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祥一中助学金申请书是多少?有什么要求

中职学校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专项审计的实施方案(第二批)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中职学校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专项审计的实施方案(第二批)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268&&&&更新时间:
中职学校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专项审计的实施方案(第二批)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及民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管理,根据2013年度武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计划安排,现制定本审计实施方案,以明确审计范围,突出审计重点。
一、审计调查目标
(一)核实各校申报学生情况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造假虚报、人为调整或冒名顶替等套取国家助学金的行为。
(二)核实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规范性,学校在助学金的申报、拨付、发放、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二、基本情况
(一)资助方面的相关政策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其中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资金来源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007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以上两通知对两类中职培训学生中的资助对象、发放标准、发放要求、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07年9月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6号)对我省资助范围、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资金分担与分配、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等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2009年12月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武汉市公办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教规〔2009〕4号)、2010年12月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10〕205号)对高中学生中的资助对象、发放标准、发放要求、经费来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情况
武汉市有符合自主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共计60余所, 公办普通高中80余所 。
三、审计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审计范围: 2011年、2012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
&&& (二)审计调查对象:本次审计对象按照不再重复审计原则,剔除2010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计的学校外,抽查&& 所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 所公办普通高中作为此次审计对象。具体见附表。
四、审计调查内容及重点
(一)主要审计调查内容
1.落实政策的各项具体办法或措施
学校依据国家政策的规定制定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进行了解。关注各学校是否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资助政策;是否建立健全助学机制,实行“三专三员”。从完善管理、规范程序的角度分析评价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2.资金管理环节方面的情况
学校是否按规定于每年3月20日前依据程序进行预算申请; 8月底是否收到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下达;各学校是否按规定为每位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实行“一卡一人、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原则,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是否按要求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等。
3.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情况
关注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是否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即由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审查后对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受助学生汇总表报同级教育部门进行学籍审查,然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二)审计调查重点
1、确定享受助学金学校的情况
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享受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整中学的高中部。
2.资金预算安排与实际发放的差异情况
各校按照申报核准人数所取得的助学金总额与实际发放人数与资金的差异。查明多余资金去向、使用及管理情况。
3.学校确定资助学生情况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学校申报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学校是否按规定对受助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申报学生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根据注册登记的学生学籍,检查是否存在已就业学生申报助学金的情况、短期培训申报助学金的情况、双重学籍” 重复申报助学金的情况、中途已流失的学生申报助学金的情况,准确确定学生人数的真实和准确性。
4.学生异动情况情况
各学校每月(寒暑假除外)20日前,是否按要求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学校学生异动情况表,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金额。
5.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
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建立统一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为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5.学校对国家助学金的资金管理情况
学校是否按要求建立助学金申报、发放专门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无改变资助对象、缩小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的情况;学校是否给每个受助学生都办理银行储蓄卡,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无直接将助学金充抵学费的情况;是否有加收学杂费的现象;是否以现金发放、是否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是否违规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有无通过虚增学生人数,冒领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或者挤占、挪用、滞留中职助学金情况的发生。
6.学校计提使用助学经费的情况
中职学校是否从学费收入中计提5%的经费,用于家庭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普通高中是否按有关规定从事业费收入中足额提取不低于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五、审计方法
审计调查采取现场审计调查和延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询问、检查、核对、分析复核等多种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在资金链条的关键点上要跟踪取证;在学生人数变动环节上要查明原因。要充分运用计算机审计等先进审计技术和手段,控制风险,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助学金相关数据核对量非常大,在审计中充分利用计算机,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查找违纪问题线索。通过计算机主要进行四个方面数据的比对:一是将受助学生数据和学生学籍数据进行比对,看有无重复申报或者不是学校学生而申报的问题;二是将教育、劳动两个申报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看有无在劳动部门主办的技工学校办有学籍,在教育部门主办的中职学校也有学籍,学校在申报国家助学金人数的时候,对双学籍学生通过双渠道进行了申报,导致校方多申领助学金,而实际并未发放给学生的情况;三是将综合性高中的学生学籍信息和受助学生数据进行比对,看有无将“普通高中”学生以“职业高中”学籍申报或者为同一学生申报注册双重学籍重复申报助学金的情况;四是将不同学校受助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看有无重复注册,重复申报,套取助学金的情况。
六、审计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分组及成员
审计项目总负责人由白阳担任,编制审计调查实施方案,现场审计取证,撰写审计报告初稿。
为了按时完成任务,调查组共分三个小组同时进行,各小组人员组合及审计任务初步分配情况如下:
1.项目外协负责人:&&&&&
第1小组负责人:
第2小组负责人:
第3小组负责人:
2.具体小组分工如下:
11.4.-11.6
11.7.-8/11.11.
11.12.-11.14.
11.15./11.18-19
11.20.-11.22
11.25-11.27
11.4.-11.6
11.7.-8/11.11.
11.12.-11.14.
11.15./11.18-19
11.20.-11.22
11.25-11.27
11.15./11.18-19
11.20.-11.22
11.25-11.27
注:以上审计时间为初步安排,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各被审计单位及项目总负责人。
(二)审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9日前完成审前调查,编制专项审计调查实施方案。
10月30日下发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
11月4日各审计调查小组分别进驻相关单位,开始进行现场审计。
11月27日前各小组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审计资料整理、与校方交换初步审计意见,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含电子材料)。
11月30日前、向资助管理中心汇报审计情况,征求意见。
12月1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有处理处罚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 及时汇报情况,确保项目质量
为了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遇疑难问题及时向审计总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及时向资助管理中心汇报,确保按时按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二)规范操作程序,严格依法审计
规范操作程序。要严格执行各项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全面完成审计实施方案,
确定的审计调查内容和重点,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
(三)严格执行纪律,坚持廉政文明审计
全体审计成员务必遵守审计纪律和保密制度规定,确保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等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 &&&&&&&&&&&&&&&&&&&&&&&&&&&&
&&&&&&&&&&&&&&&&&&&&&&&&&&&&&&&&&&&&&&&&&&&&&&&&&&&&&&&&&&&&&&20131029&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版权所有您现在的位置:&>>
广水市一中2014年度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意见
广水市一中2014年度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意见
  为了体现国家的惠民政策,做到公平公正,让家庭经济真正困难学生得到国家资助,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明确意义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接受高中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各年级、各班主任要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个学生明白。
  二、建立组织机构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指标分配方案,确定受助对象。
  组 &长:向 &军
  副组长:万储猛、张旺喜、江保志、余华军、彭光焰、郑传铭
  成 &员:陈宏波、马泽春、徐德意、余 &伟、梅海清、李大平、何华东、张双洲、李厚军、秦敬阳、肖 &辉、左方青、汪新成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拟“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和指标分配方案;对各班的贫困申请进行审核,初步确认受助对象;负责贫困学生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并上报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三、资助对象
  注册新一中学籍的所有学生,复读生不属于资助对象。
  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残疾家庭(系学生及直系亲属残疾丧失劳动力)、农村建卡贫困户、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丧父或丧母的单亲家庭、下岗失业子女、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边远高寒山区)。
  对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少数民族家庭子女、独生子女、库区移民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对已申报彩票公益金资助的贫困学生一般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如果确有困难,也可以考虑。
&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资助对象
& &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 & &2、学习主观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
& & &3、在校外租房或出入经营性网吧,有吸烟、酗酒行为的;
& & &4、生活铺张浪费,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如购买并使用移动电话;购买MP3等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理奇形怪状的发型;
& & &5、受助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者;
& & &6、经查实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四、指标分配方案及名额:另附
  五、工作流程
  学校宣传→学生个人申请→村(居)委会或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年级组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公示→资助资金发放→学校评审结果备存→学校评审结果报市资助中心备存。
六、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班级评议小组评审拟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要在班级公示。要让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国家的资助,不能享受的一定不能享受。
  2、严禁挪用国家助学金。市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有专项检查,对于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3、班主任要适时教育学生懂得感恩,教育学生努力学习,回报社会。通过学生让家长知道国家资助的重大意义。也要教育学生在评审时如果没有评选上要多从自身方面找原因是否符合要求。
& &4、填表要求: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对应以免银行卡不能办理、家庭地址填写要详细,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要准确、年级班级填写清楚,申请理由字迹要工整,态度端正。
& & & & & & & & & & & & & & &广水市一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 & & & & & & & & & & & & & & &日
【字体: 】【】【】【】【】安庆十一中普高助学金认定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
&&&&&&&& 201132220104[
一、组织机构
二、资助原则
三、资助对象
四、资助的条件
五、资助标准和范围
150021000/2000/5001000
六、申报程序
七、经费管理
八、工作要求
&&&&&&&&&&&&&&&&&&&&&&&&&&&&&&&&&&&&&&&&&&&&&&&&&&&&&&&&&&&&&&&&&&&&&&&&&&&&&&&&&&&&&&&&&&
&(责任编辑:aqsyz_zwc)
------分隔线----------------------------
平安校园...
滋蕙计划发放...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1〕32...祁门县教育局――祁门一中新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启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公告:&
祁门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4512156
祁门一中新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启动
&&&&阅读:
&&& 随着新学年的开始,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也随之启动,为了切实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学业,严格执行民生工程项目政策,祁门一中在发放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就告知学生家长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开学初,在校宣传栏张贴国家助学金申办程序和有关政策内容,加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
&&& 日下午,在校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会议”,助学金工作领导组成员、各年级部部长、全体班主任参加了工作会议,会议由陈玉军副校长主持。
&&& 根据会议安排,胡义松主任宣读了有关国家助学金执行文件,并就我校执行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讲解。王茂滋老师介绍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程序,要求各位班主任加大在班级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 胡建平校长就国家助学金工作的开展工作进一步强调做好国家助学金工作的意义,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讲,成立班级评议组,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反馈学生群体真实贫困的情况,保障上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 目前,各个班级已经将国家助学金的申报的有关文件在班级进行公布,告知各位提出申请的学生利用假期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材料,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班级评议和公示、学校审核和公示、按照程序上报贫困生的材料。
&&& 欢迎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共同关注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共同监督,将民生工程项目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祁门一中&)&&
祁门教育局 版权所有
推荐使用分辨率查看 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贫困生助学金申请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