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大非法集资案件省民营企业家冤案组在哪里?

万伟勋涉嫌诈骗案,历经9年,终从一审判无期徒刑变为重审判无罪。与命案的亡者归来、真凶出现而必然无罪不同,也与一些刑事案件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无法认定有罪不同,该案更多是在罪与非罪的性质上,在不同阶段、不同办案部门出现多轮迥异认识。在此过程中,该案出现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郴州、岳阳两地中级法院先后审理,湖南省检察院向湖南高院抗诉等各级司法机关全面介入的一系列司法程序。为何司法机关在犯罪的认识上会出现差异,该案9年的程序运转,有哪些经验教训?12月19日,万伟勋的辩护人之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介绍了该案办理过程中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以及民营企业家在经营中的刑事风险。万伟勋(中)和他的辩护人翟玉华(左)、王飞跃在湖南岳阳中院。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这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澎湃新闻:岳阳中院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万伟勋无罪的判决书,12月才正式宣告,当月,岳阳市检察院向湖南高院提交抗诉书。过了5个月,湖南省检察院作出了撤诉决定,又过了7个月,湖南高院同意撤回抗诉。这中间历时2年多,可见不同部门对构罪与否的认定是非常谨慎的。您和另一名辩护人王飞跃教授,一直作无罪辩护,万伟勋为什么不构成刑事犯罪?翟玉华:因为我们都认为,万伟勋案实际上是一个民事案件。2018年10月15日,彭子曦向郴州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其起诉的理由,跟岳阳中院刑事判决认定的无罪事实,是一个事实。这也说明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所以当年对万伟勋的刑事追诉是错误的。澎湃新闻:万伟勋案中确实有违民事主体间应当遵从的诚实信用问题。这种不诚信,如何会构成刑事案件中的欺诈?翟玉华:具体到万伟勋案,这涉及履行合同的问题。签订合同的前提是不是真的,合同的标的是不是假的,这才涉及诈骗犯罪。在这个案件中,这些关键问题都不存在。合同的内容是展览权的合作,而非古玉石买卖。所以古玉石是不是真的,不重要。古玉真假与展权合作是两码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所以,对万伟勋的指控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澎湃新闻:万伟勋与彭子曦的合作从一个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指控,当事各方都是受损者,该案带来哪些教训?翟玉华:最大的教训是各方面的诚信问题。中国文联下属的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秘书长方建文,他提供了假的古玉石文物,这是引起双方纠纷的根源。万伟勋如果自己亲自去检验和确认玉石真假,也许也不会出现后面彭子曦拿玉石真假来控告他诈骗的问题。此外,对于双方来说,签订合同要慎重,风险防控要重视。万伟勋与彭子曦的两个合作,都是合同还没签,彭子曦就打钱了。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应当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合同履行中可能会存在的市场风险。不能因怀疑和担心,就启动公权力来回避市场风险。本案中,如果不是司法力量的介入,民事合同本身是可以继续履行下去的。澎湃新闻:投资有风险,如何看待市场的风险问题?翟玉华:对市场主体来说,商业是个很严肃的事情。该案中玉石展的合作,彭子曦打钱打了4个多月后,才签的合同,探监项目的合作,在收钱后也只写个收条,收条才几句话?就把几千万投资的项目定下来了,这种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公权力来说,公私要分明。私主体的行为,公权力不能肆意介入,要介入也必须要按法律的规则来操作。“法院体现了它的担当和权威”澎湃新闻:万伟勋刑事被诉,办案程序存在哪些问题?翟玉华:程序上的硬伤是管辖权的问题。彭子曦去东莞市公安局控告,东莞警方没有立案,认为是民事纠纷。郴州是彭子曦老家,结果这个案子在郴州公安立案侦查了,理由是8600万涉案款中有300万元是从郴州汇出。但是,这个款是彭子曦指定别人付给万伟勋的,后来湖南高院也认定,不能根据300万汇款认定郴州是犯罪行为地。从侦查到审理是违法的,所以后来一审判决被撤销。2012年我办理湖南民营企业家李途纯案,万伟勋的妻子看到媒体报道后找到我,我看了材料马上指出两个关键问题:程序上的管辖权和实体上的合同纠纷被当成刑事诈骗。此外,该案件在公安阶段,扣押了万伟勋二千多万元的财物,这些财物部分甚至没有进行登记,直接退回给了彭子曦。在案件没有了结、受害人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直接将涉案款物给所谓受害人,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澎湃新闻:该案的突破是从管辖权问题上开始的?翟玉华:二审找到我后,我们立即向湖南高院提出了管辖权的问题,高院于2012年8月以原审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撤销了原审判决。根据刑诉法,高院只能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但这并不意味着郴州中院真的能直接进行重审,因为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解决。但郴州中院真的直接重审了。对郴州中院来说,扣押的赃款赃物都处理了,怎么办?2013年12月5日,郴州市检察院重新起诉,郴州中院决定重审。我接到开庭通知后,跟中院交涉,但中院仍然坚持开庭。我说:不妥的,没有管辖权怎么开。对方说:开庭了再说吧。2013年12月20日,郴州中院重审开庭。庭审中,公诉人按正常程序宣读完起诉书,轮到辩护人说了。我说:今天在庄严的国徽之下,作为公诉机关、审判机关,要依法进行诉讼和审判,湖南高院已经裁定郴州中院没有管辖权,在高院没有撤销该裁定之前,公诉机关提起的公诉是非法的,审判机关开庭也是非法的,本辩护人不能支持这种非法的审理活动,本辩护人决定退庭。王飞跃教授当时也退庭了。澎湃新闻:你们这样退庭还是比较罕见的,会不会被认为是干扰法庭秩序?翟玉华:不会。我们退庭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法庭问万伟勋要不要重新请律师,万伟勋说不请。我刚到门口,法庭宣布休庭。听说合议庭还去省检、省高院汇报,他们的理由是:通过审理发现管辖权。我们也向省高院汇报,要么放人,要么移送,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又经过好几个轮回,层层汇报,来来回回,做工作。后来,时任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亲口跟我讲,他亲自去向最高法院汇报。最高法于2014年8月6日指定岳阳中院一审。当年8月26日,郴州中院发出改变管辖通知书。至此,该案管辖权问题得到合法解决。澎湃新闻:你怎么评价万伟勋案的无罪判决?翟玉华:首先,岳阳中院的无罪判决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不仅仅是它善于采纳律师合理的辩护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该判决的政治站位高,真正做到了维护法治权威和良好的法律秩序。其次,它的专业水平高。该案从程序到实体,经过了三级司法机关的检验,最终湖南省检察院的撤回抗诉也说明,这份判决经得起考验,专业过硬,技术精湛。最后,这是一份有担当的判决。该案牵涉的利益关系面宽,各方面都很关注,岳阳中院顶住各种压力,坚决依法判决,坚持了法院的原则。另外,湖南省检察院依法撤回抗诉,也非常不简单。真正做到了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体现了监督机关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以及司法的公信力。“保护民营企业家从纠正错案开始”澎湃新闻:纵观万伟勋案,刑民界线到底如何区分?翟玉华:刑民界线确实没有绝对标准,在于对专业的把握。民转刑是企业家权益被侵犯的特点。为了避免这种错案,首先应当保障程序的有序合法进行。不能发现了错误,仍然强行推进,司法机器一开就开到底,错也错到底,刹不住车。具体到本案,存在某些司法人员的不担当。所以关键还是在执法、司法时,要坚持法治的原则。澎湃新闻:民营企业家为何容易陷入刑案?翟玉华:从企业角度,一是企业家诚信问题。有些民营企业不讲诚信,容易引起纠纷,有人就会想借助公权力,把民事变成刑事犯罪。二是民营企业管理规范问题。股东之间,老板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一扩大,一方想把另一方打倒,就借助公权力去搞。企业家要考虑是不是在管理上有漏洞可钻?民营企业家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把情况说明,要主动寻求帮助。很多民营企业家,不懂得怎么保护自己。从执法人员角度,有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强。为什么公权力能够被利用,归根结底,还是个别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出了问题。所以,相关人员应当加强专业学习,洁身自好,不受利益影响,坚守司法职业的底线。从监督机关角度,有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相关负责人不敢担当,相应的纠错机制没有发挥作用。澎湃新闻:近期,8部委、最高法、工商联密集发声,力挺民营经济。最高院、最高检先后作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表态,如全面清理司法解释,涉及民企的不平等规定一律废止;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具体到落实层面,我们应该如何保障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翟玉华:从目前氛围来看,确实对保护民营企业是好的。但是,之前忽视甚至侵犯民营企业的惯性比较大,要纠正起来,非一日功。首先,观念上要转变,在我们应当如何看民营企业的问题上,有的人心理不平衡。我们应该真正认识到,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缺的经济成份,围绕社会发展、生活功能等为社会提供了多种保障。所以我们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要发自内心的,自然而然的,与国有企业一样一视同仁的对待。其次,深层次的问题,如政策、相关法律制度,要改变对民营企业歧视的态度。司法要把中央的指示精神,法律的精神落到实处。这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立法方面,比如同样是侵占财产,就有歧视,侵占国有财产的公职人员叫贪污,侵犯企业的财产叫职务侵占,罪名不一样,量刑不一样。公私财产,都是财产。立法的价值判断,就不一样。刑事的司法保护,也有一种价值引导。也有一个公平的问题。最后,就是在法律政策的执行层面。如果没有实体、程序的公正,司法的权威性如何体现?所以,要从纠正错案开始,保护民营企业家权利。从一个一个的司法行为、行政行为开始,来证明对待民营企业是一视同仁的。这个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各岗位的人身体力行。(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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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日前,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5条有力举措被打包成冬日里的“暖心大礼包”,送到了全省民营企业面前。这份“大礼包”有何亮点,背后有何深意?观潮君独家专访湖南省委财经办相关负责人,以及多位民营企业家和相关律师,深入解读《意见》传递的种种信号。★《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总遵循
数易其稿★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三个没有变”,为民营经济敲下“定音锤”,给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彰显了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上述负责人介绍,正是在此背景下,湖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出台专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按照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的指示,这一文件由省委财经办牵头起草。接到任务后,在省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起草组认真研读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中央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系列文件,并与全国十多个兄弟省市联系,掌握了解外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动态和具体政策举措。此外,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省委有关部委、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吸收采纳,数易其稿。该负责人介绍,《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总遵循,同时借鉴了外省的有关文件,共分七个部分25个条目,1第一部分为降低税费负担;2第二部分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3第三部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4第四部分,增强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5第五部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6第六部分,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7第七部分,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充分考虑湖南省情实际 尽可能规定具体指标在起草和修改过程中,起草组重点考虑和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充分考虑湖南省情实际。《意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的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做到不跑题、不散光、不走调,积极借鉴外省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同时,充分考虑湖南的省情实际。比如,在降低税费负担部分,提出了“对地方权限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降到法定税率较低水平。”《意见》还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重点和工作特色,着力将湖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践亮点、成熟经验在《意见》中进一步巩固落实。比如提出实施“135”工程升级版;围绕制造强省和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湘南湘西承接产业示范区批复方案中的一些先行先试政策在《意见》中作出明确规定等。二是积极回应民营企业重大关切。《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当前民营企业重大关切和紧迫诉求,针对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有针对性的设计政策措施,确保广大民营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比如,科学合理编制税费收入预算,防止收入挤占优惠政策的落实空间,坚决不收“过头税”,依法依规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一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实行税费缓缴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稳定社保征缴,确保征收方式不改、缴费基数不调、欠费不集中追缴、原有政策不变。比如,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分,提出建立无还本续贷制度,落实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部分,提出着重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部分,提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出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的问题;抓紧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等等。三是突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为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湖南落地生根,尽力避免文件过于原则、落实困难的弊端, 起草组将刚性要求、便于操作、有利执行作为起草《意见》的重要原则和要求。尽可能把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落地、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能够量化的尽可能规定具体指标。比如,为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意见》规定对全国“单项冠军”奖励50万元,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盈利企业奖励200万元。为保障政策落实,《意见》还规定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党委和政府绩效评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述职内容。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对全省各市州和具有涉企服务职能的省级部门进行评议,建立省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等等。民营企业反响如何?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降低税费 劳动密集型企业是直接受益者
“干货满满,如同春风拂面,让我们备受鼓舞。”这是民营企业家、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仔细阅读《意见》后向观潮君给出的评价。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王填曾在全国两会期间连续多年呼吁减税、降费。而《意见》在减税降费、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解决融资难等多个方面做了详细安排。他表示,如此全面、直接、强力度的措施,体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
“在降低税费方面,步步高已经感受到了来自税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步步高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缴费的成本比较高,这一政策的调整,我们将是直接受益者。”---王填律师刘长: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让民企“飞得更高”“产权明晰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最需要的是安全感和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减轻税收和降低融资成本让他们在发展的路上‘ 飞得更好’ ,但只有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能得到保障,才能让民企’飞得更高’。”曾办理多起民企重大涉产权案件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对《意见》明确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表示了高度认可。他认为,总书记的讲话最重要的是强调要让民企放下包袱、轻装前行,保护企业家财产安全是法治中国的题中之意。 湖南临武舜华鸭业董事长胡建文:无还本续贷制度是重大利好“对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民营企业来说,建立无还本续贷制度是一个重大利好。”民营企业家、湖南临武舜华鸭业公司董事长胡建文说。在传统信贷模式中,银行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而拒接给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这也使得贷款到期前,寻求成本高昂的过桥贷款成为这类企业的常态,甚至成为了压垮小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无还本续贷实质上就是借新还旧,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有了这一制度,他们就可以不用去找钱还贷款,通过直接续贷,省去了还贷再申请贷款的审批时间,解决了这段时间内企业为了归还贷款而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胡建文表示,虽然临武鸭早已过了这一阶段,但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类似问题,使得自己在这一点上特别感同身受,“有一次,要过年了,银行答应的新贷款却没有到,那种突然向你涌过来的巨大压力感,让人很难忘记。”拓维信息董事长李新宇:创新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机制让企业看到希望今年,由于二级市场情绪低迷。在大盘持续下跌、去杠杆和股权质押新规的压力下,多家上市公司发出公告表示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存在触及平仓线的风险,拓维信息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正当公司上下都为此担忧时,湖南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行动并启动了“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行动”,经过多轮高效的调查和审查,拓维信息成为湖南长沙第一批首家受助企业。“正是因为党委政府急企业之所急,及时启动纾困行动,企业才能度过难关,一心一意搞经营谋发展。”民营企业家、拓维信息董事长李新宇说,《意见》将创新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写进文件,体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对民企金融问题的重视,也为后续的帮扶提供了政策依据,让更多有类似需求的民营企业看到希望,感受到温暖。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观潮的螃蟹原创,转载请注明湖南三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方位环境综合治理专家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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