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好多公司看不得不愿加班的员工能留吗闲还一直不加工资,还嫌弃留不住年轻人,一个需要10人岗位,就招三个人干?

要让员工满意,商品再好也是死的,而员工却是活的。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一旦调动起来,就能发挥以一顶十的作用。因此,要想顾客满意,首先要让自己的员工满意。只有员工满意了,他们才能自动自发地服务好顾客。若员工不满意,工作积极性自然不高,顾客满意度就成了无源之水。最近几年名动快餐业江湖的海底捞,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对出色。海底捞管理层认为:快餐业的顾客需求五花八门,仅仅用流程和制度培训出来的服务员最多只能及格。因此提升服务水准的关键不是培训,而是激发员工内心自动自发的服务理念。为此,海底捞把员工当作兄弟姐妹、把员工幸福作为企业大事,不仅用心解决员工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问题、给予员工家的感觉、给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晋升渠道,而且真正把员工当作管理者、充分信任员工、给予员工很大的权力、给员工提供改变命运的平台,把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内心深处调动起来。这些付出也为海底捞带来丰厚的回报,旗下数十家连锁店,一直稳稳占据着所在城市“服务最佳”的榜首位置。以员工为本企业经营管理,我们经常说要“以人为本”。不过要是深究起来,这个“人”到底是谁?恐怕很多经营者会一时茫然。站在投资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应该以“股东”为本。任何企业存在和发展的目的都是为了给股东赚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当然可以把它说得天花乱坠,或者换成各种各样蛊惑人心的说法,但最终还是为了给股东赚钱。站在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说得是以“顾客”为本。顾客是上帝——这几乎是一句真理。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没有利润,没有企业,继而没有员工。在这个“真理”的支撑下,“第一条: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一观点又顺理成章,如果顾客错了,则“请参阅第一条”。站在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说的是以“员工”为本。没有员工的悉心付出,任何质优的产品与服务都无法落地。因此,一批优秀的员工是企业最大的本钱,紧紧抓住这个“本”才不会本末倒置。简单地说,先有老板先将员工待为“上帝”,员工才会愿意待顾客为“上帝”。如果老板不善待员工,一味地要求员工善待顾客,员工被动地执行,很难做到尽善尽美。
学生时期总是令人向往的,尤其是毕业以后,体验了生活的艰辛,就更容易怀念上学的时光。其实很多人未必是不喜欢工作,而是职场的环境跟校园有太大差别。有时候我们原本深信不疑的原则和认知,进入职场以后,却发现不是一回事。这时候毕业生面临的不仅是世界观的改变,更有很多迷茫的问题。当代打工人所面对的“课题”,往往不只在于工作本身。同事关系、与上司的相处模式,这些常常是不可低估的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作效率。小宇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老家某个中型企业的办公室做文职类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在四线城市找工作也不是很容易,所以她还是比较珍惜这个岗位的。入职后的她向来兢兢业业,几乎每天都提前半小时到公司,争取早点完成工作任务。本以为自己积极表现,能得到上司的认可,想不到“适得其反”。小宇表示,自己的工作任务变得越来越多,有时在大家眼里根本没有必要的内容,上司也直接安排给她做。后来她发现,越是认真完成,精力就越不够用。最令她难以接受的是,自己明明闲不下来,上司依然经常催促她,话里话外说她能力不行。可看到另一位“摸鱼”的同事,即使犯错也不被批评。为啥认真做事的员工,往往比“摸鱼”的员工更早离职?面对这样的情况,毕业生小宇就算再单纯,也能感受到自己不被上司待见,受到了“差别对待”。所以她选择了离职,重新找了其他的工作。不过时隔几年之后,她看到“前同事”发的朋友圈,留意到当时那位“混日子”的员工,却成了部门里的“元老”,直到现在还留在那家单位。这令小宇感到困惑,认真做事的员工先离职,“摸鱼”的人反而稳住脚跟?其实这个现象对于很多过来人而言,并不意外,只是原因叫人无奈。首先,毕业生需要改变一个观念:珍惜工作的员工,未必就能得到管理层的珍视,有时甚至恰好相反。这显然跟我们在校期间形成的学生思维,有不同之处。按理说,我们可能觉得自己越是重视这份工作,认真地做事,上司理应越发认可。但职场里不能只谈“道理”,现实中有些管理者正是因为觉得你不会辞职,所以不断增加任务。很多职场人对这种现象可谓司空见惯。但一些刚离开学校不久的同学,工作的初期可能还没有意识到。后期才发现,自己越是认真做事,不管上司安排什么工作都从不抱怨、从不拒绝,对方却持续“压榨”,最后只好无奈地辞职。“摸鱼”的员工反而没有这种负担。其次,认真做事的人,跟“摸鱼”的人,对职场生涯的期望值也不同。这导致了前者在遇到问题时,如果难以很快解决,就比后者更容易离职。同样是面对一项新任务,认真的员工会花费更多时间和心血来完成,付出多的同时自然会想要相应的回报。“摸鱼”的员工,即使没有得到回馈,或者偶尔被批评,也不会放在心上。还有一个问题,有些毕业生可能忽视了。我们眼中那些没有认真做事的同事,或许在上级面前,表现得很能干。毕业生要学会“留个心眼”,工作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管理风格在入职初期,毕业生对于一些现象感到不解,是很正常的情况。这些也是我们逐渐学会成长的契机,有些问题需要换个角度思考,才能知道答案。最重要的是,参加工作以后,毕业生要有意识地改变学生思维。工作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不能光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职场理应怎样。但有时候,毕业生明明认真踏实地工作,却不受上司待见,未必是自身的问题。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风格,正所谓“选择大于努力”。只有在“跟对人”的前提下,自己的努力才会得到好的回馈。所以,这也提醒毕业生,工作中要学会留个心眼。如果上司不在意真正的业务能力,那么认真做事的员工,也未必受重用。【话题】你是认真工作的员工吗?(图片并非具体人物)
“我加了那么多班,人事告诉我不给延时加班工资,只能用调休来冲抵。这让我有些慌,万一我还没调休就被裁了怎么办?”一走进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张小天(化名)就向工作人员吐起了苦水。他是上海一家公司的技术人员,今年7月开始,他所在的公司频繁裁员,在担心自己也被裁掉之余,他想到还有很多延时加班工资没结算,要抓紧找公司支付。得到公司这样的回复后,张小天很不安,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7月31日,他向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自己的延时加班工资。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认为张小天是进城务工人员,与公司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据《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便于2023年8月1日作出了给予张小天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了上海金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代理本案。一接到指派,陈健立刻就找张小天了解了情况。张小天2018年8月15日入职该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合同到期后,又续签至2024年8月14日。工作近5年,张小天多次加班到深夜,却从未拿到过延时加班工资。陈健分析,目前张小天企业微信中的加班证据,从本人申请到领导核批,都具备主张加班工资的形式要件。可一旦被裁员,肯定会被动退出企业微信群,到时候累积的所有加班时长、申请和审批的加班单据,以及绩效考核记录等都无法单方面核实,甚至可能存在公司为逃避支付延时加班工资的责任而恶意篡改或删除微信记录的风险。所以他建议张小天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在与张小天充分沟通之后,陈健向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了相关情况,杨浦区法援中心告知,根据上海市司法局近日出台的关于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惠民政策,证据保全公证属于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范围,张小天无须提交申请材料,可直接享受公证费用减免,陈健将该政策告知了张小天,他表示会尽快保全证据。没想到,8月2日,公司就有所行动了——下班前,人事向张小天发送了《岗位调整意向书》,称因业务整合,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撤销张小天的技术岗位,将其调整至销售岗位,在合同期内享受销售岗位的同岗同酬,并要求张小天8月7日就到新岗位报到。张小天无法接受单位的调岗安排,决定尽快进行证据保全并启动仲裁程序。8月3日,陈健和张小天一起前往杨浦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杨浦公证处接收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具的引导传递单后,及时审查,认定张小天的情况符合“免申即享”要求,第一时间对他企业微信里的个人加班记录、绩效考核等共计132页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公证,并于次日出具公证文书,张小天的证据材料得以及时保全。经过一个双休日的焦急等待,8月7日上午9时,陈健和张小天准时来到杨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张小天从2018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2日的延时加班工资共计43370元。当天下午,张小天收到了公司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称因公司业务整合和组织架构调整致张小天原岗位撤销,新岗位无法协商一致,于2023年8月7日解除与张小天的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只字未提拖欠的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如陈健所料,张小天当天就再也无法登录公司的企业微信了。9月4日,杨浦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张小天当庭提出增加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11250元。陈健也提出了代理意见: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延时加班工资,不得随意安排调休冲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及第一款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公司应当与张小天及时结清拖欠的延时加班工资,而不是长期拖欠,安排员工闲暇时调休冲抵。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述因业务整合和组织架构调整对劳动者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协商不成即单方解除合同,涉嫌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双方虽就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1的劳动补偿金达成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及第三款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是否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个标准并非由公司自说自话,应当双方一致认定或依法由仲裁机构和法院等司法机关裁定。由于之前的证据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关于支付张小天延时加班工资要求的证据材料具体翔实、笔笔清楚、单单规整,虽然张小天无法再登录之前公司的企业微信,但有公证对证据效力进行了加强,调解的过程效率很高,单位一文不差地接受了这项请求。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在陈健的据理力争下,公司也自知理亏,最终同意支付一定赔偿。当日,杨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前向申请人张小天支付延时加班工资人民币4337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26750元。9月8日,张小天如期收到了公司支付的17万余元款项,这让他非常感激。“本案是上海市首例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案件,受援人主张的延时加班工资最终得到全额支持,离不开前期的证据保全公证。”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继承表示,延时加班工资的主张比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主张得到仲裁支持的难度要大得多,主要是因为延时加班工资的证据采集难度大,仲裁审查力度大。他解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通常只要提供考勤记录就能完成举证的初步要求,而延时加班工资的主张,先要有劳动者提交书面申请,后要有单位各级主管的书面审批,并要顺利提交书面材料佐证才能获得仲裁支持。本案中,受援人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及时对加班记录的证据进行了保全和固定,才在劳动争议中取得了主动权,最终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不仅在短时间内一文不差地拿回了近5年的延时加班工资,还拿到了为数不少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为您推荐(点击阅读)1、市司法局党委围绕科技强国主题举行专题学习和集中述学2、市司法局系统召开党建工作讲评会3、主题教育见实效,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减免可“免申即享”4、“揽百计划”进行时,在立法部门实习是种什么体验?5、@应届“过儿”,你们盼望的领证通知来啦!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刘雪妍核校:牟海洋、金霖峰编辑:冯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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