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享受2006年6月30水库移民补偿的人员因死亡或迁出证明的是否能继续领取补偿

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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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浙移领办〔2006〕5号)的通知精神,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 我区大中型水库有3座,其中长潭是大型水库,秀岭和佛岭是中型水库。均涉及移民安置任务,现状农村移民人数约5万多人。2006年9月,省一次性核定给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26379人(含丽水市滩坑水库移民安置107人)。涉及全区19个乡镇、街道的450个行政村。2005年底,全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均耕地约0.1-0.4亩,移民人均收入大部分低于全区的平均水平,移民安置点尤其是后靠移民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部分库区后靠移民处在低收入边缘。&&&&&&&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移民工作全局,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目标&&&&&&& 近期目标:2010年以前,基本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缩小移民人均收入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差距,重点解决移民的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群众平均水平的70%以上。&&&&&&& 中期目标:2015年以前,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多数移民生活进入小康行列,移民收入基本接近或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远期目标:2026年前,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本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当地中等以上,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市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三)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 ——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不相攀比、不算老账、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稳定。&&&&&&& ——统一政策,分类指导。&&&&&&& ——落实责任,分级负责。&&&&&&& 三、后期扶持范围、标准、期限、资金保障和扶持方式&&&&&&& (一)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全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 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 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搬迁后的繁衍人口不列入扶持范围。省里对我区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已列为扶持对象的移民在日以后死亡、转为非农业户口等人口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按规定核减后由区统筹解决移民的突出问题。&&&&&&& (二)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三)扶持期限&&&&&&& 对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自日起扶持20年;对日以后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扶持资金&&&&&&& 省核定我区移民扶持人数26379人,其资金全额由中央拨款,此次移民扶持按现状人口核定登记,产生缺额部分拟采取由省和地方各级分担的办法解决。&&&&&&& (五)扶持方式&&&&&&&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有关移民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区原则上采取直接将扶持资金发放给移民个人的方式进行补助,并为每个移民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同时,还要对库区后靠移民村(自然村)通过编制项目扶持规划和实施计划,向上争取扶持资金,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进行补助,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及基础设施落后的薄弱环节,确保移民群众能直接受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底前)&&&&&&& 1、建立机构。为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按照《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宣传提纲》内容,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 3、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库区和安置区开展工作。区里将对各乡镇、街道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组织培训,村级工作人员(登记员)要在人口核定登记前由乡镇、街道集中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和工作人员(登记员)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4、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17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和要求,紧密联系我区实际,制定出台2个相关政策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11月底)&&&&&&& 1、开展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工作组,按区政府制定的《台州市黄岩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登记。&&&&&&& (1)人口核定登记原则:&&&&&&& ①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地顺利进行;&&&&&&& ②户籍地登记原则。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客观情况,在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中,必须按照移民户口落在那里就在那里登记的要求,避免因登记地不统一而产生的混乱;&&&&&&& ③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库区移民的现状,核实核准,不漏登一个真正的移民;&&&&&&& ④群众参与监督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扶持人口核定的办法与程序,事先让大多数移民群众知晓。扶持人口的认定,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移民群众的同意和认可;&&&&&&& ⑤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公示、通告制度,坚持阳光操作,绝不允许不符合后扶政策的人口进入扶持范围;&&&&&&& ⑥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具体组织实施;&&&&&&& ⑦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注重每一个细节,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2)人口核定登记的依据:&&&&&&& 根据水库设计文件和移民安置规划核定原迁移民身份,以日户籍为依据,核定农村现状移民人数。扶持人口核定要坚持以原始的规划设计文件为依据。&&&&&&& ①日前竣工投产的大中型水库,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农村移民动迁人口为基础,并考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到日人口实际变化情况进行核定;对于没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搬迁时登记在册的农村移民人口或工程验收文件、户籍底册等档案资料为基础,并考虑工程竣工之日至日的人口实际变化情况核定。&&&&&&& ②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库,扶持人口按照实际搬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每年核定一次。&&&&&&& ③外地水库迁入移民根据搬迁时迁出地政府的有关文件、安置地接收安置移民的原始文件或户口迁移证明等资料核定原迁移民身份。&&&&&&& (3)人口核定登记对象条件:&&&&&&& 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及移民户迁入人口,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并予以登记:&&&&&&& ①农村原迁移民及其现仍居住在安置地的后代(含依法收养人口,下同);&&&&&&& ②投亲靠友和自主搬迁安置的农村原迁移民及其后代;&&&&&&& ③日以前与农村原迁移民及其后代结婚的农村婚嫁迁入人口;&&&&&&& ④从移民安置地迁出的农村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包括现役义务兵、二级及以下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婚嫁迁出人口);&&&&&&&& ⑤日前已依法落户的农村返库原迁移民及其后代。&&&&&&& 不予以登记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并不予登记:&&&&&&& ①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及其后代;&&&&&&& ②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出嫁或入赘与非移民结婚,其配偶与婚后出生的子女;&&&&&&& ③原迁移民及其后代系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仍为农业户口的在编干部和职工;&&&&&&& ④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 ⑤受水库淹没影响的集城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4)人口核定登记程序:&&&&&&& 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程序: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培训;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公告(电视、报纸、网络、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移民户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分村上门登记;以户为单元填写登记表(省统一设计登记表);村民小组或村、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审核;村民小组或村、乡镇、街道逐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群众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再公示;区政府核定;移民个人与移民领导小组签章认可;分库汇总和移民后扶人口花名册报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移民后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库汇总和移民后扶人口花名册一并报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期间,各安置区(点)要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认真负责调查核实。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截止时间:人口核定登记截止时间为日。&&&&&&& (5)核定人口建档立卡:&&&&&&& 移民后期扶持人数能够核定到人的,一定要核定到人;实行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定到人。&&&&&&& 对拟列入扶持对象的移民,要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建立统一的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人口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水库名称、搬迁时间等。移民户核定登记表要经移民户签章认可。无法核定到人的,要说明原因,并以村组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应包括村组名称、扶持人数、所属水库、搬迁时间等。&&&&&&& 日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尚未搬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按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分年度核定;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水库,扶持人口按照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每年核定一次。&&&&&&&& 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台州市黄岩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 2、确定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方式:区在对移民扶持对象核定登记的基础上,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意见》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全面分析我区移民安置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确定合适的后期扶持方式。区里将在10月底前制定出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意见》。&&&&&&& 3、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在确定扶持方式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包括实行现金直补和实行项目扶持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人均600元内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600元外的扶持规划)。&&&&&&&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以区为单位编制,逐级汇总上报,在2006年11月底之前完成编制工作。&&&&&&&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以区为单位进行编制。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和资金安排的可能,从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扶持项目。原则上在2007年1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逐级上报,经审批后作为国家有关部门安排资金的依据,按5年为一个规划周期编制。&&&&&&& (三)政策兑现和项目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按照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好年度实施计划,经省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分年度组织实施。对将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的,要按照《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黄岩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办法》要求,为每户移民建立移民卡或开设银行帐户,按照发放名册,按期及时发放;采取项目扶持的,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扶持管理办法》的要求,直接将扶持资金拨付到移民村、组(自然村),由所在村、组(自然村)组织项目实施。&&&&&&& 实行现金直补方式的,必须在2007年1月底前将第一批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实行项目扶持方式的,要同步将扶持资金拨付到移民村组(自然村),及时开展项目实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 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水库移民政策完善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处理未尽事宜,巩固工作成果和完善相关制度,区里将对各乡镇、街道组织抽查,并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完善水库移民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完善水库移民政策的科学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各项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根据工作任务,及时充实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要坚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成员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后扶工作稳步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提纲》内容,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水库移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配合移民部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使每一个移民能够全面了解和正确理解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各地要组织移民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村串户,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把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使党和政府的移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督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 全体移民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移民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策分寸,切实维护移民政策的严肃性,做到“既定的政策不乱松口子,未定的政策不乱开口子”。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要坚持“三公开”(登记办法、核定人数、扶持对象),把好“三关”(入口、公示、审核)。并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误报。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移民人口、套取移民扶持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扶持工作按省、市的要求组织规范,推进有序,实施顺利。&&&&&&& (五)出台配套文件,确保措施到位。&&&&&&& 为确保国务院国发〔2006〕17号文件及时、准确、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出台8个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六)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仔细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特别是要充分估计新政策实施后对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移民之间、农村移民和非农移民之间、农村移民和安置地村民之间、农村移民和其他征地拆迁人员之间等相关群体带来的影响和可能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畅通信息,落实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移民的来信来访工作,引导移民和其他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确保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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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属于出山店水库移民的家属.因为在两年前已嫁入此地,但是当地政府说是户口冻结,一直到现在户口都不让进,请问如果修水库移民的话会有补偿吗?国家政策是如何来定的?
我是盘锦的,我家的稻田地和房屋被企业征用。全村移至别处,请问这是否属于移民,补偿应该是多少?
我是广州市白云区一所公立高中的教师,高级职称,准备移民出国,想知道离职或辞职时单位或教育局是否有补偿,广州市或广东省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们村现在要移民 但规定户口不在本地的没有补偿 我哥是读书把户口迁出
这样的情况有补吗
老家在山西,经勘探,村地下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县里研究决定村集体移民(包括附近村子),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今年开春就不让种田了,关于村集体移民的房屋问题,以及村民今后的生活来源问题请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村民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您好·我们自1962年因修水库从山东移民大连旅顺,日前,我们村按国家移民补偿文件,统计移民人数我们都在补偿范围内,并且张榜公告,结果补偿只给在老家山东出生原迁人口,其余在补偿范围内人口至今还没有得到补偿。5年了,我们在日网上投诉,1月5日已经转到旅顺信访办,至今没有答复。请问我们能否得到答复?如不给答复我们应该走什么途径。
黑龙家伊春汤旺河对其管辖林场进行搬迁,我家就在其中,我家的房子是08年开始动工,09年末入住。面积是162平米,总成本在大概在20万!盖的时候当地领导说有太阳能、彩钢网、所钢窗有补助,我家对以上条件有过之而不及。可现在又搬迁,前几日区里的人来做评估,给我家房子的价格是520元每平米,只有那个太阳能让拿下来,暖气等均不可自己拆卸。
这是我主要想问的,这个补偿标准和价格是否合理!
还有不少钱没拿到,谁能帮作主呀?
移民占地土地补偿款是否应该分配到农民手里怎样分配
事情是这样的:以前我的老家在农村,后来全家转入城市户口,现在老家在办搬迁移民,我想咨询下:像这样户口不在农村,但在农村还有宅基地和房屋的,现在的搬迁,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具体可以申请哪些补偿?如果有补偿,该找哪些部门?请大家给以帮助解答,谢谢!
现在我所居住的村子有水库移民补偿金,我是1991年搬到这个村子的,请问能享受移民补偿金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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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5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
  实施 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境内共修建大中小型水库2400多座,涉及全省16个省辖市94个县(市、区),其中大中型水库137座,农村移民163.62万人。多年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开发性移民方针,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为保护水库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较差,部分移民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据调查,2005年农村移民人均耕地0.68亩,人均纯收入898元,相当于全省人均2870元的31.3%,其中有近30%的移民是贫困人口。为继续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后期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在2015年年底以前,主要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2016年到2025年,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原则。按照中央统一制定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坚持统筹兼顾水利和水电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坚持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坚持解决温饱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各级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县为基础组织实施。
  二、扶持范围、方式和资金筹措管理
  (一)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农业户口移民。其中,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年人口,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省政府对各省辖市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年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扶持期内自然减少的人口和其他不再符合扶持规定的人口按年度予以核减,核减下的扶持资金统筹用于项目扶持。
  (二)扶持标准。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照中央统一规定,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三)扶持期限。对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政策的水库移民,自日起再扶持20年;对日以后搬迁的符合扶持政策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扶持方式
  能够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或采取发给个人与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方式由县级政府组织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直接发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为每个移民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并报省政府移民办审核批准。
  (五)扶持资金筹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按照全国统筹、分省核算、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国家负责通过提高电价统一筹措。
  (六)扶持资金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按月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国家拨付到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政府移民办按照全省统一核定的各地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有关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移民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七)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具体的征收、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的具体办法执行。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现行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其他移民问题处理
  (一)做好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社会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二)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审批意见,通过提高省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电价筹集资金,纳入省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全省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小型水库移民问题,由各地政府负责,在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和扶持规划编制完成后,再进行调查摸底,然后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编制项目扶持规划,上报省政府审批,逐年解决他们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切实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完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产生的连带影响,对于南水北调干渠、河道堤防、滞洪区等其他征地拆迁人口,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
  (一)核定登记范围
  1.中央在河南省的直属大型水库农村移民。
  2.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省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
  (二)核定登记对象
  本次核定登记对象为水库直接淹没和淹没影响经批准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包括本村、本乡后靠、本县近迁、出县远迁和分散插迁、投亲靠友的水库移民(不包括淹没线以上淹地不淹房,仅作生产安置的人口)。
  1.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从搬迁之日起到日,仍属于农业户口的移民。
  2.农业户口移民,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或非农业户口移民户,身份仍为农业户口的,本人予以登记,所生子女不予登记。
  3.农业户口非移民,嫁入或入赘到农业户口移民户的,本人及所生子女予以登记。4.户口临时迁出的大中专在校生、现役士兵等符合扶持政策的,予以登记。
  5.日以后搬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照国家批准的原迁人口核定,本次不予登记。
  (三)核定办法
  1.全省统一制定农村移民调查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及家庭成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搬迁时间、迁出地、迁入地、安置方式、所属水库名称等基本情况。
  2.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进行移民人口普查登记。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先由移民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户主签字,村民代表会议认定,村两委初审把关并签字盖章,在行政村、组张榜公示。
  3.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对移民身份、户籍进行审查。
  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要对各村上报的移民登记表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乡各行政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确认后报县级政府。
  4.县级政府负责审核上报。
  县级政府对各乡镇上报的移民登记名册进行审核,按大中型水库分类造册,上报市级政府审定,并汇总上报省政府移民办。
  5.回流移民核定登记工作,由户口所在地政府负责。
  五、实施步骤
  按照前期准备、开展试点和全面实施的步骤,在2006年10月底前把中央核定到我省的扶持人口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村和移民户。2007年1月起,按照完善后的移民扶持政策开始正常运转。
  (一)组织领导
  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事宜由省政府移民办承办。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省水库移民扶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处理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
  (二)动员部署
  2006年8月下旬,省政府召开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务院颁发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学习国发〔2006〕17号文件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水库移民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各有关市、县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8月底前传达到基层。
  (三)搞好试点
  9月初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清情况,取得经验,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指导全省水库移民人口核定工作。
  整个试点工作由省政府移民办、平顶山市政府具体指导,鲁山县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核定范围包括昭平台、白龟山2座大型水库和彭河、米湾2座中型水库移民。市、县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从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抽调人员,经过集中培训后,按照人口核定办法和试点方案分赴各乡镇,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和人口核定登记。争取用20天时间完成试点工作。
  (四)核定登记
  全省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从10月初开始。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专门机构牵头开展人口核查登记工作,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水库移民核定工作组,并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使其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熟悉有关政策,统一核定方法,10月底完成。
  (五)资金发放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由县级财政、移民部门具体负责。县级移民部门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移民人数,为移民户建立档案,开设移民个人账户,将移民个人账户资料存档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政府移民办。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金发放办法,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
  六、加大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一)明确扶持重点。在国家提高后期扶持标准解决水库移民生活问题的同时,继续坚持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交通、供电、通讯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二)落实扶持资金。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持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区倾斜;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有结余的,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三)做好项目规划。以县为单位,以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该村的扶持资金额度和扶持方式,于日前编制完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经同级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省政府移民办,作为安排后期扶持资金的依据。根据国家下达的资金计划和编制要求,2006年底前编制完成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移民办,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与依据。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原则上五年编制一次。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移民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整合现有移民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的移民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程序审定移民人数,核定移民身份,坚持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截留挪用。省监察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中,要切实维护移民政策的严肃性,严禁乱开口子。各市、县要从组织、纪检(监察)、督查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巡视小组,以政策为依据,及时总结分析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阶段目标开展督办工作。
  (四)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水库移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配合移民部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各级移民工作组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把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核定登记期间,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维护稳定专项工作组,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引导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发生突发事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登记、交办、督办和接待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发现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事项和群体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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