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业金才领取2个月之后没有工作,今年又是疫情几个月能否还有失业金领吗?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很多人都失业了,而交了失业保险的人士,在失业后是可以领取补助的,但并不是人人都能领取的,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且领取的额度不一,那2020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可以领取几个月?

一、2020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2020年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2020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2020年失业金领取标准因各地情况不同,的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下面一起看看部分地区的补贴标准:

(1)2020年失业金领取标准:从7月1日起,上海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每月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

具体为:第1个月至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1895元;第13个月至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1516元。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1240元。

(2)2020年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10元。

具体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农民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

此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408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880元。

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按月领取最长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880元。

(3)2020年失业金领取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4)2020年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以为例,经过测算,哈尔滨市区标准由每月1344元上调为每月1512元,失业人员月收入增加168元,增幅达12.5%。

(5)2020年广西失业金领取标准:最低标准提高至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较旧标准的80%提升10个百分点,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每月1810元测算,每月可多领181元。

(6)2020年青海失业金领取标准:青海发放标准由每月1350元调整为每月1530元,统一增加180元。

二、2020年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一般可以领取18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般情况下,只要交了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在失业后是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补贴的,但具体额度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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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4.我是一名应届生,想去基层或社区工作,目前有什么政策?

答:本市除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等专项招聘应届生外,还开发了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检察院法院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社区工作者、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大专(含高职)学历即可报考。社区工作者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5.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否上调?具体怎么规定?

答: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于2022年7月进行调整,待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会及时向社会发布。(市民政局)

(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66.最近一两年疫情反复,请问本市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建立了覆盖口岸、机场、车站、市场等场所重点人群、环境、物品的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和覆盖全市68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系统,以及覆盖600余家基层诊所、门诊部的新冠肺炎十一种相关症状监测报告系统。按照“一村一室(站)”原则,实现了全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并开展呼吸、重症、感染及流行病学、检验检测等重点专业专科和公共卫生硕士博士联合培养计划。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出台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卫生健康委)

67.请问我市近期在防疫项目建设方面有什么打算和举措?

一是推进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在通州区建设市疾控中心新址。项目位于通州区宋庄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拟建总规模12.45万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土护降施工,预计2024年建成。项目建设运行后将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更好发挥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实验室检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宣教、国际合作交流等职能,建设符合首都定位、高水平的市疾控中心。

二是推进地坛医院应急改造提升项目。为更好发挥新冠肺炎市级定点医院功能作用,拟实施地坛医院应急改造提升项目。近期拟实施南北楼改造工程,适时启动西侧应急病区建设。上述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地坛医院收治能力,更好保护首都安全。

三是推进佑安医院新院区项目(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为落实《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在城市南部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作为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进一步强化综合医疗服务功能,优化全市传染病救治医疗资源布局。(市卫生健康委)

68.受疫情影响,部分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程度增加,本市是否将采取发放补贴等措施减轻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负担?

答:落实国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2021年12月本市印发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京发改〔2021〕1954号),规定当本市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等8类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目前,市相关部门密切会商,研判价格走势,优化工作流程,已经明确了今年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关工作安排,为机制启动工作做好周密准备。确保达到机制启动条件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市发展改革委)

69.在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稳定价方面,本市有哪些举措?

答:本市多措并举,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保障首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加大市场巡视频次,了解市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置。二是加大货源组织。阶段性实施批发市场进场交易费免费政策,组织市场商户加强产销对接和调运力度,增加备货量,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三是畅通物流运输。做好生活必需品进京车辆通行服务,在进京检查站为绿通车辆提供便利,实行重点保供企业从业人员“白名单”管理机制,加强货物配送能力,优先保障封管控区居民线上购物需求。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出台疫情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等信息,引导市民合理采购。

目前,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已进入生产旺季,货源充足稳定,下一步,本市将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确保首都“米袋子”“菜篮子”量足价稳。(市发展改革委)

70.疫情期间,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查机构、查制度、查隔离、查通风、查体测等16项重点内容,安全生产查主体责任、查危险作业、查风险辨识、查隐患排查、查应急演练等16项重点内容。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整改、同步宣传。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合理统筹检查力量,有效避免市、区、街三级执法检查人员交叉重复检查,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尽可能地减少企业负担,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商务局等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用以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线上安全指导服务和安全监管。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线上安全巡查,做好全天24小时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以视频会议形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油库、涉氨制冷企业进行调度,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进行在线指导。(市应急局)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倡导社保是民生之基,此次疫情影响,失业的人群能否得到保障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近期,我国人社部、财政部2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也就是说,这两类人,还可以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一起来看看!

在疫情冲击下,不少企业用工需求减少,部分招聘延迟或取消,甚至有些行业,裁员声此起彼伏,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失业保险就成为了大众所关注的焦点。

绝大多数失业者都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造成这种原因不仅是失业者本身意识不够,更重要的是,原先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和过程太繁琐了。但现在,一切都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

现行的失业保险领取规定:

1、全国所有区域,必须支持线上办理失业保险。

2、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前往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4、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必须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而且,新政策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也就是说,这两类人,还可以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

更令人欣慰的是,该文件的出台同同时还强调了简化失业保险领取方式,带你来了解一下!

如果你身边的人,要申领失业保险金,现在真的非常方便,拿出手机就能办,手续如下:

1、登陆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公众号(地方账号也可以,比如:北京人社)、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的APP。

2、找到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领取的通道,就能进行失业保险金线上申领(我们以北京为例)。

3、如果你想查询其他城市的申领渠道,也选择其他省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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