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和公益岗是一份还是两份,为什么只发保洁员工资公益岗不发工资?

近期有群众反映,公益岗监管存在漏洞,有地方将其违规安排给“特定关系人”,出现“上不上班没人管,干多干少都领钱”的“吃空饷”怪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曾多次开展整治“吃空饷”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多名受访者表示,目前公益岗已经成为少数可能出现“吃空饷”的特殊领域,中央要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早日消灭这一残存的“特区”。(11月7日《半月谈》)

所谓“公益岗”,是由政府出资或筹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包括扶贫、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政策宣讲、停车看管、互助养老护理员等岗位。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是一项利民好政策。按照利民的制度设计,公益岗本应优先安排给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有就业愿望而未就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体现社会保障作用。

如果公益岗实现“人岗相符”,就既能解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用工需求,又能解决困难居民的就业问题,一举两得。

然而,当公益岗沦为“吃空饷”或者变相“吃空饷”的岗位,一则,会让惠民好政策大打折扣。本该被帮扶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去了被帮扶的机会,难以实现早日脱贫、稳定就业。在不少地方,公益岗经常是“一岗难求”,可见,公益岗对困难群体有多么重要;二则,会浪费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公益岗或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引导社会筹资、企业出资,无论来自何处,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资源,岂能被人侵吞?

尤其是,公益岗沦为“空饷岗”,隐藏着干部腐败的问题,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有的干部将其在外地打工、上学的儿女上报为公益岗安置人员,违规套取公益岗位津贴;有的干部在公益岗就业人员早就辞职之后不及时报停,仍按季度申报领取补贴……这些行为,都是将宝贵的就业资源与资金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是一种腐败行为。然而,在这些地方,困难群体对公益岗可谓是望眼欲穿、“一岗难求”,他们看在眼里、气在心里,政府公信力怎不会大打折扣?

要保障公益岗不至于走调变味,一方面,各地要规范公益岗的管理,特别是强化公益岗就业人员的进入和退出管理。正如报道中一位专家所说,在“进口”方面,招录过程应确保公益岗求职者身份、家庭条件等个人信息真实,杜绝人情岗、关系岗,择优录用、量才是用;在“出口”方面,应加强对公益岗就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及时清退,改变一些公益岗“只进不出”的现状。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应强化监督,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公益岗虚报冒领、“吃空饷”等行为,严肃问责和查处利用公益岗谋取私利的不法分子,倒逼公益岗管理人员从严监管,从而逐步减少直至杜绝“吃空饷”现象,让公益岗切实发挥为公共服务、安置困难人员就业的双重功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的通知》(玉政发〔2018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工作通知如下:

公益性岗位按照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两种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全日制用工模式岗位是指岗位实行全日制用工,被招用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用工主体与被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薪酬的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用工模式岗位是指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形式不固定,用工主体与被招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发放一定生活补助费用的公益性岗位。

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动态监管”原则,2021年全市计划开发村居(社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94岗(含续签),主要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岗位分配具体见附件1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玉环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4050”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城乡低保户人员、城乡低保边缘户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残疾人员)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原则,优先安置年龄大、技能弱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人员。

在岗位指标数内,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设置具体岗位,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用。公开招用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确定拟安置对象后,用人单位将安置对象名单和人员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处汇总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向人力社保部门报送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岗位履职、解除或终止就业协议等。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可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2021年度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每人每月9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实行动态管理。就业困难人员在安置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不再享受补贴。

1、已实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或业主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

4、不应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1)《玉环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2)、《玉环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3);

2)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

4)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申报程序: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审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公示,无误后拨付。

1、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其就业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2021年度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另行申请设置使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有关要求及补贴标准按《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12021年度玉环市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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