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申请保障房有2015房产税收新政策策吗

蓬莱2015年保障房政策放宽
11月3日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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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蓬莱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市2015年度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于日开始申报,&11月13日结束。&&&&据了解,蓬莱市2015年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总体没有大的变化,但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较之去年大幅放宽。经济适用房申报条件变化最大的是,不再限定申报家庭的夫妻平均年龄,打破往年“夫妻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上”的限制;收入标准也由2014年的5340元至16700元调整为现在的6084元至23570元,这样调整进一步降低了申报门槛,将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范围。蓬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蓬莱市当前是采取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分类保障的模式,《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后,其保障方式也会逐步过渡到“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新模式,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将合并成为“只租不售”的租赁型保障房,主要实行租、补的形式进行保障。在此,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把握好这次申报条件大幅度放宽的有利时机,按程序及时申报。&&&&蓬莱2015年度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具体申报要求,已通过《今日蓬莱》报纸及蓬莱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市民,请在受理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游正新、罗经纬)main-nav-right end-->
申请郑州保障房有新政 要严查“家庭净资产”
10:40:06 来源:大豫网综合 点击:583 次
&&& ■房管局与车管所、银行等联网,审核申请者车辆、存款、股票等&家庭净资产&
&&& ■申请经适房: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10万元;申请廉租房: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6万元
&&& □大河报见习记者王磊文记者白周峰图
&&& 核心提示
&&& 杜绝&开宝马车住经适房&,申请保障房,要审查申请家庭净资产;郑州今年准备推出限价商品房;企业、学校、医院建设的公租房,只能租,不能售&&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进行解读。
&&& 新标准主要核查申请家庭的非住宅资产,能够更全面反映申请家庭经济情况。根据新政,郑州市民申请经适房,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10万元;申请廉租房,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6万元。
&&& A& 申请保障房,要核查&家庭净资产&
&&& &新政策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点,就是对申请保障房的家庭,新增一项标准,即核查申请家庭的净资产。&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说,所谓家庭净资产,指除去住宅性资产以外的存款、车辆、证券等收入。
&&& 家庭净资产上限原则上按其享受不同的保障类型对应的收入标准上限相对应的6倍家庭年收入确定。冯荣智说:&以廉租房为例,按照规定应低于低保的2.5倍,目前城镇居民低保为340元,据此推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家庭资产为340&2.5&12&6=6万元。而经适房供应家庭人均家庭资产为10万元。&
&&& ●解读:此举旨在保障房分配公平
&&& 根据新标准,一个三口之家想在郑州申请廉租房,他们的家庭净资产应低于18万元。
&&& 冯荣智说,需要注意的是,审查申请家庭净资产这一项,是在申请保障房家庭满足其他申请条件基础上进行的。&比如,廉租房申请者,需要满足在郑州市户口满6年,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以下,在郑州无住房。&
&&& 冯荣智说,新标准主要核查申请家庭的非住宅资产,能够更全面反映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解决一些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比如,一个申请经适房的家庭有一辆运货用的面包车,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这些问题需要一些标准去细化。所以说,此举不仅没有放宽保障房申请条件,反而使标准得到细化,变得更加严格。&
&&& B& 郑州今年将为城市&夹心层&推出限价房
&&& 冯荣智说,现在生活在城市里的中低收入人群(即&夹心层&)生活压力很大,想买经适房、申请廉租房,工资比标准高;想买商品房,钱又太少。面对六七千元甚至上万元一平方米的商品房,大部分人只能&望房兴叹&。
&&& &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参与产业聚集区和城市建设,郑州市今年将试水限价房。&冯荣智说,&今年主要是鼓励距离城区较远的产业园区、城市组团,以及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含上街区)建设限价商品住房。&
&&& 郑州市不少区域房价比较高,比如东区,房价每平方米在1万元左右。这些地方会不会推出限价房?冯荣智说,郑州市推出限价房的地方主要在离城区较远的城市组团,比如新郑、中牟。东区等市中心区域暂时没有考虑推出限价房。
&&& ●建议:参照外地经验,先搞试点
&&& 限价商品房的房价应该比市场价低多少?哪部分人应该先享受这个优惠政策?郑州市计划今年出台相关细则。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说,北京、天津、厦门、成都等地已有相关经验,&郑州应该首先借鉴外地经验,先搞几个限价商品房的试点。&
&&& 她说,试点初期,可以主要解决城市中等收入中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等群体的住房问题,然后再扩大范围,大面积供应中等收入家庭。
&&& C& 企业、学校等新建公租房&只能租,不能售&
&&& 今年,郑州市要建2.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数量首次超过经适房。
&&& 冯荣智说,政府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医院、学校等公益性社会机构建设公租房。这些单位利用符合规划的自用地建设单位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并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 &根据规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分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得改变用途。&冯荣智说,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这些单位建设的公租房只能租,不能售。
&&& ●解读:限制单位变相开发商品住宅
&&& 冯荣智说,郑州公租房建设有5种形式:一是大型企业在规划厂房的同时,要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公租房建设;二是在产业园区、新的城市组团内,委托大型企业进行公租房建设并纳入政府统一管理;三是招标选择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持有经营;四是由产业园区、新的城市组团辖区政府自行筹资并组织建设;五是鼓励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投资建设公租房。&政府明确公租房不得分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可避免有些单位变相开发出售普通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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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保障房申请不含父母有违公序良俗
  &父母如果符合保障房标准,可以分开单独申请&&&如果&夹心层&可以自己买一套、再帮父母买一套的话,他们还用得着年复一年排队轮候那一套可怜的保障房吗?
  今后,北京经适房和限价房的申请人,将不得再带父母一起申请。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通知规定,明确经适房和限价房的申请家庭成员只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古语云:&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看来,养儿也未必能防老,即使儿子孝顺,制度&不孝&也枉然。要在过去,&不孝&乃&十恶不赦&之罪,秦律、汉律、唐律、大明律、大清律中皆有此科,可以拖到公堂打屁股乃至大枷上身。如今罪是免了,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孝道传统仍然穿越时空,成为不能钻逾的社会道德底线和善良风俗。
  许多国家的民法都强调&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地位,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我国民法未直接使用&公序良俗&的概念,但可以找到这样的表述:&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按过往的司法实践,&社会公共利益&就相当于&公序良俗&。按照日本学者我妻荣的归纳,&违反人伦行为&是第一序列。由此察视,不论其初衷如何,经适房的规定经不起推敲。百善孝为先,个人如此,公共政策亦复如是,都不能抛弃&父母&(包括衣食父母),落下&不孝&骂名。
  不过,政策制定者似乎也知道生硬规定有违常理、不近人情,该市住保办官员就表示,这对于申请家庭的影响不大,&因为父母如果符合保障房标准,可以分开单独申请。&一套不行可以两套,&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夫复何言?可仔细品咂,让人嚼出晋惠帝&何不食肉糜&的味道来。如果那些&夹心层&有能力自己买一套、再帮父母买一套的话,他们还用得着年复一年排队轮候那一套可怜的保障房吗?
  悖论还不仅如此。限制带父母申请,等于变相抬高了申请门槛&&北京标准,保障房的申请资格为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一家5口在75平方米以下即可,如果父母被排斥在外,等于5人要45平方米以下才行&&从而把一部分人挤出保障线,这显然与过往相关政策不相吻合,且是不公平和不可接受的。公平不存,效率也当存疑。因为僧多粥少,保障房不够保障,所以才夺孝,把申请者父母弃置在外,如果他们的父母可以单独申请,岂不是原本一套房可以解决的问题(面积稍大),非得用两套来解决?
  对于盼星星盼月亮的&蜗居&一族来说,父母被政策排斥在外,申请资格被调低,无疑是一个利坏消息,但你的&毒药&或许是他人的&美味&&&对于那些手眼通天、善于打保障房主意的人士来说,自己申请之余父母可以另行申请,岂不等于又打通了一条侵占公共资源的&合法&之路?他们应该衷心拥戴这项政策。
  作为一项影响广泛的公共政策,条文粗粝,漏隙百出,人情与事理皆悖,效率与公平俱失,公众不禁要问:它是怎样出台的?决策之初有没有详询公众意见?在多种利益相互博弈的时代,疏浚沟通渠道,增进公众参与,保障信息输入,公开平等博弈,都是公共决策必不可少的事前功课。当所有的利益都得到考虑,正义才会随之而生。过去那种闭门造车,拍脑袋决策,事后才背书的做法,距离公众要求已经很远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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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保障房统一申请 最新政策解读
&&&&【青岛新闻网首发报道】
&&&&青岛新闻网8月4日讯& 8月初,我市开始执行四类保障房并轨申请。将按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的方式,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那么,保障性住房并轨后,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方式有何变化?记者为您解读政策。
&&&&保障性住房并轨后 申请需要4个条件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 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青岛市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为2936元,即不超过2936元);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 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符合以上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租赁补贴: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2013年市区低保标准为540元/月,低保边缘标准为810元/月。即不超过810元/月);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保障房 需满足3个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保障房 需要满足3个条件:
&&& 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 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 须满足3大条件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 必须满足3大条件:
&&&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调整 压缩审批时限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监督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性住房申领资格核准事项下放的规定,调整了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房屋、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日)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
&&&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日内,会同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完成收入、财产、婚姻状况核查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和资料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向申请人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目前我市租赁补贴的保障标准政策
&&&&保障面积标准:2人及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租赁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其他低保边缘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元。
&&&&另外,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前已获得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资格、且未购买的家庭如何保障?
&&&&对持有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凭证、且未购买的家庭,可在准予登记凭证有效期内申购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在准予登记凭证有效期截止日前,可按原规定的申请标准等其他要求申请年度复核,复核通过后仍核发原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凭证。准予登记凭证在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全部公开销售后失效。届时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并轨后新增申请家庭如何保障?
&&&&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于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公开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可按规定购买。
&&&&住房保障并轨后的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以下差别化租金标准:
&&&&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的家庭(含,810元/月),租金标准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
&&&&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边缘标准(810元/月)低于上年度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含,1380元/月)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确定。
&&&&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1762元/月)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50%确定。
&&&&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762元/月)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2936元/月)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项目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家庭租金减免条件和标准?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间,因特殊情况造成支付房租特别困难的(实际负担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35%以上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病医疗救助群体)可申请租金减免。
&&&&特殊困难家庭租金减免额度为实际负担租金标准总额的50%,一次减免最长期限为1年。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期设定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3年为一个租期,租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续租。续期租金另行调整,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公布执行。(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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