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公务员如何兼职合法收入日薪3000元?

河南一公职人员兼职日薪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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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这位河南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的公职人员,被暴去某单位的技术支撑部门,参与该单位护网行动的安全服务工作,其兼职日薪高达3000元。生态环境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国家对公务员的兼职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这里有三点需要注意:一.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而该局有规定,不允许工作人员在外兼职,所以此人不可能得到过有关机关批准。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此规定可以有效防止兼职人员被利益输送。显然此人也违反了该项法律。 三.对于“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是有明确指向的。其中的含义是:1.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负担的工作人员,理应全心全刀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2.有时因工作需要,在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之间的兼职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如果此人兼职的是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或是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话,显然也是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能够日薪拿2000元工资,很难不让人怀疑其中是否存在涉及履行公职的利益输送问题。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违反《公务员法》是肯定了的,但是否还有其它问题,则需要纪委调查后才能有结论。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相关推荐热点推荐
2024-01-06 20:36:49

宫心职场攻略
2023-11-19 07:05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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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公务员这份工作好,工资稳定福利多,一辈子不担心下岗。但是,哪些人是公务员,很多人却并不明白。在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就是公务员吗?身穿制服就是公务员吗?这可不一定。事实上,生活中这些岗位经常被人当成是公务员,实际上全部是“临时工”,工资只有3000左右,福利更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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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记员自从2019年书记员改革以来,各地法院、检察院都招聘了大量的聘任制书记员。别看名字中带有“书记”二字,实际上他们全都是“临时工”,而且基本上都是劳务派遣合同。与真正的法检公务员相比,书记员基本工资大约在3000元左右,且没有任何补贴津贴,年终奖更是不用想,一年总收入大约是正式职工的三分之一。书记员的工作技术含量比较低,但是工作量比较大,工作时间比较忙碌,但是可以按时上下班,周末双休,因此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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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辅警很多人直到现在也搞不清辅警和正式民警的区别。在一般人看来,辅警也经常出现在生活中协调纠纷,并且同样身穿公安制服,导致很多人以为他们也是公务员。实际上,辅警也属于“临时工”,基本都是劳务派遣性质。辅警不但工资低,辛苦程度还特别高,早出晚归,经常上夜班。不过这几年辅警的待遇也在往好的方面发展,五险一金齐全,而且很多地区开始给辅警授衔,根据工龄不同来提升工资。不过辅警最关心的还是未来是否有入编机会,现在看来还是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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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管城管本身属于正式公务员,隶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不过城管局就那么多人,而一个城市那么大,怎么管得过来?因此我们生活中看到的很多“城管”实际上都是临时工,每天游走在大街小巷,与各种违规小商贩作斗争。作为临时工,城管的待遇也是比较低的,尤其是中小城市,一般都不会超过3000元。不过这份工作还是非常抢手,因为很容易积累人脉资源,可以以此为跳板获得更好的工作。但如果想在里面长期发展,是没有太大前途的。其实很多人去机关单位当“临时工”,或多或少都抱有希望能够“转正”。但实际上这是遥遥无期的事情,想要拿编制,只能通过参加考试这一个渠道。所以,好好复习吧!争取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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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丨公职人员兼职日薪3000元,回应质疑还应更进一步_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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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众日报
2024-01-05 18:04:33
1月4日,有网络账号发布视频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一公职人员张某在外兼职,日薪税后3000元,质疑存在利益输送”引发热议。对此,方城县成立联合调查专班,发布了调查结果。经核实,张某系方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职工,曾在停薪留职期间(2021年6月—2023年4月)参与北京某互联网科技公司为期一周左右的专项技术工作,期间日薪3000元。该公司与方城县生态环境局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这一回应澄清了两个问题:一是兼职资格问题。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等管理规定,在职人员不能在外兼职取酬。但张某的兼职取酬是在停薪留职期间,因此不存在在职公务人员兼职取酬的问题。二是利益输送问题。张某所从事的兼职工作是“网络科技专项技术工作”,似乎不在环保监察工作范畴,且该公司也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往来,可以排除利益输送问题。但是,对这一回应,依然有不少网民选择不相信。之所以如此,在于当地回复的一些关键信息还是不够及时、清晰、全面所致。一方面,方城县虽然回复清楚了此次当事人的兼职取酬发生在其停薪留职期间,没有不得兼职取酬的硬伤,但问题是,作为县级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职工,其停薪留职的原因是什么,其停薪留职有没有相应的依据。如果有,可以更详尽说明;如果没有,那么这样的兼职取酬,都失去了正当性、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深入的查处。另一方面,张某兼职的高科技公司的专业工作到底是什么,是否与当事人实际上的相关专业造诣相匹配。如果匹配,别说每日薪酬税后3000元,即使更高更多,只要不是利益输送,且企业自愿,外人都没有什么可多说的;如果不匹配,就需要深入查处为什么当事企业会当这样的“冤大头”,背后到底有没有猫腻。此外,这一“公务员兼职日薪税后3000元”信息,为什么会上网发酵,上网上的目的是什么,推手又是谁,弄清其背后的这些原因,也许就更能弄清楚或者说更进一步解释清楚这一兼职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问题。“公务员兼职日薪税后3000元”信息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方城县相关部门理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调查,回应舆论关切,才是应对此事舆情的科学务实之举。作者:余明辉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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