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五四青年节是否应该休,怎么休,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银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案件的发生,根据银监会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本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制休假的主要对象

(一)营业部(营业网点)、营销部门的负责人;

(二)在重要岗位工作的柜员,包括会计业务、资金交易业务、柜台业务的主管,以及财务、会计、出纳、对帐、资金交易、凭证印章管理、解款员、计算机系统管理及运行等人员。

二、强制休假的时间安排

强制休假应当每年1次,但最迟不得超过2年。每次连续2至5个工作日(不含公休日)。强制休假的时间安排可与员工年休假制度相结合。具体时间应当按照随机的原则向强制休假对象宣布。

三、强制休假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强制休假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各负其责。各部门需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每半年拟定一次强制休假计划,分别于每年的1月20日之前和7月20日之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二)综合管理部在必要时统一部署各部门重要岗位的强制休假工作。

(一)强制休假由综合管理部签发《强制休假通知书》,并由主管领导于当日当场通知本人。

(二)被安排强制休假的人员在接到《强制休假通知书》后,必须无条件执行,立即与替岗人员交接工作,不得拒绝或拖延。替岗人员应当具有该岗位的任职资格,并且能够胜任该岗位的工作。监交人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者由该负责人指定。《强制休假交接登记表》须存档备查。

(三)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应当离开所在地,如若离开,需经综合管理部报行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满后,须按时返回岗位并且与替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强制休假期间的业务检查和审计

对重要岗位的业务检查和报告是强制休假制度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强制休假期间,由替岗人员对休假人员所在岗位进行业务检查,检查完毕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强制休假检查报告》,报告要重点描述对该岗位进行重点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或风险提出整改意见。报告由分管行领导审查并签署整改意见,由所在部门存档备查。

六、强制休假人员的待遇

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其待遇不变。

(一)对于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案件隐患袒护包庇、隐瞒不报的,视同违纪,根据有关规定对替岗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综合管理部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监督各部(网点)强制休假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对强制休假工作流于形式或者强制休假率达不到要求的部门(网点),将督促并监督整改。期间发生案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从重处罚。

大理振兴支行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员工休假管理,参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大理分行》,结合振兴支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振兴支行全体在编员工。

第三条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未安排值班任务的休假无须经过批

准;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已经安排值班任务的休假须经过批准。

第四条 以下休假应当经过批准:

(十) 强制休假; 第五条 带薪年休假

(一) 已与我行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公休假)。

(二)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含)不满20年的,公休假15天。

1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假期。

(三) 带薪年休假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四) 带薪年休假应在内最多分两次休完,不得跨累计。

(五)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在一个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员工本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 依据《》执行强制休假的可抵消相应年休假。

(七) 带薪年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按事假办理。 第六条 病假

(一) 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修养的可以申请病假。

(二) 病假一次超过2日或者一个月内分次超过3日的,应当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三) 员工住院治疗,应当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根据病情及相关规定计算病休时间。

(四) 病假期间的医药费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假

(一) 员工有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请事假。

(二)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按特殊事假处理(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 2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一) 员工本人适龄结婚(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后结婚),假期3天。

(二) 符合晚婚条件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后结婚),假期??。

(三) 婚假超过天数按事假办理。 第九条 产假

(一) 女员工生育子女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根据医院证明属于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根据医院证明属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

(二) 女员工晚育(满24周岁且生育第一个孩子),享受产假四个月;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并采取有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六个月。

(三)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四) 产假期满,因病需要继续休养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复印备案)并经领导批准后,按病假办理。

(五)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婴儿在一周岁以内),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一小时(含路程时间);多胞胎生育 3 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六) 孕妇产前检查及哺乳时间按出勤对待。

(七) 女方晚育的,在产假期间可给予男员工15天护理假。

(八)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产假待遇。 第十条

夫妻一方接受绝育手术的,术后休假2至3周,需要另一方护理的,经施术机构证明,给予护理假2周。 第十一条 丧假

(一) 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养父母、子女、养子女)去世丧假3天。

(二)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去世丧假2天。

(三) 丧假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四) 在外地办丧事时,省内另给2天路程假,省外另给4天路程假。 第十二条 探亲假

(一) 已与城区联社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城区联社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依照下述规定享受探亲假。

(二) 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 已婚员工探望异地父母(含养父母: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由员工供养的养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 4 为20天,一般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况提前用假,下次探望时间应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新调入员工,从调入之日开始计算。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30天,员工结婚后的下一,才能享受探望配偶假。

(四) 员工的父母一方与配偶住在一地的,员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五) 省内探亲另给2天路程假,省外另给4天路程假,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在内。

(六) 探亲假外按事假算,无请假手续按旷工算,所有探亲假费用自理。

(一) 员工因公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休工伤假。

(二) 员工工伤根据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据实治疗、休养。 第十四条 强制休假

各社部可将带薪年休假与强制休假统筹安排。强制休假的天数含在带薪年休假里。依照第五条

(六)规定不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可在其请假期间进行稽核审查,视同已执行强制休假。 第十五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指各类培训、电大、函大和大中专自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等)为带薪公派学习。 全年带薪公派学习满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

5 第十六条 利用休假期间安排出国的人员,按公安部出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将行程安排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 休假审批权限如下:

(一)基层信用社员工请假1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2(含)日以上由主任审批,5(含)日以上由联社人事部门审批,7(含)日以上由联社包片主任审批,请假审批手续须提前3日办妥。

(二)机关员工请假2(含)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含)日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7(含)日以上由联社主任审批。

(三) 中层副职请假2(含)日内由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3日以上由联社分管(包片)主任审批,5(含)日以上由联社主任审批,10(含)日以上理事长审批。

(四)中层正职请假1(含)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2(含)日以上由联社主任,3(含)日以上由理事长审批。

(五)联社主任、监事长、副主任请假、休假1(含)天以上的由理事长审批,联社理事长请假、休假1(含)天以上报市办审批。

(六)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外出时,执行《xxxxx农村信用社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休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 员工休假时,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单》(详见附件一),写明休假原因及天数(起止日期);员工如遇急病或急事,要及时电话报告主管领导,与单位取得联 6 系,事后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二) 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

(三) 因工作需要办理移交的,应当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休假。

(四) 假期已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按上述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九条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超假按旷工处理。提前上班者,按实际离开工作岗位的天数计算。

第二十条 有关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要严格按照实际考勤执行。

(一) 本办法所称基本工资指每月固定计发部分。

(二) 按规定休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休假及强制休假期间按同条件在岗人员各项工资计发。

(三) 病假、事假当月请假在15(含)天内,按相应的天数扣发基本工资(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22天×实际请假天数;网点倒班制人员执行30天工作日的,按30天计算);请事假的绩效工资按出勤比例计发。

(四) 病假、事假当月请假在15天以上不满整月的,按相应的天数扣发基本工资(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22天×实际请假天数;网点倒班制人员执行30天工作日的,按30天计算);绩效工资按出勤比例计发。

(五) 病假、事假满整月(不含跨月)的,当月只发850元,同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六) 全年病假累计满3个月的,除按以上规定考核外,扣发当年第四季度绩效工资;

(七) 全年病假累计满6个月的或事假累计满3个月的,除各个月按相关规定考核外,扣发全绩效工资(已发的扣回)。

第二十一条 遇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全体干部、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联社机关、各下属信用社、分社及储

8 蓄所、储蓄代办所。各下属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需添加细则的须经联社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发、备案,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一) 联社机关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下属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要委派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人员担任考勤员。

(二) 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到岗、离岗时间和休假时间,按月填写考勤汇总表(各种假条核准附后),联社机关各部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署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下属单位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递主任审核签署。

(三) 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对各部门确认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考勤人员有意漏报、谎报、错报的扣发考勤员当月基本工资的100%。

(一)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因地区差异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各社应合理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上规定。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联社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营业网点需全天营业的,交接班时间各社合理制定,考勤以所定时间为准。

(二) 所有员工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各部门、单位按规定及

9 时记录考勤,特殊情况指直接前往业务单位的,需经主管领导安排或批准,并通知考勤部门记录,无授权或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三) 上班时间开始后一小时内到记迟到,提前一小时内下班的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的记旷工半日;无故不到超过半日者记旷工一日。

记录考勤要公正严格,已迟到的补假无效,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

(四)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填写《加班申报单》,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登记备案,事后在当年安排相应时间调休,调休须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由考勤人员登记。

(一) 员工迟到一小时内罚款50元/次,早退一小时以内罚款100元/次;一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算旷工,旷工按以下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上班无故未到,基层网点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落实未到原因,并向主管领导及人事部门报告。

(二) 员工无故旷工1日,当月只发850元,该月绩效工资不

10 受影响,给予口头警告。

旷工2日至3日,当月只发850元,并扣当月绩效工资,给予警告处分。

员工全年累计旷工4(含)日以上,每月只发850元(已发的扣回),并扣本绩效工资、给予记过处分。

员工全年累计旷工15(含)日以上,扣除全年全部工资、绩效、福利待遇(已发的扣回),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无改过表现的,予以开除处分。

员工因公出差(或培训学习),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副主任)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主任)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或培训学习)由主管领导批准,各社主任出差(或培训学习)由联社主任或理事长批准;因工作紧急无法向上级请假时,须在2小时内或者到达出差地后及时与上级领导取得联系。联社机关出差(或培训学习)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于人力资源部备案;下属单位出差(或非统一培训学习,考察)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的,不得以全勤记考勤,不予报销出差(考察)费用,各社自支无批示的严肃处理,特殊情况须报主任或理事长审批。

第八条 联社各部门考勤人员,须将本月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人力资源部。各下属单位当月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报主任审批。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公司的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男职工护理假、探亲假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1、凡本公司员工均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休假,依本办法规定执行。

2、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在编职工(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他试用工及临时中点工均不包括在内。

三、休假手续及审批程序

1、事假。请假人须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4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手续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假必须事前申请,并办理好审批手续,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殊情况须申述充足理由,呈请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补假)。

2、年休假。休假人需提前向本部门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将休假情况汇总备案。

3、病假、工伤假。休假人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销假时须同时缴验公立医院证明方可按病假处置。(住宿城区者须当日请假,外宿员工因病不能到岗,可托人或电话托人代请,可于次日补请病假手续,同时须缴验公立医院证明)。- 1 -

4、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请假人须提交书面休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审批手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副总经理休假或请病事假须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休假或请病事假一律报分管领导审批,核准后的审批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凡未履行休假或病事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不发放任何工资及福利待遇。

2、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累计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20天以上,当年不得参加任何先进评比,旷工及病事假天数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3、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4、当年未请病事假或旷工的全勤员工,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5、公务员(含事业编制人员)的奖惩,按照《公务员法》、《行

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

2、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4、上述各休假日,工资全额计发。

5、以上公共休假,公司可视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工资及加班与公休假同。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未扣工资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跨安排个别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安排。

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1、职工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含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逾假者以旷工论。

2、一个月内前后事假超过22天(含22天),其中间含有的公休例假日作事假论,一月内前后事假少于21天,其中间含有的公休例假日不计事假,只按实际请假日计算事假天数。

3、事假不满一日者以钟点累计。

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请事假每个月在2个工作日以内的,全额发放工资;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只计发

相应的政策性补贴。试用人员请事假薪资全扣。

5、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1、病假假期规定:⑴、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⑵、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病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

公司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需就医治疗时间1个月内工资全额发放;在1-6个月内的,向其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为: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以上者,发全额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公司按月给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具体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3、病假期中的公休日,作病假论,不足一日者以钟点计。

1、工伤假的确认:在工作时间内因公负伤或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意外伤害,由医院诊断证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休假。

2、工伤假假期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执行。

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⑵、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⑶、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2、休假待遇,员工休探亲假(包括路程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1、公司员工结婚可休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2、配偶一方居住外地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路程假。

3、休假待遇,员工休婚假(包括路程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丧假三天;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

(九)、女职工产假(含男职工护理假)

1、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根据医院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2、已婚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给予其护理假1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员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公司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

3、女职工因节育失败怀孕(引)流产的,公司根据医院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但一个内只能享受一次休假的工资待遇,超出次数按事假处理(以上产假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在内)。

六、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休假、请假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无法依照公司各项规定正常出勤者(因公出差者出外),均应依照本办

法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本公司员工请假分为法定休假日、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

丧假、工伤假、带薪年休假等假别。

1、法定节日如下:(具体需根据当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更改)

(1)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

(2)元旦一天(公历一月一日)

(3)五一国际劳动节三天(公历五月

(4)国庆节三天(公历十月

(1)五四青年节半天(公历五月四日,限十四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青年)

(2)三八妇女节半天(公历三月八日,只限女性)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遇星期例休日顺延,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妇

女节及青年节),遇星期例休日不顺延

3、星期例休日:依照公司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办理,现职能部门为周

六、周日,各销售部门已其部门制度为准。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

计不得超过十二天。(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2、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薪资及相应期间之全勤奖不发放。

1、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必须治疗或修养者,凭国家医保指定及公司认可医院

出示的病假证明、病史记录(病历)和挂号凭证三样证明方可请病假。

2、非住院之类普通伤病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超过24天(中

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超过之请假天数可用当年未请之病假、年休假日

3、试用期满之正式员工须请住院治疗或特殊疾病须在家疗养的之病假,一

年内不得超过一次且一次连续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须申请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申请停薪留职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病假期间发放薪资的50%。

5、若劳动合同中就病假有相关约定则按约定及当地相关政策执行。

1、请婚假之员工须为公司试用期满后之正式员工,且为入职后进行婚姻注

册的人员。婚假为有薪假,于婚姻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须一次性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员工凭结婚证、身份证(原件送人力资源部门检核,复印件附请假卡后

作为请假凭证)可申请婚假,到法定婚龄者(男:22岁,女:20岁)及再婚者可申请婚假3天;双方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可依国家及当地法规申请晚婚假,最多可享受15天。

3、需利用婚假时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者,须于假后上班24小时内补齐所有

证件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否则以事假处理。

(五)、产假/流产假:

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或流产,可凭国家医保指定及公

司认可医院出示的有效证明申请产假,产假分为生育产假和流产假两种。

2、女性员工生育产假及流产假之休假天数依国家相关规定及各地法规办理,

各分公司都应统一报总公司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3、休完产假或流产假,因身体原因依然无法上班者,可凭有效医院开具相

关证明申请病假(具体依病假规定)

4、入职前已怀孕者,须先告知公司,并提交相关病历及医院证明,如有隐

瞒,公司将追究其欺瞒责任。

5、女员工怀孕后,须于怀孕三月内告知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门其怀孕状

况并出具有效之医院证明。

6、为便于部门工作安排,怀孕员工须于预产前三个月确定休假日期,并提

7、生育产假须提供《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送人力资源部门检核,复

印件附请假卡后作为请假凭证)与病史记录(病历),并于假满后回公司上班后24小时内补齐,请假期间薪资在补齐请假手续后于当月薪资中一并补发(有参国家规定生育险的除外)。

8、产假、流产假须于事发时一次性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内产假

及流产假休假期间发给基本薪资、各项津贴(不发放全勤奖);若已办理生育险且由社保局支付薪资者则公司不再给付,非指标内怀孕流产休假期间薪资照病假计发,并扣除全勤奖。

9、特殊情况参照政府相关政策另行呈核办理。

1、员工亲属死亡在事发一月内可请丧假3天,丧假为有薪假。

2、员工亲属限指本人之配偶,本人及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

3、员工申请丧假须出具有效之死亡证明(原件送人力资源部门检核,复印

件附请假卡后作为请假凭证)及员工与其亲属关系证明。

1、因受职业伤害或因公负伤等依法裁定为工伤者,公司是视实际工伤轻重

情况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及疗养之工伤假期。

2、请工伤假必须出示国家医保指定及公司认可的医院所开具的工伤休假证

3、工伤假为有薪假。符合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者,依国家相

1、入职服务满一年的之公司正式员工均可申请年休假,年休假为有薪假,

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员工绩效考核。

2、入职服务年资计算:指员工自入职之日起至申请休假日之间的服务时间,

期间须扣除停薪留职及其他不计年资之时间,每满一年为一年服务。

3、年休假之标准,服务满一年可享有年休假5天,年休假天数随服务年资

增长(依据国家颁布的带薪年假相关规定)。

4、年休假须于每一服务内休完,逾期不休或未休完者视为自动放弃。

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认员工每一服务之年休假天数,并在员工请假

卡“备注栏”内注明剩余年休假天数,以供员工休假及部门领导准假之依据。

1、员工请假,应于事前填写请假卡,注明事由并附必要之证明,依照核决

权限呈后,将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门,并将职务交办妥当,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意外事情不能先行呈准者,应在当日上班1小时内向部门领导提出正当理由请假,经批准后于48小时内补办手续。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请假不符合规定的,须及时知会请假人及其部门领导

予以更正,原请假无效。

3、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假满未请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突发疾病

或重大意外事件经核属实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4、员工如捏报请假事由蒙准批假,经人力资源部门查明属实者,其请假天

数以旷工论处,并将依公司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5、员工病假、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满7.5小时为一天计算)。带薪

年休假、工伤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其他假期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均以天为计算单位。

6、员工请事假、丧假及年休假,请假期间遇节假日顺延;员工请产假、工

伤假、路程假、病假、婚假,请假期间遇节假日不顺延。

7、婚假、丧假、工伤假(符合国家工伤相关规定者,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年休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薪资全额发放,其中工伤假、年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员工绩效考核。

8、离职申请已获批准者,不得申请婚假。

五、请假手续办理程序:

事前至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请假卡(填写请假时间、原由、附必要之证明)逐级呈送签准 将请假卡送回人力资源部门 人事审核合格,请假有效 办理工作移交依核准日期休假。

六、员工需提前结束请假的上班者,应预先联络部门领导口头呈准,由员工本人

于上班当日内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请假卡办理消假手续,销假之办理流程比照请假办法。

七、如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公务时,各级主管有权根据工作决定是否给假

姓名:部门:入职日期:

规范员工的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流程。

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3.0 年休假天数规定

员工:7个工作日(56小时),在本公司(含调动的关联企业)工作满三年后为10个工作日(80小时) 部门经理/总监/店长:10个工作日(80小时),在本公司(含调动的关联企业)工作满三年后为15个工作日(120小时);

副总裁以上:15个工作日(120小时);

4.0 职工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4.1 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4.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5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内出现以上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的年休假。

5.1 职工进公司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才可享受年休假;当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

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8小时)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例如:当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

5.2 职工进公司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

期间,视为累计工作时间,由职工本人提供国家(地方政府)认可的相关证明;

5.3 职工申请年休假,按照当月可休年休假天数提早申请;

5.4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支付其

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5.5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

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公司的年休假天数大于法定年休假天数的,则大于的天数如未休,只需支付日工资;

例如:法定年休假5日,本公司规定年休假有7天,公司未安排职工休完全部年休假,还剩余3天,则1天需支付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另2天只需支付其日工资;

5.6 公司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含员工辞职),当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例如:员工甲2008年9月30日公司和其解除劳动合同,当应有年休假5天的,员工甲已休1天,则公司需支付到9月30日的正常工资,另在9月30日前安排员工休假2天(5/365*273-1=3.7-1=2.7≈2)

6.1 职工入职时需提供工龄证明,人事部门经办人员在入职当天和员工确认好职工的累计工龄;一

式二份,人事部和职工本人各保管一份;

6.2 每年1月15日前,人事部统计当年每个部门职工应休年休假的天数,发放至各部门主管处;

6.3 每年1月底前,各部门和职工确认年休假的具体安排,双方签字后交于人事部存档;

6.4 每次职工申请休年休假,请假天数在3天以上(含),必须提早一周申请,先由人事部门核准

可申请年休假天数,然后再由部门权责主管核准才可生效;

6.5 每个月的月初,人事部统计员工年休假的使用情况并发送到各部门主管处;

6.6 职工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请填写《职工年休假放弃申请书》,交部门权责主管和人事部

审核同意,部门和人事部分别存档;

6.7 每年10月底,人事部对当未休年休假>3天的员工名单提供给各部门,请各部门在11月和

12月排班时,安排相关人员休年休假;

6.8 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需职工本人和公司人事部书面同意(酒店需城总

和区域人事部书面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6.9 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安排休假,需职工本人、部门权责主管和公司人事部书

面同意(酒店需城总和区域人事部书面同意),在每年12月15日前填写《职工年休假延期申请书》,可延长到次年的3月底,并由人事部存档;

导读:我们都知道五四青年节是起源于1919年5月4日在北京以青年学生为主的一场学生运动,然后后面国家为了纪念此运动就规定5月4日为中国青年节,全国各地都要举行纪念活动。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五四青年节放假的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五四青年节放假的规定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

  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此次进一步明确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年龄在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感受到社会对青年的关爱。

  法定假期,如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其余4天则为休息日,加班工资只能为基数的2倍。

  据了解,根据国庆节的具体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恢复上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ask/question_/ask/question_/ask/question_/ask/question_.html">全部0个答案 >

马上新的一年就要到来了,在公司的领导下,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也要开始了。只有规划好了幼儿园园长一年的计划,才能对工作更加有帮助!在写自己的幼儿园园长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园长班级管理改进措施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园长班级管理改进措施工作计划【篇一】

一、以教师成长为本,继续做好师徒结对工作,融合新老师和骨干教师的专业力量,打造有执行力,共同成长的教师队伍。

新学期新聘教师X名,全部是有X年以上经验的教师,有两位来自省一级幼儿园,两位有艺术专长。我们需要在X月份让他们尽快熟悉我园的管理流程,课程设置特点,熟悉同事、幼儿和家长情况,在开学后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在8月份完成所有入职培训,开通各类渠道让他们尽快融入我们幼儿园。各位管理人员和配班老师要做好接待、合同签订、培训、工作交接、交流沟通工作,给新教师创建一个宽松、友好、温馨的工作环境。在工作岗位安排上,根据新聘教师的能力、个性特点、专长配置相关岗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结合园部学年考核和个人的自评,对教师专业水平和班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评比,对优秀教师进行岗位工资调整,提高优秀教师的待遇。管理人员要对骨干教师的短板部分进行评析,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对优势部分也要进行总结汇总,形成经验学习材料,大家取长补短。

做好总结,分析内外部形势和我园的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以及人员流动性预测,制定保教、后勤工作的详细工作计划。要可执行性、实效性、有重点的进行工作部署。要绝对避免老师在穷于应付,以实实在在能帮助、指导老师成长为基点,特别是教研活动,要克服针对性不强的毛病,减少量次,提高水准。

二、以精心、精细为抓手,让幼儿获得高品质的保教服务。

做好X月份的亲子班工作,采取分批分时段的方式,加强与幼儿和家长的接触和沟通,消除幼儿分离焦虑,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对新生和插班生要做好幼儿喜好、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的摸查,形成初步档案。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做好家园沟通,举办家长讲座和班级家长会,让家长了解班级常规、沟通模式、交流渠道、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个性特点,建立家园沟通的基础。各班做好家长手机幼儿园开通工作,让更多家长通过智能手机随时随地能了解孩子在园情况。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上网的家长,要做好家园联系栏和通知告知工作,分门别类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工作。

各班要做好各自班幼儿个性特点、各项能力的评估。新学期幼儿能力培养的重点计划,特别是幼儿行为习惯方面为重点,对照上学期各年龄段幼儿的常规以及《3~6岁儿童发展指南》,做好班级幼儿能力培养计划,有针对性措施。并要与家长做好沟通,要让家长充分配合幼儿园做好孩子习惯养成培养。在课程安排上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教学计划和班级计划执行,做好过程的记录。各班开通手机幼儿园,增强与家长的沟通渠道,打造沟通及时的校园平台。

三、加强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学期重点抓新入职教师和入职X年内的教师。

四、做好环境创设,打造高雅的育人环境。

1、暑假对操场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寒假将对教学楼外墙和活动室和睡室进行全面改造,创建一个焕然一新的幼儿园。

各班要创建自己的特色,以幼儿参与为主,培养幼儿能力为主,展示幼儿才艺为主。

3、人文环境:重高品质沟通,以互相学习和分享的心态交往,以欣赏的眼光看自己的同事,促大家共同进步和成长。公平的、用心地对待每个孩子。对家长友好、有自己的原则,以孩子的长远发展为基础,共同培育幼儿。

五、继续做好后勤服务:

控制好传染病、做好幼儿饮食管理。服务好老师、孩子和家长。根据新生和老生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家长讲座和家园互动工作。组织好年末亲子运动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创新。

六、做好省级园所评估准备,在资料档案管理上规范化。注重工作过程资料的整理、活动成效的总结以及幼儿园发展态势的分析。以打造省级幼儿园为标准,黄埔区质幼儿园为目标,建立区域高知名度,为更多的家庭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学位。

幼儿园园长班级管理改进措施工作计划【篇二】

一、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教工大会,宣布新的学期计划和实施要点,讨论全园大事、教工福利等问题。

2.资料室、保健室、总务室向各班分发所需的教玩具、学习用品、清洁消毒材料、备课笔记本,等等。更多工作计划小编推荐

小学数学培优补差目标与措施工作计划 【分享】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新的工作即将来临。我们需要开始书写工作计划了。我们要写好小学数学培优补差计划才能更好的在下一阶段的工作轻装上阵!您知道小学数学培优补差的计划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小学数学培优补差目标与措施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小学数学培优补差目标与措施工作计划(篇一)

1、引导学习困难学生正确认识自我

学习困难学生不善于自我评价、自我判断和自我反应,因而容易降低学习目标,放弃坚持不懈的学习努力。教师有责任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形成恰当的自我意识。帮助他们寻找学习困难的真正原因,以利于取长补短,摆脱学习困难的困境。

2、培养良好的学习态度

正确的学习态度是提高学习成绩的重要因素。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一般学习较为持久、认真,即使是自己不感兴趣的科目和内容,他也可以对它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克服困难,坚持学习。所以在激发学生兴趣的同时,要注重学生学习态度的培养。

3、优化课堂教学的手段

学习困难学生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因此他们的转变也只能是逐步进行的,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教学由易到难,使学生层层有进展,处于积极学习状态。师生活动交替进行,多为学生提供自我表现的机会,对学生进步及时鼓励,发现问题即刻纠正。对待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4、教育他们学会如何学习。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习困难学生的最大困难是不知道如何学习,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学习的关键应该是掌握学习策略。应结合语文学科的知识特点,帮助他们掌握控制自己知觉、注意、记忆和思维活动的普通认知策略、解决本学科问题的特殊策略、反省认知策略和学习努力程度调控策略等,对学习困难学生改进学习肯定是有益的。

5、激发好奇心,引发求知欲。

在讲授教学内容之前,先提出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实际生活问题,引起他们的好奇心。为学习困难学生创设问题情境,问题要小而具体,新颖有趣,有启发性,并有适当的难度,使他们“跳一跳摘到桃子”。引发学习困难学生的求知欲,也要注意知识的积累。他们的基础知识较差,只有当某一知识领域内的知识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才有可能使他们对这一领域的知识产生求知欲望。

6、加强个别辅导,提高个别辅导的质量

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课堂教学中要能照顾到这些学生,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对在课堂上没有解决的问题,老师帮助补缺。为了补缺补差,我们要利用空堂课、自习课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补课。作业要做到区别对待。还应积极开展同桌教学,伙伴教学,合作教学,以优带差,帮助他们一起进步。

学习困难学生的问题通常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而是在多年批评声中、训斥声的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很少被人表扬和赞许,逐渐产生悲观、失望、缺乏自信等消极情绪。“哀莫大于心死”,这就要求我们对他们特别厚爱,要化腐朽为神奇,要把这些生锈的锁一把一把地打开,用真诚唤醒他们的自信,用挚爱催生他们的自尊,鼓励他们抬起头来走路。因此,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的存在,平等对待每位学生,经常与学生沟通。对他们的点滴进步,哪怕是微小的进步也及时肯定和表扬,进步大的还要奖励。

8、给予学生成功的机会

学习困难学生遭遇到的各种挫折和失败甚多,容易体验到焦虑不安、气愤等消极的情绪。这些消极情绪反过来又阻碍他们的学习。相反,成功感却能使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学习,增加学习兴趣。学习困难学生并非什么都差,他们往往具有某些别人比不上的长处。我们的老师应创造条件让他们展露自己的特点,包括课内增加学生动手、动口、阅读的机会,课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兴趣活动,使他们在享受成功体验后,努力改变他们其他方面的落后状态。

小学数学培优补差目标与措施工作计划(篇二)

新世纪呼唤新课改,当前,小学数学教学正处在一个大的变革之中,作为教师,我们要努力探讨如何在数学教学中进行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如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不一,要想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创新数学课堂,就要切实抓好班级的培养补潜工作。

一、思想方面的培优补差。

1、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和学生谈心,关心他们,关爱他们,让学生觉得老师是重视他们的,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了解学生们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从而根据学生的思想心态进行相应的辅导。

2、定期与学生家长、班主任联系,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课堂等各方面的情况。

二、有效培优补潜措施。

利用课余时间,对各种情况的同学进行辅导、提高,“因材施教、对症下药”,根据学生的素质采取相应的方法辅导。具体方法如下:

1、课上潜能生板演,中等生订正,优等生解决难题。

2、安排座位时坚持“好潜同桌”结为学习对子。即“兵教兵”。

3、课堂练习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必做题”——基础题,第二层:“选做题”——中等题,第三层“思考题”-——拓广题。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4、优化备课,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尽可能“耗费最少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做好培优补潜工作。备好学生、备好教材、备好练习,保证培优补差的效果。精编习题,习题设计注意:有梯度,紧扣重点、难点、疑点,面向大多数学生,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巩固“双基”,有利于启发学生思维;习题讲评要增加信息程度,围绕重点,引导学生高度注意,有利于学生学会解答;解答习题要有多角度,一题多解,一题多变,多题一解,扩展思路,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和变通性;解题训练要讲精度,精选构思巧妙,新颖灵活的典型题,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题,练不在数量而在质量,训练要有多样化。

5、布置好习题,注意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建立学生学习档案。

三、在培优补差中注意几点:

1、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纵容优秀的学生,一视同仁。

2、根据优潜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方案,优秀生可以给他们一定难度的题目让他们进行练习,潜能生则根据他们的程度给与相应的题目进行练习和讲解,达到循序渐进的目的。

3、专研教材、讲究教法,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上复习课时,把知识进行比较,把知识系统,便于学生掌握;上习题评讲课时,做到既评又讲,评有代表性的学生答题情况,讲知识的重点、难点。做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极大的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对于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及时地检查,并做出评价。不定期地进行所学知识的小检测,对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随时调整教学方案。

5、经常与家长联系,相互了解学生在家与在校的一些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作业情况,培养学习兴趣,树立对学习的信心。

优等生的情况及提高措施:

许多优生成绩发挥不稳定,时好时坏,关键还是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

根据上述情况,本学期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1、在上学期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思维训练”,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

2、课堂教学中,鼓励优等学生自主探索、自我尝试,使他们的创造思维能力得到不断增强。

3、作业练习既要面向全体学生的,又要兼顾提优补差。对于书本、随堂练习、一课一练等作业,可分层要求。如*号题,有些学生要做,有些学生不要做。有些要求用一种方法就够了,有些学生要求用多种方法解答。

4、鼓励学生在爸爸妈妈的支持下,另行自我发展。

培优辅差计划和主要措施:

1、培优重在拔尖,辅差重在提高

2、课堂上有意识给他们制造机会,让优生吃得饱,让差生吃得好。

3、课外辅导,利用晚修,自己课的时间,组织学生加以辅导训练。

4、发挥优生的优势,指名让他带一名差生,介绍方法让差生懂得怎样学,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

5、对于差生主要引导他们多学习,多重复,在熟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方面要花大力气。

6、优生要鼓励他们多做创新的事情,在知识的运用上多下功夫。

小学数学培优补差目标与措施工作计划(篇三)

以教师特别的爱奉献给特别的学生。“帮学生一把,带他们一同上路”。对差生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以最大限度的耐心和恒心补出成效。

从学生的整体水平上看,优生并不多,如:xx,xx等同学,他们的特点是:学习兴趣高涨,上课善于动脑思考问题,踊跃发言。对这些同学除学好课本知识外,应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对他们进行个别辅导,在课堂上多提问,并找一些难度大的问题帮助他们理解,提出新要求,多鼓励他们读一些课外书,开拓他们的思路,发展他们的能力,使优生更优。

对于学生困难生,如:xx,xx等同学的特点是:基础差、上课走神、不认真听讲、学习目的欠明确、学习积极性不高,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就连书本知识也学不好,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因地制宜,对他们个别辅导,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树立起学习的`信心,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使后进赶先进,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培优补差”工作措施

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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