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去叫劳动局的人来处理事要收钱吗要求公司马上批我走并且发工资给我吗?我真的不想在那里做了,我做的真的很不开心

建议你还是先跟公司提!如果你不想要赔偿金,那可以直接跟公司面谈,表明由于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导致你要离职!但是要牢记,面谈时千万不要说是因为个人原因才要离职的,一定牢记!!!只要你说你不去仲裁,估计公司会麻利的给你办,绝对不会、也不敢卡着你。这年头,不怕员工没文化,就怕他懂劳动法。届时,你就跟公司约定个期限,让人事给你办手续,结工资开证明。还要牢记签离职单时也千万小心 个人原因 等字眼!出现类似描述,一定要让人事修改!万一碰到自我感觉太良好的公司拒绝了你,那你反手就给发一个《解除劳动协议函》,解除原因就写“由于公司拖欠工资”!接下来,你想找新工作也可以,想去劳动仲裁也可以。工资流水和函件就是你的证据。当然,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收集一些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钉钉名片,工牌,打卡记录(显示出公司名)等。。。。再说下,如果你去仲裁可以主张:1. 双倍工资赔偿(第二个月开始起)2. 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超过6个月补偿一个月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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