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宪法宣誓制度修订的会议是什么

一、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由来

宪法宣誓制度由来已久,其最早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是在18世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这对后来各现代法治国家的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起源可考究于辛亥时期。1912年元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庄严宣读了大总统誓词:“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谨以此誓于国民”。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这是第一次将国家元首置于公仆之位,这也为中国宪法宣誓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前三部宪法均没有确立宪法宣誓制度,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国家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直至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宪法宣誓制度这一概念,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终于步入正轨。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的形式实行宪法宣誓制度。随后,全国人大将这一制度正式写进宪法,《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从此,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二、我国宪法宣誓的现状

我国宪法宣誓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宣誓仪式可分为两种方式:单独宣誓与集体宣誓。集体宣誓相较于单独宣誓,更加肃穆,更加庄严,更加具有凝聚力。

检察院和法院作为适用法律最主要的两个国家机关,是较早开展宣誓活动的。法检两个部门在解决社会纠纷时,不仅要追求实体正义,也要追求程序正义,而对宣誓仪式的严格遵守,恰恰表明了检察院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维护社会正义的决心,能让社会更加直观、更加真实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因此,最高检和最高法早在宪法宣誓入宪之前就率先开启了宣誓仪式化的进程。自宪法宣誓制度正式确立下来后,全国各级地方检察院和法院每年也都会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我国宪法宣誓制度虽然是在近几年才确立的,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宪法宣誓活动具有从司法机关到全部公职机关,从就职宣誓到宪法宣誓的发展趋势,关于宪法宣誓的国家机关报道也逐年增加,宪法宣誓活动逐渐成为常态。但是我国宪法宣誓制度是在较短时间内确立的,宪法宣誓活动目前并没有规范的组织形式,在实践中会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例如:

1、部分地区和机关的宪法宣誓活动的实施不容乐观,个别人员甚至对宣誓存在抵触情绪。目前不少民众甚至部分公务员认为我国的宪法宣誓只是走走过场,并没有实际意义。究其直接原因是他们对宪法的认识还不够,缺乏宪法思维。

一方面,这些现象折射出我国目前的宪法教育还不到位。宪法教育对于培育公民宪法信仰具有重要意义,世界上宪法信仰强的国家都极其重视宪法教育。俄罗斯、日本等国将宪法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美国的宪法教育是其公民教育的重点和核心。个人认为,我国宪法教育应以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对社会具有带头示范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要突出权力源自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宪法意识,树立依宪执政的理念。

另一方面,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是通过基本法律和法规间接地去实现,公民很难在现实生活中直接感受到宪法的权威,从而也就不能理解宪法宣誓仪式的庄严。法律权威的树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靠武力和强制力让人们被动地接受,二是人们因为认同而自愿主动地接受。后一种方式是人们出于内心的拥护而接受,树立权威的根基更加牢靠。“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在普通公民心中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宪法就应该不只是停留在书面上的宪法,而应该在实施中彰显权威,让宪法的权威真正在民众心中扎地生根。党的 19大报告和 2018 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维护宪法权威”, 这就是在我国要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这表明在我国实施宪法救济存在可能,这对实质上树立宪法权威具有现实意义。

2、我国宪法宣誓仪式尚存在公开性不够,公众认可度不高的问题。原因有二,首先,地方宪法宣誓仪式一般是在机关单位的礼堂或者会议室中进行,即使是在户外进行,也缺乏公众参与,因为缺乏公开性,宪法宣誓仪式因此缺乏良好的社会效果。其次,环顾世界各国,宪法宣誓仪式一般是公职人员当选或者被任命后,正式就职之前向社会进行政治表态所进行的活动,庄严的仪式使权力的转移更具合法性、公信力。但我国官员被正式任命以及宪法宣誓之前就已经进行了权力的交接,这是出于避免权力空位,更好地管理社会的考虑,但这也不可避免地让宪法宣誓活动神圣的象征意义有所缺失,让部分公众认为公职人员就职时的宪法宣誓只是形式化的活动,并不具有实质意义。

我国宪法宣誓公开性不够以及形式化的特点,让该仪式更像是国家工作人员对着宪法的“自说自话”。但实际上,我国是人民主权国家,宪法宣誓的对象应当是人民:一方面宪法宣誓是宣誓人向人民表达对宪法的敬畏,自愿接受人民监督,以及遵守法律的决心;另一方面宪法宣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向人民传递公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公权力受制于宪法的法律意识。因此,我国宪法宣誓活动应当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同时应当去“形式化”。

3、有关宪法宣誓的法律规定不全面,各地、各机关组织实施方式千差万别。国家层面上,仅宪法第27条第三款以及《宪法宣誓决定》对宪法宣誓有规定,且规定比较宏观、粗略,对于宪法宣誓仪式如何公开、如何着装、各地方何时宣誓、宣誓纪律等都未作规定,另外我国监察委在时间上产生于《决定》之后,因而《决定》未将监察委列为宣誓主体。据此,各地、各机关宪法宣誓仪式实施方式千差万别,仪式的不统一不规范,必然会减少宣誓的庄重感和仪式感。

    三、对我国宪法宣誓活动未来发展的几点探讨

搜索知网上有关宪法宣誓的学术讨论,很多学者都认为宪法宣誓的主体应当进行扩大,应该与《监察法》的监察对象相对应,实行公务人员全覆盖。但个人认为该观点不是很合理,理由如下:国外宪法宣誓者一般都是担任国家重要职务的人员,例如政府首脑、高等法院法官和检察官等。也有一些国家在宣誓主体范围的规定上更广一些,如美国宪法规定,除总统当选后执行职务前必须宣誓外,国、州议员以及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应当宣誓拥护宪法。但我国相较于宣誓主体范围更广的国家,宪法教育、宪法信仰目前还没有较强的公民根基,此时盲目扩大宪法宣誓的主体,更像是以强制的形式让人们被迫接受宪法的权威。“我的舌头发了誓,但我的心没有发誓。”因此,个人认为在我国宪法教育、宪法信仰尚未真正扎根于民众心中之前,盲目扩大宪法宣誓主体,并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

  2、宪法宣誓仪式制度完善

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的必经程序,对权力主体转换身份、心理有重要的暗示作用,是权力交接合法化的重要见证,需要有明确具体的程序规定,并应当严格执行。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建立时间较短,相关规定尚显粗。现阶段我国尚存在宪法宣誓时间不统一、宣誓不公开等程序性问题,这减损了宣誓仪式的权威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宪法宣誓程序性相关规定。个人建议作出以下改善:

首先,目前我国各地宪法宣誓时间各有差异,有些规定就职时宣誓,有些规定任命通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宣誓,这些参差不齐的规定,使得宪法宣誓的程序执行看上去比较随意,有碍于宪法权威的建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权力交接时间各有差异,如果将宪法宣誓时间机械地固定在具体某月某日,肯定过于机械,笔者认为将宪法宣誓时间规定在宣誓人就职时即进行宣誓可以减少相关会议组织程序,具有一定合理性。

其次,我国宪法宣誓程序公开程度不够。国家机关可以依职权主动邀请媒体、公民、组织参加,公民也可以申请主动参加。

尽管不能否认的是,对宪法的信仰才是支撑宪法宣誓仪式的内核,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宪法宣誓仪式本身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法治中国做出的一次重要尝试,对我国民主法治具有积极意义。我们期待我国宪法宣誓仪式能够更加完善,能够与我国本土法治相融合,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其特有的精神力量!

题目所在试卷参考答案:

思 想 品 德 参 考 答 案

二.11.①因为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必答);②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④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⑤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每点1分)

12.(1)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2分)

(2)①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②坚持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③西部大开发,④援藏工程,⑤少数民族扶贫专项贷款等(每点1分)

13.(1)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讲节约、适度消费,讲环保、绿色消费。(每点1分)

(2)①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②我国面临严峻的资源形势;

③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④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每点1分)

三、14.(1)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面临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科技总体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任有较大差距;我们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总体小康;看病难、上学难等民生问题……(每点1分)

(2)我国坚持改革开放(必答);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每点1分)

(3)①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像结合,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1分)

②我国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能力是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我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1分)

15.(1)源远流长、博大精深(1分)

(2)有利于我国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

有利于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国策(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有利于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每点1分)

(3)承担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体举例均可(每点1分)

四、16.(1)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分)

 (2)国家: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

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民族精神;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1分)

      个人:有利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实现个人梦和中国梦……(1分)

社会: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1分)

  (3)一个例子1分

  • 科目:困难 来源:学年重庆市九年级上学期12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探究题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将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宣传,我校将举行以“法治校园行”为主题的一系列实践活动。

    (1)活动一:十八大以来,徐才厚、周永康、刘铁男等一些高官纷纷落马。在本次校园实践活动中,同学们观看了相关的反腐纪录片。

    请回答:国家依法惩治腐败说明了什么?(2分)

    (2)活动二:学校还将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由九年级学生向七年级、八年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假如有一位低年级同学向你提出了“为什么国家如此重视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问题,你该如何回答?(2分)

    (3)活动三: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假设你将在国旗下带领全校同学向“宪法”宣誓,请写出你的宣誓词。(2分)

  • 科目:中等 来源:学年重庆市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简答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

    请简要分析我国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4分)

  • 科目:困难 来源:2015届江苏徐州市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思品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某校学习小组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展探究活动,同学们搜集了如下信息,请你参与其中,完成相关问题。

    信息一: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1)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6分)

    信息二:《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强调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更是向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2)简述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6分)

    信息三:“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制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3)青少年应怎样树立法治信仰?(3分)

  • 科目:困难 来源:学年江苏常熟市初三上学期第三次质检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材料一:苏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中的数据:

    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比去年增长(%)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注:2012年苏州市国内生产总值比去年增长10%

    材料二:2014年10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次会议上通过 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还指出“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反映了哪些经济信息?(4分)

    (2)结合材料二,用“做守法公民”相关知识,就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提出你的设想。(4分)

    (3)用“拥护党的领导”相关知识,指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者的联系。(2分)

  • 科目:中等 来源:学年山东济南槐荫区初三一模考试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探究题

    材料一:2014 年10月23日,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鲜明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材料二:张丽同学摘抄了《决定》的部分内容:

    摘抄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摘抄2: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材料三: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首次写入生态保护红线、设计按日计罚制度、增加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1)结合上述材料,说说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原因。(6分)

    (2)材料二中张丽同学的摘抄体现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哪些基本要求?(4分)

    (3)根据材料三,结合我国的国情,谈谈实施“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意义。(12分)

    (4)“修订后的环保法”将每年6月5日定为环境日。作为青少年,你打算怎么做?(8分)

  • 科目:简单 来源:学年重庆第七中学初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单选题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①有助于加强宪法实施,切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②有利于传授宪法理论 ,普及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

    ③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 科目:中等 来源:学年江苏扬州市高邮初三一模考试思品试卷(解析版) 题型:探究题

    材料一:我国快速而神奇的发展进程,带来经济发展奇迹,也带来六千万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父母之痛,是教师之痛,也是我们的时代之痛。

    有辍学的愿望最终复学的

    受到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的

    隔代教育、不愿与父母交流的

    犯罪儿童占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

    材料二: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大序幕。《决定》强调依法治国首先就是要依照宪法治理国家、依照宪法执政。提出了“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等新的举措。

    (1)材料反映出留守儿童的哪些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主要是因为什么缺失造成的?(3分)

    (2)阅读两则材料后,李步青同学认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先就是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请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评析李步青同学的观点。(6分)

  • 科目:困难 来源:学年河南三门峡市初三中考一模考试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探究题

    材料一: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材料二:《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强调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更是向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思考下列问题:

    (1)建设法治国家为什么离不开党的领导?(至少两方面,4分)

    (2)请你说说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两个方面即可,4分)

    (3)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青少年应怎样树立法治信仰?(2分)

  • 科目:压轴 来源:学年浙江杭州市初三3月模拟考试思品试卷(解析版) 题型:探究题

    材料一: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材料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材料三:某班在为如何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的讨论会上同学们各抒己见。以下为两个同学的观点。

    (1)材料一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些道理?(3分)

    (2)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为什么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3分)

    (3)你如何看待材料三中两位同学的观点?(4分)

  •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7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将12月4日确立 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加强对 宪法的学习和宣传,我校将举行以“法治校园行”为主 题的一系列实践活动。

    活动一   十八大以来,徐才厚、周永康、刘铁男等 一些高官纷纷落马。在本次校园实践活动中,同学们 观看了相关的反腐纪录片。

    (1) 请回答:国家依法惩治腐败说明了什么?

    活动二   学校还将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由 九年级学生向七年级、八年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讲。

    (2) 假如有一位低年级同学向你提出了“为什么国家 如此重视宪法,设‘国家宪法日’ ”的问题,你该如 何回答?

    活动三   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假设你将在国 旗下带领全校同学向“宪法”宣誓,请写出你的宣 誓词。

宪法宣誓制度是哪一个宪法修正案

1、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规定: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导读1、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规定: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规定: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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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制度是哪一个宪法修正案

1、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规定: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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