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结构有没有底?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梅冲湖路(新蚌埠路-喻湾路)道排工程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梅冲湖路(新蚌埠路-喻湾路)道排工程项目招标补疑1??????????项目编号:2022BFXGZ00648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1修改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仅对控制价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 ;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详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数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确定。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文件评审标准增加:

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对于招标人发放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文件格式增加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第 页共 页

说明:1.本表由投标人编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作为评标委员会需评审的内容。

2.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列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且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4.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该页可放置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本工程措施项目费费率和不可竞争费费率按“市政工程取费标准”中“道路、排水、桥涵”的费率计取;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其措施项目费费率和不可竞争费费率按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梅冲湖路(喻湾路-新蚌埠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全长约3.214k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4.5米+机动车道15米+中央绿化带4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4.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4米=6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电排、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1. 土石方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含道路、排水、交通、电排、照明、绿化、综合管线)土石方开挖、回填、弃置等所有内容。

2. 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等附属工程所有内容。车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为6cm仿石砖面层。已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下面层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层;已建人行道原面层拆除后重新铺设PC仿石砖;已建侧石及树池全部更换。

3.桥梁工程:桥面沥青铺装层、伸缩缝、人行道及栏杆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尚余工程量表)。

4.排水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雨污水系统,新建雨水d500~d23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长约4172m,新建污水d500~d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长约3681m。主要包括雨污水管道敷设、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井圈加固等所有内容。已建雨水管道清淤疏通,非开挖修复,检查井(雨水口)升降、更换井盖座、井周加固;已建污水管道清淤疏通,部分管道废除新建,检查井升降、更换井盖座、井周加固。

5.交通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交通标志牌、交通标线,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综合系统、高清监控系统、违停抓拍系统、管线手井及设备等所有内容。已建管道保留利用,手孔井更新为混凝土整体预制井。

6. 电排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管道敷设(含包封)、钢筋混凝土工井、手井等所有内容。已建排管工井升降、更换井盖座、井周加固。

7. 照明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管道预埋、手孔井、电缆敷设,灯杆灯具、配电箱及箱变(含高压进线及电源报装)采购安装等所有内容。

8. 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绿地整形、绿化栽植及养护等所有内容。绿化养护等级二级,施工期成活养护清单控制价按1个月,施工期保存养护清单控制价按3个月,日常养护期按8个月。

9.图纸已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

9.1道路工程:图纸标示需完善的机动车道面层范围内路基及面层以下结构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9.2排水工程:图纸标示现状管道、检查井及已建路面段雨水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除井盖座更换、井周加固)。

9.3桥梁工程:桥梁桩基、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及混凝土铺装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实施的内容具体详见尚余工程量表)

9.4交通工程:已建人行道段预埋管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以暂定工程量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1电缆:路灯配电箱进线电缆为VV-1kV-4x95,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Pe100套管敷设(过路采用DN100热镀锌钢管,C15砼包封)、道路及绿化破复、管沟土石方挖填及余方弃置等所有内容,工程量暂定1500m,列入007梅冲湖路(新蚌埠路-喻湾路)照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2电缆:项目竣工至箱变正式启用报装路灯正常使用,需要从附近路段现有箱变接入电源,接入电缆为VV-1KV-4x25+1x16,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Pe63套管敷设(过路采用DN100热镀锌钢管,C15砼包封)、道路及绿化破复、管沟土石方挖填及余方弃置等所有内容,工程量暂定4500m,列入007梅冲湖路(新蚌埠路-喻湾路)照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本项目暂列金额为500万元,计入001梅冲湖路(新蚌埠路-喻湾路)土石方工程其他项目清单,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3.执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及其金额如下:

3.1 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无

3.2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无

3.3 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无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3.4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采购、保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此费用。

(三)按项列入清单的内容,标后不予调整:

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按项计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无

(四)补充图纸及修改图纸的说明:

本工程在第一次发放图纸后,有补充图纸,清单控制价以最新发放的定稿版图纸为计算依据,具体详见图纸目录。

(五)总承包服务费:无

(六)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报价还须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慎重报价。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投标人必须符合有关文件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针对本工程所作出的安全、文明措施,必须符合合肥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求。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至工程竣工移交。为有效做好扬尘防污染治理,要求在工地围挡出入口必须配备泥土机冲洗台(4米*6米*1.3米,设三级沉淀池、自动喷射装置),对渣土车进行冲洗,施工沥青时必须配备真空吸尘车对作业面进行清扫,以及红线外土方覆盖或撒草籽扬尘防治,围挡设置标准、文明提示和警示标志、标牌等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过程需严格落实,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扬尘防治增加费内,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施工便道和居民通行便道新建、维护及拆除等费用项目:施工便道和居民通行便道(施工期间需确保沿线单位、居民出行修建通行便道,方案需报交警、属地政府、城管等部门审批),含修建道路施工期间交通导行疏导员、便道新建、维护及拆除等费用,工程量、运距、渣土费、土源费、保洁费及其他一切辅助措施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施工便道的规格、材料等具体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本工程实际需求及招标人需求,包含维护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3.管道交叉保护费用,施工范围内管道交叉垂直净距小于规范要求时,需采取保护措施,具体措施需满足设计要求,投标人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4.施工范围内所有综合管线及杆线的保护、移位,所有综合管线检查井升降、加固、井盖座更换,杆管线保护所引起的临时支护等保护费用,杆洞等回填处理(迁移后的杆洞回填需满足设计需求)产生的费用,上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5.为确保施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需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监测,沉降、变形监测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定期出具监测报告,监测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计算,上述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6.沟槽开挖存在深基坑作业,在施工中需充分考虑施工的安全性和周边住户、建筑(构筑物)安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钢板桩等),包含深基坑支护的方案优化设计、审图、专家论证、施工等,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7.混凝土检查井筒无论采用现浇还是预制,检查井筒壁厚度除要符合设计规范外最薄厚度不得低于15cm;同时,为保证排水管道质量,每种管径砼管道,按照不低于工程量5%抽检比例进行破坏试验检测管道强度及配筋,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8.排水工程施工一段检测一段,中标人需委托专业公司,对完工管道进行成像 CCTV 检测(采用管道机器人、电法测漏仪、声呐检测成像系统、潜望镜 QV 成像检测系统等检测设备)并提供成套影像资料,作为验收和移交的附件资料(排水工程需满足合肥市排水导则及网格化普查等有关要求)。因上述要求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须详细了解合肥市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9.对老管道进行加固、改造,新建管道与旧系统的连接、上下游管道的清淤及疏通:雨污水管道、箱涵和其他管道等清淤、疏通、增加管线、增加管配件、更换老旧管线、改造维修管井、凿洞进井并修复;对老管道在开挖过程中进行加固、改造;原管位重建新管道时的临时排水;现状保留利用以及新建与原管道衔接时的临时排水截流、上下游管网及检查井需清淤、疏通,管道清淤范围为上下游 300 米范围,施工前应调查并探沟明确,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并确保验收移交。

10.考虑到施工质量及安全,所有过路弱电管线均应采用大于 4mm 的镀锌钢管;另外,工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执行《新站高新区重点局市政及生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并确保验收移交。

11.所有过路管道,管位位于道路路床和路面结构层范围内的(图纸设计中雨水口连接管除外,雨水口连接管按照图纸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包管实施),全部采取 C20 混凝土包管;构造物与路基结合部位,以机械夯实为主、人工夯实为辅,管顶回填 50cm 以上必须采用机械静压,以此满足路基压实度和承载力要求,保证路基稳固。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2.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须配合供水、供热、供电、燃气及弱电管网等施工。施工时确保施工和配套的管线同步施工,对上述的管线施工时,投标人必须采取探沟方案,调查周边管线埋设状况,避免对已埋供水、供电、燃气及弱电管网等管线造成破坏,开挖后需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加固保护措施采取镀锌钢管套管和 C20 混凝土包管。施工范围内各种管线施工配合费,对于其他分包及参建单位,中标人需及时无偿提供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进出场道路等;同时,中标人需对相关单位施工完成的检查井、管道等进行保护,避免施工造成损坏,损坏部分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对于预埋管线回填(含有关工井破坏恢复),因回填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管线损坏(含有关工井破坏恢复),需重新更换所产生的二次开挖回填仍然由中标人实施;另外,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交叉施工降低施工效率所产生的费用,以上费用投标人需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3.投标人在施工前必须对雨污水、供电、供水、弱电等专业管线的位置进行综合考虑、把关、召开管线综合协调会,严禁在侧石位置布置各种井盖,否则由投标人对井盖进行移位、加固、升降等,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14.本项目施工需到城管、燃气、供水、供电、属地政府等部门或单位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涉及到既有道路衔接施工、排水衔接施工、围墙影响、周边房屋及其他在建项目驻地影响施工,需充分考虑外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所导致的功效降低及执行环保措施、安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周边住户出行方便,上述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5.临时交通组织设施:本工程的交通导行方案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需要在道路全线安装封闭围挡,封闭材料、封闭形式及安全性均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应做好行人、社会车辆的通行、交通警示、疏导工作,在相关路口须按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立警示牌、导向牌、公示牌、太阳能信号灯、临时照明等,包含封路、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人员数量及相关要求按照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等。为防止交通安全隐患,在道路交口信号灯未安装完毕就通车放行的情况下,道路施工单位负责各通行交口处必须设置移动式信号灯,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同时,根据合肥市有关文件要求或业主需要,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围合的完整性,并按要求张贴宣传广告及标语相关费用均需考虑到投标报价中。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16.该项目必须采用样板引路选择代表性节点位置进行样板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绿化样板段不少于 100 米,节点花境样板不少于 1 处、路灯样板不少于 1 盏。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17.交口处交通信号灯、路灯及各种交通标志在施工前投标人必须现场定位,或者配合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现场定位,经监理、业主等各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8.中标人负责“包验收、包移交”。路灯、交通等工程验收与市政管养、交警等主管部门协调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9.按照《合肥市市政管线探测技术导则》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提供所承担施工的地下管线竣工资料电子版文件,满足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的移交要求。同时执行合建[2021]32号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2020 年修订)》的通知,所涉及的档案扫描费用,竣工验收材料电子、声像等档案费用,含在相应工程报价中,不单独计算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20.周边产权单位的围墙、绿化、道路及天网工程杆件的拆除与恢复:施工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周边产权单位的围墙、绿化及天网工程杆件的协调、拆除、清运、恢复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1.施工水电接引:包括自来水开口、接引、自发电等全部内容,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2.第三方功能检测:依据相关标准、项目设计文件等对项目质量、安全、功能等进行全方位检验,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监控系统、机房、施工外场等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3.施工范围内清单中已列明具体工程量的拆除内容外的所有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附属、各类杆管线、检查井、公交站亭、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电警、监控、路灯、挡车柱、围墙、挡墙、护坡、广告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基础、建筑物、构筑物、化粪池、垃圾池、各类圬工、废弃地被及色块等,其中路灯及交通杆件拆除后的资产需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均由中标人实施,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4.本补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疑为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

1.本项目土方开挖、运输及运距:

1.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土方清表后挖方不考虑利用,排水、电排、照明及交通沟槽土方用于管沟回填、余方弃置方案计算。

1.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余土外弃运距按5公里计算,借土运距按1公里计算,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项目周边取、弃土点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报价,费用包干,中标后不予调整。

1.3本项目土方运输中产生的涉及渣土消纳处置、土场费、土源费、保洁费及相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2.综合管线沟槽回填及余方弃置如何考虑?

答复:综合管线沟槽开挖及管道基础部分回填由专业管线单位实施(燃气管道基础中粗砂由中标人实施),基础以上沟槽回填(纵向非过路沟槽回填6%石灰土、过路沟槽回填C20砼,另燃气采用中粗砂包管至管顶以上30cm)及沟槽余方弃置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实施,全线综合管线按6道考虑,回填6%石灰土合计11250m 3 ,回填中粗砂2969m3,回填C20砼合计3846m 3 ,余方弃置合计11394m 3 ,工程量一次性包死,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答复:清表量不包含此段路床灰土挖除量,此段灰土挖除量含在挖方量中。

1.2挖方(27774m 3 )是否包含清表后挖方及路床反挖处理工程量?

1.3填方6%石灰土(73855m3)是否包含22+20~24+70段路床顶面下80cm灰土挖除重新铺筑工程量?

1.4填方4%石灰土、道渣石是否包含沟塘处理工程量?

1.5请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水泥搅拌站软基处理》相应工程量?

答复:本次设计范围内,桩号1+20-1+96段路基已施工完成;桩号2+73-5+30段南半幅道路已施工至路面,本次仅对北半幅路基进行处理,故该段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搅拌桩主要参数及工程数量表》中工程量的一半计入。不考虑试桩。

1.6请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浸水路基边坡防护》相应工程量?

答复:60米,边坡高度按4.5米。

1.7请提供新老路基拼接加强型单项钢塑土工格栅工程量?

答复:主要用于新老路基搭接处,按1000㎡列入清单。

1.8边坡植草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复:详见补图,植草护坡按15800㎡计入,养护标准同新建绿化。

1.9《结构衔接大样图二》中基层水泥混凝土强度是否为C35?

1.10封层设计说明中采用改性乳化沥青,路面结构设计图说明中采用乳化沥青,有哪个为准?

答复:采用改性乳化沥青。

1.11已建机动车道道、非机动车道沥青层及基层处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复:按业主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病害工程量计入,并应适当考虑现状非机动车道病害工程量。

1.12全线侧石是否均按新建考虑?侧石材质是否按原设计(预制混凝土)?

答复:全线均按新建考虑,侧石为C40预制混凝土。

1.13钢板桩支护是否采用Ⅳ型拉森钢板桩?

1.14已建段路面堆积的弃渣、垃圾清单控制价如何考虑?

答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合计2000m 3 ,计入清表工程量。

1.15电力、电信杆件迁改清单控制价如何考虑?

答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施工过程加固、保护及迁改配合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

1.16位于人行道上检查井井盖是否采用隐形井盖座?若采用请提供设计图纸及工程量?

答复:不考虑隐形井盖。

2.1 桥梁左幅大桩号增设栏杆,工程量表中栏杆基础混凝土为C30,桥梁设计图纸中为C25,以哪个为准?

2.2桥铭牌规格尺寸?

答复:200×50cm。厚大于3mm的不锈钢材质,颜色由业主指定。

3.2设计说明沟槽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采用4%石灰土回填,管道以上50cm至槽顶回填采用何种材料?

答复:采用4%石灰土。

3.3主要工程量表中雨水检查井参照06MS201-3和20S515图集,请明确?

答复:管径≥d1800的管道检查井采用20S515图集,其他管道检查井采用06MS201-3。

3.4主要工程量表中污水检查井均采用模块式检查井,请核实?

答复:污水检查井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详见06MS201-3。

3.5d800污水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是否同d1600机械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

3.6沉井结构设计说明封底采用C20混凝土,大样图为C15毛石混凝土,请明确?

答复:采用C20混凝土。

3.7截流井具体做法?井内是否设置相关设备?

答复:按常规三通检查井考虑,井内无设备。

3.8主要工程量表中图2:过路管包管图是否仅用于其他管线过路预留?

3.9钢板桩支护:(1)是否采用Ⅳ型拉森钢板桩?(2)钢板桩长度按多少米考虑?

答复:是,桩长按10m计入。

3.10设计说明中雨水管覆土超过4m、污水管覆土超过6m时,检查井为超深井,超深井详见结构图。请提供超深井结构图?

答复:超深井参照图集06MS201-3P28页,盖板选用06MS201-3 P26 2-2。井体与顶板均采用C30砼,抗渗等级S4改为S6,钢筋全部改为三级钢,井壁厚度由200改为250,底板厚度由220改为350,,,盖板厚度改为300,盖板改为上下双层配筋,盖板大小不变,盖板所有钢筋直径增大一级。

3.11出水口采用浆砌块石还是混凝土?

3.12已建雨污水检查井、雨水口本次完善主要内容如何考虑?

答复:检查井完善内容包括井筒升降、加固及更换井盖座;雨水口完善内容包括升降、加固及井盖座更换。

4.1交通-06(指路大样图)指路标志尺寸为,设计说明表7.2交通标志数量汇总表及结构设计图指路标志尺寸为,以哪个为准?

答复:指路标志板尺寸为;分车道牌板尺寸为。

4.2请提供F=3m车行灯结构设计图?

答复:此处车行信号灯按F=6m。

4.3手孔井是否拆除重建(按混凝土整体预制井)?

4.4位于已建段人行道、车行道处预埋管是否考虑利用?

4.5左转辅助灯基础尺寸标注不一致,请明确?

5.1工井及手孔井井盖座是否均采用六防宽边防沉降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座?

答复:工井采用六防宽边防沉降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座,手孔井采用五防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座。

5.2已建工井完善主要工作内容?

答复:已建工井完善内容包括井筒升降、加固及更换井盖座,局部工井井盖方改圆(详见平面图)。

6.1路灯专用箱变(100KVA)及其高压进线是否在招标范围?

答复:(1) 路灯专用箱变在本次招标范围,共计3台200KVA箱变。(2)高压进线为YJV22-8.7/10kV 3x95,含箱变报装等费用。(3)含箱变基础、围栏等土建费用。

6.2过路钢管是否需考虑采用C15砼满包处理?

6.3设计说明中杆灯光源为400Wx3,材料表为300Wx4,以哪个为准?

答复:应为400W×3。

6.4电缆保护管(PE管、钢管)是否为单根设置?

6.5路灯管线是否增设接线井?若增设,请提供数量及做法?

答复:设接线井,合计90座,采用混凝土预制成品井,同交通工程手孔井。

7.1麦冬是否包含树池内工程量?

7.2绿化平面设计图红榉952株,苗木表969株,以哪个为准?

答复:行道树952株,另贝玉路、交子路、五铢路交口中分带合计17株。本次行道树栽植于人行道外侧(绿线范围),设计图纸中树池取消,人行道按满铺考虑。

招标人名称: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月27日,由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组织建设、中铁大桥局施工的常泰长江大桥主桥基础6号墩沉井顺利完成封底混凝土浇筑施工。这是继3月8日主桥主塔基础5号墩沉井完成封底后实现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大桥沉井基础水下施工全部完成,即将进入水上承台及塔座施工。

  大桥6号墩钢沉井为新型减自重减冲刷台阶式沉井基础,平面呈圆端型,平面尺寸长95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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