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合流镇有没有叫谭发的?

锦江区: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锦江区调整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18号):(1)撤销督院街街道、盐市口街道,将原督院街街道和原盐市口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春熙路街道管辖;将春熙路街道华兴街社区、岳府街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书院街街道管辖,书院街街道办事处驻武成大街91号。调整后,春熙路街道辖总府路社区、滨江路社区、青石桥社区、督院街社区、青年路社区、学道街社区所属行政区域,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驻梨花街9号。(2)撤销合江亭街道、水井坊街道,设立锦官驿街道,以原合江亭街道和原水井坊街道所属行政区域为锦官驿街道的行政区域,锦官驿街道办事处驻一环路东五段5号。(3)撤销莲新街道、龙舟路街道和东光街道,将原莲新街道和原龙舟路街道龙舟社区、莲桂西路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市口街道管辖,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驻宏济巷27号。设立东湖街道,将原东光街道和原龙舟路街道河滨社区、石牛堰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东湖街道管辖,东湖街道办事处驻东光街16号。(4)撤销双桂路街道,将原双桂路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河街道管辖,沙河街道办事处驻汇泉北路199号。(5)设立锦华路街道,将柳江街道凯天社区、柳江社区、琉璃社区和成龙路街道所辖静平路与经天东路以西、南三环路二段以北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锦华路街道管辖,锦华路街道办事处驻经天二街226号。将三圣街道江家堰社区部分行政区域,成龙路街道所辖南三环路二段以南部分行政区域,皇经楼社区和棬子树社区部分行政区域划归柳江街道管辖。调整后,柳江街道辖生研所社区、锦馨社区、包江桥社区、祝国寺社区、潘家沟社区和从三圣街道、成龙路街道划入部分行政区域,柳江街道办事处驻柳荫路96号。将成龙路街道所辖成绵乐高铁以北与静平路以东行政区域划归狮子山街道管辖,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驻静康路396号。

青羊区: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青羊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19号):(1)撤销太升路街道、汪家拐街道。将原太升路街道升平社区、鼓楼南街社区和玉沙路社区玉沙路中心线以南、德盛路社区德盛路中心线以南和原汪家拐街道文庙社区金盾路中心线以北以及草市街街道玉带桥社区文武路中心线以南行政区域划归西御河街道管辖,西御河街道办事处驻古中市街18号。将原汪家拐街道文翁社区、少城社区、长城社区和文庙社区金盾路中心线以南以及草堂街道琴台路社区西郊河西岸以东行政区域划归少城街道管辖,少城街道办事处驻东门街69号。(2)撤销新华西路街道,将原新华西路街道和原太升路街道小关庙社区、玉沙路社区玉沙路中心线以北、德盛路社区德盛路中心线以北行政区域划归草市街街道管辖。调整后,草市街街道辖八宝街社区、宁夏街社区、通锦桥路社区、小关庙社区、文殊院社区、双眼井社区和玉沙路社区玉沙路中心线以北、德盛路社区德盛路中心线以北、玉带桥社区文武路中心线以北行政区域,草市街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塘巷1号。(3)将光华街道青华社区和清康社区二环路中心线以东、浣花社区二环路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划归草堂街道管辖。调整后,草堂街道辖草堂路社区、送仙桥社区、芳邻路社区、青华社区和琴台路社区西郊河西岸以西、清康社区二环路中心线以东、浣花社区二环路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草堂街道办事处驻百花潭路8号。(4)撤销东坡街道,将原东坡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光华街道管辖。调整后,光华街道辖双新路社区、贝森路社区、清水河社区、东坡路社区、财大社区、花园社区和浣花社区二环路中心线以西、清康社区二环路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光华街道办事处驻玉宇路977号。(5)设立蔡桥街道。将苏坡街道同瑞社区、万家湾社区、同辉社区、培风路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西,文家街道华严社区、蔡桥社区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东、七里沟社区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东、红碾社区日月大道中心线以南和乐平社区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东、成温邛高速公路与日月大道中心线以南行政区域划归蔡桥街道管辖,蔡桥街道办事处驻光华西二路126号。(6)设立康河街道,将文家街道康河社区、马厂社区、董家坝社区、七里沟社区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西、蔡桥社区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西、乐平社区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西与成温邛高速公路中心线以南行政区域划归康河街道管辖,康河街道办事处驻光耀二路381号。(7)将苏坡街道黄土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西、中坝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西,文家街道快活社区、红碾社区日月大道中心线以北与远景路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划归黄田坝街道管辖;将黄田坝街道高坎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家街道管辖;将黄田坝街道联工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划归苏坡街道管辖。调整后,黄田坝街道辖康华社区、成航社区、华兴社区、民安社区、安康社区、快活社区和黄土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西、中坝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西、红碾社区日月大道中心线以北与远景路中心线以东、联工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驻经四路138号。调整后,苏坡街道辖百仁社区、清源社区、龙嘴社区、清江社区、清波社区、中鹏社区和黄土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东、中坝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东、培风路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东、联工社区武青路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苏坡街道办事处驻苏坡中路8号。调整后,文家街道辖高坎社区、康庄社区、盐井社区、张家碾社区、大石桥社区、乐平社区成温邛高速公路与日月大道中心线以北、红碾社区日月大道中心线以北与远景路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文家街道办事处驻文家路9号。

金牛区: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金牛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0号):(1)撤销人民北路街道,将原人民北路街道五丁社区、城隍庙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荷花池街道管辖,荷花池街道办事处驻北站东一路37号。将原人民北路街道花牌坊社区、金仙桥社区、马家花园社区、西体路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安路街道管辖,西安路街道办事处驻青西路6号。(2)撤销黄忠街道,将原黄忠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茶店子街道管辖,茶店子街道办事处驻安蓉路8号。

武侯区: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武侯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1号):(1)撤销双楠街道,将原双楠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浆洗街街道管辖,浆洗街街道办事处驻洗面桥巷25号。(2)撤销跳伞塔街道,将原跳伞塔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林街道管辖,玉林街道办事处驻盛隆街6号。(3)将石羊街道新北社区、新光社区、新盛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肖家河街道管辖,肖家河街道办事处驻肖家河沿街7号。(4)将石羊街道府城社区南三环路四段中心线以北行政区域划归芳草街街道管辖,芳草街街道办事处驻神仙树西路4号。

成华区: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华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2号):(1)撤销圣灯街道,将原圣灯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二仙桥街道管辖,二仙桥街道办事处驻二仙桥北路16号。(2)撤销桃蹊路街道和建设路街道,将原桃蹊路街道桃源社区、桃蹊社区、怡福社区、文德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府青路街道管辖,府青路街道办事处驻双建路70号。将原桃蹊路街道踏水社区和原建设路街道培华路社区、建设中路社区、电子科大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猛追湾街道管辖,猛追湾街道办事处驻猛追湾街1号。将原建设路街道建兴路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跳蹬河街道管辖,跳蹬河街道办事处驻东篱路29号。

龙泉驿区: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1)撤销西河镇,设立西河街道,以原西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西河街道的行政区域,西河街道办事处驻成洛路3789号。(2)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以原柏合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柏合街道的行政区域,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451号。(3)撤销黄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洪安镇管辖,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4)撤销茶店镇、万兴乡,将原茶店镇和原万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山泉镇管辖,山泉镇人民政府驻东街社区中街99号。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龙泉驿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3号):设立东安街道,以龙泉街道红咏社区、聚和社区、书房村、平安村、顶佛寺村,大面街道蒲草村和洪河村1、2、3、4、5、6、7、8、9、10、11、12、13、14组所属行政区域为东安街道行政区域,东安街道办事处驻东安湖路1399号。

青白江区: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1)撤销祥福镇、大同镇、龙王镇、红阳街道,设立大同街道。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心线以西北,原大同镇所辖大同路中心线以西南与青白江大道中心线以东南、文澜路中心线以南与黄金路延长线中心线以南,大弯街道所辖文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行政区域划归城厢镇管辖,城厢镇人民政府驻大南街70号。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心线以东南和原龙王镇行政区域划归姚渡镇管辖,姚渡镇人民政府驻姚渡上街288号。将原红阳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大弯街道所属大夫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夫北路中心线以东南,青华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弯南路中心线以东南、团结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行政区域划归大同街道管辖。调整后,大同街道辖原大同镇所属大同路中心线以东北、青白江大道中心线以西北、黄金路延长线中心线以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大弯街道所辖大夫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夫北路中心线以东南,青华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弯南路中心线以东南、团结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原红阳街道所属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行政区域,大同街道办事处驻同心大道388号。(2)将大弯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西北和原红阳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西北、团结中路与团结西路中心线以西南、华金大道一段中心线以南、成绵高速路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划归弥牟镇管辖,弥牟镇人民政府驻弥牟上街1号。(3)撤销人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洪镇管辖;将福洪镇胜利村、幸福村、团结村划归清泉镇管辖,清泉镇人民政府驻青石路68号。调整后,福洪镇辖原人和乡和进步村、民主村、先锋村、字库村、拦冲村、杏花村,福洪镇人民政府驻隆盛街34号。

新都区: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1)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以原龙桥镇和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繁街道的行政区域,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413号。(2)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以原木兰镇和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板滩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3)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以原马家镇和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斑竹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号。(4)撤销新民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军屯镇管辖,军屯镇人民政府驻金府路88号。(5)撤销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街道管辖,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路838号。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5号):设立桂湖街道,以新都街道毗河社区、锦水苑社区、团结社区、汉城社区、瓦店社区、金都街社区、施营社区、新兴社区、湖滨路社区、桂东路社区、桂湖西路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西北社区、新军街社区、紫瑞街社区、新中社区、东环路社区、状元街社区、宝光社区、新东社区、天元村、毗桥村、燕塘村、慈义村、五桂村、新桥村、山王村、高架村、五里村、城守村、甘露村、督桥河村、慈板村、茶店子村、天官村、封赐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桂湖街道行政区域,桂湖街道办事处驻紫瑞街9号。

温江区: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1)撤销永盛镇、金马镇,设立金马街道,以原永盛镇和原金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马街道的行政区域,金马街道办事处驻锦蓉街98号。(2)撤销永宁镇,设立永宁街道,以原永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宁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宁街道办事处驻隆兴街36号。

双流区: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1)撤销万安镇,设立万安街道,以原万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万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万安街道办事处驻麓山大道二段669号。(2)撤销正兴镇,设立正兴街道,以原正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正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正兴街道办事处驻广东街248号。(3)撤销兴隆镇,设立兴隆街道,以原兴隆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兴隆街道的行政区域,兴隆街道办事处驻正街53号。(4)撤销煎茶镇,设立煎茶街道,以原煎茶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煎茶街道的行政区域,煎茶街道办事处驻正溪下街19号。(5)撤销新兴镇、白沙镇,设立新兴街道,以原新兴镇和原白沙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新兴街道办事处驻晨曦街16号。(6)撤销籍田镇、大林镇,设立籍田街道,以原籍田镇和原大林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籍田街道的行政区域,籍田街道办事处驻东街46号。(7)撤销太平镇、合江镇,设立太平街道,以原太平镇和原合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太平街道的行政区域,太平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999号。(8)撤销永兴镇、三星镇,设立永兴街道,以原永兴镇和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兴街道办事处驻世纪街55号。(9)撤销金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彭镇管辖,彭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三段70号。(10)撤销胜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水镇管辖,黄水镇人民政府驻顺河上街1号。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双流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7号):(1)将东升街道双桂社区机场高速公路南侧路沿以南、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芦蒿社区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大件路中心线以北行政区域划归西航港街道管辖,西航港街道办事处驻西航港新街280号。(2)撤销协和街道和公兴街道,设立怡心街道。将原协和街道和原公兴街道公兴场社区,草坪社区黄龙大道二段中心线以东、牧华路中心线以南、牧鱼街中心线以东,草坪社区与朱家庙社区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南,朱家庙社区货运大道中心线以东,朱家庙社区、草坪社区、藕塘社区、双塘社区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北,双塘社区华府大道四段中心线以东,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划归怡心街道管辖,怡心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41号。将原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青云寺村,草坪社区黄龙大道二段中心线以西、牧华路中心线以北、牧鱼街中心线以西,草坪社区与朱家庙社区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北,朱家庙社区货运大道中心线以西,朱家庙社区、草坪社区、藕塘社区、双塘社区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双塘社区华府大道四段中心线以西,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划归黄甲街道管辖,黄甲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场上街28号。(3)将华阳街道会龙社区、姐儿堰社区、劲松社区、东寺社区、观东社区、龙灯山社区、蒲草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和街道管辖,中和街道办事处驻中柏路23号。

郫都区: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1)撤销新民场镇、安德镇,设立安德街道,以原新民场镇和原安德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德街道的行政区域,安德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路2号。(2)撤销红光镇,设立红光街道,以原红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红光街道的行政区域,红光街道办事处驻高店路东段39号。(3)撤销犀浦镇,设立犀浦街道,以原犀浦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犀浦街道的行政区域,犀浦街道办事处驻国宁西路142号。(4)撤销德源镇,设立德源街道,以原德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德源街道的行政区域,德源街道办事处驻兴德街78号。(5)撤销安靖镇,设立安靖街道,以原安靖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靖街道的行政区域,安靖街道办事处驻方碑社区金河路217号。(6)撤销团结镇,设立团结街道,以原团结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团结街道的行政区域,团结街道办事处驻府河顺街1号。(7)撤销花园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友爱镇管辖,友爱镇人民政府驻东街二段279号。(8)撤销唐元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唐昌镇管辖,唐昌镇人民政府驻梧桐路118号。(9)撤销古城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道堰镇管辖,三道堰镇人民政府驻汀沙街69号。12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郫都区调整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8号):将合作街道所辖成灌高速公路与西芯大道以东北、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西北行政区域划归西园街道管辖,西园街道办事处驻合庆路33号。调整后,合作街道辖天骄西路社区、顺江社区、顺源社区、清江社区和绕城高速公路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合作街道办事处驻天宇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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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2016年从大学生中考核招聘乡镇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邻水县坛同镇坛子坝社区

邻水县观音桥镇六合寨村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邻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及折合成绩)及职位排名予以公告。 体检人选以及体检事宜也将于近期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相关公告。

  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因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以及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各招聘职位符合资格复审递补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205室(鼎屏镇青年路23号)。联系电话:邻水县人社局(,邻水县卫计局(。 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的《2016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照片不清晰的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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