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等级如何到残联重新申请补贴?

我国政策不断变好,对于社会残疾人、贫困户都给予了帮助,这也是为了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因为身体的缺陷会导致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而我国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这对于残疾人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2021年对于残疾人的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1年残疾人补贴政策,残疾人每月补贴多少钱一个月,2021年大幅度提高残疾人补贴。

2021年残疾人补贴政策

每个地区的残疾人补贴新政策是不一样的。比如,2021年上海市提高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上调至每人每月410元,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29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被评为一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50元。

因此,2021年各地残疾人补贴应咨间主管部门,或到民政部门官网查询。

2021年残疾人每月补贴多少钱?

1.湖南残疾人每月补贴标准

从最初的每人每月单项50元标准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单项65元,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效果,帮助更多困难残疾人脱贫。

2.天津市残疾人每月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非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北京市残疾人每月补贴标准

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2021年残疾人补贴在哪领?

一般来说,残疾都分为一定的等级,等级越高,证明残疾程度越大,可以领取的补贴也就越多。目前我们这里的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每月80元,二级残疾每月50元,三级残疾每月30元,四级残疾每月20元。这项补贴一般会直接打到农民的折子里边,因此农民也不用担心领取的问题。

要办理残疾人证书,农民首先应该到当地的县级医院去做一个残疾鉴定,然后医院出具一个医疗诊断认定后方可获得。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将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书和鉴定书等填写完成后交由当地的残联部门进行初审,初审没啥问题之后再次进行上报,到县一级进行复审,如果没啥问题的话就会进行批复,批复之后,农民就可以领取残疾人证书,到时候每个月就可按时领钱啦!

虽然残疾人补贴不是很多,但对于农民来说,是国家白送的钱,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后将同步上调。因此符合条件的农民要及时申请,每个月还能按时领取补贴,切莫因为错过了时机而白白遭受损失!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2.低保家庭外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另外,残疾人最主要的就是这两项补贴,一项是生活补贴,有22个省份处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间,10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另外一项是护理补贴,有18个省份处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间,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

2021年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的程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农村的低保是给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的保障。农村的低保也需要结合实际,倾听农民的声音,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残疾人低保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农村的低保是给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的保障,在农村很多人的儿女都进城买车买房了,日子也可以说是过的风风火火。儿女健全,已经不符合低保标准却还在一直享受着低保政策,这样是不能在继续领取低保的。

  农村都热衷于盖房,修缮房屋,很多人因为修盖房屋都超过自身承受水平,更多的是为了盲目攀比致贫,这类的人也不能享受到低保了。

  懒汉哪里都有,农村也不例外。这种人有地不种,有劳动力不干活,不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吃饭,因为懒导致家里面过的穷困潦倒。懒惰的行为不可取,自食其力才最为重要,低保可以保证一时,却不能永久。

  在农村低保还存在各种现象,这些人伪造证件申请低保,还有通过亲戚朋友职位便利办理低保。这样的事情也会进行查处。

  农村的低保也需要结合实际,倾听农民的声音,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有下面六种情况之一的,都吃不到低保

  (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

  (二)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

  (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

  (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二)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的。

  (四)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六)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

  一、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二、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三、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五、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农村低保金的发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残疾人医保优惠政策: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及优惠内容

  一.残疾人医保优惠对象

  1.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低收入残疾人;

  二.残疾人医保优惠等级

  1.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2.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三.残疾人医保优惠补贴标准

  1.多数省份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700多元;

  2.多数省份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或100元;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300元。

  四.残疾人医保补贴申请对象

  2.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赡养、抚养和扶养人;

  3.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委托人。

  五.残疾人医保申请流程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

  国家和社会对保障、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有哪些职责?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扶助,包括在政策、物质和精神等不同方面提供扶持和帮助。救济,则是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接济、补助。供养,是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国家、集体和社会组织对他们实行长期供养、救济。而举办福利安置收养机构,则是安置收养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一种有效途径。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赣州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赣州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

三、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填写《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级残联审核。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县级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级残联存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残联,并告知原因。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汇总后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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