通常被用来检索、替换那些符合某个模式的文本。

    不一样,因为内存的分配方式不一样。String str="i"的方式,Java 虚拟机会将其分配到常量池中;而 String str=new String(“i”) 则会被分到堆内存中。

    4.12 如何将字符串反转?

    • indexOf():返回指定字符的索引。
    • charAt():返回指定索引处的字符。
    • trim():去除字符串两端空白。
    • split():分割字符串,返回一个分割后的字符串数组。
    • length():返回字符串长度。

    5. Java 类、抽象类、接口、内部类、代码块

    5.1 类是什么? 对象是什么?举例说明

    是一组相关属性和行为的集合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对象则是该类的一个具体的体现。

    举例: 学生就是一个类,然后每一个学生都是学生的一个个具体的体现,所以每一个学生就是一个学生。

    5.2 类由哪些内容组成?

    类由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组成
    成员变量对应的就是事物的属性(就是事物固有的信息,比如: 人的属性有身高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成员方法对应的是行为(行为: 就是该事物可以做的事情,比如:人的行为有: 吃饭,睡觉…)

    5.3 什么是匿名对象?什么时候使用匿名对象?

    匿名对象指:没有起名字的对象
    a:调用方法,仅仅只调用一次的时候
    b:匿名对象可以作为实际参数传递

    5.4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什么?构造方法的特点是什么?构造方法的注意事项? 构造方法中可不可以写return 语句呢?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用于给类的成员变量赋值,完成类的初始化工作

      构造方法的名称和类名相同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类型,连void也没有
      构造方法没有具体的返回值
      • 如果一个类没有给出构造方法,系统将会提供一个默认无参的构造方法
      • 如果我们给出类构造方法,系统将不会提供默认无参的构造方法,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想使用无参的构造方法来创建对象,那么就需要我们给出无参的构造方法

    5.5 一个类的缺省构造方法可以有参数吗?

    一个类的缺省构造方法没有参数

    5.6 请说明一个对象的创建过程做了哪些事情?

    1. 在栈内存中,开辟一个空间存储 s变量,用来记录Student对象的引用
    2. 在堆内存中,开辟一个空间存储 new Student()对象的成员信息

    5.7 子父类中构造方法的执行有什么特点?为什么要这样?

    1. 子类有所有的构造方法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方法。
      因为子类会继承父类中的数据,可能还会使用父类的数据。所以,子类初始化之前,一定要先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
      每一个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默认都是:super()
    2. 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方法,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 子类通过super去显示调用父类其他的带参的构造方法
    • 子类通过this去调用本类的其他构造方法(本类其他构造也必须首先可以访问了父类构造)

    > 注意:super(…)或者this(…)必须出现在第一条语句上,否则,就会有父类数据的多次初始化

    5.8 静态代码块,构造代码块,构造方法的执行顺序是什么以及执行特点?

    1. 先执行所有的静态代码块,再执行所有的构造代码块,最后执行构造方法
    2. 静态代码块只执行一次, 构造代码块和构造方法,每创建一次对象就执行一次

    5.9 抽象类是什么,抽象类的特点?

    • 使用了关键字abstract声明的类叫做“抽象类”。如果一个类里包含了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类就必须指定成abstract(抽象)。“抽象方法”,属于一种不完整的方法,只含有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主体。
    • 抽象类中可以存在抽象方法,也可以存在非抽象方法
    • 抽象类不能直接进行实例化,我们可以使用多态的形式进行进行间接实例化
      • > 如果子类还是抽象类,那么我们还是不能进行实例化,还需要一个子类去继承 > 子类必须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

5.10 抽象类中有没有构造方法,如果有它是用来做什么的?

抽象类虽然不能进行实例化,但是抽象类中是存在构造方法,该构造方法的作用是用于子类访问父类数据时的初始化.

5.11 接口中成员变量的特点,以及成员方法的特点?

接口中的成员变量都是常量,存在默认的访问修饰符:

接口中的成员方法都是抽象方法,存在默认的访问修饰符:

5.12 请说出类与类,类与接口,以及接口与接口的关系以及特点?

    继承的关系,只支持单继承,可以是多层继承。 是实现的关系,可以是多实现
    • 一个类可以继承一个类的同时,还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 接口与接口是继承的关系,可以是单继承也可以是多继承

5.13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可以是变量,也可以是常量
    可以抽象,也可以非抽象
    被继承体现的是:“is a”的关系。 抽象类中定义的是该继承体系的共性功能。 被实现体现的是:“like a”的关系。 接口中定义的是该继承体系的扩展功能。

5.14 内部类有哪些访问特点?

  1. 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的成员,包括私有
  2. 外部类要访问内部类的成员,必须先创建内部类对象

5.15 匿名内部类的格式是什么?其本质是什么?

    匿名内部类本质是一个继承了某一个类或者实现了某一个接口的子类对象

5.16 抽象类必须要有抽象方法吗?

不需要,抽象类不一定非要有抽象方法。

上面代码,抽象类并没有抽象方法但完全可以正常运行。

不能,定义抽象类就是让其他类继承的,如果定义为 final 该类就不能被继承,这样彼此就会产生矛盾,所以 final 不能修饰抽象类

6. 封装、继承、多态

6.1 请解释什么是方法的重载?

方法重载指在同一个类中,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

a) 与返回值类型无关,只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
b) 在调用时,虚拟机通过参数列表的不同来区分同名方法

6.2 使用面向对象【封装】的好处有哪些?

隐藏实现细节,提供公共的访问方式;

6.3 Java 中的类的继承特点是什么以及继承的注意事项?

继承的特点: 在java语言中类的继承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但是可以多层继承。

  1. 子类只能继承父类非私有的成员
  2.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可以通过super去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3. 不要为了某个功能去使用继承

6.4 继承的好处是什么?

  1. 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 是多态的前提

6.5 this 和 super 分别是什么,他们各自的应用场景是什么?

    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 , 谁调用我这个方法,这个方法里边的this就代表谁。一般的使用场景是,当局部变量隐藏了成员变量的时候,我们可以使用this去明确指定要访问的是成员变量 代表的是父类存储空间的一个标志(可以理解为父类对象的引用),我们可以使用super来访问父类的成员

6.6 什么是方法重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方法重写:指子类中出现了和父类中一模一样的方法声明,也被称为方法覆盖,方法复写

1. 父类中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
2.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访问权限不能更低
3. 父类静态方法,子类也必须通过静态方法进行重写。(其实这个算不上方法重写,但是现象确实如此)

6.7 方法重写和重载有什么区别?

  • 表示同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名称相同的方法,但这些方法的参数列表各不相同(即参数个数或类型不同),与返回值类型无关。
  • 发生在子父类中的一个现象, 子类中出现了和父类中一模一样的方法,与返回值有关.

6.8 什么是多态,多态的前提是什么?

一种事物在不同时刻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多态

  • 需要有方法重写(其实没有也是可以的,但是没有意义),不同状态的表现就是就是靠方法重写体现的
  • 需要有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对象:Fu f = new 子类()

6.9 多态中成员(成员变量,成员方法,静态成员方法)的访问特点是什么?

  • 编译看左边 , 运行看左边
    > 因为成员变量其实就是属性,属性就是只该事物的描述信息,所以使用父类在访问的时候,访问的就是父类的成员变量
  • 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右边
    > 这个是多态的本质,存在动态绑定的机制
  • 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左边
    > 所以说静态算不上重写
  1. 提供了代码的维护性(通过继承保证)
  2. 提供了代码的扩展性(通过多态保证),这个特点也体现了多态的最常见的应用,作为参数传递.

6.11 多态的弊端是什么,如果我们想访问子类的特有的功能我们应该怎么办?

多态的弊端,不能访问子类中特有的功能
如果我们还想使用子类中特有的功能,我们需要使用向下转型

> 向下转型: 就是将父类的引用强制转换成子类的引用,在向下转型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个异常: ClassCastException

7.1 数组有几种创建的方式?分别是什么?

2种。动态创建和静态创建。

7.2 请简述集合和数组的异同点?

  • 可以存储不同类型的元素(通常使用存储一种类型元素)
  • 必须存储相同一类型的元素

7.3 迭代器Iterator是什么?怎么使用?有什么特点?

Iterator 接口提供遍历任何 Collection 的接口。我们可以从一个 Collection 中使用迭代器方法来获取迭代器实例。迭代器取代了 Java 集合框架中的 Enumeration,迭代器允许调用者在迭代过程中移除元素。

7.4 请简述常见的数据结构有哪些?

7.7 请简述并发修改异常产生的原因?如何解决?

> 在迭代器迭代的过程中,集合中的元素个数发生了改变,此时导致并发修改异常。

  1. 通过列表迭代器自带的方法完成元素增删操作。
  2. 通过for循环遍历集合,使用集合中的方法完成元素增删操作。

7.9 请简述Set集合的特点?

  1. 元素是按照某种排序规则存储的

7.10 请简述HashSet是如何保证元素唯一性的?

7.11 请简述TreeSet是如何保证元素唯一性与排序的?

Map接口是双列集合顶层接口,每个位置存储一对元素(key, value)
Collection接口是单列集合顶层接口,每个位置存储一个元素

7.13 请说出Map集合的遍历方式

  1. 键值对对象,找键,找值
  • 单列集合的顶层接口,包含集合中常用的方法。
  • 集合工具类,包含获取集合最大元素值、集合排序等方法。

Java 容器分为 Collection 和 Map 两大类,其下又有很多子类,如下所示:

List、Set、Map 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元素是否有序、是否允许元素重复。

三者之间的区别,如下表:

对于在 Map 中插入、删除、定位一个元素这类操作,HashMap 是最好的选择,因为相对而言 HashMap 的插入会更快,但如果你要对一个 key 集合进行有序的遍历,那 TreeMap 是更好的选择。

值的 value。当 hash 冲突的个数比较少时,使用链表否则使用红黑树。

7.21 如何实现数组和 List 之间的转换?

  • Array 可以存储基本数据类型和对象,ArrayList 只能存储对象。
  • Array 是指定固定大小的,而 ArrayList 大小是自动扩展的。
  • 相同点:都是返回第一个元素,并在队列中删除返回的对象。
  • ListIterator 从 Iterator 接口继承,然后添加了一些额外的功能,比如添加一个元素、替换一个元素、获取前面或后面元素的索引位置。

7.25 怎么确保一个集合不能被修改?

8.1 请说说什么是异常?异常的分类?

  • Java异常是java提供的用于处理程序中错误的一种机制
    所谓错误是指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异常事件(如:除0错误,数组下标越界,所要读取的文件不存在)。设计良好地程序应该在程序异常发生时提供处理这些错误的方法,使得程序不会因为异常的发送而阻断或产生不可预见的结果。
    Java程序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事件,可以生成一个异常类对象,该异常对象封装了异常事件的信息,并将被提交给java运行时系统,这个过程称为抛出异常。
    当java运行时系统接收到异常对象时,会寻找能处理这一异常的代码并把当前异常对象交其处理,这一过程称为捕获异常。
    • 所有异常类的父类,其子类对应了各种各样的可能出现的异常事件,一般需要用户显示的声明或捕获。
  • 称为错误,由java虚拟机生成并抛出,包括动态链接失败,虚拟机错误等,程序对其不做处理。 一类特殊的异常,如被0除、数组下标超范围等,其产生比较频繁,处理麻烦,如果显示的声明或捕获将会对程序可读性和运行效率影响很大。因此由系统自动检测并将它们交给缺省的异常处理程序(用户可不必对其处理)。

8.2 请说出异常处理的方式?

    • try{…}语句制定了一段代码,这段代码就是一次捕获并处理异常的范围。在执行过程中,这段代码可能会产生并抛出一种或几种类型的异常对象,它后面的catch语句要分别对这些异常做相应的处理。如果没有异常发生,所有的catch代码段都被略过不执行。
    • 在catch语句块中是对异常进行处理的代码,每个try语句块可以伴随一个或多个catch语句,用于处理可能产生的不同类型的异常对象。在catch中声明的异常对象(catch(XxxException e))封装了异常事件发生的信息,在catch语句块中可以使用这个对象的一些方法获取这些信息。
    • finally语句为异常处理提供一个统一的出口,使得在控制流程转到程序的其他部分以前,能够对程序的状态做统一的管理。无论try所指定的程序块中是否抛出异常,finally所指定的代码都要执行。通常在finally语句中可以进行资源的清除工作。
    • throws关键字通常被应用在声明方法时,用来指定可能抛出的异常。多个异常可以使用逗号隔开。当在主函数中调用该方法时,如果发生异常,就会将异常抛给指定异常对象。
    • throw关键字通常用在方法体中,并且抛出一个异常对象。程序在执行到throw语句时立即停止,它后面的语句都不执行。通常throw抛出异常后,如果想在上一级代码中捕获并处理异常,则需要在抛出异常的方法中使用throws关键字在方法声明中指定要抛出的异常;如果要捕获throw抛出的异常,则必须使用try{}catch{}语句。

8.3 请说说编译期异常和运行期异常的区别?

  • 程序正确,但因为外在的环境条件不满足引发。对商用软件系统,程序开发者必须考虑并处理这类异常。Java编译器强制要求处理这类异常,如果不捕获这类异常,程序将不能被编译。
  • 这意味着程序存在bug,如数组越界,0被除,传入参数不满足规则等,这类异常需要更改程序来避免,java编译器强制要求处理这类异常。
  • 一般很少见,也很难通过程序解决。它可能源于程序的bug,但一般更可能源于环境问题,如内存耗尽。错误在程序中无须处理,而由运行环境处理。
  • 通常被应用在声明方法时,用来指定可能抛出的异常。多个异常可以使用逗号隔开。当在主函数中调用该方法时,如果发生异常,就会将异常抛给指定异常对象。
  • 通常用在方法体中,并且抛出一个异常对象。程序在执行到throw语句时立即停止,它后面的语句都不执行。通常throw抛出异常后,如果想在上一级代码中捕获并处理异常,则需要在抛出异常的方法中使用throws关键字在方法声明中指定要抛出的异常;如果要捕获throw抛出的异常,则必须使用try{}catch{}语句。
  • 用于声明属性,方法和类,分别表示属性不可变,方法不可覆盖,类不可继承。内部类要访问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必须定义成final类型。
  • 是异常处理语句结构的一部分,表示总是执行。
  • 是Object类的一个方法,在垃圾收集器执行的时候会调用被回收对象的此方法,可以覆盖此方法提高垃圾收集时的其他资源回收,例如关闭文件等。JVM不保证此方法总被调用。

8.6 请说说异常的注意事项及如何使用异常处理?

  1.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子类的方法必须抛出相同的异常或父类异常的子类。
  2. 如果父类抛出了多个异常,子类重写父类时,只能抛出相同的异常或者是他的子集,子类不能抛出父类没有的异常。
  3. 如果被重写的方法没有异常抛出,那么子类的方法绝对不可以抛出异常,如果子类方法内有异常发生,那么子类只能try…catch,不能throws

8.8 请简述IO流的分类

9.1 请简述字符编码是什么?请说出常见字符编码表?

    字符编码(英语:Character encoding)也称字集码,是把字符集中的字符编码为指定集合中某一对象,以便文本在计算机中存储和通过通信网络的传递。常见的例子包括将拉丁字母表编码成摩斯电码和ASCII。其中,ASCII将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编号,并用7比特的二进制来表示这个整数。通常会额外使用一个扩充的比特,以便以1个字节的方式存储。
      是一个简体中文字符集,由6763个常用汉字和682个全角的非汉字字符组成。 GBK编码标准兼容GB2312,共收录汉字21003个、符号883个,并提供1894个造字码位,简、繁体字融于一库 是在GBK基础上增加了一部分汉字
      Big5:在台湾、香港与澳门地区,使用的是繁体中文字符集 将世界上所有的符号都纳入其中,无论是英文、日文、还是中文等,大家都使用这个编码表,这样就利于同一的管理,在这个编码表中每一个字符占两个字节 为了提高Unicode的编码效率,于是就出现了UTF-8编码。UTF-8可以根据不同的符号自动选择编码的长短。比如英文字母可以只用1个字节就够了。

9.2 请说出学习过的IO流中的常用方法?

  • 在OutputStream基础之上提供了增强的功能,即可以方便地输出各种类型的数据(而不仅限于byte类型)的格式化表示形式。PrintStream的方法从不抛出IOException
  • 作为处理流使用时,PrintStream只能封装OutputStream类型的字节流,而PrintWriter既可以封装OutputStream类型的字节流,还能够封装Writer类型的字符输出流并增强其功能。
    Block IO 同步阻塞式 IO,就是我们平常使用的传统 IO,它的特点是模式简单使用方便,并发处理能力低。 New IO 同步非阻塞 IO,是传统 IO 的升级,客户端和服务器端通过 Channel(通道)通讯,实现了多路复用。

9.6 Files的常用方法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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