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是碰头,右眼皮跳是什么预兆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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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你妩媚我“潇洒”,蔡依林&萧亚轩两位天后再碰头,《Myself》对上《萧洒小姐》,哪位的专辑造型更配登榜首!
蔡依林、萧亚轩两位台湾当红的天后,最近一前一后的发行了全新专辑,虽然音乐风格不太一样,很难拿来做比较,但造型方面总是可以比比的,蔡依林性感柔媚的《Myself》对上萧亚轩帅气前卫的《萧洒小姐》,到底这两位天后的专辑造型谁更型?PK过后就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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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台湾当红的天后,最近一前一后的发行了全新,虽然音乐风格不太一样,很难拿来做比较,但造型方面总是可以比比的,蔡依林柔媚的《Myself》对上萧亚轩帅气前卫的《萧洒小姐》,到底这两位天后的专辑造型谁更型?PK过后就会有答案!
&&&&&& 蔡依林与萧亚轩都是唱跳双行的台湾女歌手,被拿来比较野不是一回两回的事情了,双方的粉丝更是形同水火,最近又因为蔡依林的新歌《美人计》被指抄袭EA过去的MV,而再度引发双方粉丝各护其主口水战,在网站贴文对干,互相咒骂,火力凶猛。虽然两位天后私下的私交还不错,对于抄袭一事,萧亚轩也称完全不像。
&&&&&& 今天再次将两位天后放在一堆,纯属娱乐绝无恶意,所以请两位天后的粉丝能够平心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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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宝宝小总是碰头,有时候一个包下不去又一个包上来。最近发现宝宝头上一个硬疙瘩。旁边跟有个小坑一样。是不是以后都这样了。下不去了啊?哎。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好担心啊。
宝宝贪玩难免有这些的,以后会消失的,宝妈别着急
#1 小毛驴过桥
宝宝贪玩难免有这些的,以后会消失的,宝妈别着急
主要是我都不知道他是碰了个坑呢还是别的地肿起来了。会是骨头肿了么?
当时碰的时候搽点猪油就不会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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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别人的农场偷菜其空间里最近访客留痕迹吗
进别人的农场偷菜其空间里最近访客留痕迹吗
09-11-17 &匿名提问 发布
呵呵,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 你知道的是,每个人在一个作物上可以偷到一个果实。 其实,这个问题是开心农场最新的一个更改设定:每个人偷窃的话有可能在一棵农作物上偷窃多个果实。 也就是说,有可能那个人在两颗苹果上面,偷到了两个果实,剩下的两颗苹果各偷到了一个果实,加起来就是六个; 也可能三颗苹果偷到各一个,一棵苹果偷到三个。 另外讲句题外话,有一个情况要注意,如果你偷窃的是有狗的玩家,你要如果被狗发现偷窃行为,你将不能再偷窃该棵农作物,系统会说“你被狗盯上了”。 当然你可以继续偷窃这棵以外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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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啊!都是曾发表在《青年文摘》上的美文哦!希望你喜欢!《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激情。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荡,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最后一个爱情故事》      女孩转过身,睁大眼睛,一脸迷茫。  &不记得我啦,”我不自然地笑起来,却掩饰不了慌张,“不记得回学校时和谁一起吗?”  &奇怪,当然是我自己呀,难道和你吗?”她歪起脑袋,看着我。我的脸烧到了耳根,讪讪的转了出去。身后又传来一阵笑声,轻脆悦耳。我心中空空荡荡,一阵茫然,只有一个念头:她不记得我了……  啊,我所渴望的邂逅竟是这般模样!我曾想象她会毫不犹豫地记起我,欣喜地交谈,或许我还可以得到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这一切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我站在阳台上,夕阳柔柔地飘向四方。一个声音对我说:错过了今天的太阳,就不要错过今天的月亮。我四下张望。而她出现在我的视线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一天,一向寂静的第四餐厅门口出现了一只募捐箱。我没有留意,在熄灯与室友神聊时,得知对楼有个女孩得了白血病,她的班级正在为她募捐。我心头猛然一震,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奇怪的想法:会不会是她???先前那个梦的预兆使我惴惴不安。一边想找到她,一边又怕真是她得了绝症。那夜不知如何竟是如此地长,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急忙跑到募捐的地方,问清了医院房间号码,存了几分侥幸,来到医院。  推开门,只见宽大的病房只摆着一张床和一张柜。钟在墙上滴答滴答的响。床头柜上放着一些水果和补品,显然有人探望过她。近前看去,我的眼睛明亮起来,果真是她--我梦绕的女孩!此刻她的眼帘安详的垂下,长长的睫毛零星缀着泪的痕迹,脸带着淡淡的笑,静卧在白色的枕上。窗外的阳光无声地泻进来,映在她苍白的脸上,生添几分红艳。我不由的看痴了,一种电击微麻的感觉悄然爬上心头。我没有言语,只是俯下身子,轻轻而深情地吻着她的额,泪水不知何时已流出,落在她苍白的脸庞,滑过忧伤的痕迹。  梦中的女孩脸上依然挂着甜美的笑,不知她有没有想到,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有一个陌生的男孩会来到她的身边,为她而哭泣。她定是不知道的,不知道的。而那个男孩再也看不到那双刻骨铭心的眸子了,也不知自己心爱的女孩的姓名……《“土拨鼠”的青春记事》凯西是我的同屋兼死党。历史书上解释:朋党,意气相投耳。我也没有料到,在我波澜不惊的教书生涯中会有一个来自美利坚的曼妙女子和我称兄道弟形影不离。凯西是学校请来的美籍教师,一个典型的金发美女,白皮肤,蓝眼睛,秀挺的鼻子,丰满的胸脯,一见人就笑,无论老人小孩,良民色狼--当我在这里历数她的优点时,真恨不能钻进我妈的肚子里重新投胎一次。我长得不美,借用一个网络词汇叫“恐龙”,皮肤黑,鼻子扁平,眼睛下面还有两块“雀斑农场”,因为太瘦,无论多昂贵经典的衣服穿到我身上都显得滑稽可笑。有好几次,我对凯西说:“凯西,这太不公平了!”她瞪着一双漂亮深邃的眼睛说:“什么意思?”我委屈地说:“每次出门总有无数人看着我们指指点点,我让你更美,你却让我更丑!”我本是开个玩笑,凯西却用不太流利的中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不,苏珊,我和别人走在一起时人家老是看我,但和你走在一起,大家都是看你。”我几乎晕倒:“因为我太吸电!”“什么吸电放电,因为你走路的样子神采奕奕,看上去像一只自信而漂亮的孔雀。”我靠!长到24岁,凯西是世界上第一个说我漂亮的人。我和凯西每天出双入对,像一对反义词,相随相伴,成为外语系一道风景。她是美女,我是土拨鼠,灰土豆。久而久之,“抗挫”能力日益加强。毕业前夕,我们四处求职,四处抛媚眼,同寝室的女孩子每天早出晚归,回来碰头的第一句话通常是:卖了吗?离校前夕,寝室里的姐妹或 “高攀”或“下嫁”,反正都有“主儿”了,只有我一个人左冲右突,毫无战果,最后一次应聘,那个人事部经理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你的外语水平不错,性格也开朗,可是如果是你这副样子代表公司去谈业务,或者作为总经理的翻译出席各种谈判,怕让人觉得有些突兀。”这就是血淋淋的伤害,好像合情合理,实则凌厉如刀。走出那扇玻璃门时,我差点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出租车刮上,本来想追上去和他寻个你死我活或作个了断,转头一想,不行啊,我全身不少一个指甲盖儿,不缺一根神经,我妈怀足了月生下我好端端一个外语系的才女,我就这么耍赖算什么孝顺女儿啊?大学里,有一个模样不错学习不错的男孩子想追我,他借一瓶二锅头的热量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喊我的名字,我说,你脸红什么?怕我不出来?他说不是,我其实是怕别人听见我喊你的名字。我大跌眼镜。果然,他陪我吃了若干次饭,看了若干次电影以后就自作主张结束了我的初恋。后来有人告诉我他在他的兄弟们面前说:苏珊绝对是一个开心的妹妹放心的老婆,可是现在我还不想找老婆,只想先找一个女朋友。我听了,心里大笑,看来长得丑的人,想上当受骗或练习练习爱情都不行,看来日后若有人追我撵我,八成是想把我娶回家去,都用不着我睁大慧眼去辨别他是真是假爱我几分,多省事。凯西说:我很奇怪,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没有人追,如果在英国,你的男朋友都有一打了。我前俯后仰: 凯西,我哪儿可爱?凯西眨着一双妙目说:“你连你自己的优点都不知道?真是遗憾,你聪明、幽默、善良、乐观、自信、善解人意--哦,太多了,我数不过来了。”“可是,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乏味无比,也不愿走在街上影响市容。”我心里想。好在,我还有工作和一大群“咿呀学语”的学生,我一个星期要上30多节课,是外语系课时最多也最疯狂的老师。我不愿走下讲台,讲台就像我的舞台,虽然我不美,但站在讲台上时,我是一个传播知识和智慧的人,我是一个精神富有的人,我连续上四节课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让同事们大喊佩服。他们哪里知道,只有在讲台上才没有人能窥见我心底的自卑。有一次,我的学生用仰慕的眼光看着我:“老师,为什么你总可以这样滔滔不绝,难道你就没有犯堵的时候吗?”我不假思索:“有啊,那就是一想到我的模样我就犯堵,恐怕这辈子没人愿意娶我了。”我绝没有想到,全班的男同学哗啦啦地站起来,异口同声说:“我们愿意娶你!”我拔脚就跑。凯西很不满我一副嫁不出去的自贱模样,“忘记你的外表,修炼你的内心,你会是世界上最快乐富有的人。” 不知道她是从哪本杂志上看来的句子,好像是专门对付我这种因外貌而自卑情怯的人。 “每次我总觉得别人要挑剔我的相貌。”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评价,你是要活出你自己的个性和精彩,不是要活得没有缺点。” 凯西放弃在国内优越的工作独自一人跑到异国他乡,来体验一分属于她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生活,凭的就是一分忘记一切的勇气吧?学校校庆期间迎来了一位著名的美籍华人陈女士,我和院领导一同去接机。那天我精心收拾了一番,白衬衫,及膝的黑裙子,小巧的红色坤包,出门前还喷了凯西的法国香水,可是在候机厅贵宾室,我从周围看过来的目光知道,今天我的打扮又有某个地方出了不可原谅的错误。但是已经来不及收拾难堪的情绪了。陈女士被搀扶着从舷梯上下来了,省市领导谦恭地迎上去,媒体记者蜂拥上来,我也不示弱,灵活的身子穿过一群衣袂生香的绅士淑女,站在了陈女士的前面说:  “I  am  English  interpreter, I am Susen 。”同时大大方方伸出了右手。陈女士微笑着握住了我的手说:“Interpreter,oh good ,very good 。”坐在去宾馆的车里,我得意极了,今天和陈女士握手的人肯定不会超过十人,而我是其中之一--一个没有职务没有头衔脸上有两块“雀斑农场”的女孩。她握着我的手说:“very good!”市里也派了一个专业翻译来,但是那天,尊贵的陈女士却当着省市领导和我的领导的面说:“让苏珊留下来吧,我看她不错!”我差点儿缺氧,因为幸福的感觉来得太突然,就在刚才,在宾馆门口,旅游局那个精明能干而漂亮的女局长对我的领导说:“你这个翻译,口语倒是不错,但是衣服穿得太奇怪了,要训练训练。”她是不忍说我形象太差啊。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天天跟着那些名人,每到一处就给他们作现场翻译,陪他们吃饭、聊天,讲当地的风俗和奇闻轶事,我感觉到,我已经大大抢了那些大官的风头了。陪完客人,深夜很晚回到家来,凯西还没睡,客厅的吊灯放着耀眼的光。我没提防凯西一看见我就从沙发上跳起来,拥抱我,说:“苏珊,今天你太漂亮太精彩了!”我想起那个女局长看我的眼光,沮丧地说:“有人说我衣服穿得好奇怪。”“No No ,”她说,“你今天自信而美丽,不信,你自己看。”我扭头一看,电视里正在播放今天的新闻,我站在陈女士和她的一群朋友旁边滔滔不绝地解说着呢,那个大胆自信,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雀斑农场”的人,是我吗?我几乎不敢相信。开始有鲜花进驻我们的房间了,不再是送给美女凯西的,包裹着鲜艳玫瑰的玻璃纸里夹着漂亮的卡片:送给漂亮能干的苏珊。嗬嗬,我不动声色,也不慌张,无论人家想不想把我娶回家去,我且观察,我且惜售!&br/&&br/&&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青年文摘》青春风铃
晕!!~~~~~~~这也让推荐啊~好多啊看你要那方面的我觉得 要符合你空间的特色~比如你的空间是音乐空间 就多放一些娱乐方面的文章消息等如果是自己的生活空间就放一些自己的心情故事,生活上的小插曲等..........做出你的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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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痕迹的,会显示谁偷了多少个果实。另外那个一楼的回答那么多无用的东西干什么?不要为了话费就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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