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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作品中需要注意的禁用词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使用汉字规范化,消除用字不规范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汉字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汉字,主要是指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1988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收录的汉字。
  本规定所称不规范汉字,是指在《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1986年国家宣布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在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其中1986年收入《简化字总表》中的11个类推简化字和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15个字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1977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社会上出现的自造简体字及1965年淘汰的旧字形。
  第四条&&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版物汉字使用的规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和语言文字工作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汉字使用的规范工作。
  第五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第六条&&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可以用简化字的一律用简化字,如需发行繁体字版本的,须报新闻出版署批准。
  第七条&&下列情形可以不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一)整理、出版古代典藉;
  (二)书法艺术作品;
  (三)古代历史文化学术研究著述和语文工具书中必须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部分;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影印、挎贝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其他地区出版的中文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
  第八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单位在申请创办时,必须向批准机关提交出版社社名、报名、刊名字样,经审定符合规范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印刷通用汉字字模的设计、计算机编排系统和文字&信息处理系统使用汉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需要使用繁体字的,须经新闻出版署批准。
  第十条&&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和语言文字工作机关负责对出版物汉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提供检查需用的出版物的样本。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责令改正、警告、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一款,报纸报头(名)使用不规范汉字&l个字以上(含&l个字),日报连续6期以上,周报连续3期以上,半月报连续2期以上的;
  (二)违反第五条第一款,期刊刊名及封皮、包装装饰物、千字以内的广告宣传品使用不规范汉字&l个字以上(含&l个字),半月刊连续2期以上,月刊、双月刊、季刊1期以上的;
  (三)违反第五条第二款,在&l期(&l册、1盒)内,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内文使用不规范汉字占总字数千分之一以上的;
  (四)违反第六条规定的。
  第十二条&&出版单位和印刷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和语言文字工作机关,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日起施行。
  本规定生效前,报头(名)、刊名、封皮中已经使用不规范汉字的,要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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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
为了贯彻实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做好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和评比工作,特对图书中常见的文字、词语、语法、标点符号、数字用法、量和单位、版面格式等方面的差错,提出一个便于操作的认定细则,供出版管理部门及各出版社参考。
第二条&& 版面编排格式的判别,以《图书书名页》(GB
12450—90)、《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定》(GB 7714—87)等国家标准为依据。标点符号正误的判别,以《标点符号用法》(GB/T
1)为依据。数字用法正误的判别,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为依据。规范用字正误的判别,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1955年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少数字后来有调整)、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依据。汉语拼音拼写正误的判别,以《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GB
3259—92)、《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等为依据。自然科学名词正误的判别,以
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为依据。量和单位正误的判别,以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
—93)为依据。语言文字正误的判别,以《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修订第三版)、《新华字典》(1998年修订本)等常用工具书为参考依据。
&&语言文字现象是复杂的,科学知识是无穷的,因此,本细则不可能涵盖各类问题,只列举图书中常见的一些差错,以期举一反三。为便于评比操作,有些不宜计错的例外情形也一并择要列出。
差错的计量单位为“个”。即以一个错别字计l个差错;不规范用字、标点符号误用,每处计0.5个差错;版面格式差错视轻重程度每处计0.1~0.5个差错;语法、逻辑、知识性差错和四封上的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由此造成科学性和思想政治性差错的,视严重性程度适当多计差错。
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颠倒字、已明令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不符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字形规定的旧形字,以及汉语拼音和外文等方面的差错。文字差错的计错分量:多字、漏字连续不超过5字时计2个差错,超过5字时最多只计5个差错;由于同一原因造成的非连续差错多处出现时,每面只计1个差错,全书最多累计5个差错;颠倒字不论字数多少,只要能用一个校对符号改正的,一处计1个差错;异体字、旧形字每字计0.5个差错;汉语拼音和外文差错,按单字为单位(一个单字中不论错几个字母)计1个差错。
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合称。错字,指像字但不是字,规范字典里查不出的字;别字,指把甲字写面乙字,规范字典里虽然有,但用在这里不当的字。
错字虽然与正字形似,但不是字,比较容易判别;而别字则不同,或者形似,或者音同,或者义近,似是而非,判别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判别别字,要从字义入手。现将常见的词语、词组和成语中一些较难界定的别字择要列举如下(括号里的字是错的):
和蔼(霭),安(按)装,酒吧(巴),暴(爆)发户,炮(爆)羊肉,凋敝(蔽),奴颜婢(卑)膝,金碧(壁)辉煌,明辨(辩)是非,辨(辩)析,辨(辩)证施治,心胸褊(偏)狭,针砭(贬)时弊,治标(表)不治本,濒(频)临,赌博(赙),脉搏(博、膊),
按部(步)就班,战略部(布)署,兴高采(彩)烈,璀璨(灿),最高检察(查)院,察(查)言观色,惊诧(咤),一刹(霎)那,万古长(常)青,不齿(耻)于人类,相形见绌(拙),川(穿)流不息,串(窜)门.吹毛求疵(刺),氽(川)丸子,精粹(萃),催(摧)化剂,戴(带)罪立功,虎视眈眈(耽),担(耽)心,殚(惮)精竭虑,好搭档(挡),大排档(挡),挡(当)车工,变速挡(档),到(倒)底怎么样,马镫(蹬),真谛(缔),玷(沾)污,间谍(牒),通牒(谍),大名鼎鼎(顶),装订(钉)书籍,纱锭(绽),度(渡)假村,举一反(返)三,成绩斐(蜚)然,凑份(分)子,省份(分),年份(分),股份(分),水分(份),分(份)量,名分(份),分(份)内,分(份)外,辈分(份),成分(份)[指物质],竹竿(杆),麦秆(杆),金刚(钢),横膈(隔)膜,沟(勾)通信息,勾(沟)通敌人,变卦(挂),诡(鬼)计多端,走上正轨(规)、灌(贯)输,坩埚(锅),震撼(振憾),浩瀚(翰),引吭(亢)高歌,随声附和(合),和(合)盘托出,哄(轰)堂大笑,内讧(哄),变幻(换)莫测,《黄(皇)帝内经》,皇皇(煌)巨著,彗(慧)星,融会(汇)贯通,诨(浑)号,候(后)补委员,负笈(籍)从师,不假(加)思索,汗流浃(夹)背,戛(嘎)然而止,佼佼(姣)者,挖墙脚(角),直截(接)了当,电介(解)质[指绝缘体],电解(介)质[指导电体],噤(禁)若寒蝉,尽(仅)管,陷阶(井),不胫(径)而走,腈(睛)纶,赳赳(纠)武夫,抉(决)择,诀(决)别,勘(堪)探,堪(勘)舆,戡(堪)乱,中肯(恳),抠(扣)字眼,蜡(腊)染,蜡(腊)纸,谰(烂)言,滥(烂)调,同等学力(历),再接再厉(励),黄连(莲)素,链(连)霉素,项链(练),黄粱(梁)美梦,寥寥(廖)无几,鳞(麟)次栉比,棉铃(蛉)虫,蒸馏(溜)水,流(留)芳百世,螺(罗)丝钉,温情脉脉(默),贸(冒)然,笑眯眯(咪),甜言蜜(密)语,弥(迷)天大谎,沉湎(缅)酒色,一文不名(明),没(末)落,墨(默)守成规,拇(姆)指,百衲(纳)本,唯唯诺诺(喏),呕(沤)心沥血,如法炮(泡)制,赔(陪)礼道歉,抨(评)击,裨(俾)益,偏僻(辟),癖(僻)好,平(凭)添,风尘仆仆(扑),大器(气)晚成,青(清)山绿水,山清(青)水秀,屈(曲)指可数,一阕(阙)词,声名鹊(雀)起,发轫(韧),杂糅(揉),繁文缛(褥)节,偌(喏)大年纪,砂(沙)轮,霎(刹)时间,少(稍)安毋躁,威慑(摄),革命圣(胜)地,旅游胜(圣)地,长盛(胜)不衰,各行其是(事),招工启事(示),神气十(实)足,首(手)屈一指,金银首(手)饰、抒(舒)情,精神矍铄(烁),追溯(朔),唢(哨)呐,鞭挞(鞑),碳(炭)元素,煤炭(碳),碳(炭)素钢.一摊(滩)泥,前提(题),提(题)纲,字帖(贴),铤(挺)而走验,走投(头)无路,抟(搏)土造人,高品位(味),任人唯(为)贤,魁梧(武),好高骛(鹜)远,趋之若鹜(骛),文恬武嬉(嘻),祆(袄、妖)教,安详(祥),销(消)声匿迹,元宵(霄)节,通宵(霄)达旦,威胁(协),别出心(新)裁,锦绣(秀)河山,麦锈(绣)病,戊戌(戍)变法,栩栩(诩)如生,寒暄(喧),宣(渲)泄,主旋(弦)律,徇(循)私,赝(膺)品,集腋(掖)成裘,谒(竭)见,神采奕奕(弈);弈(奕)棋,肄(肆)业,圯(圮)上老人,优(忧)柔寡断,给予(于),予(于)以表扬,滥竽(芋)充数,竭泽而渔(鱼),鱼(渔)肉百姓,左右逢源(圆)、世外桃源(园),芸芸(纭)众生,雍容(荣)华贵,书札(扎),敲诈(榨)勒索,明火执仗(杖),膨胀(涨),欠账(帐),账(帐)簿,缜(慎)密,旁征(证)博引,卷帙(秩)浩繁,仗义执(直)言,养殖(植)业,学以致(至)用,树脂(酯),硫酸二甲酯(脂),摩肩接踵(踪),文绉绉(诌),高瞻远瞩(嘱),一炷(柱)香,编纂(篡),康庄(壮)大道,急躁(燥),恣(姿)意妄为,诅(咀)咒。
图书中应当使用规范的简化字,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中的简化字。规范的简化字以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不得以笔画少的传承字(即本来有的)或简化字作为笔画多的传承字的简化字。如(横线左侧的字不能作为横线右侧的简化字):代一戴,付一副,干一赣,笈一籍,亍一街,兰一蓝、篮,令一龄,另一零,欠一歉,仃一停,太一泰,午一舞,圹一塘,予一预,迂一遇,园一圆,正一整,咀一嘴等等。“桔”(音ji&)不是“橘”
的简化字,只用于“桔梗”、“桔槔”,不能代替“橘”字。
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对几个字作了调整。该表的说明中指出:“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囉’依简化偏旁类推简化为‘啰’,‘瞭’字读‘liă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据此,“叠”字的“重叠”(一层加一层)义,例如“叠石为山”、“层见叠出”、“折叠”、“叠床架屋”、“叠翠”、“叠罗汉”、“叠印”、“叠韵”、“叠嶂”、“叠彩山”等词语,不得使用“迭”字。“覆”字的翻倒义,如“覆巢“、“覆灭”、“覆亡”“覆辙”、“覆被”等词语,不得使用“复”字。“像”字用于人物图像、好像、相似等义,例如“肖像”、“录像”、“相像”、“好像”、“像话”、“像样”等词语,不得使用“象”字。“啰嗦”的“啰”和作为助词的“啰”,不可使用“罗”字。此外,“萧条”、“萧索”的“萧”没有简化为“肖”;用于姓氏,随原稿,不计错。
凡用繁体字排版的图书,在用简化字本翻排繁体字本时,必须对应准确。特别是那些古代就有、现在作为简化字的传承字,在翻排繁体字本时不得误用,如:“党项”的“党”不得用“黨”,“长征”的“征”不得用“徵”,洞山良价(人名,佛教曹洞宗的创始人之一,“价”,音ji&)的“价”不得用“價”,“南宫适”(人名)的“适”(音ku&)不得用“適”,“万俟”(姓氏,音M&q&的)的“万”不得用“萬”,“体夫”(抬棺材的人)的“体”(音b&n)不得用“體”,“人云亦云”的“云”不得用“雲”,姓种的“种”(音ch&ng)不得用“種”,作为乐器的“筑”不得用“築”,允准的“准”不得用“準”,“窗明几净”的“几”不得用“幾”,“白术”的“术”(音zh&)不得用“術”,等等。误用的繁体字应视为错字。
第十一条&&
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5年12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要求从日起在全国实施,规定“从实施之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共计1055个。但翻印古籍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随后,国家语委根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1956年3月恢复“阪、挫”二字。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恢复“
、晔、詟、诃、、、刬、鲙、诓、雠”11字。1988年3月恢复“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15字。三次共恢复28字,这些字不作为异体字对待。停止使用的异体字还有1027个。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本细则拟再放宽两点:一是引用古籍的文字,尽可能使用简化字和通用字,但个别容易引起歧义的字仍可使用异体字;二是该《整理表》中原只限于姓氏使用异体字,用在名字中也不计错。如;镕、淼、榘、邨、珮等。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1988年7月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要求,汉语拼音的拼写以词汇为单位连写,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应拼写为:“Zhongguo
Shehui Kexueyuan”,不可拼写为“ZhongguoShehuiKexueyuan”,也不可拼写为“Zhong Guo
She hui Ke Xue
Yuan”。拼写格式错误每处计0.2个差错。转行规则参照英文,必须在一个完整的音节处转行,并加转行线“-”(占一个汉字的1/3),如违反规则,分别计0.1个差错。字母拼错和音标标错,按一个词汇为单位计1个差错。
第十三条&&
外文中的单词错(一个单词中无论错多少个字母),都只计1个差错;人名、地名、国家和单位名称等专用名词,词首应该大写却小写的,每处计0.5个差错;外文转行违反规则的每处计0.l个差错。
第十四条&&
词语误用的根本原因是误解词义。处在不同的语境,表示不同的事物,应当使用不同的词语。如:“截至1997年12月底”的“截至”不能使用“截止”,“报名日期1月30日截止”的“截止”不能使用“截至”;“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权利”不能使用“权力”,“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不能使用“权利”;“招工启事”的“启事”不能使用“启示”,“战争启示录”的”“启示”不能使用“启事”;“老师爱护学生”的“爱护”不能使用“爱戴”;“随声附和”的“附和”不能使用“附合”;等等。因为“截至”与“截止”、“权利”与“权力”、“启事”与“启示”、“爱护”与“爱戴”、“附和”与“附合”的含义是不同的,误用了就不能正确地表情达意。类似的误用词语还有,有利一有力,以至一以致,合龙一合拢,化装一化妆,经纪一经济,乃祖一其祖,学历一学力,反应一反映,检察一检查,查看一察看,服法一伏法,处置一处治,品味一品位,等等。这类容易混淆的词语如果使用不当,每处计1个差错。
第十五条&&
异形词是汉语中常见的复杂现象,《现代汉语词典》以第一义项为首选,“也作某某”、“同某某”作为参选。在图书中不论使用首选字和参选字都应看作是正确的。例如,下列词语括号里是参选的(有一些首选词与该词典不一致):嚎陶(号啕、号咷、嚎咷),茨菰(慈姑),叽叽喳喳(唧唧喳喳),干预(干与),标志(标识),掉包(调包),调头(掉头),浑蛋(混蛋),高招(高着),花招(花着)、绝招(绝着),踟蹰(踟躇),淡然(澹然),淡泊(澹泊),仓促(仓猝),粗鲁(粗卤),措辞(措词),倒霉(倒楣),抹杀(抹煞),烦琐(繁琐),轱辘(轱轳),皇历(黄历),思维(思惟),夙愿(宿愿),取消(取销),糟蹋(糟踏),身份(身分),给予(给与),订阅(定阅),希罕(稀罕),车厢(车箱),烂漫(烂熳),宏图(鸿图、弘图),归真返璞(归真返朴),等等。但在校样上发现了参选词,则应改为首选词,以利于汉语规范。
&第十六条&&
误用成语的实质是破坏了成语结构的定型性和意义的完整性。结构的定型性,是说成语的构成成分和构成方式比较固定,使用时不能随意改动。如:“有的放矢”不能说成‘“有的放箭”,“万紫千红”不能说成“千紫万红”,“源远流长”不能改为“渊远流长”,“意气风发’不能改为“意气奋发”,“明日黄花”不能改为“昨日黄花”,等等。意义的完整性,是说成语的意义不是它的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而是由构成成分的意义经过概括而形成的、带有比喻和形容的性质。下面几种情形应按误用词语处理,每处计1个差错。
(一)比喻和形容不当。例如:
1.不少前往泉州旅游、观光的海外游客乘车行驶在无树的公路上,任凭风尘、烈日的侵袭,纷纷摇头叹息,叹为观止。(“摇头叹息”与“叹为观止”意义相反,不能并用。)
2.在成都地区的考古发掘中,至今还没有发现第二座惠陵古冢,应该说,刘备墓在成都已无可厚非了。(“无可厚非”应改为“毫无疑义”。)
3.这一次扑灭森林大火,解放军又一次首当其冲。(“首当其冲”意为“处于冲要位置首先被冲击”,与“冲锋在前”的含义完全不同。)
(二)把成语拆开使用而导致不当。例如:
1.大凡热心荐贤的人,也总是十分爱贤。不因求全而责备,不因小过而废之。(“求全”和“责备”意思相同,两者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2.他的作品,既不矫揉,也不造作。(“矫”和“揉”都是形容“造作”的,意为过分造作,反而显得虚假,两者不是并列关系。)
第十七条&&
使用缩略语不能造成误解。每篇文章首见时最好使用全称,以后可使用缩略语。但应注意有些词是不能省略的,如“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不能缩略为“省人大主任”,因为作为省级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会议,只有执行主席,它的常委会才有主任的职务。使用缩略语不恰当一般不计错,但省略掉必要成分时,已经变成知识性差错,就要计错了。
第十八条&&&
人名、地名、单位名称要正确。外国人名的译名(知名度高的)以新华社译名手册为准,国内外地名的写法以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地图和地名录为准。小的地名应冠以省、市、地区名称,小单位应冠以大的地域和高一级领导单位名称。译名不合常规和无法判断地域的地名和单位名,应当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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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图书中常见的语法差错,主要表现为病句。所谓病句,就是违反语法规范、违背逻辑事理、不合本民族语言习惯的语句。病句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词性误用,数量表达混乱,指代不明,虚词使用不当,搭配不当,不合事理,等等。
第二十条&&&
病句的第一种类型是词性误用。例如:
1.画家田雨霖义务为学生讲座。(“讲座”是名词,应改为动词“讲课”。)
2.这是对他极大的摧残和耻辱。(“耻辱”是名词,应改为动词“污辱”。)
3.他由于顶不住压迫而丧失了原则。(“压迫”是动词,应改为名词“压力”。)
&第二十一条&&
病句的第二种类型是数量表达混乱。例如:
1.三名重伤的战士们在接受手术。(“战士”前面有了数量词“三名”,后面就不能有
“们”。)
2.去年,有13个海岛人均收入超过千元以上。(“超过””后面应该是确定的数,而“千元以上”是不确定的。)
3.由于化疗药物反应,朱鹏的白血球指数比正常值少三倍。(表示数量的减少,不能用倍数,只能用分数。本句可以改为“只是正常值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病句的第三种类型是指代不明。例如:
1.张总经理和李总工程师正在讨论一个技术改造项目,他同意他的看法。(两个“他”,不知道哪个是指张总经理,哪个是指李总工程师。)
2.外电报道:深圳一动物园有人向游客出售活鸡,让他们抛给老虎和狮子活活吃掉。他们呼吁“制止这种残忍的活动”。(两个“他们”指代不同。应把第一个“他们”改为“游客”,或把第二个“他们”改为“有关人士”。)
3.对于学习较差的学生决不能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办法。这对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不利的。(“这”指代的是前面的句子。结果句子的意思和作者要表达的正好相反。可以把“这”改为“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二十三条&&
病句的第四种类型是虚词使用不当。例如:
1.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组织人员昼夜观察,对大熊猫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记录下来。(“对”要改为“把”。)
2.法制报要向读者宣传国家的法规法纪,首先报纸自己要遵纪守法,这样,报纸才有感召力。否则报纸让别人学法守法,而办报纸却违法犯法,就是失职。(“否则”的意思是“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要把“否则”改为“如果”。或改为“否则就是失职”。)
3.现场嘉宾和观众对他的机智和幽默报以了会心的掌声。(“以”是介词,后面不能有助词“了”。)
第二十四条&& 病句的第五种类型是搭配不当。例如:
1.目前我国城市分布很不均匀,东部沿海一带有城市275座,而西部地区城市数量较少,这不利于减少东西部差距。(“减少”和“差距”不搭配。可以把“减少”改为“缩小”。)
2.在香山老人的传说里,曹雪芹的足迹走扁了香山。(“足迹”和“走遍”不搭配。可以把“走遍”改为“遍布”。)
3.他们说服了老师的劝阻。(“说服”和“劝助”不搭配。可以改为“说服了进行劝阻的老师”。)
第二十五条&& 病句的第六种类型是不合事理。例如:
1.国庆节快到了,为了迎接祖国45周岁,我单位准备举办大型文艺晚会。(“祖国”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到了海边,小林张开嘴巴,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海水和阳光。(后半句应改为“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沐浴着海水和阳光。”)
3.如果违反操作规程,就会造成生产事故。这次的事故一定是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生产事故的一种可能性,不能排除其他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末句中“一定是”应改为“可能是”。)
五&& 标点符号
第二十六条&&
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是判别标点符号正误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句号(。)表示陈述句末尾的停顿,是句末点号,只能用在句子的末尾,而不能用在句子的里面。句号的误用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句子而不句断。常见一段文字一逗到底。例如:
已经25岁了,我终于成为专业歌剧演员,遗憾的是,没唱几年歌剧,领导却让我改唱评剧,由于唱法路子不对而毁了嗓子,终于被迫离开我喜爱的舞台。(这一段文字是由三个句子组成的,“演员”和“评剧”后的标点应改为句号。
(二)不是句子而用了句号。常见把一个句子拆成几个句子。例如:
1.电视短剧《荷花》通过一个卖扇子的小女孩同小偷勇敢斗争的故事。表现了小女孩的纯洁、善良、勇敢的性格。反映了小女孩高尚的情操和美好的心灵。(这是一个单句,句子中间的两个句号应改为逗号。)
2.产生经费紧张的原因,一个是实在缺得多。另一个是在经费使用效率上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是一个复句,句中的句号应改为逗号。)
第二十八条&&
逗号(,)表示句子内部的一般性停顿。逗号的误用有五种情形。
(一)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应当用顿号,而误用了逗号。例如:
笑声,歌声,嬉闹声,响彻了山谷。(前二个逗号应改为顿号,第三个逗号应删。)
(二)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应当用分号,而误用了逗号。例如:
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要靠理论来指导。(“来源于实践”后面的逗号应改为分号。)
(三)提示性话语之后的停顿,应当用冒号,而误用了逗号。例如:
我一面按照他的指示挖战壕,一面想,总司令身经百战,这一仗一定会打胜的。(“一面想”后面的逗号应改为冒号。)
(四)不该停顿的地方用了逗号。例如:
总之,这部文集,触及了当代一系列重大的学术问题,相信有心的读者,会从中得到深刻的启示。(“文集”和“读者”后面的逗号应删。)
(五)该停顿的地方没用逗号。例如:
我在武汉听了毛委员演说三个月之后又在郑州听到谭延 对湖南农民运动的恶毒攻击……(“演说”、“之后”后面都应加逗号。)
第二十九条&&
分号(;)表示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判别分号用法正误,要掌握三个原则:(1)从层次上看,句号>分号>逗号>顿号;(2)分号不用在普通单句中;(3)分号一般用在并列复句里,被分号隔开的各分句中,至少应当有一组内部有逗号。分号的误用主要有四种情形。
(一)并列词语间误用分号。并列词语间的停顿要用顿号或逗号,不能用分号。例如:
《茶馆》中人物的对话;《红旗谱》中环境的点染;《创业史》里的铺叙议论,都十分富有特色。(并列短语作主语,短语内的两个分号均应改为逗号。)
(二)非并列关系的单重复句内分句间误用分号。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的第一层可以使用分号,为的是分清分句间的结构关系。单重复句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不能使用分号。例如:
去年12月13日,在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的配合下,通州区公安局玻获了盗窃高压电线路铁塔塔材的案件;抓获犯罪分子二十余人。(句内分号应改为逗号。)
(三)不在第一层的并列分句间误用了分号。分句间用不用分号,要看并列分句是不是在第一层上,不在第一层上就不能用分号。例如:
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也不要纠缠历史上发生过而已经查清的问题。(第一层分界在“功过是非”的后面。“不要”与“也不要……”之间不能用分号。)
(四)应该用句号断开的两个独立的句子间误用分号。例如;
这样的豪言壮语,究竟出自谁人之口呢?不是别人,正是林彪;它是赤裸裸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谬论。(“林彪”后面的分号应改为句号,因为前后是两个独立的句子。)
第三十条&&
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或词组之间的停顿。用顿号隔开的并列词语可以充当各种句法成分。并列词语间的停顿,也可以用逗号。停顿较长时用逗号,停顿较短时用顿号,难以分清长短时,一般用顿号。顿号的误用主要有六种情形。
(一)非并列词语间误用顿号。例如:
入冬以来,丰台公安分局先后共查获非法制造、贩运、禁放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八起。
(“非法制造”、“贩运”、是并列词语,“禁放烟花爆竹”是它的宾语,不属于并列词语,中间不应用顿号。)
(二)没有停顿的并列词语间误用顿号。例如:
他们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牛马”是合并式简称,没有停顿,不应用顿号。)
(三)不同层次的停顿都使用顿号,混淆了结构层次。例如:
中央顾问委员会秘书长、国家体委顾问荣高棠、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钟师统等应邀参加十佳运动员评选揭晓和发奖大会。(三位领导人的名字,构成第一层的并列关系,荣高棠的两个职衔构成第二层的关系。第一层用逗号,第二层用顿号,不能都用顿号。)
(四)并列成分中又有另一层次的并列成分时,不能都用顿号。例如:
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禁毒决定,对制造、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都作了严厉的处罚规定。(“非法持有毒品”和“原植物”后面两个顿号都用错了,均应改为逗号。)
(五)相邻的数字连用表示一个概数,不能用顿号隔开。例如:
我们曾经去过六、七个这样的购物中心,看到二、三十位老人……(“六”、“七”连用表示概数;“二三十”即“二十以上三十以下”,也表示一个概数,都不能用顿号隔开,隔开了就变成“六和七个”、“二和三十位”,意思就变了。)
(六)在一些题序后面误用了顿号。例如:
第一、第二、首先、其次、(顿号应改为逗号。)
(一)、(二)、(三)、(1)、(2)、(3)、①、②、③、(这些序号既然用了括号,就不必再加顿号。)
&1、2、3、A、B、C、(顿号应改为下脚圆点号。)
&&&第三十一条&&
问号(?)主要用来表示疑问句末尾的停顿。问号还用来表示设问句、反问句末尾的停顿。问号的误用主要是把非疑问句误作疑问句。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有“谁”、“哪”、“什么”、“怎么”、“怎样”等疑问词和带有“是……还是”疑问结构的句子里。例如:
&1.他不得不认真思考企业的生产为什么会滑坡?怎样才能扩大产品的销路?(第一个问号应改为逗号,句末的问号应改为句号。)
2.关于什么是智力?国内外争论多年也没有定论。(前面的问号应改为逗号。)
3.他独自走着,低着头,分不清天上下的是雨,是雪,还是雪珠儿?(句末的问号应改为句号。)
第三十二条&&
叹号(!)主要用来表示语气强烈的祈使句、陈述句和反问句末尾的停顿。叹号的误用多发生在语气舒缓的祈使句、陈述句和反问句中。例如:
1.小李——你呆着,不要到我这里来!(这是一个语气舒缓的祈使句,句末叹号应改为句号。)
2.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开拓技术市场,实行技术商品化,才能使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这是一个语气舒缓的陈述句,句末叹号应改为句号。)
第三十三条&&
冒号(:)表示提示性话语之后的停顿,用来提起下文。冒号的误用表现为五种情形。
(一)“某某说”插在引文的中间,“说”字后面用了冒号。例如:
“唔。”老张一面听,一面应,一面伸手过来说:“你给我吧。”(“说”字后面的冒号应改为逗号。)
(二)在没有停顿的地方用了冒号。例如:
我跳下车来,说了声:“忠爷爷再见!”就往家里走去。(“说了声” 后面的冒号应删去。)
(三)在一个句子里出现了两重冒号。例如:
也还有另一种观点:当作品涉及某些阴暗现象的时候,有的同志会说:“你写的现象虽然是真实的,但要考虑文艺的党性原则。”(第一个冒号应改为句号。)
(四)该用冒号的地方没用冒号。例如:
企业长期亏损,出路只有一条,改革。(提示性话语“出路只有一条”后面的逗号应改为冒号。)
(五)冒号(:)误为比号(︰)。
第三十四条&& 引号(横行为“”‘’,竖行为
&&&&&&)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把引文和本文区别开来;二是表示词语的特殊含义。为了分清引文的层次,无论横行引文还是竖行引文,规定第一层引文用双引号,引文中的引文用单引号。引号的误用有五种情形。
(一)上下引号不配套,即:有上引无下引或有下引无上引,单双引混用,上下引一顺,等等。这种差错均按成套计0.5个差错。
(二)竖行引文引号误为先单后双。这种差错全书总计3个差错。
(三)引文末尾标点位置混乱。例如:
1.& 古人云:“多行不义必自毙”。(整句引文,末尾的句号应置于引号里面。)
2.大革命虽然失败了,但火种犹存。共产党人“从地下爬起来,揩干净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首,他们又继续战斗了。”(局部引文,末尾的句号应置于引号外面。)
(四)转述的文字加了引号。例如:
老太太说,“她儿子是个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抚顺。”(删去引号,或将引号内第三人称的“她”改为第一人称的“我”。)
(五)带有特殊含义(比喻义或贬义)的词语未加引号。例如:
自私,不听从合理的指导,没有自尊心,都是性格上很大的弱点。这些弱点都是老牌的慈母送给她们孩子的恩物。(“慈母”和“恩物”都带有贬义,应当加引号。)&&
第三十五条&&
书名号(《〈〉》)是表示文化精神产品的专名号。书名号的误用主要是使用范围扩大化。
(一)书名(包括篇名)、报纸名(包括板块、栏目名)、期刊(包括栏目名),以及其他文化精神产品(电影、戏剧、乐曲、舞蹈、摄影、绘画、雕塑、工艺品、邮票、相声、小品等)的题目可用书名号外,非文化精神产品不能使用书名号。例如:物质产品名、商品名、商标名、课程名、证件名、单位名、组织名、奖项名、活动名、展览名、集会名、称号名等等,均不能使用书名号,用了要计错。
(二)丛书名一般使用引号;习惯上多使用书名号,也不算错,但要注意:丛书名称为一个词的,连同丛书加书名号,如《五角丛书》;丛书名称是短语的,只把短语加书名号,如《当代农村百事通》丛书。
(三)书名号里面的名称要与实际名称相符。如《人民邮电》报,《求是》杂志。
第三十六条
&&括号[()]的功能是对正文的补充和注释。括号的误用,除了不配套外就是位置不适当。
(一)句内括号放在了句外。例如:
唯心论历来反映剥削阶级的利益,代表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是“反动派的武器,反动派的宣传工具”。(列宁:《我们的取消派》)[括号应当放在句号前面。]
(二)括号离开了被注释的文字。例如:
不久,国民议会迁到法皇的内宫凡尔赛去(在巴黎城西南18公里)。[括号应放在“去”字前面。]
第三十七条&&
省略号(……)标明行文中省略了的文字。省略号的误用,除了形状不合规定(不是六个连点)外,还有两种情形。
(一)&& 省略号前后保留了顿号、逗号、分号。例如:
雄伟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是首都最著名的建筑之一,……。它那壮丽的廊柱,淡雅的色调,以及四周层次繁多的建筑立面,组成了一幅绚丽的图画。(省略号前后的标点均应删去。)&&&&&&&&
(二)省略号与“等”、“等等”并用。例如:
在另一领域中,人却超越了自然力,如飞机、火箭、电视,计算机……等等。(省略号后面的“等等”和句号,应当删去。)
第三十八条&&
常用的连接号有一字线“—”、半字线“-”和浪纹“~”3种形式。要注意区分它们的使用场合。
(一)一字线用于:连接地名或方位名词,表示起止、相关或走向;连接几个相关的项目,表示递进式发展;表格中表示“未发现”。不要与破折号“——”、半字线混淆。
(二)半字线用于:连接相关词语,构成复合名词;连接字母、阿拉伯数字等,组成产品型号及各种代号;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中间隔年、月、日;连接图序(或表序)中的章节号与图(或表)号。不要与—字线、减号“-”和外文中的连字符“-”(为字母m宽度的1/3)混淆。
(三)浪纹用于连接相关的阿拉伯数字或代表数量的字母,表示数值范围。
第三十九条&& 间隔号( ·
)用在被隔开的词语中间。间隔号的误用有两种情形。
(一)间隔号误为顿号。例如:
大卫、里嘉图(误用了顿号就成为两个人了。)
(二)间隔号误为下脚圆点号。例如:
“3.15”消费者日(误用了下脚圆点号就成了小数点。准确的用法是,改阿拉伯数字为汉字数字,不加中圆点。)
第四十条&&
破折号(——)标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破折号的误用有四种情形。
(一)破折号的前后两部分所指不相同。例如:
他久久地凝视着庭园中央——这张X光片子的主人。(“庭园中央”与“这张X光片子的主人”所指的概念不相当。)
(二)把补充说明误作并列分句而未用破折号。例如:
二氧化碳和水在合成车间,叶绿体里发生奇妙的变化。(“合成车间”就是“叶绿体”,且语义的重点在后者,所以,“合成车间”后面的逗号应改为破折号。)
(三)破折号误为两个一字线(—一)、四个半字线(----)或一个化学单键号(一)
(四)破折号不能误作一字线或半字线。
第四十一条&&
省年号(’)又称高撇号,是近年来从国外引进的一种符号,中文只用于省年形式。例如:“’98”替代“1998”年。省年号的误用有两种情形。
(一)高撇号(’)的位置误置于年数后面。例如:
98’春节联欢晚会。
(二)省年号后面误加了“年”字。例如:
’98年春节联欢晚会。
第四十二条&&
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指出,阿拉伯数字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应当广泛应用。实施过程中碰到一些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什么情况下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什么情况下不能用阿拉伯数字。数字用法不规范(数值本身照错字计算)的全书最多计3个错。
(一)&& 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
1.物理量量值中的数字,如 1m(1米)、 3kg(3千克)、 5d(5天)、20
℃(20摄氏度)、0.5A(0.5安)、25mol(25摩)。
2.非物理量量词(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如3个人、50元、100根木头。
3.计数的数值,如正负整数(3,-6)、小数(0.28)、分数(1/3)、百分数(96.25%)、比例(3﹕7)及一部分概数(10多、500余、3000左右)。
4.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5.代号、代码和序号中的数字,如GB 3100—93、国办发[1998]3号文件、ISBN
7-303-04761-X、HP-3000型电子计算机、第1卷、第18届年会。
(二)必须使用汉字数字的: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
2.相邻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和带“几”字的概数。如七八个人、五十四五岁、十几、三千几百。
3.非公历纪年一律用汉字数字、但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4.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中的数字,应使用汉字数字。当涉及1月、11月、12月时,应用间隔号“ ·
”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5.古籍中的数字。
6.文学著作一般使用汉字数字,但也可以适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计量或计数单位前的数字,纯数字等。
7.竖排文字中的数字,除与字母连用可顺时针转90°排外,一律改用汉字数字。
(三)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则:
1.为使多位数字便于阅读,可将数字分成组,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分成1组,组间留一空隙(约为 1个汉字的
1/4),但不得用逗号、圆点或其他方式。非科技出版物也可不分节。
2.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
3.阿拉伯数字不得与除万、亿及法定计量单位词头外的汉字数字连用。如453 000 000可写成45 300万或4.53亿或4亿
5 300万, 但不能写作4亿5千3百万;三千元可写成3 000元或0.3万元, 但不能写成3千元;三千米可写成3千米,
这里的“千”是词头。
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包括小数和百分数)不能拆开转行。
5.表示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范围,使用浪纹号“~”。如:10%~20%,(2~6)&103或2&103~6&103,30~40km(也可写成30km~40km)。
七&& 量和单位
第四十三条&&
除古籍和文学书籍外,所有出版物特别是教科书和科技书刊,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时,都应符合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93)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使用不规范的量名称,主要表现在:使用已废弃的旧名称,同一个名称出现多种写法,使用自造的名称,等等。
(一)使用已废弃的旧名称。例如(括号里是废弃的):质量(重量,但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仍可按习惯称为重量);体积质量,密度或相对体积质量,相对密度(比重);质量热容,比热容(比热),质量定压热容,比定压热容(定压比热容,恒压热容);电流(电流强度);物质的量(摩尔数,克原子数,克分子数,克离子数,克当量);B的质量分数(重量百分数,质量百分比浓度);B的体积分数(体积百分比浓度,体积百分含量);B的浓度,B的物质的量浓度(摩尔浓度,体积克分子浓度,当量浓度);粒子注量(粒子剂量);[放射性]活度(放射性强度,放射性)。
(二)同一名称出现多种书写法,这是不能允许的。例如:吉布斯自由能(吉卜斯自由能),阿伏加德罗常数(阿伏伽德罗常数,阿佛加德罗常数)。
(三)使用以“单位十数”构成的名称。例如:长度叫“米数”,时间叫“秒数”,装载质量叫“吨数”,功率叫“瓦数”,物质的量叫“摩尔数”,等等。
第四十五条&
&量符号的使用不规范,表现为6种情形:
(一)量符号错用了正体字母。国标规定:量符号必须使用斜体.对于矢量和张量,还应使用黑斜体;只有pH是例外。实际上,有的全部使用正体,有的时而正体、时而斜体,这都是不能允许的。
(二)没有使用国标规定的符号。例如:质量的规范符号是m,但常见用W,P,Q,μ等表示;阿伏加德罗常数的符号为L或NA,而一些课本中用N或NO。
(三)用多个字母构成一个量符号。例如:用IAT作为内部空气温度的量符号,用CHT作为临界高温的量符号,实际上二者都是3个单词的缩写。有些书刊把输人功率表示成P
,输出功率表示成P0,也是不对的,规范的表示应分别为P
(四)把化学元素符号作量符号使用。例如:“H2∶O2 =
2∶1 ”,这是不规范的表示方式。正确的表示方式为:
&指质量比,应为m(H2)∶m(O2)&
=& 2∶1 ;
&&指体积比,应为V(H2)∶V(O2)&
=& 2∶1 。
(五)把量符号当作纯数使用。如“物质的量为n
mol”,正确的表示为:“物质的量为n,单位用mol”。
(六)量符号的下标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没有优先采用国标规定的下标,正斜体混乱,大小写混乱。
.没有采用国标已规定的下标,有的用量名称的汉语拼音缩写作下标,有的甚至用汉字作下标。如:辐射能,国标规定的符号为ER,但有的书刊用EF,有的干脆用E辐,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正斜体混乱。凡量符号和代表变动性数字、坐标轴名称及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下标,采用斜体;其他情况为正体。例如:体胀系数αv(V为体积量符号);电能Wi(
i=1,2,3…)(i代表变动性数字);力的y分量Fy(y为坐标轴符号);ΔABC的面积SΔABC。
.大小写混乱。区别大小写的规则为:量符号作下标,其字母大小写同原符号;来源于人名的缩写作下标用大写正体;不是来源于人名的缩写作下标,一般都用小写正体。
第四十六条
&&单位名称书写错误。主要表现在对相除组合单位和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书写错误。
(一)相除组合单位名称与其符号的顺序不一致,名称中的“每”字多于1个。例如:速度单位m/s的名称是“米每秒”,而不是“秒米”“米秒”“每秒米”“秒分之米”;质量热容单位J/(kg
& K)的名称是“焦耳每千克开尔文”或“焦每千克开”,而不是“焦耳每千克每开尔文”或“焦每千克每开”。
(二)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错误。例如:截面系数单位m3的名称是“三次方米”,而不是“米三次方”“米立方”“立方米”;面积单位m2的名称是“平方米”,而不是“二次方米”“米平方”“米二次方”“平方”。
(三)在组合单位名称中加了符号。例如:摩尔体积单位m3/mol的名称是“立方米每摩尔”或“立方米每摩”,而不是“立方米/摩尔”“立方米/每摩尔”“米3/每摩”“米3摩尔-1”等。
第四十七条&&
单位中文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准确。主要表现在:把名称或不是中文符号的“符号”当中文符号使用,组合单位中使用2种符号,非普及性书刊中使用了中文符号,等等。
(一)把单位的名称作为中文符号使用。例如:单位N & m的中文符号是“牛 & 米”,而不是“牛米”或“牛顿米”
(二)使用既不是单位名称也不是中文符号的“符号”,如“牛顿/平方米”的写法是错误的。如果是压强单位的名称,则应为“牛顿每平方米”或“牛每平方米”;如果是压强单位的中文符号,则应为“牛/米2”或“牛
米-2”。类似的错误用法还有:“千克/摩尔”应为“千克/摩”,“焦尔/开尔文”应为“焦/开”,“立方米/秒”应为“米3/秒”,“安培每米2”应为“安/米2”,“韦伯
& 米-1”应为“韦 &
米-1”,“瓦开-1”应为“瓦&
(三)组合单位中2种符号并用。例如:速度单位不应写作“km/时”,而应作“km/h”或“千米/时”;流量单位不应写作“m3/分”,而应作“m3/min”或“米2/分”;用药量单位不应写作“mg/(kg
& 天)”,而应作“mg/(kg & d)”或“毫克/(千克 & 天)”。
(四)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使用单位的中文符号或名称。按国标要求,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在表达量值时都应使用单位的国标符号,如把m、K、min、Hz、Ω、m/s2分别写作米、开、分、赫、欧、米/秒2是违反国标规定的,中文符号只在小学、初中教科书和普通书刊中在有必要时使用。
第四十八条&
&单位国际符号书写和使用错误。主要表现为如下7个方面:
(一)单位符号错用了斜体字母。
(二)单位符号的大小写错误。国标规定,一般单位符号为小写体(只有升的符号例外,可用大写体L),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其首字母大写。常见错误如:把m(米)、s(秒)、t(吨)、lx(勒)分别写成M、S、T、Lx,把Pa(帕)、W(瓦)、Hz(赫)分别写成pa、w、HZ或Hz。
(三)把单位英文名称的非标准缩写或全称作为单位符号使用,如把
min(分)、s(秒)d(天)、h(小时)、a(年)、lx(勒)、r/min(转每分)分别写成m、sec、day、hr、y或yr、lux、rpm。
(四)把ppm、pphm、ppb、ppt等表示数量份额的缩写字作为单位符号使用。应改用它们分别代表的数值10-6、10-8、10-9(美、法等国)或10-12(英、德等国)、10-12(美、法等国)或10-18(英、德等国).
(五)相除组合单位中的斜线“/”多于1条。例如把服药量的单位mg/(kg · d)和血管阻力单位kPa·s/L错误地表示为
mg/kg/d和 kPa/L/s。
(六)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主要表现是:加下标,在组合单位中插入说明性字符,修饰单位1等。例如:
1.把最小电流表示为I=3Amin,正确表示应为Imin=3A。
2.把Pb的质量浓度为0.1mg/L表示为0.1mg(Pb)/L或
0.1mg铅/L,规范表示应为ρ(Pb)=0.1mg/L。
3.把Ca的质量分数表示为Ca为25%(m/m)或Ca为25%(W/W),规范表示应为ω(Ca)=25%。
4.使用习惯上常用的经过修饰的单位符号,如标准立方米Nm3、m3n,标准升NL、Ln,正确的符号应为立方米m3,升L或I。
(七)书写量值时,数值与单位符号间未留适当空隙,或把单位插在数值中间。如:15mol应为15 mol,lm75应为1.75 m或
175 cm,10 s01应为 10.01 s。
第四十九条&&
SI词头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正确。主要表现为:词头大小写混淆,独立使用,重叠使用,对不许采用词头的单位加了词头,对乘方形式的单位加错了词头等。
(一)混淆大小写。20个SI词头中,代表的因数≥106的7个词头M(兆)、G(吉)、T(太)、P(拍)、E(艾)、Z(泽)、Y(尧)要采用大写正体,代表的因数≤103的13个词头k(千)、h(百)、da(十)、d(分)、c(厘)、m(毫)、μ(微)、n(纳)、p(皮)、f(飞)、a(阿)、z(仄)、y(幺)要采用小写正体。
(二)独立使用。词头只有跟单位结合才有意义,如10μm不得写作10μ,5MΩ不得写作5M。
(三)重叠使用。例如:mμm、mμs、μμF、μkg、kMW应分别改为nm、ns、pF、mg、GW。
(四)对不许加词头的单位℃(摄氏度)、°(度)、&([角]分)、"([角]秒)、d(天)、h(时)、min(分)、r/min(转每分)、n
mlie(海里)、kn(节)等加了词头。
(五)对乘方形式的单位加错了词头。例如:把7200 m3/d错写成 7.2km3/d,把
10 000 000m-2错写成 10 Mm-2,正确的表示应分别为7.2
dam3/d和 10 mm-2。
&&使用非法定单位或已废弃的单位名称。主要表现以下4种情形。
&&(-)使用市制单位。如尺、寸、担、斤、两、钱、亩等。在普通书刊特别是以农民为读者对象的书刊中,在表达小面积时还可以使用“亩”,但要括注法定计量单位“公顷”。
(二)使用早已停用的“公字号”单位。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所有“公字号”单位都应停止使用,如公尺(米、m),公分(厘米、cm),公亩(百平方米、100m2),公升(升、L),公方(立方米、m3),公吨(吨、t)等(括号中为法定名称及符号)。公斤、公里也不要用于教科书中,而应改用“千克”、“千米”。
(三)使用英制单位。英制单位是必须废弃的。当确有必要出现英制单位时,一般采用括注的形式,如 51cm(20英寸)。
&(四)使用
CGS制中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及其他杂类单位。这些常见废弃单位及其换算因数如下表所示:
&& 换算因数
标准大气压
工程大气压
斯〔托克斯〕
1 Fermi=10﹣15m=1fm
1 dyn=10﹣5N
1 kgf=9.806 65 N
1 tf=9.806 65 kN
1 atm=101.325 Kpa
1 at=9.806 65&104Pa
1 Torr=133.322 Pa
1 mmHg=133.322 Pa
1 mmH2O=9.806 65 Pa
1 P=0.1 Pa · s
1 St =1cm2/s
1 den=(1/9)tex
1 °R=(5/9)K
[米制]克拉
大卡、千卡
度(电能)
[米制]马力
体积克分子浓度
当量浓度&&&&&&&&&&&&&&&&&&&&&&&&&&&&&&&&
= -459.67
1 carat =200 mg
1 erg=10&7 J
1cal=4.186 8 J
1 kcal=4.186 8 kJ
1 度=1 kW · h
1 马力=735.499 W
1 ph=104 lx
1 sb=104 cd/m2
1 nt=1 cd/m2
1 D =1 m&1
1 Oe 79.578 A/m
1 Gs 10&4 T
1 Mx 10-е Wb
1 M =1 mol/L
第五十一条&&
在图、表等中在用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未采用标准化表示方式。国标规定了2种方式:a.用量和单位的比值;b.把量的符号加上花括号,并用单位的符号作为下标,并建议采用第1种方式。例如:v/
(m·s&1)或v/
(m/s),而不表示成“v(m/s)”或“v,m/s”的形式。如有需要也可以表示成的形式,但水平分式线不能省略。
第五十二条&&
数理公式和数学符号的书写或使用不正确。主要表现在字母、符号的正、斜体混淆,数理公式的转行不符合规定等。
(一)该用正体的字母用了斜体。例如:对其值不变的数学常数e(=2.718 281 8…)、π(=3.141 592
6…)、i(=
,电工学中常用j),已定义的算子符号div(散度)、d(微分号)、△(有限增量符号)、δ(变分号)等,有特殊含义的缩写字max(极大值)、Re(实部)、T(转置)、Rt(直角)、ASA(角边角)等,使用了斜体字母。
(二)该用斜体的字母用了正体。例如:对变数x、y,函数
f,Φ(t),Ψi中变动的附标i,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像点P、线段CD、平面∑、△ABC、三棱锥P-ABC)等,使用了正体字母。
(三)数理公式转行不符合规定。新标准规定:“当一个表示式或方程式需断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最好在紧靠其中记号=,+,—,±,,&,·或
/ 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记号。”例如:
ax+by—cz=
(四)其他常见错误,如下表所示:
名称、含义
X的常用对数
—、﹣、——
~ 、 、~
~、∽
八& 版面格式
第五十三条&&
版面格式是图书的包装形式,但它又不是单纯的形式。图书的版面格式应当体现美观、实用、准确三个原则。不同的版面有着不同的格式,从封面、书名页、目录、书眉、标题、注释、插图、表格、索引,一直到正文,都有着不同的格式,审校版面格式与正文内容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第五十四条&&
封面(包括包封),是图书的外包装,除应体现美观、实用、准确三原则外,还应按照常规和法定要求,在固定的位置刊登书名、著译者名、出版者名、条形码、定价、国际标准书号等项内容。编校者除保证各种版面格式和内容准确外,还应使其相关项目保持一致。
第五十五条&& 根据国家标准《图书书名页》(GB
12450-90)的规定,图书正文之前必须载有书名信息的书名页。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主书名页正面必须提供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等信息。位于单数页码面。主书名页背面必须提供图书的版权说明、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等信息,位于双数页码面。凡不严格执行本标准的图书应当计错:(1)根本不刊载书名页的,计3个错;(2)刊载项目不全的,每缺一项计1个错;(3)书名页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计1个错。
第五十六条&&&
目录,是图书内容体系的缩影,除要求标题、作者名、附缀页码必须与正文一致外,本身还须眉目清楚,即从字体、字号和版面格式三个方面体现标题体系。如:同一级题字体字号要一致,无题序的题目转行要缩进一字排,副标题也要缩进一字排,等等。
第五十七条&&&
书眉,是正文章节变化的反映,除必须与正文章节标题文字保持一致外,还有其固定的版面格式,即双数页码排第一级题,单数页码排第二级题(如无第二级题,单双页码均可排第一级题);同一面上有两个第二级题时,应排后出现的;眉题一般排在外版口一侧或居中排。
第五十八条&&&
标题,是反映图书内容的纲,而且是成体系的。标题的格式应以不同的字体、字号、占行、位置等来体现其隶属关系。较长标题转行时不应割裂词汇,更不应因转行而产生歧义或相反义。此外,还应避免出现“背题”,即题目下无正文的现象。
&第五十九条&&&
注释,是对正文的解释和交代。版面格式有夹注、脚注、篇末或书末注三种。脚注格式最复杂,编校者必须根据正文版面的实际变化,调整脚注的顺次和版面格式,使之与正文注码对口。篇末注中的“见本书页码”要特别注意核对准确。书末注中附缀的正文页码,也要核对准确。
第六十条&&&&&
插图,是图书的重要内容,分为随文插图和单页插图两种。随文插图的位置要根据设计标注核对准确。要特别注意插图与正文内容的衔接问题,图的位置一般不要超前,可以略微拖后,但不能超越本节范围。有说明文字的,一般排在图下或图的侧面,要特别注意核对图与文是否配套,防止张冠李戴。图中人物的左右应依读者立场来分。跨页图必须双码跨单码。横置图一律朝向左侧,即反时针转90度。图的顺序号应按章编排。此外,还要防止图的倒置和反片。
第六十一条&&&&
表格,是图书内容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表格的格式一般是先排表序、表题,然后排表头、横竖表线、数字、注释、资料来源等。表序一般以章节顺序和表格顺序组成;表头有横竖两种,必要时可以互换;项目中的隶属关系要清晰,小项目要缩格排;续表必须加排表头;跨页表必须双页跨单页;表中数字一般以末位数对齐,注意不要错格。
第六十二条&&&&
索引,一般分为人名、地名、文献、主题或名目四种。索引的编排一般按笔画或拼音排序,也有用四角号码的。无论哪一种编排方法,都应注意笔画、拼音和号码的准确无误。特别要核对准确条目的附缀正文页码;正文页码有变动,要相应改正索引的附缀页码。
第六十三条&&&&
学术性专著文后参考文献,必须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进行编排,不合要求的可以适当计错。著录项目应当包括:主要责任者、书名、版本、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等,著录格式为:主要责任者.书名.其他责任者.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标准编号等。例如:
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76页
华罗庚,王元.论一致分布与近似分析:数论方法(I).中国科学,1973(4):339~357
第六十四条&&&
清样页码(包括边码),要着重(或反复)清点,有暗码的要在清样上标明“暗&&页”。
&&第六十五条&&&
正文版面格式,应注意:另面、另页、暗码的编排;段落的另起和接排;
引文的缩格或变换字体要前后一致;内文中的空行、空字等等,都要校对准确。
&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力求照顾到各个学科,但是,所列举的问题远不可能涵盖所有内容,比如,自然科学名词、学科符号、外文、译名差错的判别依据,事实性、知识性、一般政治性差错的判别依据等,由于资料的不足和技术上的困难而暂缺。各地区、各出版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差错认定细则。
第六十七条&&&
本细则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拟制,并邀请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若干专家参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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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GB/T 14706-93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校对各种排版校样的专用符号及其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文(包括少数民族文字)各类校样的校对工作。
  2 引用标准
  GB9851 印刷技术术语
  3 术语
  3.1 校对符号proofreader's mark
  以特定图形为主要特征的、表达校对要求的符号。
4 校对符号及用法示例
5 使用要求
  5.1 校对校样,必须用色笔(墨水笔、圆珠笔等)书写校对符号和示意改正的字符,但是不能用灰色铅笔书写。
  5.2 校样上改正的字符要书写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体。
  5.3 校样中的校对引线要从行间画出。墨色相同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 
  附录A:校对符号应用实例(见下页)
  注:本标准由人民出版社负责起草。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校对符号应用实例 (参考件)
使用要求:
1、校样中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初、二、三校样中的校对引线,要从行间画出。
2、校样上改正的符要书写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体。
3、校对校样,应根据校次分别采用红、纯蓝、绿三种不同色笔(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校对符号。
&4、作译者改动校样所用笔的色彩,要与校样上已使用的颜色有所区别,但不可用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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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物中需要注意的禁用词
&&&&新闻出版物中经常会有一些与民族宗教相关,涉及我国领土、主权和台港澳的词语出现,一些用词不当和把握欠妥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将需要注意的禁用词介绍如下,供参考。&
&&&&&&&&&&&&&&&&&&&&&&&&&&&&&&&&&&&&&&(一)
&&&&1.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不得使用“回回”、“蛮子”、“夷人”等,而应使用“回族”、“彝族”等。也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哈族”等。
&&&&2.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不能称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
&&&&3.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族”或“突厥人”。
&&&&4.“穆斯林”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为一谈。不能说“回族就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就是回族”。
&&&&5.穆斯林宰牛羊家禽,只能说“宰”不能写作“杀”。
&&&&6.不使用“穆斯林国家”或“穆斯林世界”,而要用“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世界”。
&&&&7.公开报道不要使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等词语,可使用“宗教激进主义(激进派、激进组织)”。如回避不了而必须使用时,可使用“伊斯兰激进组织(分子)”,但不要用“激进伊斯兰组织(分子)”。
&&&&&&&&&&&&&&&&&&&&&&&&&&&&&&&&&&&&&&&&&
&&&&1.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在任何文字、地图、图表中都要特别注意不要将其称作“国家”。尤其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名称连用时,应格外注意不要漏写“国家和地区”字样。
&&&&2.对台湾当局“政权”系统和其他机构的名称,无法回避时应加引号,如台湾“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等。不得出现“中央”“国立”、“中华台北”等字样,如不得不出现时应加引号,如台湾“中央银行”等。台湾“行政院长”、“立法院长”、“立法委员”等均应加引号表述。台湾“清华大学”、“故宫博物院”等也应加引号。严禁用“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称呼台湾地区领导人,即使加注引号也不得使用。
&&&&3.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所谓“法律”,应表述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涉及对台法律事务,一律不使用“护照”、“文书认证”、“司法协助”、“引渡”、“偷渡”等国际法上的用语,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协作”、“遣返”、“私渡”等用语。
&&&&4.不得将海峡两岸和香港并称为“两岸三地”。
&&&&5.不得说“港澳台旅客来华旅游”,而应称“港澳台旅客来大陆(或“内地”)旅游。
&&&&6.“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对应概念,不得弄混。
&&&&7.不得将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大陆与台湾”、或“京港”、“沪港”、“闽台”等。
&&&&8.具有“台独”性质的组织和政治术语,如“台独”、“台湾独立”、“台湾地位未定”、“台湾主权独立”等必须加引号使用。
&&&&9.台湾的一些社会团体,如“中华道教文化团体联合会”、“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等有“中国”、“中华”字样者,应加引号表述。
&&&&10.不得将台湾称为“福摩萨”。如报道中需要转述时,一定要加引号。
&&&&11.不要使用“藏区”、“藏民”等不当提法。应使用“藏族聚居区”、“藏族群众”等准确表述。
&&&&12.不要使用“建国60周年”不准确提法。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准确表述,或简称“新中国成立60周年”。
&&&&13.停止使用“蒙古大夫”一词。鉴于目前对“蒙古大夫”一词的解释和使用多为贬斥、指责,伤害了蒙古族群众的感情,给蒙医的继承和推广造成严重障碍,各有关出版单位应尽快修改含有对“蒙古大夫”不当解释的出版物,防止误解、错用引发矛盾纠纷,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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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eneral rules
for writing numerals in publication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在涉及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码)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新闻报刊、普及性读物和专业性社会人文科学出版物。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出版物亦应使用本标准,并可制定专业性细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408-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 3100-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
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物理量 physical quantity  
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量,即科学技术领域里使用的表示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的量。使用的单位应是法定计量单位。
 非物理量 non-physical quantity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量,使用的是一般量词。如30元、45天、67根等。
一般原则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
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
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 48&&
63%~68%&&
1/4&& 2/5&
1:500   
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一律& 一方面& 十滴水&
二倍体& 三叶虫& 星期五&
四氧化三铁&&
一O五九(农药内吸磷)& 八国联军&
二O九师&&&
二万五千里长征&&
四书五经&&
五四运动&&
九三学社&& 十月十七日同盟&
路易十六&& 十月革命&
“八五”计划& 五省一市&
五局三胜制&& 二八年华&
二十挂零&& 零点方案&
零岁教育& 白发三千丈&
七上八下& 不管三七二十一&&
相差十万八千里& 第一书记&
第二轻工业局& 一机部三所&
第三季度& 第四方面军&
十三届四中全会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对这种情形,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  
示例:公元前8世纪& 20世纪80年代&
公元前440年& 公元7年 日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作“九O年”或“90年”。   
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年月日的标记可按GB/T&
.2.1.1中的扩展格式。如:日和日可分别写作
,仍读作日、日。年月日之间使用半字线“-”。当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在十位上加“0”。
5.1.2& 时、分、秒  
示例:4时& 15时40分(下午3点40分)&
14时12分36秒  
注:必要时,可按GB/T.3.1.1中的扩展格式。该格式采用每日24小时计时制,时、分、秒的分隔符为冒号“:”。  
示例: 04:00(4时)&
15:40(15时40分)&&
14:12:36(14时12分36秒)   
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   
5.2.1& 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腊月二十三日&
正月初五& 八月十五中秋节   
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
  这类纪年不应与公历月日混用,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示例: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
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日)&&
日本庆应三年(1867年)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
  示例1:“一·二八”事变(1月28日)&&
“一二·九”运动(12月9日)& “一·一七”批示(1月17日)&
“一一·一O”案件(11月10日)
  示例2:五四运动&
五卅运动& 七七事变&
五一国际劳动节& “五二O”声明&
“九三”事件   
 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性科技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符号。
 示例: 8736.80km(8 736.80千米)&
600g(600克)&&
100kg~150kg(100千克~150千克)& 12.5m
2(12.5平方米)&
外形尺寸是400mm&200mm&300mm(400毫米&200毫米&300毫米)&
34℃~39℃(34摄氏度~39摄氏度)& 0.59A&
(0.59安[培])   
非物理量   
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21.35元& 45.6万元&
270美元& 290亿英镑& 48岁11个月 1
480人& 4.6万册&
600幅& 550名   
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  
示例1:一个人& 三本书&
四种产品& 六条意见&
读了十遍五个百分点  
示例2:截至1984年9月,我国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7个,新闻班1个,新闻教育专职教员274人,在校学生1561人。   
多位整数与小数    
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整数和小数的分节   
专业性科技出版物的分节法: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示例:2 748
3.141 592 65    
非专业性科技出版物如排版留四分空有困难,可仍采用传统的以千分撇“,”分节的办法。小数部分不分节。四位以内的整数也可以不分节。
 示例:2,748,456&&&
8703    
阿拉伯数字书写的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底线的黑圆点“.”。
 示例:0.46不得写成.46和0·46    
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数值的写法   
8.3.1专业性科技出版物根据 GB
8170-87关于数值修约的规则处理。
非科技出版物中的数值一般可以“万”、“亿”作单位。  
示例:三亿四千五百万可写成345,000,000,也可写成34,500万或3.45亿,但一般不得写作3亿4千5百万。   
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单位。
 示例:我国1982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0亿817万5288人;
&&&&&&&&&&
1990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1亿人。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   
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浪纹式连接号“~”。  
示例:150千米~200千米&
-36℃~-8℃&& 2 500元~3
000元   
概数和约数   
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  
示例:二三米& 一两个小时&
三五天& 三四个月& 十三四吨&
一二十个& 四十五六岁&
七八十种& 二三百架次&
一千七八百元& 五六万套   
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几千年& 十几天&
一百几十次& 几十万分之一   
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这个协会举行全国性评奖十余次,获奖作品有一千多件。协会吸收了约三千名会员,其中三分之二是有成就的中青年。另外,在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设有分会。  
示例2:该省从机动财力中拿出1 900万元,调拨钢材3 000多吨、水泥2万多吨、柴油1
400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代号、代码和序号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即使是多位数也不能分节。
 示例:84062部队& 国家标准 GB 2312-80
国办发[1987]9号文件& 总3147号& 国内统一刊号
CN11-1399&
21/22次特别快车&&
HP-3000型电子计算机& 85号汽油&
  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  示例1: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示例2: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2版,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示例3: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4),400~429页。  
 示例4:许慎:《说文解字》,影印陈昌治本,12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
示例5:许慎:《说文解字》,四部丛刊本,卷六上,九页。
横排标题中的数字
横排标题涉及数字时,可以根据版面的实际需要和可能作恰当的处理。   
竖排文章中的数字  
提倡横排。如文中多处涉及物理量,更应横排。竖排文字中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和符号均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
出版物中的阿拉伯数字,一般应使用正体二分字身,即占半个汉字位置。  
&&&&&&&&&&&&&&&&&&&&&&&&&&&&&&&&&&&&&&&&&&&&&&&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
& 向作者介绍的几种出版形式
出版社改制后,出版形式与过去比相对要多要活,合作的形式与办法增多。常用的有以下几种,作者可以根据自已的选择,确定作品的出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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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出版(本版书)。选题符合出版法规,导向正确,文笔很好,无版权问题,预计发行市场看好的作品,不用作者多说,出版社那怕环节再多,一般都会很快通过选题论证,并顺利定为常规出版,即业内人所说的本版书。出版社不向作者收取任何出版补贴,也不需作者助销图书。作品出版后,出版单位还会另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与作者的约定,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稿酬、版税,另赠送部分样书。
合作出版。对于一些有出版价值而作者又要求出版,但发行市场又一般的作品,出版方通常是列为合作出版。具体形式有多种,常见的是出版方发一渠道,二渠道给作者发行。出版社改制后,他们为减少出版风险,图书出版后再按一定的折扣标准让作者自愿助销些图书。折扣有高有低,各社标准不一,有的不打折扣,有的助量高达5千册以上,少的千册左右,能否助销则是作者自愿的,而你是否自愿助销则涉及你的作品能否批准出版,这些都是出版界不公开的潜规则。第一版多是不另开版税,也不另行收取出版费用。如第一版发行情况较好需再版,说明你的作品真有市场,出版社也真有利润可赚,所以,第二版可另行约定,出版社在再版时可向作者支付稿酬或版税。
&&&&&自费出版。第一种,对一些达到出版水平、有出版价值、但因无发行市场、出版方不愿发行、而作者又要求出版的作品,一般可按作者要求可以出版自费书,按作者约定的印数开印(即业界所称的“按需出版”),管理费、审稿费、印刷费全部由作者承担,出版方只留样书。第二种,书稿质量很好,预计发行市场很好,而作者或某文化公司(含发行商)认为出自费书划算,自已可以发行一二渠道,要求出自费书(如一本印数万册左右、篇幅20万字的作品,常规出版的稿费不到1万元,但如自已能发行,选择自费出版,收入则会翻几番)。这种选题占自费书的50%以上,其中文教书占80%以上。很多文化公司,书商都是这样做成功的。第三种,是有些作者为评职称、参加作协等,或是出版个人自选文集,印数很小,一般也是选择这种形式。该形式也是“按需出版”,时间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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