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生完孩子不想要,如果有人刚好想要,可以直接收养走吗,这是可行的吗?

婴儿被医院送进福利院 称结清医药费才能领走 


  父母说:刚出生的孩子不见了

  医院说:是孩子的父母找不到了

  今年年初,一贵州籍妇女在宁波市妇儿医院产下了一名男婴,两小时后,孩子被送往新生儿科监护。此后,孩子的父母一直没有见到儿子。 
    经证实,孩子目前被寄养在宁波市恩美福利院。

  医院为何将出生不久的婴儿送往福利院?孩子的父母称,这是因为他们无钱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所以医院强行将孩子留下,作为其追讨欠款的“筹码”。但医院方面称,因为“不清楚”孩子的父母何时离开了医院,此后又联系不上,故按弃婴处理,送往福利院。

  金报特别报道热线报道 前天下午,来自贵州惠水县的卢友带着妻子和7岁的女儿再一次来到宁波市妇儿医院,想找回在这里出生的儿子。卢友说,因为没有钱付医疗费,儿子出生后就被留在了医院。卢友的妻子程女士告诉记者,孩子生下来后不久,就被抱走了,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我做梦都想看孩子一眼啊!”

  据卢友介绍,他和妻子在台州打工,2005年11月28日,他骑自行车带着妻子、女儿外出办事时,在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被一辆大货车撞倒,一家三口均受了伤。经医院救治,他和女儿均无大碍,但怀孕的妻子一条腿被截肢。

  卢友说,因为住院疗伤,他们已经一贫如洗了。今年春节前,因为没钱过年,一家三口来到宁波,投靠在这里打工的表哥。今年1月29日夜里,妻子忽然妊娠发作,被送往宁波市妇儿医院。因为缺钱,他仅给医院付了300元钱的治疗费。1月30日下午4时,妻子产下一名男孩,他给孩子取名卢平波。孩子生下两个小时后,就被送往新生儿科监护,此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到孩子。

  程女士说,自己住院后,卢友就返回台州筹集医疗费。2月10日,医院却要她和在此伺候她的母亲离开医院,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后来,没有筹到钱的卢友到医院要求将孩子抱走,遭到了拒绝。

    前天下午,记者随卢友来到宁波市妇儿医院。

  该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实并非像卢友夫妇所说。这位负责人表示,婴儿出生后不久,出现一些症状,院方将其送入新生儿科监护治疗。但医院不清楚孩子家长是何时离开医院的,因为医院不会将病人赶出去。找不到孩子的父母,医院只好将孩子按弃婴处理。

  该院另一郑姓工作人员也称,中途他们曾多方寻找孩子的父母,但一直没有结果,直到6月22日,才接到孩子父亲打来的电话。

  为证实以上说法,该院向记者出示了材料,上面写着:卢平波,男,出生两小时,2006年1月30日拟“足月小样儿”收入本院新生儿科。经过对症治疗后,患儿病情好转,可以出院。于2月11日通知家长,电话关机,后多次联系,均未果。

   在查阅资料后,宁波市妇儿医院的这名郑姓工作人员称,卢平波现在宁波市恩美福利院,如果卢友想把孩子接走,要先把欠医院的医疗费结清。经查询,卢友的妻子及儿子卢平波共欠妇儿医院2月13日以前的医药费4389.86元、2月13日至8月13日医院付给福利院的寄养费3750元。

  卢友称,中途他确实没有筹到钱,交通事故的赔偿金也没到手,但他多次到医院要求见孩子一面,均遭到拒绝,他也非常无奈。为证实自己的困境,卢友还向记者出示了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和台州市交警部门开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医院相关负责人称,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并非是为了追讨医疗费,但卢友不结清医疗费,不能领走孩子。

  办了手续就把孩子还给他

  前天下午4时许,记者随卢友夫妇来到恩美福利院。

  福利院一名姓陈的副院长向记者证实,卢平波就在福利院,现在很健康,已经上了福利院的户口。卢友提出要看一看孩子,被这名负责人拒绝了。他称,孩子五六月份得了一场病,福利院给孩子看病花了13000多元;另外,医院只付了2月至8月的寄养费,还有两个月的寄养费没付,只要卢友将这笔费用付清了,经过妇儿医院同意,他们就把孩子还给他。

  卢友向陈副院长提出:能不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签一个协议,让他们先把孩子领走?陈副院长同样拒绝了,理由是:卢是外地人,没有办法保证协议的执行。

  陈副院长强调说,在没有收到这笔钱之前,他们不会把孩子还给卢友,福利院收养的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既然现在孩子的父母找到了,就要由他们来负担这笔钱,否则,福利院的亏空无法填平。

  追讨欠款的“筹码”

   昨天下午,宁波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事件中,要搞清楚妇儿医院究竟是以追欠款为目的扣下卢友的孩子,还是卢友夫妇将自己的孩子遗弃在了医院。如果是后者,医院有权利按照有关规定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抚养;如果是前者,医院则侵犯了孩子的人权―――剥夺了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和受父母教育的权利等。

  宋强认为,医院和福利院也无权剥夺家长探视自己孩子的权利,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孩子家长可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当然,孩子家长欠医院和福利院的钱也是有过错的,医院和福利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但不能把孩子当作追讨欠款的“筹码”。

  经过苦苦哀求,卢友夫妇仍然没能见到自己的儿子,他们颇感无助。卢友对记者说,妻子出院后,他们多次到医院要求见一见孩子,医院怎么能说孩子是弃婴呢?他们目前确实付不起医疗费,但不可能不要自己的孩子。

  卢友说,现在家里很困难,交通事故赔偿的钱一直没有到手。女儿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因为缺钱,现在还没有上学。儿子还在福利院,多住一天,寄养费就多一天,这对他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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