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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五,是中国传统的节日

有个来历,传说从前有一个叫屈原的伟大爱国诗人,因为反对妥协,主张联

受到楚国权臣的打击和陷害,

先后遭到杯王和顷襄王的贬谪和放逐。

以后,沿长江东下,踽踽独行,颜色憔悴,披着长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他不知道为什么世界会是这样黑白混淆,忠奸颠倒,美丑不分。他禁不住内心的愤怒,

一面大声呵斥吟诵,一面提起笔来,洋洋洒洒在石壁上写下一篇奇绝千古的《天问》

知自已无法同现实调和,最后自投于汩罗江,结束了他悲壮的一生。

当地老百性都非常尊敬和爱戴屈原,

生怕他的尸体被鱼吃掉,

就投下一种用棕叶包米的

棕子喂鱼,好让鱼不去吃屈原。以后,每年都以此方法来纪念屈原。

今天正是纪念屈原的日子,

我一大早就闻到浓浓的棕子清香,

地坐到餐床边津津有味地吃起了棕子。

为什么象屈原这样的忠臣要被放逐,

那些奸臣为什么不会考虑国家会不会被人家吞并掉,

定要栽在他们的手里,还有那个笨大王,

怎么也不知道屈原是个忠臣呢,真是笨。

替屈原打不平,但一点不影响我吃棕子的好胃口。

我以后要学习屈原,一定要做一个能为祖国做贡献的人。

身披红嫁衣、不知死亡将至的年轻新娘;

头戴瓜皮小帽、被拖来拖去的软绵男子;

惊恐下哭到不能自已的无奈母亲;

狞笑中心满意足数着钞票的绝情父亲……

这般诡异的组合,令观者无不遍体生寒。

广西财经学院的创作者,将这支舞命名为《殙》

殙,是一个《现代汉语词典》都未收录的字。

读音为mèi时,意为气绝;

它还有一个读音,为hūn,意为未立名而死,也就是早死。

《殙》这支舞蹈的主题,是“阴婚”

如此阴郁的舞蹈,在刚被传开时,不乏质疑指责之声。

核心观点无非是,杀女卖钱配阴婚这种封建糟粕,早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还有什么拿出来展示的必要?!

但实际情况是,在一些见不得光的角落,“阴婚”虽然腐败着,却从未消失。

2019年3月31日,因无法生育被虐待致死的山东女孩方洋洋,在殡仪馆被火化。

火化后,洋洋的骨灰盒被另一家人直接抱走。那是娘家人给她提前安排好的阴婚对象亲属。

刚被家暴致死的她,就要结婚了。

让她在另一个世界好过一点,

具体操办是我舅舅操办的,

就是几千块钱的事儿吧。”

阴婚下葬那天,方家人没有去。

洋洋就像被随意撒出去的一抔土,再怎么样,他们都不关心了。

短暂的22年生命,在悲苦中就此烟消云散。

生为工具,死成商品

有学者认为[1],冥婚起源于殷商,在出土的甲骨上,就有殷王娶冥妇的记载。

周朝时,周公旦创立周礼。周礼认为,冥婚是乱人伦的行为。《周礼·地官·媒氏》有云:“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说的就是冥婚。

汉代承袭周礼,史载冥婚较少,但出土文物表明其依然存在。

后世冥婚基本是在乱世中发展,一如魏晋南北朝,一如隋唐五代

新旧《唐书》记载的冥婚有3例,出土墓志铭中发现10例,其中4例涉及唐中宗(李显)和唐代宗(李豫)。

但冥婚的兴盛,不代表社会认可它。大诗人白居易就曾提到[i],冥婚“既违国禁,是乱人伦”。

再到宋、元、明、清,冥婚一直没有断绝。宋代的《昨梦录》、《元史》中的《烈女杨氏传》、明代杨慎的《丹铅录》、清代赵翼的《陔余丛考》中,都提到过冥婚。同样的,主流儒学观点将其视为陋习

到了近现代,作为一种封建残余,阴婚一直隐匿地存在着。

阴婚习俗并非我国独有。同属东亚文化圈的日本、韩国也有阴婚传统。

日本民俗学者樱井德太郎在《冥婚和萨满教》中提到,日本东北部和冲绳一带也盛行阴婚,从灵祠或灵堂中的供品来看,至少可以追溯到1603年~1868年的江户时代。

日本学者诹访春雄认为[ii],日本的阴婚传统很可能由中国传来,这是一种怀念和同情死者的情操

日本系列剧集《世界奇妙物语》在2008年推出的短片中,就有一集名为《冥婚》。

故事讲述了一个女孩的父母,准备通过灵媒,为她死去的姐姐配一桩冥婚。“相亲”当天,本打算配给姐姐的男子鬼魂,竟“看”中了仍活着的女孩。

一系列可怕的意外开始发生在女孩身上。而在一次事故中,女孩的男友为保护她而死。但故事的最后,死去的男友又成了她的下一道冥婚“催命符”。

阴婚为何历经千年而不灭?上海大学黄景春教授从心理文化角度归结为3点[2]:

为人父母者自身情感宣泄的需要;

宗法性家族制度的要求。

1.死传统文化中一直有“人死为鬼”的说法。出于恐惧心理,为未婚而亡者配一门阴婚,成了解除噩梦、获得心理慰藉的方法。

(动图来源:电影《血观音》剧照)

2.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不经历者,难有切身感受。无处宣泄的丧子之痛如何宣泄?为早夭未婚的儿女寻一门“亲事”,也许能吧……

(图片来源:电影《最爱》剧照)

史上最著名的一次阴婚,发生在三国时期。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载,曹冲病逝时年仅13岁。曹操极度悲伤,决意为儿子寻一门阴婚。在和甄家亡女合葬后,曹操又命曹据将儿子曹琮过继给已经死去的曹冲。这些匪夷所思的做法,既满足了老父亲心理寄托的需要,也为延续爱子香火创造了可能。

3.按照儒家礼法,若能通过冥婚将二者合葬,夭亡者也可认为有子嗣,进而传承香火。

中华民国司法行政部编写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1930年刊)中写道,“经过一次冥配,也继取得了继承人资格,为此,也可为之立后嗣。”

也就是说,冥婚对逝者的身份认可,已经是民间集体价值观中的一环了。

已经2021年了,在文明和科学成为主流的现代,阴婚为何还是难以禁绝?

显然,它已经发生了更为扭曲的异化

一批以售卖遗体赚取利润的“中间商”出现了,花季女孩的遗体被标好价格,进行半公开售卖

《中国冥婚现象调查》[3]中提到:“谁家的姑娘去世,如果没人看着,尸体一定会被盗走,近几年从来没有例外。围绕女孩尸骨的保卫战从她病危入院那一刻便已经开始。女方家属根本不信任医院里的人,必须24小时看着才能确保万一女孩离世,尸体不会莫名其妙就没有了。”

尸骨保卫战”,多么讽刺而又扎心的字眼!

什么时候,女孩们的尸骨都成了各方争抢的“商品”了!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利欲熏心的恶魔将魔爪伸向了还活着的人

推人及己,恐惧已埋心底。

女孩们在新闻下发出无奈的评论:

“就算是为了不在死后被配冥婚,我也一定要结婚”

“我决定以后捐献遗体,谁也别打鬼主意”

方洋洋的价值,对身后家人来说,不过是区区几千块钱。可对我们的社会来说,却是她用短暂生命敲响的一记警钟。

后知后觉的人们这才发现,原来在太阳的阴影之下,真的还有如此“阴间”的习俗

让人深感恶寒的,不仅是配阴婚本身,更有娘家人伪慈悲背后的冷血。口口声声“为了洋洋幸福”的娘家人,竟把亲人的遗体,当成一件只论价钱的死物

哦,不,在他们心里,洋洋甚至连一件相伴20多年的死物也不如。

活着时成亲,是被当作了生育的工具

死亡后婚配,是充当了另一户家庭的心灵慰藉品

无论生前身后,女孩都只是一个被肆意摆弄的“它”

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一副皮囊,而是源于思想、道德和情感。一旦这些特质被舍弃,人便成了物,被当作商品待价而沽,这就是“物化”

物化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有人甘愿将自己的青春折算成金钱售卖,情愿为了一个手机、一个游戏皮肤去“裸贷”,虽为大多数人所不齿,但终究没有伤及他人。

但也有人因为弱势,只能身不由己被人摆弄。除了阴婚,还有那些被当成“生育工具”,或换取巨额彩礼的女孩们,以及那些即使出嫁也不能免于反哺原生家庭的“扶弟魔”们……

和方洋洋一样,在原生家庭中当牛做马、无人关爱,而当家里人收到彩礼、准备送她出嫁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可以有独立思想的人了。

女儿的婚事就像一笔交易,可以在讨价还价后,“货银两讫”且概不退回;

也可能成为家中弟兄娶亲的交换品,一嫁一娶,权作“公平”往来。

至于“它”的想法、“它”的诉求,又有谁会在意呢?

这是女性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2]黄景春. 论我国冥婚的历史、现状及根源——兼与姚平教授商榷唐代冥婚问题[J]. 民间文化论坛, 5):97-103.

[4] 白居易,得景嫁疡邻人告违禁景不伏. 《全唐文》卷六七二

[5] 诹访春雄,日本的幽灵.日本岩波书店出版.1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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