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你面前给他的单位做广告。是什么意思?

你好,我是一名广告安装工,给一家公司安装,从了脚手架掉下来,没有劳动合同,我们是做一天工,不是做月辛。老板不同意赔偿,我应该怎样来维护我的利益?我是一名广告安装工,给一家公司安装,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同意赔偿,我应该怎样来维护我的利益?

  • 如果没有签订,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金额。对于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投诉到劳动局。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关于新劳动法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辞退员工。

  •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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